1、2015年,被打成。。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和鼻骨骨折,请问构成什么伤害??谢谢
1、眶内壁骨折、鼻骨骨折属于轻微伤;
2、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突突骨折则属于轻伤二级;
3、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4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O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 O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O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Ocm2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 Ocm2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 O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 O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突突骨折。
p)舌缺损。
q)牙齿脱落或者牙折2枚以上。
r)腮腺、颌下腺或者舌下腺实质性损伤。
s)损伤致张口困难I度。
t)颌骨骨折(牙槽突骨折及一侧上颌骨额突骨折除外)。
u)颧骨骨折。
5.2.5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Oc㎡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O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2、左侧鼻骨骨折算轻伤吗?
鼻骨骨折不一定就是轻伤害,具体要依照轻伤害的标准来评判。但是你的左侧鼻骨骨折和我代理的一个案件受害人相似,她后来是鉴定成轻伤的,你的情况构成轻伤的几率应该很大
3、我把一个人的鼻子左侧骨折 请问要陪多少钱???
告诉很好的人,要赔医药费、有工作的赔误工费,还有精神损失费,治疗好了才能算得出。
4、2015年左侧鼻骨骨折算轻伤吗?
一、依据90两部两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鼻骨单纯性骨折,第十条 鼻损伤(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形骨折伴有明显移位的;(二)鼻损伤明显影响鼻外形或者功能的。可以构成轻伤。
你说的鼻骨骨折,CR影象表现:左则鼻骨皮质不连,且塌陷,周围软组织肿胀,不能定轻伤,如果是粉碎性骨折可以定轻伤。
二、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如果伤情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也可以民事起诉到法院要求损害赔偿
5、十年前左右外伤所致的鼻骨左侧骨折【鼻骨骨折】
您好,您鼻部外伤骨折,现在形成“C”形歪鼻,存在鼻骨和鼻中隔的偏斜,术后不仅可以矫正歪鼻,也可以矫正鼻腔通气障碍。需要您来我院面诊。
(谢祥大夫郑重提醒:因不能面诊患者,无法全面了解病情,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诊疗请一定到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鼻左侧骨折鼻中隔骨折算轻伤吗?
鼻左侧骨折鼻中隔骨折,属于轻微伤,不够轻伤。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5 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7、鼻梁左侧骨折请问怎么办
如果是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则须先进行评残评定伤残级别,然后看你是适用农村还是城镇户口标准进行赔偿,那么仅伤残赔偿金一项就可以确定数额。如果是工伤,还是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得出工伤级别,知道赔偿月数,然后根据发生工伤事故前本人12个月平均工资,两者相乘,得出三个“一次性”金。其他赔偿项目具体情况具体确定。和解或调解不成,当然是依法判决/裁决啦。人身损害解释非常详细,结合侵权责任法,结果是非常明确的。
8、左侧鼻骨骨折外加左侧上颌骨骨折是轻伤吗
是轻伤二级,嫌疑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刑三年以下,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达成协议,被害人写谅解书,被告人可以从轻处罚,可能判缓刑,不用进监狱服刑。见:《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2.4 轻伤二级 a)面部单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4.5cm以上;多个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0cm以上。 b)面颊穿透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 0cm以上。 c)口唇全层裂创,皮肤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 d)面部块状瘢痕,单块面积3.0 c㎡以上或多块面积累计5. 0 c㎡以上。 e)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色素异常,面积累计8. 0cm2以上。 f)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g)眼睑缺损。 h)一侧眼睑轻度外翻。 i)一侧上眼睑下垂覆盖瞳孔。 j)一侧眼睑闭合不全。 k)一侧泪器损伤伴溢泪。 l)耳廓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6. 0cm以上。 m)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15%以上。 n)鼻尖或者一侧鼻翼缺损。 o)鼻骨粉碎性骨折;双侧鼻骨骨折;鼻骨骨折合并上颌骨额突骨折;鼻骨骨折合并鼻中隔骨折;双侧上颌骨突突骨折。
9、左侧鼻骨及鼻中隔骨折。是轻伤吗?
具体应待医疗终结后由司法鉴定所出具结论,个人长期司法实践经验,若你述说的是真实的,应当构成轻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