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脚拇指骨折吃什么食物会好得快一些,吃哪些东西对骨头不好
方1 赤小豆适量煎服,加赤砂糖少许温服之,本方适用于活血化瘀期。
方2 猪骨头1000克,黄豆250克,加水小火烧烂,加盐姜调味分饮食之。
方3 猪脊骨一具,洗净,红枣120克,莲子90克,降香、生甘草各9克,加水小火烧烂,加姜盐调味分多次饮之。
方4 鲜湖蟹2只,取肉(带黄),待粳米粥熟时,入蟹肉,再加以适量生姜、醋和酱油服食,常服。
方5 乌雄鸡1只(约500克),去皮毛内脏,洗净,“三七”5克切片,纳入鸡肚中,加少量黄酒,隔水清炖,熟后用酱油蘸服,常服。
方6 生黄芪30~60克,浓煎取汁,加粳米100克,煮粥,早晚服食。
方7 当归20克,黄芪100克,嫩母鸡1只,加水同煮汤食用。
方8 紫丹参50克,洗净,加水煮,取汁,其汁与猪长骨1000克、黄豆250克同煮,待烂熟,加入少量桂皮、盐即成。
方9 生螃蟹500克,捣烂,热黄酒冲服250克,余渣敷患处,约半日“各各”有声即好。用于骨折接骨。
【禁忌食品】
(1)忌盲目补充钙质 钙是构成骨骼的重要原料,有人以为骨折以后多补充钙质能加速断骨的愈合。但科学研究发现,增加钙的摄入量并不加速断骨的愈合,而对于长期卧床的骨折病人,还有引起血钙增高的潜在危险,而同时伴有血磷降低。此是由于长期卧床,一方面抑制对钙的吸收利用,一方面肾小管对钙的重吸收增加的结果。所以,对于骨折病人来说,身体中并不缺乏钙质,只要根据病情和按医生嘱咐,加强功能锻炼和尽早活动,就能促进骨对钙的吸收利用,加速断骨的愈合。尤其对于骨折后卧床期间的病人,盲目地补充钙质,并无裨益,还可能有害。
(2)忌多吃肉骨头 有些人认为,骨折后多吃肉骨头,可使骨折早期愈合。其实不然,现代医学经过多次实践证明,骨折病人多吃肉骨头,非但不能早期愈合,反而会使骨折愈合时间推迟。究其原因,是因为受损伤后骨的再生,主要是依靠骨膜、骨髓的作用,而骨膜、骨髓只有在增加骨胶原的条件下,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而肉骨头的成份主要是磷和钙。若骨折后大量摄入,就会促使骨质内无机质成分增高,导致骨质内有机质的比例失调,所以,就会对骨折的早期愈合产生阻碍作用。但新鲜的肉骨头汤味道鲜美,有刺激食欲作用,少吃无妨。
(3)忌偏食 骨折病人,常伴有局部水肿、充血、出血、肌肉组织损伤等情况,机体本身对这些有抵抗修复能力,而机体修复组织,长骨生肌,骨痂形成,化瘀消肿的原料就是靠各种营养素,由此可知保证骨折顺利愈合的关键就是营养。
(4)忌不消化之物 骨折病人因固定石膏或夹板而活动限制,加上伤处肿痛,精神忧虑,因此食欲往往不振,时有便秘。所以,食物既要营养丰富,又要容易消化及通便,忌食山芋、芋艿、糯米等易胀气或不消化食物,宜多吃水果、蔬菜。
(5)忌少喝水 卧床骨折病人,尤其是脊柱、骨盆及下肢骨折病人,行动十分不便,因此就尽量少喝水,以减少小便次数,如此虽小便次数减少,但更大的麻烦也产生了。如卧床病人活动少,肠蠕动减弱,再加上饮水减少,就很容易引起大便秘结。长期卧床,小便潴留,也容易诱发尿路结石和泌尿系感染。所以,卧床骨折病人想喝水就喝,不必顾虑重重。
(6)忌过食白糖 大量摄取白糖后,将引起葡萄糖的急剧代谢,从而产生代谢的中间物质,如丙酮酸、乳酸等,使机体呈酸性中毒状态。这时,碱性的钙、镁、钠等离子,便会立即被调动参加中和作用,以防止血液出现酸性。如此钙的大量消耗,将不利于骨折病人的康复。同时,过多的白糖亦会使体内维生素B1的含量减少,这是因维生素B1是糖在体内转化为能量时必需的物质。维生素B1不足,大大降低神经和肌肉的活动能力,亦影响功能的恢复。所以,骨折病人忌摄食过多的白糖。
(7)忌长期服三七片 骨折初期,局部发生内出血,积血瘀滞,出现肿胀、疼痛,此时服用三七片能收缩局部血管,缩短凝血时间,增加凝血酶,非常恰当。但骨折整复一周以后,出血已停,被损组织开始修复,而修复必须有大量的血液供应,若继续服用三七片,局部的血管处于收缩状态,血液运行就不畅,对骨折愈合不利。
(8)骨折禁饮果子露。
2、大脚指指甲那一节粉碎骨折,但肉皮没掉,老板要负些什么责任
您好,一般骨折的处理都是固定,保养,服用促进骨质生长的药物。
一定要及时处理骨折,避免骨头的断端刺伤体内的其他组织,引发不必要的感染。希望我的答复能帮组到你,祝您早日康复!
