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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骨髓官员不捐

发布时间:2020-11-22 00:14:04

1、骨髓捐献者到时不能捐是否负一定责任

不用负任何责任。因为捐献骨髓是一种公益行为,是出于自己的意愿,因此在捐献同意书、捐献知情书上,并没有关于捐献者违约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的条款。只是在成为造血干细胞志愿捐献者前,需要填写一份志愿捐献者同意书。其中最后一条写道:“我如果因个人原因要求退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我愿意支付本人血液检测和HLA分型费伍百圆人民币。

2、中华骨髓库通知我去捐献骨髓,但是看到网上的人全都说看受赠者如果是公务员党员就死也不捐

你行的正,还管那些风言风语?我们捐献备有别的目的,就是救人,没有你的造血干细胞,那个病人就有可能活不了。。。。

3、为什么捐骨髓者与被捐赠者一年内不能见面?

国际惯例。
为了确保是无偿的捐赠。
还有就是移植后可能会出现各种症状,也为了避免两者之间的各种麻烦。

4、捐献骨髓的自己一病不起,是什么原因呢?

骨髓移植对捐献者的身体健康并不会造成任何影响,相反,给白血病患者带来了生存的希望。意见建议:许多人认为捐献骨髓是抽取脊髓,这完全是一种误解。骨髓移植需要的是人体内的红骨髓--造血干细胞。一个成年人的骨髓重量为3公斤,一名供髓者提供不足10克的骨髓造血干细胞就能挽救一名白血病患者的生命。因此不会减弱其免疫功能和造血功能的降低,根据你的情况,建议多休息,不要有太大压力,调整情致,放松心情,保持心情愉悦。希望对你有帮助~

5、为什么不给亲生孩子捐骨髓的父亲不构成故意杀人

这个问题目前应该说存在争议,有学者及实务工作者认为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但相关的法律是冲突的,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可以作为骨髓捐献活动的参考。该《条例》规定:“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但是条例的第7条也专门规定:“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因此,从法律上讲,亲人之间没有捐献器官义务,为亲人捐献器官是捐献者爱心和善心的表现,但是社会不能把一种高尚的道德转换成强迫的义务。
因此来说,父母的抚养救助子女的义务,是否能直接排除其享有的自行决定捐献身体器官组织的权利,没有明确的立法,因此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也不会去轻易突破。

6、捐献骨髓到底有没害处

因为媒体误导,就这么简单。自己得病后看过很多媒体报道其他病人,有些记者吧,自己不懂,又不去查然后就乱说,很多专业知识错得离谱。举个例子,所谓捐骨髓,确切的说是捐献骨髓血造血干细胞,而中华骨髓库考虑到国内人民的接受程度,早就不采骨髓血,而是用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像普通献血一样,只不过通过特殊装置导出造血干细胞,血液中剩余成分回输给供者。我见过才提取50ml干细胞的,这样你还会觉得恐怖么?一般只有亲属才会采骨髓血。骨髓移植也应该称之为造血干细胞移植。现在中华库已经有70万份志愿者资料了,但还是有病人配不到,概率确实很低啊,美国库容都是700万!有的时候看到随便糊弄的记者吧,我真想揍他一顿。。。

