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捐献血液和骨髓好吗?为什么啊??????
适当献血对身体是有利的,正常的成年人在身体一次性失血200-400毫升时,会调动身体的各个储血器官对身体的循环血进行补充,同时刺激骨髓的造血功能加强,不然,它们闲着也是闲着嘛。不过一次献血后,中间起码要隔半年才能献第二次,否则会影响你的正常学习生活(失血太多)。而且要到正规的地方,比如献血车、献血屋、血站等等,以保证卫生合格,不会传染疾病。不过我个人对捐献骨髓有点怕,虽然现在是采取体外循环血液来收集造血干细胞,不会那么疼了,可是到底还是一次手术,像胆子小的我就不敢了。可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呵呵,有勇气的话献了也无妨。因为采集的时候只抽很少的血,有人与你配型成功后才正式捐献。
2、当今社会,无偿献血、捐献骨髓、捐献器官的人有许多,你是怎样看这些人的呢
有些人做善事,有些人洗黑手
3、骨髓捐赠者可以知道受捐者是谁吗
靠捐这个挣钱可不是个好办法,想办法找个工作是真的,靠这个挣钱你能挣一时的,那以后呢
4、中华骨髓是中国红十字会管,那无偿献血呢?血库呢?
血站包括血液中心,中心血站和血库。
血液中心一般是指省会城市设立的比较大的单位,像广州血液中心,上海血液中心,河南省血液在中心等,一般一个省有1个或数个
中心血站一般是地市级城市拥有的血站
血库一般是指县市级拥有的比较小型的血液管理单位,比如:江阴市、昆山市、常熟市红十字血站等。
骨髓捐赠属于器官捐赠,和无偿献血不是一回事,所以归属于红十字会管理。
某些血站、血液中心会挂靠红十字会的名义,其实和他们没有归属关系,挂着红十字会的名义仅仅是好听些,让人产生博爱、人道、助人的联想及行为。
很多血站都没有挂靠红十字会的名义,血液中心、血站、血库都是国家的采供血机构,红十字会是国内的NGO组织,虽然严格意义上也算是半官方的。
5、义务献血,捐赠器官和骨髓的真实事例
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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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突破1万例了?
是的,根据红十字会最新公布的数据,我国造血干细胞捐献已经突破1万例,资料库累计库容量已达280多万人份。
干细胞是一种没有充分分化,尚不成熟的细胞,具有再生各种组织器官和人体的潜在功能。其中,造血干细胞是血液系统中的成体干细胞,可以分化成各类成熟血细胞,因此其被广泛用来治疗血液和免疫系统疾病,最典型的就是白血病的“骨髓移植”。
捐献骨髓对供者的健康基本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过去捐赠骨髓需要通过骨髓穿刺,对捐赠者会造成很大痛苦。但从几十年前开始,取骨髓就已经是通过从外周血中分离了,骨髓捐赠和血液捐赠差不太多。
另外,由于造血干细胞具有自我复制功能,捐赠造血干细胞后,健康人士1、2周内即可完全恢复原有的造血细胞数量,也不会减弱捐献者的免疫及造血能力。
(6)骨髓器官血液捐赠统计数据扩展资料
国际同仁祝贺点赞中华骨髓库的发展:
9月15日,庆祝中华骨髓库捐献突破1万例暨第六个世界骨髓捐献者日宣传活动在京举行,国际同仁发来祝贺点赞中华骨髓库的发展。
世界骨髓捐献者协会主席Jeff Szer说,这是里程碑意义的第10000例捐献。现在,各国都经历着困难的时期,特别是疫情给捐献工作带来了挑战。祝福中国继续坚持这项伟大的工作!
美国骨髓库的高级副主席Julie Smolich:“在当前的环境下,中国骨髓库以这样的决心给了许多患者生命的第二次机会。你们的贡献已经超越了国界。”
7、现在做生命科学实验的需要人类吗。我想死了。各种器官.骨髓.血液。骨骼都捐了
医学专家:捐献“活体”法律不允许
“捐献整个‘活体’是不可能的,全世界的法律都不会允许!”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学分会副主任委员、卫生部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主任、教育部器官移植重点实验室主任、武汉同济医院器官移植专家陈忠华教授明确地告诉本刊记者,包俊艳的想法不可能实现,
陈忠华进一步解释说,活体包括器官和组织,不可再生的器官和组织是不能活体捐献的,可再生组织、体液可以捐献给医学研究,“但前提必须是有这样一个课题研究小组,否则便会捐献‘无门’!”
