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骨髓捐赠后捐者与受者一年内不能见面
原因如下 骨髓配对成功后的造血干细胞移植常常能引起诸多关注的目光,然而这样的“热炒”却有可能为供患双方带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关人士指出,社会公众尤其是媒体在关注的同时应当自律,主动为宣传设立“禁区”,保护捐献者和患者的隐私。 根据国际惯例,骨髓捐献中的供者和患者之间至少应当保证移植一年内不见面的原则。据介绍,确立这一原则是为了保护供患者双方的隐私和权益,尤其是避免对供者的生活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造血干细胞移植对患者而言通常有70%的成功率,但也有个别失败的先例。极个别患者家属在失败后往往再次追踪至供者的家中,寻求第二次捐献。可是,医学报告显示,再次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临床意义不是很大。移植完成后,患者通常要过感染、出血和排异三道关口,前两道关口在住院期间即可度过,但排异关的时间非常长,因此国际上设立了一年的限制,等待患者病情取得相对稳定。一年后,如果供患双方对见面都无异议的话,双方才能有缘相见。 这条“禁区”目前的屡屡被突破,目的是为了宣传供患双方感人的事迹。目前,这样的宣传正面临“两难”的局面。一方面,能让更多的市民了解骨髓捐献的意义和知识,但另一方面却难以保全供患双方的权益。值得提醒的是,对捐献骨髓者最大的鼓励和嘉奖,正是充分保护他们应有的权益。 中华上海骨髓库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的库存量和移植人数目前都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04年更是取得突破,一年增加库存量超过1万人,移植人数达到16例,使得上海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达到4.5万人,完成移植48次,双双超过全国数据的五分之一。今年1月的前13天里就已经完成两例移植,一例是本地配对,一例则为异地配对成功。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在这样的情况下,公众社会更应当及时树立科学关注骨髓移植的观念,保护上海骨髓捐献踊跃的良性态势。” 一年内不见面原则 根据国际惯例,骨髓捐献中的供者和患者之间至少应当保证移植一年内不见面的原则,尤其要避免在公共媒体上同时刊登供者和患者的照片,以及向患者透露供者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等。既便是供者允许,一年内也应当避免双方的接触。可是近2年内,随着本市骨髓配对成功例数的提高,供患双方在媒体等方面的诱导下不仅可以见面,而且供者的一切个人资料均公布于众。
2、为什么捐献骨髓者与被捐者不能见面?
这是根据国际上双盲原则的惯例。因为是非亲缘无偿捐献,而且捐献后移植不一定能够完全治愈。如果患者完全治愈了,捐献者有可能向患者索取报酬……如果患者没有完全治愈,还有可能向捐献者索取再次捐献……
为了避免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国际上对于骨髓捐受方才有了这么个双盲原则,即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详细信息。
3、骨髓捐赠者与受捐者为什么一年内不能见面
鉴于医学心理和社会原因作出的规定!
医学心理方面的原因,很多人有“受赠者的性格会在就手捐赠的几个月内变得与捐者相似”心理,为避免这种传言对受捐者的心理影响;
社会原因:是为了防止高价售卖干细胞等行为破坏医学伦理道德。
4、为什么接受骨髓移植的人在一年后才能和捐献者见面?
