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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理论提出骨折治疗的生物学原则

发布时间:2020-03-16 15:57:01

1、生物实验设计有哪些原则?

1、对照性原则:

空白对照(即不给对照组以任何处理因素)

条件对照(给对照组以部分实验因素,但不是要研究的处理因素)

自身对照(实验和对照都在同一研究对象上进行,可以是不同时间或部位)

相互对照原则(不单独设对照组,而是几个实验组相互对照)

2、单因子变量原则;

3、随机性原则;

4、平行重复性原则。

(1)bo理论提出骨折治疗的生物学原则扩展资料:

生物实验的好处:

生物实验运用一定的仪器、材料和药品,通过科学方法,有目的地观察研究一般情况下不易观察到的生物体结构和生命活动现象的过程。生物学是一门以实验为基础的自然科学。通过生物实验,不仅能帮助学生理解生物学的概念和规律,真正学好生物学基础知识,而且有利于启发学生积极思维,进行科学方法训练,培养学生的科学素质。

2、外科的BO原则是什么?

所谓BO是指:骨折生物学内固定(bio-logical osteosynthesis,BO)。充分重视局部软组织的血运 ,固定坚强而无加压。原则 :(1 )远离骨折部位进行复位 ,以保护骨折局部软组织的附着 ;(2 )不以牺牲骨折部的血运来强求粉碎骨折块的解剖复位 ,对必需复位的较大的骨折块 ,也应尽力保存其供血的软组织蒂部 等等。

3、骨折治疗的AO原则的图书目录

第一篇 原则
第一章 AO理念和基本原则
第一节 AO的理念及其发展
第二节 骨愈合过程中的生物学与生物力学特点
第三节 骨折固定的内植物及其材料
第四节 生物技术的应用
第五节 骨折分类
第六节 软组织损伤:分型、评估和病理生理改变
第二章 决策与计划
第一节 患者与伤情:创伤手术方案的制定
第二节 骨干骨折:原则
第三节 关节骨折:原则
第四节 术前计划
第三章 复位、入路及固定技术
第一节 复位与人路
——手术复位
——手术入路:软组织处理的原则
————微创外科手术
第二节 绝对稳定固定技术
——螺钉
——钢板
——张力带原则
第三节 相对稳定固定技术
——髓内钉
——桥接钢板
——外固定架
——内固定架
第四章 总论
第一节 多发创伤:病理生理学、处理顺序及主要原则
第二节 开放骨折
第三节 软组织缺损:处理原则
第四节 儿童骨折
第五节 预防性抗生素的使用
第六节 血栓的预防
第七节 术后处理:主要原则
第八节 骨质疏松
第五章 并发症
第一节 畸形愈合
第二节 无菌性不愈合
第三节 急性感染
第四节 慢性感染和感染性不愈合
第二篇 骨折各论
第六章 不同部位的骨折
第一节 肩胛骨和锁骨
第二节 肱骨
——肱骨近端
——肱骨骨干
——肱骨远端
第三节 前臂和手
——尺骨鹰嘴,桡骨头,复杂肘关节损伤
——前臂骨干
——桡骨远端和腕关节
——手
第四节 骨盆环
第五节 髋臼
第六节 股骨
——股骨近端
——股骨骨干(含转子下骨折)
——股骨远端
第七节 髌骨
第八节 胫骨
——胫骨近端
——胫骨骨干
——胫骨远端关节内(pilon骨折)
第九节 踝
第十节 足
——后足:跟骨与距骨
——中足与前足
第十一节 脊柱
附录
专业名词术语