可再生组织、体液包括血液、唾液、脑脊液、骨髓等,“脊髓不能再生,因此不能捐献脊髓。脊髓全部没了的话,人还能活吗?”陈忠华说,“脊髓捐献了,不是瘫痪,就是死亡,多惨啊,想都别想!”陈忠华认为,这其中包涵了一个伦理学问题,“特别是还有一个安乐死的因素。不管你目的多么伟大,只要提前结束了病人生命,你就充当了杀人角色。”
对于包俊艳“活着时供医学研究”的想法,陈忠华认为“这是不可能的”,“这只是她的一个想法而已。”陈忠华说,取活体的某些组织做医学科研,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查,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同意,并且必须符合当事人知情同意、无伤害论等基本原则。程序很严格,手续很繁杂。包氏家族成员同意医学科研机构采取血液,同意对其基因进行研究,对家族遗传史进行研究,“这已经很伟大了,已经做了贡献了。”
生命伦理学专家:崇高不能超越生命
我国著名生命伦理学专家、昆明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学院院长韩跃红,就包俊艳捐献活体供医学研究问题,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认为,医学和研究行为必须以不伤害病人和受试者的生命、健康为前提,既便是为了发展科学,也应优先考虑受试者的安全,“生命是最高价值,即便是发展科学,不管有多高尚的目的,都不能伤害人的生命和健康!”
根据《纽伦堡法典》、《赫尔辛基条约》以及国内外等有关伦理规定和文件,科学研究与发展,要以不侵害任何人的个体生命权和健康权为前提,要把病人的生命、健康和治疗效益放在第一位,“因为人的生命是最高价值”。
“因此,个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高于发展科学的需要。”韩跃红认为,这并不是说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不能也不要为科学发展做出一点贡献和牺牲,“关键是所造成的损伤是个人所能、所愿意承受的,并且不会导致对未来健康和生活的严重影响。”
对于功能性损伤,虽然病人当时会很痛苦,但这种损伤是可逆的,可以恢复,并不会影响其生活。韩跃红介绍,包俊艳捐献可再生的、伤害极小的组织,如一定量的血液、脑脊液等,供医学研究的话,“不仅可以理解,也是可行的,但需要有一个研究单位出于科研需要而接受捐赠,并经一定的程序,如经过伦理委员会的集体审查,以确保她是在没有任何压力、胁迫、欺骗下知情同意的。”
但现在没有任何人胁迫,包俊艳自愿捐献活体,目的是为了供医学研究,解除更多病人的痛苦,为什么还是不被允许呢?“所以,包俊艳这个案例,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韩跃红认为,确实有很多人认为献身科学很崇高,“但再崇高,也不能超越人的生命价值。科学最终也是服务于人的。如果为了发展科学,而用活人或活体器官作试验,就彻底背离了科学的宗旨。”
如果我们容忍以科学的名义去侵害哪怕是一个残疾人的生命健康权,那么就意味着科学可以突破不伤害人的道德底线,科学家的人身伤害行为可以非常特殊地免于道德、法律约束,“这显然是荒谬的。”韩跃红认为,“有一种道德底线,是不能突破的,那就是法律规范。”立法时,进入法律规范的,首先是要合乎伦理的,“法律不仅要有效,而且还要合乎伦理。违反人类普遍认同的道德准则的法律就是恶法。”
“没有充足的理由,不能剥夺任何人的生命权,也不能侵害任何人的健康权——这就是一个底线。”韩跃红告诉本刊记者,包俊艳活体捐献不可再生器官或组织,在法律上不被允许,“理由一是可能会影响到捐赠者的健康,严重时可能会危及其生命;二是法律如果允许活体捐献不可再生器官或组织用于科学试验,意味着这种法律以及它所代表的国家极其蔑视个人的生命价值,这将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道德观产生非常有害的引导作用。”
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在各项人权中,是位阶最高的,“即便是出于发展科学的需要,也不能侵害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正如《纽伦堡法典》所申明的:人体试验效果对于受试者的重要性,必须始终大于对科学研究和对人类社会方面的意义。
8、捐赠人体器官的总人数统计,人们对捐赠人替器官有什么观点?为什么捐?为什么不捐?捐人体器官有什么好处?