骨髓配对成功后的造血干细胞移植常常能引起诸多关注的目光,然而这样的“热炒”却有可能为供患双方带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关人士指出,社会公众尤其是媒体在关注的同时应当自律,主动为宣传设立“禁区”,保护捐献者和患者的隐私。
根据国际惯例,骨髓捐献中的供者和患者之间至少应当保证移植一年内不见面的原则。据介绍,确立这一原则是为了保护供患者双方的隐私和权益,尤其是避免对供者的生活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造血干细胞移植对患者而言通常有70%的成功率,但也有个别失败的先例。极个别患者家属在失败后往往再次追踪至供者的家中,寻求第二次捐献。可是,医学报告显示,再次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临床意义不是很大。移植完成后,患者通常要过感染、出血和排异三道关口,前两道关口在住院期间即可度过,但排异关的时间非常长,因此国际上设立了一年的限制,等待患者病情取得相对稳定。一年后,如果供患双方对见面都无异议的话,双方才能有缘相见。
这条“禁区”目前的屡屡被突破,目的是为了宣传供患双方感人的事迹。目前,这样的宣传正面临“两难”的局面。一方面,能让更多的市民了解骨髓捐献的意义和知识,但另一方面却难以保全供患双方的权益。值得提醒的是,对捐献骨髓者最大的鼓励和嘉奖,正是充分保护他们应有的权益。
中华上海骨髓库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的库存量和移植人数目前都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04年更是取得突破,一年增加库存量超过1万人,移植人数达到16例,使得上海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达到4.5万人,完成移植48次,双双超过全国数据的五分之一。今年1月的前13天里就已经完成两例移植,一例是本地配对,一例则为异地配对成功。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在这样的情况下,公众社会更应当及时树立科学关注骨髓移植的观念,保护上海骨髓捐献踊跃的良性态势。”
一年内不见面原则
根据国际惯例,骨髓捐献中的供者和患者之间至少应当保证移植一年内不见面的原则,尤其要避免在公共媒体上同时刊登供者和患者的照片,以及向患者透露供者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等。既便是供者允许,一年内也应当避免双方的接触。可是近2年内,随着本市骨髓配对成功例数的提高,供患双方在媒体等方面的诱导下不仅可以见面,而且供者的一切个人资料均公布于众。
5、为什么骨髓资助者和受捐人在一年内是不能见面
原因如下
骨髓配对成功后的造血干细胞移植常常能引起诸多关注的目光,然而这样的“热炒”却有可能为供患双方带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关人士指出,社会公众尤其是媒体在关注的同时应当自律,主动为宣传设立“禁区”,保护捐献者和患者的隐私。
根据国际惯例,骨髓捐献中的供者和患者之间至少应当保证移植一年内不见面的原则。据介绍,确立这一原则是为了保护供患者双方的隐私和权益,尤其是避免对供者的生活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造血干细胞移植对患者而言通常有70%的成功率,但也有个别失败的先例。极个别患者家属在失败后往往再次追踪至供者的家中,寻求第二次捐献。可是,医学报告显示,再次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临床意义不是很大。移植完成后,患者通常要过感染、出血和排异三道关口,前两道关口在住院期间即可度过,但排异关的时间非常长,因此国际上设立了一年的限制,等待患者病情取得相对稳定。一年后,如果供患双方对见面都无异议的话,双方才能有缘相见。
这条“禁区”目前的屡屡被突破,目的是为了宣传供患双方感人的事迹。目前,这样的宣传正面临“两难”的局面。一方面,能让更多的市民了解骨髓捐献的意义和知识,但另一方面却难以保全供患双方的权益。值得提醒的是,对捐献骨髓者最大的鼓励和嘉奖,正是充分保护他们应有的权益。
中华上海骨髓库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的库存量和移植人数目前都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04年更是取得突破,一年增加库存量超过1万人,移植人数达到16例,使得上海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达到4.5万人,完成移植48次,双双超过全国数据的五分之一。今年1月的前13天里就已经完成两例移植,一例是本地配对,一例则为异地配对成功。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在这样的情况下,公众社会更应当及时树立科学关注骨髓移植的观念,保护上海骨髓捐献踊跃的良性态势。”
一年内不见面原则
根据国际惯例,骨髓捐献中的供者和患者之间至少应当保证移植一年内不见面的原则,尤其要避免在公共媒体上同时刊登供者和患者的照片,以及向患者透露供者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等。既便是供者允许,一年内也应当避免双方的接触。可是近2年内,随着本市骨髓配对成功例数的提高,供患双方在媒体等方面的诱导下不仅可以见面,而且供者的一切个人资料均公布于众。
6、为什么骨髓捐献者与被捐者一年之内不能见面?
为什么骨髓捐献者与被捐者一年之内不能见面?说出来你都不敢信生活中,只要谈及骨髓移植,想必大家都会想到白血病。虽然这些年来,白血病治愈的患者不计其数,但就这一疾病而言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还是非常可怕的,因为不知道能不能找到匹配的骨髓,也不知道有没有复发的危险,但是就我国目前的医疗水平来看,只要有合适的捐献者,就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否则也不会有那么多的白血病患者被治愈的成功案例了!