4、【即时求助】AO技术治疗骨折的基本原则

回楼主:早在 1958 年初,AO(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internal Fixation )就归纳了四项基本的治疗原则,以期提高骨折治疗的总体治疗。AO四项原则是:①骨折端的解剖复位,特别是关节内骨折;②为满足局部生物力学需要而设计的坚强内固定;③无创外科操作技术的应用,以保护骨折端及软组织的血运;④肌肉及骨折部位邻近关节早期、主动、无痛的活动,以防止骨折病的发生。AO 学说强调尽早复位,使骨折恢复解剖学上的连续性和力学上的完整性,手术要求尽可能达到解剖复位和坚强的内固定,这种观点几十年来被全世界广泛接受,成为骨折治疗的 AO 标准学说。同时,经过几十年来的发展,目前认为这种单纯的机械力学观点存在片面性,因为它没有充分重视骨组织自身的愈合能力。多年来的临床经验和试验室数据表明,坚强内固定也存在它的一些负面影响。例如,钢板对钢板下骨的应力遮挡不可避免地造成一定程度的骨质疏松,增加了钢板取除后发现在骨折的可能性。另外,随着微创观念的日益深入人心,大手术对周围软组织造成的创伤影响了骨组织自身的愈合能力,因而越来越为人所诟。这些缺点促成了新的生物学固定观念的发展,这就是所谓的 BO(Bio-loigical Osteosynthesis) 观点。骨折固定的 BO 观点更加重视维护局部软组织的血液供应能力,由这种新的观点所衍生的生物学固定和微创手术方式是近年来骨折治疗的最新进展。生物学固定的内涵是:必须充分重视局部软组织及骨的血运,固定坚强而无加压。其原则如下:1、 远离骨折部位进行复位,以保护局部软组织的附着;2.不以牺牲骨折部的血运来强求粉碎骨折块的解剖复位,如必须复位的较大折块,也应尽力保存其供血的软组织蒂部;3、使用低弹性模量,生物相容性好的内固定器材;4、 减少内固定物与所固定骨之间的接触面(髓内及皮质外);5、 尽可能减少手术暴露时间。

5、教育的八大教学原则

1.直观性教学原则:根据教学活动的需要,让学生直接感知学习对象。这一原则是针对教学中词、概念、原理等理论知识与其所代表的事物之间相互脱离的矛盾而提出的。

一般地说,直观的具体手段有以下三种:实物直观;模像直观;语言直观。

直观性教学原则的分类以及运用的注意注意事项在讲解时要突出。

2.启发性教学原则:指在教学中要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积极性,使得学生能够主动地学习,以达到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3.巩固性教学原则:指在教学中要不断地安排和进行专门的复习,使学生对所学的知识牢固地掌握和保存。这一原则是为了处理好教学中获取新知识与保持旧知识之间的矛盾而提出的。旧知识是新知识的基础。人类早已注意到巩固对于学习的价值,孔子就说过“学而时习之”,“温故而知新”。

4.量力性教学原则(可接受性原则):指教学活动要适合学生的发展水平。这一原则是为了防止发生教学难度低于或高于学生实际程度而提出的。结合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讲解

5.循序渐进教学原则(系统性原则):指教学活动应当持续、连贯、系统地进行。这一原则是为了处理好教学活动的顺序、学科课程的体系、科学理论的体系、学生发展规律之间错综复杂的关系而提出的。

6.因材施教原则:因材施教原则要求教师在教学活动中,从学生的实际出发,根据不同教学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进行差异性的教育,使每个学生都能在各自原有的基础上得到自己充分的,最好的发展。

7.理论联系实际原则:这一教学原则是指教学活动必须坚持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和统一,用理论分析实际,用实际验证理论,使学生从理论和实际的结合中理解、掌握知识,并在这个结合的过程中学会运用知识。

8.科学性与教育性相结合原则:指教学要在科学的方法论的指导下进行。这一原则是为了将教学中科学知识的传授学习与思想品德教育统一起来而提出的。

(5)bo理论提出骨折治疗的生物学原则扩展资料:

教学原则对教学活动的顺利有效进行有着指导性和调节性的意义。作为教学活动的准则,它必然能够对教学活动的各个方面起着指导和调控的作用,能够为教师提供积极有效的开展教学活动的依据。

教学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组织形式的选择。教学原则确定之后,对教学活动中的内容、方法、手、形式的选择,都有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巴拉诺夫指出:“教学论原则决定教学方法。选择教学方法和论证其效果有赖于作为这些方法基础的教学论原则。教学论原则体系,就是对学习和掌握教材的基本途径的总的说明。”

科学的教学原则可以有效地提高教学效率。科学的教学原则在人们的教学活动的实践中灵活有效的运用,对教学活动的有效顺利地开展,对提高教学活动的质量和效率都会有着积极的作用。

