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骨折 > 工伤鉴定完骨折还没好怎么办

工伤鉴定完骨折还没好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03-17 14:45:38

1、工伤骨折好了之后没有留下残及可以评残吗

工伤骨折好了之后没有留下残疾不能评残。

2、工伤骨折完全好了一点不影响能鉴定上等级吗

要看骨折的部位,如果是主要的骨骼骨折的话,是可以判定为十级伤残的,如果仅仅是软骨骨折的话,可能无伤残等级,具体要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 〔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 〔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3、工伤鉴定是不是要完全康复才行:?比如骨折

按照法定时间是(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相对稳定后即可以申请鉴定。
务实操作中工伤等级鉴定一般应在治愈后六个月内作比较合适,鉴定超过一年后认为有必要可以申请复查鉴定。

4、工伤鉴定完后 结果没有出来,单位又吹到上班,但是手骨折还没有康复,我现在提辞职,对以后赔偿又影响吗

只要员工伤情认定为工伤,那么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赔偿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进行计算。
员工在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辞职是不会影响赔偿的结果的。只是在索取赔偿的过程中多了一些麻烦。建议员工在辞职时和单位约定赔偿的方式即可。

5、工伤鉴定骨折了好了以后未告成伤残的能拿到赔偿吗?

没有构成伤残就没有与伤残相关的赔偿项目了,但是医疗费、护理费等还是可以要求的。可以参考工伤赔偿项目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个月本人工资)、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
、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
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第三十六、第三十七条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

6、工伤假期一个月到了,但是骨折还没有长好,医生又不给多批几天,怎么办

自己尽快请目击者写一份事故发生经过,再配合劳动合同、诊断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自己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最后申请工伤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7、工伤骨折错过了做伤残怎么办

可以在下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鉴定时鉴定。
工伤职工只有工伤认定有时效限制,劳动能力鉴定并无时效限制,错过了当前批次鉴定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下次鉴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提前通知工伤职工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工伤职工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鉴定。对行动不便的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组织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工伤职工的身份进行核实。
工伤职工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

8、本人工伤鉴定已做完 九级工伤 但是现在骨折处没有完全愈合好 由于合同到期 公司不在续签合同 请问我

按照我国《工伤赔偿标准》http://ke.baidu.com/view/2001275.htm应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个月的缴费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后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二个月的缴费工资(以上费用统一由社保工伤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个月的缴费工资。

至于今后的治疗,如果是住院可以向社保局申请工伤复发,由社保局指定医院治疗。

9、工伤已经认定了下了(骨折),但是还没做劳动能力鉴定(未到半年),此时单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伤残1至4级的保留劳动关系到退休;5、6级的只有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7-10级的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可以提出。所以,单位不能解除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
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工伤职工有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若工伤职工没有第39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形,单位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2、若单位执意要解除劳动合同,则单位应支付经济赔偿金(即经济补偿金的2倍)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按你的情况,如果你现在还在治疗,还在停工留薪期内,还不能评定伤残等级,那么,单位不能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单位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向你支付赔偿金。
若是医疗期已经结束,单位和你解除合同,那么你在劳动能力鉴定做出后(确定了伤残等级),可以向单位追讨工伤待遇。

10、骨折已有一年了还没愈合好能不能做工伤鉴定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与工伤鉴定完骨折还没好怎么办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