除此之外,即便是找到了合适的捐献者,还有一点是我们需要注意的,那就是捐献者与被捐献者之间是不可以见面的,这一点是明令禁止的,那么为什么会有这样一项规定呢?首先,任何手术都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骨髓移植手术更是如此,其中造血干细胞的感染、出血以及排异等过程,都是存在失败的可能的,一旦手术失败了,受捐献者的家属一定是非常急切的,有可能会对捐献者提出更过分的要求,甚至是让对方再次捐献。
除此之外,捐献者与被捐献者之间,如果骨髓配型成功了,势必会引起社会媒体的广泛关注,这样一来,会将患者以及捐献者的隐私暴露在外,同时带来很多的不便之处。为此,出于保护对双方之间的隐私制定了这样的规定,要求一年之内不要见面,而且即便是一年之后想要见面,也是要在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国家管理中心的安排下才可以的!
根据相关报道显示,曾经发生过一个由于捐献骨髓而隐私泄露的真实案例,当事人,也就是被捐献者的家属,在手术失败之后找了捐献者,要求其进行第二次移植手术,当时被捐献者拒绝后,甚至找到了对方的工作单位,当场给捐献者下跪,希望他可以救助自己亲人的生命,这样的做法给捐献者带来了加大困扰,因此为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才会出台了一系列的明文规定!
其次,还有一种情况是为了防止捐献者在术后向患者家属索要高额的报酬,此类事件也不是没有的,很多人会以救了患者的生命为由,向家属提出索要酬金的要求,很多人认为毕竟是救命的大事,所以给钱也是应该的,但是有时对方的要求实在是太过分,这就让人难以接受了。总体来看,这一规定主要是站在患者和捐献者的利益角度来考虑问题的,使得双方的正常生活都不会被打扰,可以说是真的很人性化了。
7、为什么骨髓捐献者和被捐者,一辈子都不能见面?
首先是为了保护患者,防止情绪激动,其次是保护捐赠者不受伤害,还有防止捐赠者趁机敲诈。
我们都知道骨髓捐献者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这相当于为病人挽救生命。然而,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捐赠者和接受者都不允许见面,甚至一辈子不能见面。
原因1:不利于患者的康复
即使白血病患者接受了合适的骨髓移植,其成功率也只有70%。因此,只有在术前保持患者情绪稳定,才能提高骨髓移植的成功率。如果病人和捐献者此时相遇,很可能会激发病人的情绪,这对病人的手术极为不利。因此,为了让病人手术成功,医生不会让两人在手术前见面。
原因2:保护捐赠者的个人信息
在我国,患白血病的人不多,但捐献骨髓的人也不多。因此,如果捐献者的个人信息泄露出去,他可能会遇到为自己生命而拼命努力的病人。到时候,到时候让捐献者骑虎难下,甚至严重者可能威胁到生命安全。因此,为了确保捐赠者的生命安全,拒绝会见捐赠者和接受者。
原因3:防止非法交易
你知道,对于白血病患者来说,骨髓移植是他们最后的希望。如果有人能在这个时候拯救他们,那么他们一定会战斗并抓住生命的机会。这时,非法分子可能会利用病人的心理,开始要价过高。因此,为了防止这种非法交易,医院不允许捐赠者与接受者会面。
捐献骨髓是自愿的,只是为了爱。如果一切变得复杂,对病人和捐赠者都非常不利。因此,无论原因是什么,捐助者和受援者都不允许会面。
8、医院为什么明令禁止骨髓捐献者与接受者终身都不可见面?