在教学中贯彻这一原则,对于教师有以下要求。

1.充分了解学生。在共同的年龄特征基础上,儿童存在差异。要做到因材施教,必须充分地了解每一个学生。除学习成绩以外,学生的个性特征的各个方面、家庭背景、生活经历等,都是教师因材施教所需要了解的。

2.尊重学生的差异。学生的差异不仅是客观存在的,而且是合理的,因材施教的含义不仅包括承认差异,而且包括尊重差异。

小学阶段的课程和教学以所有正常儿童可以达到的程度为标准,在达到标准的基础之上,教师应当允许学生存在不同方面、不同水平的差异,并且针对每一个学生的具体条件帮助他获得最适宜的个性发展,而不是去普遍地增加难度和深度。良好教育的结果是培养出大批个性充分发展的人,而不是千人一面的“标准件”。

3.面向每一个学生。小学教育是义务教育的组成部分,是儿童必须接受的,完成小学教育是中国每一个适龄儿童的基本权利。现代教育的一个重要理念是,每一个儿童有权利得到适合于自己的教育。因此,现代教育强调,不能够要求儿童适应教育,而是要使教育适应儿童。

6、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的章程

第一条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联赛[(China High School Biology Olympiad 简写 CHSBO),以下简称全国生物学联赛],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竞赛[对外称中国生物学奥林匹克 (China National Biology Olympiad 简写CNBO),以下简称全国生物学竞赛]是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管单位)、 国家教育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由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联合主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生物学科竞赛活动。
全国生物学联赛、全国生物学竞赛目的是为加强中学生物学教学,提高生物学教学水平;促进中学生生物学课外活动;向青少年普及生物学知识;提高青少年的生命科学素质;为参加国际生物学奥赛做准备。
第二条全国生物学联赛、全国生物学竞赛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在现行中学教学大纲的基础上有所提高和扩展。
第三条 全国生物学联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组织学生参加,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联赛基础上选拔、组队参加全国生物学竞赛。参赛应坚持自愿原则,不要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第四条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竞赛委员会)由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共同组成。全国生物学联赛、全国生物学竞赛由全国竞赛委员会统一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各省分会(以下简称各省分会),每届向全国竞赛委员会报送分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名单。各省分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
①负责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参加全国生物学联赛,监督考试,确保公平竞争。
②负责安排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生物学联赛监考人员和评阅试卷人员。
③组织编写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的竞赛资料。
④负责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全国生物学联赛和全国生物学竞赛资金的筹集。
⑤组织召开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提高教学和考试质量的研讨会,担任全国竞赛委员会领导下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调会议的执行主席。
