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有没有什么奖励?
都是义务的,而且见不到受捐者,才去国际:双盲政策。彼此双方不见面,不知道。
2、双盲原则真的对吗?
器官捐赠中的“双盲原则”是指捐赠和受赠双方互不知晓对方信息。
实行双盲原则的原因:
第一,是为了杜绝人体器官的的买卖行为。
第二,是为了保护捐赠者和受捐者双方,避免因捐赠受到不必要的压力和骚扰,这也是国际上被证实的必须坚持的原则。
3、为什么捐献骨髓者与被捐者不能见面?
这是根据国际上双盲原则的惯例。因为是非亲缘无偿捐献,而且捐献后移植不一定能够完全治愈。如果患者完全治愈了,捐献者有可能向患者索取报酬……如果患者没有完全治愈,还有可能向捐献者索取再次捐献……
为了避免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国际上对于骨髓捐受方才有了这么个双盲原则,即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详细信息。
4、男子为同一患者再捐干细胞不认识但已把他当什么了?
杭州男子再为同一名患者捐干细胞:不认识,但早已把他当兄弟。
3月8日,144毫升淋巴干细胞混悬液从35岁的淘宝店主黄钢锋体内采集完成,立即被送往河北,挽救一名白血病重症患者的生命。
图中穿黄衣服者为黄钢锋。
这是他第二次捐献造血干细胞。三年多前,他已经为同一名患者捐献过一次,再度捐献是因为对方病情复发。
“捐献造血干细胞,让我觉得自己不只是一个网店店主,还可以做更多的事。”9日,黄钢锋表示,自己经营网店,工作时间是“16*7”(每天16小时,一周7天),捐献当天下午就恢复了工作。
黄钢锋大学毕业后在杭州工作,已从事电商十年。2002年,还在读大一的他第一次参加无偿献血,2005年在中华骨髓库留下血样。
黄钢锋。
2012年12月,黄钢锋接到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他与一名1986年出生的河北白血病患者初配成功。“我愿意!”黄钢锋马上表示。
因患者病情变化,黄钢锋2014年10月才完成捐献,260毫升造血干细胞混悬液输入患者体内,移植成功。随后,受捐者给黄钢锋寄来感谢信。
因捐献者、受捐者的“双盲原则”,黄钢锋只知道对方年龄与他相仿,“我心里早已把他当做自己兄弟,常会想,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病情怎么样?”
2018年2月,黄钢锋再次接到红十字会的电话,说患者病情复发,问他是否愿意第二次捐献。和第一次一样,黄钢锋没有犹豫。
3月8日,他再次躺在造血干细胞采集床上,受捐者所在医院的志愿者带来了患者的感谢信:“三年前是您救了我一命,给了我重新活下去的机会。今年去复查,检查结果却是复发,我人都要懵了。这时中华骨髓库告知我您愿意再次捐献,全家人喜极而泣……”
“请转告他:兄弟,我一直是你的守护者,希望你顺利康复。”采集完成后,黄钢锋再三请志愿者转达他的祝福。
5、捐献造血干细胞双盲规定有哪些
供患不能见面,不能知晓对方的姓名联系方式等等,捐献造血干细胞也不能在患者移植的医院进行。等等。
6、什么是"双盲原则"?
器官捐赠中的“双盲原则”是指捐赠和受赠双方互不知晓对方信息。
器官捐献,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为了表扬捐献者的无私奉献、遗爱人间的精神,2008年5月8日,广东省红十字会在增城市万安园公墓设立了红十字纪念园,对于规范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引导民众移风易俗、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器官捐赠就是当一个人被诊断脑死亡,只能依靠呼吸机和药物维持生命体征时,基于个人生前的意愿且家属的同意,以无偿捐赠的方式,把自己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们的生命得以延续或者捐赠给医学院校用于医学教学。身体健康的成年人也可以将自己的一个肾脏或部分肝脏捐赠给亲属或配偶。
21世纪以来,由于医学技术的进步,当一个人发生脑死亡时,医生可以借助呼吸机和药物来维持他的呼吸、心跳和血压等生理功能长达两个星期。但一旦撤除这些辅助设施,他/她就无法进行呼吸,心跳也会随着停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特殊疾病,除了脑细胞发生死亡之外,身体其他部位的器官和组织依旧是健康的。
7、为什么对白血病唯一有效的治疗方法是骨髓移植?
骨髓移植是指将供者的正常骨髓通过静脉输入的方式输入患者体内以达到替代病变骨髓,是病人病情改善甚至痊愈的目的。在进行骨髓移植之前,患者骨髓与供者配型成功以后,还要通过各种放化疗技术,将病人体内的白血病细胞彻底杀灭,并将病人的免疫力极度抑制后才能进行骨髓移植。如需咨询白血病病情或药物指导,可以戳下方【官方服务-官方网站】获取帮助。
8、器官捐献,为什么不让受供双方的家属见面(国际惯例呀),也算是医学上的双盲吧!
避免不必要的纠葛吧,万一某方家庭有什么反悔、经济纠缠的话,就很没意思了。
9、女孩捐献器官救活他人!为何捐献器官要实行双盲的制度?
实行双盲制度,无非就是想让受捐者和捐献者,没有心理负担。
像有的名人,过世以后,会把自己身上的某些器官,给捐献出来。
如果受捐者知道自己身上的器官,是来自某个名人的。那么,这肯定会给受捐者,带去很大的心理压力。
再者,如果其他人知道这个受捐者的个人信息,那么,将有可能会影响到受捐者的个人生活。
特别是某些无聊的记者,想象一下,记者拿着摄像机,询问病人,你身上的这个器官,是来自某某某的,你对他有什么话想说,或者是你有什么感受。
病人估计没想到,做个手术,还要写一篇800字的观后感了!
其次,捐不捐,是个人的意愿。没有谁,可以强迫捐献者,做出违背自己意愿的事。
记得此前,看过一些报道,就是某个骨髓捐献者,因为担心捐了骨髓以后,会影响到自己的健康,所以最后放弃了。
这个时候,很多社会人,都发心情骂这位捐献者,说什么既然不能帮助他人,就不要随便给人家希望。
他们的说法,好像也没什么毛病。
但是,如果这些社会人,知道这个捐献者的个人信息。那么,到时候这位捐献者,估计会被人骂疯了,甚至被骂到做傻事。
当然了,是谁暴露了捐献者的个人信息,这里就不多说明了。反正,如果受捐者知道对方的个人信息,而对方又突然不想捐,那么受捐者会不会出卖捐献者,又或者说,会不会上门给捐献者施压,还是说,会不会出高价购买,都是有可能的。
所以,为了保护彼此的个人信息,同时,也是为了保护双方不被社会舆论左右,因此,实行双盲制度,很有必要。
10、为什么捐献骨髓的人和被捐献骨髓的人,在一年内不能见
这是根据国际上双盲原则的惯例。因为是非亲缘无偿捐献,而且捐献后移植不一定能够完全治愈。如果患者完全治愈了,捐献者有可能向患者索取报酬……如果患者没有完全治愈,还有可能向捐献者索取再次捐献……
为了避免这些可能出现的问题,国际上对于骨髓捐受方才有了这么个双盲原则,即双方都不知道对方的详细信息。
不仅仅是一年,一年内是肯定不能见面的,一年以上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