3、我骑电动车逆行走便道,被小区出来的汽车撞到,大脚拇指骨折,掉了6颗牙齿,醒来已经在医院,我该怎么办
你只须要报交警,警察叔叔会教你的,
保险公司的赔付要交警出份“事故认定书”以及相关发票才会报销的。
4、大脚指骨折改怎么办?
对于脚大拇指骨折以后的病人,首先需要拍个普通的x线光片,目的是为了明确骨折的部位,以及骨折有没有错位的情况,确定积极的治疗方案就完全可以的。如果是骨头位置非常好,没有错位的情况,那我认为选择保守治疗就完全可以,需要严格的进行支具或者石膏托外固定,需要抬高患肢,这样有利于静脉回流,利于消肿的。
这期间应用一些活血化瘀和促进骨折愈合的药物治疗就可以,正常的情况下,一般保留一个半月左右拍片复查。如果有骨痂生长了,那就可以去掉外固定,加强关节的屈伸活动,恢复正常功能。但是对于拍片检查,如果骨折错位非常严重,或者是累及关节面、关节面不平整的病人,就有必要积极的进行术前准备。排除手术禁忌,然后进行切开复位内固定手术治疗。
5、脚肿了,能过性生活吗?我的脚是受伤了现在还没有好,而且脚背面还有一些肿。以前大脚指头骨折,现今快三
楼主您好,建议您还是要节欲,最好是断欲,然后等到伤完全好了再过性生活,否则个人推测,可能会影响您养伤,祝福您幸福,平安,快乐。
6、请问一下大脚中断骨折了再做手术接好,能不能去评残,如果能评大概是能评几级?
如果大脚中断骨折了再做手术接好后,留有后遗症,可以去做伤残鉴定,一般能评定为九级,但是,如果没有后遗症,是不能评定为伤残的。
7、强生出租车撞到大脚指骨折了怎么赔偿?
如果你跟出租车发生了碰撞,现在导致大脚趾骨折,那就先治疗,然后再进行处理。
8、工地,工人受伤,大脚指骨折,工伤费,能算多少天
劳动者在工地上大脚指骨折受伤的,至于医疗期时间的长短要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上的医疗期期间时间为准。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9、大脚指头骨折能评几级伤残
不知道你所谓的型骨折有什么程度 ,多大面积,康复后会不会影响正常生活等等
但是我可以告诉你,可以评级,最低最低也是十级工伤,也有可能是9级(因为脚大拇指如果截肢的话会影响正常行走)
因为《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中有这么一句:身体各部位骨折,康复后无功能性障碍的,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这是明文规定
附十级工伤赔偿:
十级工伤的待遇如下:
首先医药费全部报销,其次住院期间所有的工资正常发放(这两条是最基本的,医药费人社局出,工资单位出)
然后剩下的就是三个一次性补助了(我说的上海社保基数为3560,所以以下所有计算以3560为基准,至于你们当地的社保基数我不是很清楚,你自己可以问问你们公司的人事,但是一般也就是三千多一点的样子):
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就是7×3560=24920,这个钱是当地的人社局出
②离职的话可以额外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4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工资,不是你的工资,是上年度所在地区的平均工资,比如我们当地是3960,然后乘以4,大概1万多点(上海的平均工资肯定更高,自己去查吧),人社局支付
③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也是离职后才得到的,单位支付,8个月当地的平均工资,大概四万多的样子,单位支付(如果快退休了的话,这一块是没有的)
纯手打,望采纳
10、农村工伤大脚指粉碎性骨折怎么赔偿,没合同
伤者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劳动者收集如:劳动合同(或者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资料)、工伤认定申请书、诊断证明、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等,劳动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
然在病情稳定或者出院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
2、工伤认定书;
3、医疗终结证明或者医生诊断证明;
4、被鉴定人身份证复印件;
5、被鉴定人一寸彩照;
6、其他,比如CT照片以及报告等材料。
然后,根据伤残等级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劳动者就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协商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劳动者应当收集资料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