⑥受全国竞赛委员会的委派监督和观察其它省、自治区、直辖市考试过程。
⑦积极配合省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⑧监督和评议全国竞赛委员会的各项工作。
全国生物学联赛、全国生物学竞赛具体工作分别由中国动物学会和中国植物学会负责组织,并聘请有关专家、教授组成全国生物学联赛、全国生物学竞赛命题小组,全国生物学联赛巡视组和全国生物学竞赛考评小组,负责选题、巡视和考评工作。
第五条 在全国竞赛委员会的指导下,由承办全国竞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领导、全国竞赛委员会分会有关人员、地方动物学会、植物学会和当地有关方面组成应届的组织委员会(包括一名全国竞赛委员会的成员)、负责全国竞赛期间的竞赛条件、会务和经费筹备等。 第六条 各省分会负责组队参加全国生物学竞赛,每队包括队员4人、领队和教练各1人,队员须由本年度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奥林匹克联赛一等奖获得者中选拔产生,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参赛名单及材料。允许高一、高二学生参赛,但一个学生高中期间只可以参赛一次。
第七条 每年8月在承办地举办全国生物学竞赛。全国生物学竞赛考试包括理论和实
验两部分,理论考试使用机读卡,也可有部分人工批改题目。实验考试包括植物学、动物学、生物化三部分,分设实验1、2、3、4四组,循环进行。理论与实验分数比例各占50%,并分别对理论总分和实验总分进行T-score计算,按T值后两项分相加后的总分排定学生奖项,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以实验分高者为先。
第八条 全国生物学竞赛理论考试和实验考试允许查验分数,须由参赛学生的所在省代表队提出,由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委员会委员代为查阅。
第九条 全国生物学竞赛的试卷不公开,
第十条 全国生物学竞赛获奖比例为(参赛学生总数):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50%。
第十一条 全国生物学竞赛命题范围以竞赛大纲为主(已发),实验考试增加细胞生物学和生物化学内容。重点考查参赛学生的生物学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的掌握情况以及应用这些知识的能力,考查学生的生物学基本实验技能,考查学生的创造性、科学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第十二条 全国生物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可参加全国中学生生物学冬令营,人数限制在18人,第十八名总成绩若出现并列,以实验分高者为先。允许高一、高二学生参加,但一个学生在高中期间只可以参加一次冬令营。全国竞赛委员会负责组织测试,从进入冬令营的选手中选出4名,作为代表参加国际生物奥赛的中国队队员。
第十三条 冬令营选拔的规则:全国生物学竞赛总成绩占10%,冬令营理论考试成绩占30%,冬令营实验考试成绩占30%,冬令营面试成绩(包括英语部分)占30%。选拔出国参赛的学生,必须身心健康,能够承担艰巨的考试任务,同时须具有团队精神。
第十四条 冬令营选拔赛的试卷不公开,
第十五条 全国竞赛委员会负责完成每年参加国际生物奥赛中国队的组建,一般有领队 2人、观察员1-2人、队员4人,人选由全国竞赛委员会提名、选拔确定。在代表队出国参加国际比赛前7-10日,全国竞赛委员会负责组织将出国参加比赛的队员集中起来进行理论知识、实验知识及技能等内容的培训和行前教育。
第十六条全国生物学联赛获一、二、三等奖的学生和一等奖指导教师由全国竞赛委
员会颁发获奖证书,每名一等奖学生最多可报三名辅导教师,全国竞赛委员会按教师人数颁发指导教师证书,每张证书写明全部教师姓名,排序以上报为准。
全国生物学竞赛获奖的选手将由全国竞赛委员会在竞赛闭幕式上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
同时向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第十七条为保证全国生物学联赛和全国生物学竞赛的公正性、权威性,全国竞赛委员会和各省分会成员在工作中如出现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对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取消其以后参与此项活动的资格,同时取消有关学生的考试成绩、获奖证书和保送生资格。