1.你是否愿意在自己身后捐献器官?
卞先生(42岁,公务员):不太愿意。一是社会好像还没形成这样的风气,另外毕竟是自己的身体,受之父母,不是衣服财物,想捐就捐的。我还听说,遗体捐献后,会作为反复解剖的标本,用化学液体长年浸泡,情感上接受不了。
刘同学(23岁,大学生):愿意。现在社会不是提倡献血,献骨髓吗,器官捐献好像提得不多,不过在国外比较普遍。既然人都死了,能够用自己的器官延续别人的生命,等于又重焕了生机,值得提倡的。
张先生(36岁,工程师):没想过,这不是小事,需要和亲人商量商量。在国外常常有器官买卖的事情,捐献的器官不能作了别人获利的商品。
周先生(25岁,记者):愿意但暂时不会提出来,等国内将来这方面的工作、组织比较完善了,再捐不迟。
2.如果你父母提出身后捐献器官,你同意吗?
卞先生:他们不会提出来的。我父母在农村,这种事情比较忌讳。现在许多农村火葬后还要把骨灰搞成人形再用土掩埋,就是为了保留死后全尸,捐献后连遗体都没有了,他们这一代应该接受不了。
刘同学:应该尊重他们的选择,他们能够冲破阻碍作出这一决定本身就很不容易,我会同意的,这也是社会风尚进步的标志。
周先生:我会劝他们等一等,如果保证不了捐献的器官真正用在公益上面,还是暂时不要捐的好。不过他们执意的话,我会同意的。
李小姐(35岁,文秘):不太同意,他们那一代人的思想观念还不能和现在比,要是捐了,上一代的亲戚朋友会以为我亏待了父母,我怎么解释?再说毕竟是自己的父母,捐献了以后连个祭奠的对象都没有,有点接受不了。
3.你觉得目前的器官捐献渠道畅通吗?
卞先生:不太了解情况,不过即便现在通畅,保持是个问题。像前几年的一些地方义务献血,好像出现过不太好的现象,器官捐献更是需要预防这些东西。
李先生(65岁,退休干部):我是遗体捐献的志愿者,比较关注这方面的情况。2001年上海颁布《捐献条例》后,情况好了很多,不过还是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比如接受单位的问题,现在大多是大学的医学院,遇到寒暑假常常没人值班,接受不很及时;再一就是感觉程序之外的温情比较缺乏,现在老人捐献的比较多,他们更需要捐献之外的关怀,而不是登记了事。
周先生:国家还没有就器官捐献立法,没有法律的保障,渠道的通畅和规范一般很难做到。
9、捐赠骨髓和造血干细胞对身体有害没有
骨髓和造血干细胞是一回事。
在我国,目前非亲缘间的造血干细胞一直都是取自外回周血,所谓的外答周血就是从血管里采集,而不是从髂骨中采集。
捐赠造血干细胞对身体不会产生伤害,就像献血一样。只是造血干细胞的采集比献血要复杂一些,需要先进行动员,这个动员的过程会引起一些不适,如发烧,骨痛等等,所以需要住院动员,一切都在医生的监控之下,一点问题都没有。
采集的时候会有时候会有血钙下降,嘴唇发麻等症状,这也是在医生的监控之下,也会有处理的方法和措施,一般都不会有问题的。
按照规定,器官捐赠(造血干细胞属于造血器官)首先要保证和保护的是供者的健康和安全,在志愿者同意捐赠之后需要对志愿者作一全面的体检,然后医生会进行评估是否合适捐赠,这不仅仅是对患者负责,更是对志愿者负责。
整个过程可以去中华骨髓库的官方网站看看,上面有很详细的流程。
也可以去长海医院血液科网站看看,更详细。
捐赠之后由于身体的自我调节功能,干细胞的水平会很快恢复到正常值。
10、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认同率应达到
捐献骨髓的报名,实际上是骨髓捐献志愿者的报名,只需要抽5到10毫升的血进行HLA型的分析,加入骨髓库并不是报名就抽取骨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