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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骨折塑形能力基本丧失

发布时间:2020-03-14 12:41:53

1、现役军人疲劳性骨折可以评残吗属于几级

你好骨折评残的话是有标准的
一般情况只有长管骨骨折内固定才能评上九级残
如果只是骨折没有内固定并且康复后不影响功能的话基本上评不上残的
不过部队可能会和地方有所差别建议你先咨询一下部队方面

2、颅内骨折,丧失劳动力,属于哪种残疾?

这个是可以去找相关的部门鉴定

3、我右手食指、中指和环指第一节粉碎行骨折,丧失基本劳动能力 用人单位应该赔偿多少钱

1、你现在没有相应的伤残等级,律师很难给你判断赔偿多少钱。你现在应当主张单位为你申报工伤,如果单位拒绝,你可在1年内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待伤情稳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2、如与单位协商不成,收集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工伤的相关证据,向当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4、交通事故五五责任,对方没有损失,我方颅脑骨折,浑身多处骨折,丧失劳动能力,保险赔偿后还可以再起诉吗

交强险包含: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一、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二、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5、左足舟骨粉碎性骨折,就意味着丧失劳动能力了吗

左足舟骨粉碎性骨折,不意味着丧失劳动能力,但会有一定的影响。
具体可以进行伤残等级鉴定。
有伤残的,可以得到一定的补偿。

6、我自己委托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需要那些材料,走那些程序?自己受伤骨折了,就不可以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

加油干吧,你委托的劳动能力级别鉴定需要哪些材料?走哪些程序你的股数折了就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吗?可以的,你可以去你的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去解决。

7、我父亲在车祸中髌骨骨折,现在膝关节不能弯曲,膝关节功能基本丧失,请问能评到几级残废?

伤残等级评定标准
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
一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划分依据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b. 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d. 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流动受限;
c. 断续工作;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划分依据
a. 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上述希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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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做交通事故可以做丧失劳动力等级鉴定吗?交通事故鉴定标准上没有关于骨折的标准,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

交通事故受伤可以做伤残评定,评定标准里面就有具体的功能丧失的评定。做出评定后,如果构成伤残,可以要求赔偿伤残补助费

9、髌骨骨折能否评残

一、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劳动能力完全丧失,日常生活需要专人照顾的,为特等:

1. 三肢以上部分失去(自腕、踝关节以上)或三肢完全丧失功能;

2. 两肢完全失去,不能安装假肢;

3. 脊髓或脊神经受伤致两上肢完全瘫痪,或两下肢完全瘫痪且伴有大小便失禁;

4. 髋、膝、肩、肘关节中四个以上强直,功能完全丧失;

5. 具有一等两种残情或具有一等的和二等甲级的各一种残情;

6. 患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相当上列残情的。

二、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劳动能力基本丧失,日常生活大部分活动需要人扶助的,为一等:

1. 两肢部分失去(自腕、踝关节以上)或伤后髋、膝、肩、肘关节中三个强直, 功能完全丧失;

2. 一肢完全失去,不能安装假肢;

3. 脊髓或脊神经受伤致两上肢基本瘫痪或两下肢完全瘫痪;

4. 颅脑损伤致一侧上、下肢完全瘫痪;

5. 两手全掌完全丧失或挛缩畸形经矫形仍完全失去功能;

6. 两足各失去二分之一以上兼有一侧踝关节功能障碍;

7. 颅脑损伤致成痴呆;

8. 双目失明;

9. 咀嚼和语言机能完全丧失;

10. 肝脏切除三分之二或胰腺全切除;

11. 心脏损伤致主动脉返流,二尖瓣腱索断裂;

12. 胃全切除且小肠或结肠切除五分之一;

13. 一侧肺全切除兼有对侧肺功能明显障碍;

14. 三期矽肺或二期矽肺合并肺结核;

15. 具有二等甲级两种残情或具有二等甲级和二等乙级的各一种残情;

16. 其他部位受伤或患有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相当上列残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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