第十八条被处罚的行为包括:参赛学生违规、赛场工作人员失职、省级竞赛负责人失职、组织机构失职。下列行为,均属违规或失职行为。
1.参赛学生违规行为是指,在规定参赛学生应独立解题(或独立完成任务)的场合:
(1)将不允许夹带的物品带入考场并经监考人指出后不予改正;
(2)以不正当的方式提前得到竞赛题目或与竞赛题目有关的信息;
(3)赛前及赛中为其他参赛学生提供与竞赛题目有关的信息;
(4)未经许可通过用各种途径和介质将竞赛答案带入考场;
(5)不遵守赛场规定并可能影响公平竞赛的其他行为。
2.赛场工作人员的违规或失职行为是指,在参赛学生独立解题时:
(1)发现参赛学生有违规行为而不制止、不上报;
(2)提前将竞赛题目泄漏给参赛学生;
(3)不按规定为参赛学生提供与竞赛题目有关的信息;
(4)不按规定保存和上交竞赛结果;
(5)擅自更改参赛学生的竞赛结果;
(6)其他可能影响公平竞赛的行为。
3.省竞赛分会负责人的违规或失职行为是指,在参赛学生独立解题时:
(1)未经主办单位许可擅自复制试卷;
(2)提前将竞赛题目泄漏给参赛学生;
(3)发现参赛学生有违规行为而不按规定惩罚;
(4)发现赛场工作人员有不规范行为不制止且继续聘用
(5)擅自更改参赛学生的竞赛结果或成绩;
(6)不按规定上报竞赛结果;
(7)对于发现的违规或失职行为不向主办单位报告。
4.省竞赛分会的违规或失职行为是指:
(1)未经主办单位许可擅自复制试卷;
(3)擅自更改参赛学生的竞赛成绩;
(4)未按照规定将有关情况上报主办单位。
5.全国竞赛委员会的违规或失职行为是指:
(1)竞赛命题人员在命题后为参赛学生辅导;
(3)擅自更改参赛学生的竞赛成绩;
(4)没有按照规定将竞赛结果和有关情况上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少年科技中心。
第十九条 对违规或失职行为的惩罚
1. 在全国生物学联赛中发现选手有违规行为,取消该选手当年成绩,从次年算起禁赛两年。
2. 在全国生物学竞赛中发现选手有违规行为,取消该选手当年的成绩,从次年算起三年内不得参加五项学科竞赛中的任何一项竞赛。
3. 有失职行为的赛场工作人员将立刻失去监考者的资格,从次年算起三年内不得从事与奥赛相关的工作。
4. 有失职行为的省分会负责人,全国竞赛委员会会同该省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将立刻撤消其负责人资格,从次年算起两年内不再聘任该职。
5. 发现省分会组织者集体失职,全国竞赛委员会有权取消该省两年内参加竞赛的资格,并通知该省五项学科竞赛管理委员会。
6. 上述1-5舞弊行为均由全国竞赛委员会记录在案,其中4.5舞弊行为将向各省发出通报,同时上报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少年科技中心备案。
7. 全国竞赛委员会中的成员(包括命题者)如有第二十九条第五款中1、2、3中行为,由全国竞赛委员会取消当事人参与竞赛工作的资格。
8. 对于全国竞赛委员会的集体失职,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少年科技中心除提出警告外,有权取消对全国竞赛委员会的经费支持,并有权收回对全国竞赛委员会的授权。
9. 对于有事实根据的真实署名投诉,接受投诉者必须受理,并对其真实性展开调查。受理投诉的单位有义务为投诉人保密。受理投诉的单位将不予受理没有事实根据的投诉。
10. 被处罚方可向其上一级单位或全国竞赛委员会申诉,中国科学技术协会青少年科技中心为最终裁决单位。 第二十条在全国生物学联赛中各省分会根据本赛区报名参赛考生总数按当届标准上
交全国竞赛委员会报名费或制卷费。
第二十一条 各省分会在组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参加全国生物学联赛和全国生
物学竞赛所需经费由各省分会自行解决。
第二十二条 参加全国生物冬令营和出国培训的选手需交纳适量培训费,原则由各省分会和所在中学承担。 第二十三条 凡参加全国生物学竞赛的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参赛的权利,也有承办的义务。每年暑假至冬令营期间为申报后年全国生物学竞赛的时间,有条件时,可排定二、三届承办地。申办的省分会和学校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办报告,申办报告包括申请报告和承办方案。全国竞赛委员会在收到正式的申请报告后,组织委员开会讨论确定2-3个考察地方,组织委员到实地考察,再由全国竞赛委员会开会讨论决定。
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
第二十四条 承办当年全国生物学竞赛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派两个队参赛。
第二十五条 全国生物学竞赛的具体时间安排每年由全国竞赛委员会另行通知。

