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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被撞骨折人跑了

发布时间:2020-03-12 22:12:01

1、昨天下班路上,我看见绿灯准备过马路,走出去的时候被电瓶车撞了,撞我的人摔下来骨折了,是我的责任吗?

不是你的责任但你也要承担因为他受伤了,有些人还会认为你有这么快干嘛来车了都不知道等等,责任就会被认为双方都有责任都需要承担。

2、下班回家路上我被别人撞骨折别人跑了这是不是工伤

下班回家路上被别人撞骨折,只要确定不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就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3、父亲在下班的路上被撞倒(骨折),休假期间公司是否应给工资?

按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相关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4、我司一名员工于某日下午下班期间被车撞倒,导致左脚骨折,已报交警处理,请问我司需要承担些什么责任?

如果下班途中员工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此导致员工受伤的,该受伤属于工伤。用人单位需承担点补偿费用 (比如不能再继续参加劳动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费用、以及工伤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部分性补偿等等)我国劳动法都有明确规定

5、下班路上骑电动车撞了人,自己受伤骨折,算工伤?

是否认定上工伤,须看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被交警部门认定为非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属于工伤。

6、退休再就业人员下班途中私家车被撞骨折怎么处理?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再就业时的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再就业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2、在再就业中受到事故伤害的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其再就业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符合民事雇佣关系的特征,其在务工中受到的事故伤害可通过民事赔偿途径获得救济。

7、员工下班回家自己摔倒骨折!算工伤么?公司需要负责么?

不算工伤,公司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算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7)下班被撞骨折人跑了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8、员工下班途中被电瓶车撞骨折,对方全责,为什么公司还要担责任?

去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申请工伤保险先行支付。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单位承担费用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9、上下班途中被电动车撞了导致骨折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交通事故的可以认定为因工受伤。
下班回家发生事故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需要看是否满足3个条件:
1、是在上下班途中,现在虽然不要求必经路线、合理时间,但是至少不能存在绕路、去干别的事情后回家的情况;
2、本人承担非主要责任,即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载明受伤人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
3、是因为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
根据你的描述,可以认定为因工受伤。

10、人车事故索赔 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骨折,对方全责。

诉求误工费的时候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医院的治疗情况、病例、建议休息时间(如果有司法鉴定那就司法鉴定上认定的休息期间),工资证明
误工期间公司发的全额工资,是否还可以申请误工费?
不可以
另外是否可以同时申请工伤保险?
可以,是下班途中,如果是正常路线下班的话,基本就是工伤。
双方调解的时候是否需要提供类似赔偿申请之类的文书?

在法官主持下调解,法院会出调解书,对方不依据调解书支付赔偿款的话,可以根据调解书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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