白血病又称为血癌,是一种血细胞发生病变的疾病,目前没有有效的治疗手段,唯一的方法是骨髓移植。我国现在差不多有四百多万白血病患者,而且每年新发现患者3万多人。骨髓移植的的要求严格,两个人的匹配成功才能移植,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成功概率是25%,非亲缘之间的概率不到十万分之一。骨髓捐献能救人一命,是一件值得肯定的大好事。然而医院却禁止骨髓捐献者与接受者见面,是不是太不近人情呢?其实这是为了保护双方的权益。
较早之前,规定双方一辈子不得见面,后来修改了时限,骨髓捐献者将骨髓移植给患者之后,双方至少一年内不能见面。难道连自己的救命恩人是谁也不能知道吗?这个条例看似苛刻,实际上是为了保护捐献双方的权益。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捐献者。骨髓移植手术成功率70%左右,存在不小的失败风险。如果第一次移植手术失败,再次手术的成功率更小。但作为患者家属肯定不会轻易放弃,恳求捐献者进行二次捐赠,甚至还有人堵在捐献者家门口,对捐献者的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医院不会让患者方知道捐献者的信息。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保护患者的权益。患者为了治病,已经支付了巨额医疗费,可能掏空了家底。但仍然有个别捐献者落井下石,借机敛财。有的捐献者在得知家属信息后,私下索要天价报酬。因为捐献者在上手术台麻醉之前,随时可以拒绝捐献。但患者需要提前将自身体内的骨髓清除,以迎接新的骨髓的到来。中途捐献者要是反悔了,等待捐献的人就只有死路一条。所以不让双方进行联系,杜绝个别捐献者私下索要赔偿。
当然,骨髓移植成功是一件大喜事,康复的患者对捐献者都心怀感激。而索要报酬的的捐献者毕竟属于少数,大部分还是怀着救人一命的仁义之心。但大多数人对骨髓捐献不了解,以为会严重损害健康,不敢捐献。目前,中华骨髓库只有281万人登记,要知道,中国大陆人口已经超过14亿,只有0.2%的人进行了登记。如果所有人都登记,患者匹配成功的机会大大增加,理论上的成功率是原来的200倍,也就是一千分之二,大大高于现有的十万分之一。
捐献造血干细胞对供者的身体健康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我们体内各类血细胞都来自同一祖宗-多能造血干细胞。它不仅能不断分化出子子孙孙,而且能复制出与它自己完全相同的细胞来,使我们造血功能绵绵不绝。当一些造血干细胞受损时,健康的干细胞又很快出生以补偿之。献骨髓时,只抽出人体一小部分骨髓,多能干细胞也只失去一部分,剩下的多能干细胞会迅速复制,造血功能短期内恢复正常。
9、为什么骨髓资助者和受捐人一年都内不能见面也不能知道对方身份和姓名?
在相关法律上这叫“互盲”,按照国际惯例和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的明文规定,非血缘造血干细胞捐献中的供患者双方一年内不能见面,即使一年之后,他们想要见面,也必须在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国家管理中心即总库的安排下,才能谨慎地让双方接触。这是不能随意打破的原则。具体而言,就是避免在媒体上同时刊登供者和患者的照片,避免向供者或患者透露对方的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等。
有很多志愿者和患者对此提出了疑问:“我们既然在茫茫人海中有缘配型成功,为什么却不让我们见面呢?”这是因为,供患者双方见面所牵涉到的问题很多,涉及法律、道德、社会伦理等诸多因素。骨髓配对成功后,造血干细胞移植的供患者双方在欣喜之余,常常希望能够与对方见面,媒体出于宣传炒作的需要,也无孔不入地挖掘着新闻点。然而,看似简单的见面却有可能为供患双方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在我国,曾有极个别患者家属在第一次移植失败后,追踪至原供者的家中,希望供者能够再次捐献。甚至到供者的工作单位下跪恳求,严重影响了供者的正常生活。而且,医学报告显示,再次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临床意义不大。也有过极个别的供者,在得知患者的详细情况后,竟然和患者家属讨价还价,将无价的造血干细胞当成商品,开口索要高额报酬。这里只是举几个简单例子,实际的情况还要复杂得多。所以说,国际上认可供患者之间不见面的原则不是没有道理的。我们理解供者想见到患者的心情,但是,对捐献骨髓者最大的鼓励和褒奖,恰恰在于充分保护他们应有的合法权益。供患者双方不得见面这一原则的确立,是为了保护供患者双方的隐私和权益,更是避免对供者的正常生活工作招致不必要的麻烦。
何况,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并不是一旦移植便万事大吉。目前,我国干细胞移植手术的成功率不到70%,术后,患者还要过免疫排斥和各种移植并发症关。一般而言,只有在术后一年到一年半之后基本情况稳定,相关检查正常,才能说患者已经脱离了危险,渡过了难关。因此,国际上设立了一年的限制时间,这也是为了等待患者病情相对稳定,且在供患双方对见面都无异议的情况下,双方才有机会被安排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