7、骨科"AO"内固定理念是什么?骨科"BO"内固定理念又是什么?

BO: 生物学内固定(BO,Bio-logical osteosynthesis)原则充分重视局部软组织的血运,固定坚强而无加压。原则: 1.远离骨折部位进行复位,以保护骨折局部软组织的附着; 2.不以牺牲骨折部的血运来强求粉碎骨折块的解剖复位,如必需复位的较大的骨折块,也应尽力保存其供血的软组织蒂部,3.使用低弹性模量,生物相容性好的内固定器材,4.减少内固定物与所固定骨之间的接触面(皮质外及髓内)。5.尽可能减少手术暴露时间。
AO : “借助坚强固定,一期恢复骨干骨折的解剖学连续性和力学完整性”这一生物力学概念。AO内固定概念与技术的精髓是骨折的解剖复位与骨块间的加压,在坚强的内固定下,达到骨折的愈合。

8、放射生物学的4R

深入研究了细胞周期,即增殖期(G1-S-G2-M)和静止期(G0)的关系,为此提出了4个R:即是修复(Repair),再氧化(Reoxygenation),再分布(Redistribution),再增殖(Regeneration)作为指导放射生物中克服乏氧等问题的研究要点,放射生物学推进到目的明确,针对性强的有效研究中去。 当细胞受到非致死放射剂量照射后,细胞通过自身的修复机制修复放射损伤,这种非致死放射性损伤包括:潜在性致死性放射损伤;亚致死性放射损伤。在20世纪60年代Elkind发现受到PLD损伤的细胞,如果处于一个抑制细胞分裂的环境,这个环境有助于细胞的修复。体外培养试验也证实在放疗后2-4小时内细胞已修复了大部分SLD,然而不同的细胞的修复动力学也不一样,组织的修复动力学的研究表明SLD的修与照射后的时间呈指数关系,常用半修复时间1/2T表示。分割剂量和细胞修复动力学的关系目前还不十分清楚,但有资料表明分割剂量大,细胞的修复能力弱。
细胞的放射损伤修复和凋亡是一对矛盾。如果肿瘤细胞有较强的修复PLD能力,则丧失了凋亡反应。一些研究发现在细胞的DNA受损后,一些基因和癌基因能影响细胞的凋亡过程,这些基因包括bcl-1,bcl-x,p53等.
放射治疗后的肿瘤细胞再氧化
接受放疗后,肿瘤组织中的乏氧细胞比例明显增加,经过24小时后,细胞由乏氧状态向氧合状态发展。乏氧细胞再氧合的机制:
① 肿瘤细胞群总量减少,血管没有损失,血管密度相对增加。
② 对放射敏感的富氧细胞选择性杀灭,远离血管的乏氧细胞和血管的距离缩短。
③ 细胞死亡使总耗氧量减少。
④ 血管的分流导致血流循环的改变。
⑤ 肿瘤细胞的迁移。

放射过程中的细胞再分布
在分割放射中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即细胞群会产生分裂时相同步化,其原因可能是放射能是G2/M期细胞阻滞。当放射损伤修复后,受阻的细胞同步在同一分裂周期中。此时第二个放射剂量的给予时机对细胞群的生存至关重要。如同步化的细胞处于抗放射时相,则放射效应不强,如处于放射敏感时相,则可获得较大的杀灭效应。然而,同步化的现象是短暂的,细胞群很快按固有的比例重新分布。分裂周期中不同时相细胞的放射敏感性:在分裂周期中不同时相的细胞对放射杀灭的敏感性不一样已得到证实,对放射敏感性的顺序是M>G2>G1>S。S期细胞对放射呈抵抗性,在有较长的G1期的细胞,G1的早期也显示抵抗性。 在临床工作中我们可观察到这么一个现象,如肺癌放疗过程中大约2周时,病人出现进食吞咽痛的症状,经过一段时间后,大约4周,尽管放射的剂量还继续累加,但病人的吞咽同明显减轻,其原因就是食道黏膜上皮的加速再增殖,使食道黏膜的放射损伤有不同程度的恢复。这种在放疗过程中,细胞的增殖速率不一,在某一阶段内出现加速增殖的现象,称之为加速再增殖。在放疗区内发生增殖的细胞有两种,一是从放射区外游走进入放射治疗区进行克隆,例如皮肤、口腔黏膜、消化道黏膜放射损伤后就是通过此方式修复。另外就是照射体积内的细胞进行克隆,肿瘤细胞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产生更多的肿瘤细胞,因而就需要额外的剂量来杀灭加速增殖产生的细胞。
对于正常组织而言,促进细胞增殖的因素有:1放射损伤死亡的细胞能分泌刺激残存的细胞分裂因子;2细胞的死亡,残存细胞之间的接触抑制现象消失,分裂加快。正常细胞的加速再增殖有利于急性放射性损伤的恢复。然而肿瘤细胞的加速再增殖却不利于肿瘤的控制。发生加速增殖的基本条件是血供的改善,促使肿瘤再增殖的原因和正常组织相似,虽然肿瘤之间的接触抑制现象弱于正常组织,但多数组织仍存在此现象。肿瘤通过以下三个途径实现再增殖:1增加增殖细胞的比例;2缩短细胞周期时间;3减少细胞丢失比例;4变非对称性分裂为对称性分裂。在分割放疗中,目前还不能确切地知道细胞增殖动力学地规律,从临床资料来看,肿瘤开始加速再增殖地时间是在临床上肿瘤体积开始退缩之前。对大多数头颈部上皮源肿瘤而言,肿瘤加速增殖始于放疗后2-4周。临床和实验已证明,正常组织再增殖地能力强于肿瘤组织。放射线在杀灭肿瘤组织地同时损害了周围的正常组织,但由于周围正常组织的恢复能力强,肿瘤更容易被控制。正常组织不同程度的损伤可留下部分后遗症。