7、为什么骨髓捐赠后捐者与受者一年内不能见面

原因如下 骨髓配对成功后的造血干细胞移植常常能引起诸多关注的目光,然而这样的“热炒”却有可能为供患双方带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有关人士指出,社会公众尤其是媒体在关注的同时应当自律,主动为宣传设立“禁区”,保护捐献者和患者的隐私。 根据国际惯例,骨髓捐献中的供者和患者之间至少应当保证移植一年内不见面的原则。据介绍,确立这一原则是为了保护供患者双方的隐私和权益,尤其是避免对供者的生活产生不必要的麻烦。造血干细胞移植对患者而言通常有70%的成功率,但也有个别失败的先例。极个别患者家属在失败后往往再次追踪至供者的家中,寻求第二次捐献。可是,医学报告显示,再次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的临床意义不是很大。移植完成后,患者通常要过感染、出血和排异三道关口,前两道关口在住院期间即可度过,但排异关的时间非常长,因此国际上设立了一年的限制,等待患者病情取得相对稳定。一年后,如果供患双方对见面都无异议的话,双方才能有缘相见。 这条“禁区”目前的屡屡被突破,目的是为了宣传供患双方感人的事迹。目前,这样的宣传正面临“两难”的局面。一方面,能让更多的市民了解骨髓捐献的意义和知识,但另一方面却难以保全供患双方的权益。值得提醒的是,对捐献骨髓者最大的鼓励和嘉奖,正是充分保护他们应有的权益。 中华上海骨髓库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的库存量和移植人数目前都达到历史最高水平。2004年更是取得突破,一年增加库存量超过1万人,移植人数达到16例,使得上海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达到4.5万人,完成移植48次,双双超过全国数据的五分之一。今年1月的前13天里就已经完成两例移植,一例是本地配对,一例则为异地配对成功。一位业内人士指出:“在这样的情况下,公众社会更应当及时树立科学关注骨髓移植的观念,保护上海骨髓捐献踊跃的良性态势。” 一年内不见面原则 根据国际惯例,骨髓捐献中的供者和患者之间至少应当保证移植一年内不见面的原则,尤其要避免在公共媒体上同时刊登供者和患者的照片,以及向患者透露供者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等。既便是供者允许,一年内也应当避免双方的接触。可是近2年内,随着本市骨髓配对成功例数的提高,供患双方在媒体等方面的诱导下不仅可以见面,而且供者的一切个人资料均公布于众。

8、为什么骨髓捐献者和被捐者,一辈子都不能见面?

首先是为了保护患者,防止情绪激动,其次是保护捐赠者不受伤害,还有防止捐赠者趁机敲诈。

我们都知道骨髓捐献者是一件非常光荣的事情,这相当于为病人挽救生命。然而,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捐赠者和接受者都不允许见面,甚至一辈子不能见面。

原因1:不利于患者的康复

即使白血病患者接受了合适的骨髓移植,其成功率也只有70%。因此,只有在术前保持患者情绪稳定,才能提高骨髓移植的成功率。如果病人和捐献者此时相遇,很可能会激发病人的情绪,这对病人的手术极为不利。因此,为了让病人手术成功,医生不会让两人在手术前见面。

原因2:保护捐赠者的个人信息

在我国,患白血病的人不多,但捐献骨髓的人也不多。因此,如果捐献者的个人信息泄露出去,他可能会遇到为自己生命而拼命努力的病人。到时候,到时候让捐献者骑虎难下,甚至严重者可能威胁到生命安全。因此,为了确保捐赠者的生命安全,拒绝会见捐赠者和接受者。

原因3:防止非法交易

你知道,对于白血病患者来说,骨髓移植是他们最后的希望。如果有人能在这个时候拯救他们,那么他们一定会战斗并抓住生命的机会。这时,非法分子可能会利用病人的心理,开始要价过高。因此,为了防止这种非法交易,医院不允许捐赠者与接受者会面。

捐献骨髓是自愿的,只是为了爱。如果一切变得复杂,对病人和捐赠者都非常不利。因此,无论原因是什么,捐助者和受援者都不允许会面。

9、捐骨髓的过程中捐献者会不会死亡

捐献造血干细胞对供者的身体健康不会产生不良影响。

n台湾慈济骨髓捐赠中心的骨髓移植专家李政道博士从美国回来之前,已经做了8000多例,每一例捐赠都很顺利很成功。 他说根据美国国家骨髓捐赠计划对造血干细胞捐献者的官方跟踪和统计,至少有2万人捐过骨髓.且捐献不会对捐献者的身体产生不利影响.同样在美国,到现在为止,至少有11000人为非亲属病人捐过骨髓,至少有50000-60000人为亲属捐过骨髓.,经过长期跟踪,没有发现骨髓捐赠本身对捐献者有不利影响.

n台湾的黄煜儒 先生99年8月捐献骨髓挽救了大陆白血病小患者庄妍的生命,一年后通过卫星电视他与庄妍及她的父母,他当时说了这样一段话:
“我觉得骨髓的捐赠并不是这么一件可怕或者是很严重的事情,它可能像捐血一样,只要在合适的医疗机构,然后有合格人员然后精确地比对那这个手术其实基本上危险性应该是相当低的,而且骨髓移植完之后是可以再生的,跟捐血一样,这件事应该是每个人每个身体健康的人,都可以做的事情。”他认为捐献自己的骨髓帮助庄妍“只不是路过了一个机缘,可以帮一下忙”。
n通过专家和捐献者本人的叙述,我们可以纠正原来很多人都误以为捐献骨髓是从脊髓中抽取的误解和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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