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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骨骨折住院吗

发布时间:2020-03-20 06:25:19

1、交通事故致尾骨骨折没有住院门诊治疗,一切费用全部我自己垫付,对方全责有保险但不配合处理电话也不接,

先垫付,然后向法院起诉肇事者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2、我坐公交车摔伤,尾骨骨折,住院2个月,期间单位把存工算了出勤,有工资。请问,能要求赔偿误工费吗?

如果你是在上班途中,坐车摔伤的,那就可以认定为是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一条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上班途中属于在工作时间,所以认定为工伤。(4)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限为多少?
哪些人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5)申请时应提交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6)工伤认定决定的期限是多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所在单位。

你现在应该是属于是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需要接受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工伤医疗待遇继续享受。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所以你所在单位的做法合理。
工伤保险的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第三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待遇? 工伤保险基本办理流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第三十四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何种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第三十五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享受何种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第三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享受何种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第39条的有关规定,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工资照发,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128.在什么情况下,工伤职工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第四十条的规定,工伤职工或其供养亲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四)被判刑正在收监执行的。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按照什么标准享受工伤待遇,所需费用谁负责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1]》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对于参保和未参保职工的所负责任是一样的,只不过责任承担的方式不同,用人单位如果未承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责任,就要承担受伤职工工伤待遇的全部责任,同时保证参保和未参保职工在发生工伤时,享有工伤待遇的标准一致。

3、尾骨骨折一定要卧床吗 尾骨骨折必须要卧床

尾骨骨折不需要卧床休息,只是坐要注意就行。请假休息还是可以的。

4、大学生出车祸,尾骨骨折,住院6天,修养1个月,对方全责,保险赔偿2000多,合理么

这个明显的不合理呀,尾骨骨折六天院能好吗?骨骼的生长最少要两个月才能长齐,不管是谁付钱先得把病治好,剩下的再找对方打官司。

5、我爸爸前几天摔伤了,医生说是脊尾骨骨折,我想知道想我爸爸这样该住院多久,以后出院了该怎么休养,应...

你这个没什么的,不住院都可以。。。尾骨骨折没啥特殊处理,自己好好养就是了。

正常吃饭,健康营养,不需要特别补什么,也不需要禁忌什么。

平时还是多休息,不要做导致尾骨疼痛的动作就行了。

6、尾骨骨折需要住院多久

这个不需要住院,先去复位,回家后注意睡姿,采取侧卧或者趴着,不要压尾骨,一定要静养!是怎么不小心伤到尾骨的啊?

7、尾骨骨折需要多久的护理费,住院14天后回家静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尾骨骨折,现住院治疗,警方确认对方全责,应如何追究对方民事

第一,直接起诉对方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

第二。赔偿项目有:
1. 残疾赔偿金 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可以支配收入 X20年 X伤残系数
2. 医 疗 费: 据实计算 (包括后续治疗费)
3. 误 工 费: 住院日至定残前一日总天数 X 该省城镇在岗职工日工资
4. 护 理 费: 该省护理工同行业日工资 X 住院天数
5. 营 养 费: 该省标准 X 住院天数
6. 伙食补助费: 同上
7. 交 通 费: 适当
8. 财 物 损失: 据实计算
9.鉴 定 费: 据实计算
10.残疾辅助器具: 据实计算
11. 精神抚慰金: 一个等级5-8千元
12.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计算到18岁,老人一般计算至75岁,超过60岁的每长一岁减去一年。标准为该省城镇或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同时被抚养人数人的。不超过消费性支出的总数。

第三,要等出院之后,做个伤残鉴定,赔偿和伤残等级有直接的联系

9、我开车撞人了,现在是尾骨骨折,住院治疗呢,为什么保险公司的人说我全责只能报80%呢,我有不计免赔啊,

看你保险合同里是否有这部分责任,如果有,可以再次要求,如果不能得到相应理赔,可以起诉,按诈骗起诉吧,退还双倍保费,和双倍的出险损失

10、跟别人纠纷,对方当天没事,第二天早上还骑电瓶车上班,晚上却住院了,尾骨骨折。这是不是讹诈啊

主要是看对方的尾骨损伤 是不是你导致的 然后你要分清楚是尾骨关节移位还是骨折 骨折的情况是比较严重的 要分清楚 女性患者的话最好检查清楚 严重的如果没有及时治疗可能会影响以后生育的
一般出现这类外伤 都是因为臀部直接外力撞击导致的 你可以回想下经过 是否有这样的情况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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