9、骨折固定的骨折固定技术的发展史分析:

随着交通工具的普遍使用,交通事故越来越频繁,创伤骨科患者逐日增多。在治疗创伤骨科骨折时,骨折固定方式的选择一直都是骨科界所争论的话题,在当前没有一个统一的定论。在上个世纪50年代,AO 学会根据的当时的骨科治疗技术,制定了一些列骨科治疗的基本原则,即:①骨折块特别是关节区得骨折达到解剖复位; ②设计坚强内固定; ③能满足生物力学的要求; ④无创操作,保持软组织和骨折块的血运; ⑤早期主动无痛活动,防止骨折发生,这是当时骨科界普遍所认同的骨科治疗标准。AO学会制定这些规则的目的是::通过对骨折断端的解剖结构进行一定强度的恢复,并加压固定,从而有效地防止骨折处局部微动,一定时间后,便可达到Ⅰ期愈合的效果。就当时的骨折研究水平来看,在AO技术推出之初,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应用不久,它的缺点也逐渐显现出来,例如过分追求解剖复位,从未忽视了生物力学的要求; 骨折处损伤严重,破坏了该处的肌肉供血功能;发生感染、松动和折断的概率较高;骨延迟愈合骨折断端吸收等不良反应频繁。
在上个世纪90年代提出的生物学固定(BO)概念对AO技术进行了相应的改进,它强调的骨折治疗原则为:①在骨折部位较远的地方进行复位,保护骨折区得软组织的附着;②不一味追求骨折的解剖复位( 关节内骨折除外);③使用的内固定物弹性模量低;④减少内固定物与骨皮质之间的接触面积等。BO技术避免了对骨的生长环境的破坏,治疗骨折时,重点关注骨的生物力学特性,有效地维护了骨的血供功能。BO技术治疗骨折时,加快了骨折愈合的速度,降低骨折并发症的发生,使得该技术很快取代了AO技术,成为了当时骨折固定的重要方法。但长时间的应用发现,BO技术缺乏一定的理论和技术支持,仍然存在一定的缺陷。
近年来微创骨折固定技术的提出时骨科界的又一巨大成就,微创骨折固定技术主张用外固定架闭合复位来治疗骨折,这种技术的特点是:能保持骨的生长环境;用夹持固定骨折部位;不暴露骨折端;强调纵向对线的重要性。该技术目前还在临床试验阶段。

10、简述放射生物学的4r概念及作用

放射(或辐射)生物学门边缘学科主要研究放放射生物学相关书籍射线对生物体作用观察同质放射线照射各种生物效应及同内、外因素对生物效应影响范围涉及放射线对生物体作用原初反应及其系列物理、化学和生物学方面改变临床放射生物学或肿瘤放射生物学放射生物学分支又放射肿瘤学(放射治疗学)四大支柱(肿瘤学、放射物理学、放射生物学和放射治疗学)之因此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对放射治疗医生进行培训、资格考核或晋级都要求有临床放射生物学内容 临床放射生物学辐射生物学基本理论基础上结合对临床放射治疗时肿瘤及正常组织放射生物特性及治疗和诸因素发生变化研究及上认识基础上利用结合放射生物行特点从分子、细胞、组织直至整体水平实验研究独特手段探讨提高放疗疗效办法或手段达断提高肿瘤治疗效和病人生存质量目 随着生命科学迅速发展临床放射生物学研究内容和技术也断得发展、充实和更新毫无疑问深入理解临床放射生物学基础知识和概念掌握临床放射生物学研究动态并加运用对肿瘤放射治疗改进和提高肿瘤治疗效有极重要意义

与bo理论提出骨折治疗的生物学原则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