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骨折的定义概念
骨折是指骨结构的连续性完全或部分断裂。多见于儿童及老年人,中青年人也时有发生。
发生骨折的主要原因主要有三种情况:
1、直接暴力
暴力直接作用于骨骼某一部位而致该部骨折,使受伤部位发生骨折,常伴不同程度软组织损伤。如车轮撞击小腿,于撞击处发生胫腓骨骨干骨折。
2、间接暴力
间接暴力作用时通过纵向传导、杠杆作用或扭转作用使远处发生骨折,如从高处跌落足部着地时,躯干因重力关系急剧向前屈曲,胸腰脊柱交界处的椎体发生压缩性或爆裂骨折。
3、积累性劳损
长期、反复、轻微的直接或间接损伤可致使肢体某一特定部位骨折,又称疲劳骨折,如远距离行走易致第二、三跖骨及腓骨下1/3骨干骨折。
(1)粉碎性骨折的概念扩展资料
骨折后的治疗一般包括保守和手术治疗两种。对于不同骨折的分型治疗都有严格考量,只要能保证骨折端充足的血液供应,给予骨骼理想的复位、有效的固定,并且在不影响固定的前提下尽早进行功能锻炼即可。
大多数骨折都是由于跌倒造成的,同时,它也是导致老人发生血栓、肺部感染等危险情况的一大关键原因。导致跌倒的因素多种多样,但是睡眠过少或过多时都需引起注意。专家提示,积极改善睡眠质量,有助于预防老年人发生骨折。
骨折愈合的标准有局部无压痛,无纵向叩击痛;局部无异常活动;X线照片显示骨折线模糊,有连续性骨痂通过骨折线等等。骨折愈合的基础是骨膜成骨细胞再生。
2、开放性骨折和粉碎性骨折有什么区别啊?
开放性:骨折的同时,局部皮肤也破裂,骨头的伤口与外界相通。
粉碎性:一根骨头折成3段以上(含局部碎骨块)。
这是两个概念,举例:大腿骨折,如果同时皮肤破裂,就叫股骨开放性骨折,如果断成三截或两截但有一块碎骨片,就叫股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
严重程度是根据部位,损伤具体情况,是否合并其他损伤,出血的多少等来判断的。
3、的伤残九级是什么概念
一、工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二、人身损害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
《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致残程度等级划分依据
A.9 九级残疾的划分依据
a) 组织器官部分缺损或者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并造成较明显影响;
b) 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c)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中度受限;
d) 工作与学习能力下降;
e)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4、粉碎性骨折,是什么概念,
骨折线两条以上,使骨断裂为三块以上。髌骨骨折一般4-6周即可愈合。对位良好者,预后佳,功能恢复良好。如对位不良,特别是前后错位,关节软骨面不光滑,日后可能并发创伤性关节炎。初期患肢垫高,练习趾踝活动。肿胀消失后,即可下地扶拐行走。解除固定后,逐步锻炼股四头肌和膝关节活动,必须循序渐进,在骨折未牢固愈合前,不得做猛屈膝动作。
5、右臂粉碎性骨折是不是重伤
是与否都不重要,须走司法或法医鉴定程序,所作出的鉴定结果或结论才有法律效力。
6、请问专家;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是什么概念,跟...
病情分析: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是指:儿童骨骺未愈合时,骺板损伤将影响四肢长骨的生长。 骺板以上的任何骨折,就不会伤及骺板,就不影响四肢长骨的生长,留后遗症的可能就小。意见建议:四肢长骨骺板的部位在儿童四肢长骨的两端。远端的近侧叫做骺板以上部位
7、片子上显示为粉碎性骨折为什么报告单上写的却是多发性骨折
你好,你说的这种情况属于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指的是骨折的同一个位置,后者指的是多个位置。
8、粉碎性骨折骨架还是间隙分明是怎么回事。左大腿和右小腿中段骨折,手术六个月了,,
你好,首先我们要明确粉碎性骨折的概念,并不是说骨头碎成渣、粉才叫粉碎性骨折,只要骨折处断裂成三段及以上就属于粉碎性骨折,而通常骨折进行的手术上钢板和钉子都是将骨头固定,让骨头慢慢愈合,有时候骨头附近一些碎渣是无法通过钢钉进行固定,通常情况下,会将碎骨附着于原处等待骨痂生成,骨质愈合,而骨质的愈合又因人而异,而且腿部,尤其是股骨血液供养较少,恢复较慢(这也是为什么股骨头容易坏死的原因),而你提供的X片没有前后对比和全部所以也不敢断言恢复的状况。手打,请采纳
9、法医学上的重伤概念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1 重伤
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
5.1 颅脑、脊髓
5.1.1 重伤一级
a植物生存状态。
b)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3级以下)。
c)偏瘫、截瘫(肌力2级以下),伴大便、小便失禁。
d)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重度)。
e)重度智能减退或者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5.1.2 重伤二级
a)头皮缺损面积累计75.0cm2以上。
b)开放性颅骨骨折伴硬脑膜破裂。
