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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折摔倒了

发布时间:2020-03-12 14:32:27

1、我在上班的路上摔倒,造成骨折算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员工在上班路上自己摔倒造成骨折的,不属于工伤。员工可按照意外伤害在医保报销医药费。单位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有义务进行慰问或者救助。

(1)骨折摔倒了扩展资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员工下班回家自己摔倒骨折!算工伤么?公司需要负责么?

不算工伤,公司不负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才能算工伤。

1、《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骨折摔倒了扩展资料

根据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工伤认定应当客观公正、简捷方便,认定程序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第五条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六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医院摔倒骨折医院有责任吗?

如果与医院方协商无果,可以去起诉请法院裁定。
这个案件主要争议点是:做医疗检查时,医生是否负有指导、协助、监护搬动病人就位操作的职责。因为这是要求符合专业需要的操作,而病人和家属都是非专业人员。所以我认为医生有这个指导协助监护操作过程的职责的。既然如此,在这个操作过程中参与人被摔院方是有责任的。

4、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摔跤骨折,该怎么处理呢?

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摔跤骨折,属于工伤事故,有工伤保险的,可以申请工伤保险进行赔付。在进行完工伤鉴定后,员工的治疗费、伙食补助费等费用是由工伤保险承担,其他费用是由公司和个人协商后来约定的。且在工伤期间,员工工资需要正常发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骨折摔倒了扩展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5、我在上班的时候摔倒骨折了,请问一般工伤骨折赔付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6、老人摔倒易骨折什么原因

骨折在中老年人特别是老年人中,发生率很高,不少中老年人不小心摔一跤,就发生了股骨颈骨折,咳嗽一声,就断了肋骨。为什么中老年人这么容易就会骨折呢?新泰洪强医院专家介绍就是由于下面几个原因造成的: (1)骨骼变脆。 随着年龄变老,人体对蛋白质和钙质的吸收利用能力降低,30岁以后,骨细胞的分解速度逐渐超过了骨细胞的合成速度,使骨骼内部逐渐空虚,骨骼不再像年轻时那样坚硬,而是变脆,因此,容易出现骨折。 (2)肌腱硬化。 中老年后,肌肉、肌腱等运动功能也随之减退,活动能力逐渐下降,肌腱硬化,弹性和韧性变差,肌肉萎缩,肌肉之间协调差了,运动时,肌肉、韧带等对于骨骼的作用力不平衡,就会发生骨折。 (3)中老年人自我保护力下降。 随着增龄,中老年人的身体灵敏度变差,大脑对意外事变的反应性变差,自我保护和维持身体平衡的能力明显减低。他们不易应付突然的姿势改变,容易发生意外骨折。 骨折给中老年人带来的不良后果是显而易见的。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骨折一病就是几个月。由于卧床、疼痛、被人照顾等改变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使他们往往出现失眠、吃不下饭、抑郁,随之抵抗力下降,特别容易产生并发症,真是人生中一大灾难。 因此,中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应格外预防骨折。

7、个人意外保险?摔倒骨折能报销吗?

事实上,摔跤骨折能否报销意外险的问题,我们需要根据摔跤的原因以及我们所购买的意外保险的保障内容来看。如果引起摔跤的意外事故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非疾病的、突然的定义,保险公司肯定会承担给付责任,而如果是因疾病原因摔倒的,则不会赔付。另外,如果我们买的意外险中没有意外医疗保障,只有意外身故保障和意外残疾保障,而骨折无法到达这些保障项目的理赔条件,那么也是无法报销的。

8、老人摔倒不知道是不是骨折?

老人摔倒了,如果起来后身体能动,这一很短时间就会好的,如果摔后的老人的织体一就非常疼,这时候要小心了,要到医院去检查,拍片儿诊治才能发现是否真正的骨折,一定不要乱动

9、自己摔倒骨折医疗保险怎么报销的

10、个人意外保险 摔倒骨折能报销吗

如果因为意外而导致的伤害,意外险是可以报销的,无论是门诊报销,还是住院报销。另外,意外保险报销费用也不是无限大的,每次只能最高报销10000元以内,超过一万的部分只能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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