c)颅骨凹陷性或者粉碎性骨折,出现脑受压症状和体征,须手术治疗。
d)颅底骨折,伴脑脊液漏持续4周以上。
e)颅底骨折,伴面神经或者听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
f)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g)脑挫(裂)伤,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h)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i)外伤性脑梗死,伴神经系统症状和体征。
j)外伤性脑脓肿。
k)外伤性脑动脉瘤,须手术治疗。
l)外伤性迟发性癫痫。
m)外伤性脑积水,须手术治疗。
n)外伤性颈动脉海绵窦瘘。
o)外伤性下丘脑综合征。
p)外伤性尿崩症。
q)单肢瘫(肌力3级以下)。
r)脊髓损伤致重度肛门失禁或者重度排尿障碍。
5.2 面部、耳廓
5.2.1 重伤一级
a)容貌毁损(重度)。
5.2.2 重伤二级
a)面部条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条长度10.0cm以上,或者两条以上长度累计15.0cm以上。
b)面部块状瘢痕(50%以上位于中心区),单块面积6.0cm2以上,或者两块以上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面部片状细小瘢痕或者显著色素异常,面积累计达面部30%。
d)一侧眼球萎缩或者缺失。
e)眼睑缺失相当于一侧上眼睑1/2以上。
f)一侧眼睑重度外翻或者双侧眼睑中度外翻。
g)一侧上睑下垂完全覆盖瞳孔。
h)一侧眼眶骨折致眼球内陷0.5cm以上。
i)一侧鼻泪管和内眦韧带断裂。
j)鼻部离断或者缺损30%以上。
k)耳廓离断、缺损或者挛缩畸形累计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50%以上。
l)口唇离断或者缺损致牙齿外露3枚以上。
m)舌体离断或者缺损达舌系带。
n)牙齿脱落或者牙折共7枚以上。
o)损伤致张口困难Ⅲ度。
p)面神经损伤致一侧面肌大部分瘫痪,遗留眼睑闭合不全和口角歪斜。
q)容貌毁损(轻度)。
5.2.5 轻微伤
a)面部软组织创。
b)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c)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d)眶内壁骨折。
e)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f)耳廓创。
g)鼻骨骨折;鼻出血。
h)上颌骨额突骨折。
i)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j)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5.3 听器听力
5.3.1 重伤一级
a)双耳听力障碍(≥91dB HL)。
5.3.2 重伤二级
a)一耳听力障碍(≥91dB HL)。
b)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另一耳听力障碍(≥41dB HL)。
c)一耳听力障碍(≥81dB HL),伴同侧前庭平衡功能障碍。
d)双耳听力障碍(≥61dB HL)。
e)双侧前庭平衡功能丧失,睁眼行走困难,不能并足站立。
5.4 视器视力
5.4.1 重伤一级
a)一眼眼球萎缩或者缺失,另一眼盲目3级。
b)一眼视野完全缺损,另一眼视野半径20o以下(视野有效值32%以下)。
c)双眼盲目4级。
5.4.2 重伤二级
a)一眼盲目3级。
b)一眼重度视力损害,另一眼中度视力损害。
c)一眼视野半径10o以下(视野有效值16%以下)。
d)双眼偏盲;双眼残留视野半径30o以下(视野有效值48%以下)。
5.5 颈部
5.5.1 重伤一级
a)颈部大血管破裂。
b)咽喉部广泛毁损,呼吸完全依赖气管套管或者造口。
c)咽或者食管广泛毁损,进食完全依赖胃管或者造口。
5.5.2 重伤二级
a)甲状旁腺功能低下(重度)。
b)甲状腺功能低下,药物依赖。
c)咽部、咽后区、喉或者气管穿孔。
d)咽喉或者颈部气管损伤,遗留呼吸困难(3级)。
e)咽或者食管损伤,遗留吞咽功能障碍(只能进流食)。
f)喉损伤遗留发声障碍(重度)。
g)颈内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50%以上)。
h)颈总动脉血栓形成,血管腔狭窄(25%以上)。
i)颈前三角区增生瘢痕,面积累计30.0cm2以上。
5.6 胸部损
5.6.1 重伤一级
a)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V级)。
b)肺损伤致一侧全肺切除或者双肺三肺叶切除。
5.6.2 重伤二级
a)心脏损伤,遗留心功能不全(心功能III级)。
b)心脏破裂;心包破裂。
c)女性双侧乳房损伤,完全丧失哺乳功能;女性一侧乳房大部分缺失。
d)纵隔血肿或者气肿,须手术治疗。
e)气管或者支气管破裂,须手术治疗。
f)肺破裂,须手术治疗。
g)血胸、气胸或者血气胸,伴一侧肺萎陷70%以上,或者双侧肺萎陷均在50%以上。
h)食管穿孔或者全层破裂,须手术治疗。
i)脓胸或者肺脓肿;乳糜胸;支气管胸膜瘘;食管胸膜瘘;食管支气管瘘。
j)胸腔大血管破裂。
k)膈肌破裂
10、小腿粉碎性骨折算重伤吗
重伤是刑事案件的概念,指受害人的伤情经法医鉴定的结果,
参考:自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9.3轻伤一级
e) 四肢长骨粉碎性骨折或者两处以上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