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化疗的危害?
(1)当病人感觉注射部位疼痛且注药后加重或局部有肿胀时,应停止注药。禁止因有回血仍然继续注药。(2)注药中发现药物渗漏时,不要将针立即拔出,应当将针头内药物抽吸出来,然后用生理盐水5~10ml推入,局部肿胀虽然比原先加重,但可冲淡局部组织及血管的药物浓度,减轻对局部刺激。(3)渗漏部位用冰袋冷敷24h,而后涂以1%氢化考的松霜,用无菌纱布包扎,每日涂药2次,直至红斑消退。禁止热敷,防止引起水疱及破溃而促进坏死发生。(4)氮芥类药物不慎渗出时,可用生理盐水注入局部皮下,以稀释药物,降低毒性,丝裂霉素外渗时,可用维生素c50mg/ml湿敷,起解毒作用,长春新碱或阿霉素外渗时,可用2%~ 4%碳酸氢钠湿敷,可起到局部化学沉淀的作用,局部肿胀明显者,则用33%硫酸镁湿敷,严重者可皮下注射氟美松或氢化考的松,因为皮质类固醇激素可通过阻止嗜中性白细胞及大单核细胞进入血液而减轻炎症反应。
2、化疗期间化疗药最常见的最严重的毒性反应是 A大量脱发 B骨髓抑制 C疼痛 D恶心呕吐 E肝细胞受损
骨髓抑制是化疗药物最常见也是最严重的毒性反应,其外周血白细胞、血小板的明显下降,可引发致死性感染与出血,并限制了化疗的进程,直接影响预后,因此对化疗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骨髓抑制应予以积极的预防和处理
3、化疗药物的毒付作用有哪些??
目前临床使用的抗肿瘤化学治疗药物均有不同程度的毒副作用,有些严重的毒副反应是限制药物剂量或使用的直接原因。它们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又杀伤正常组织的细胞,尤其是杀伤人体中生长发育旺盛的血液、淋巴组织细胞等。,而这些细胞与组织是人体重要的免疫防御系统,破坏了人体的免疫系统,癌症就可能迅速发展,造成严重后果。化疗的毒副反应分近期毒性反应和远期毒性反应两种。近期毒性反应又分为局部反应(如局部组织坏死、栓塞性静脉炎等)和全身性反应(包括消化道、造血系统、免疫系统、皮肤和粘膜反应、神经系统、肝功能损害、心脏反应、肺毒性反应、肾功能障碍及其他反应等)。远期毒性反应主要是生殖功能障碍及致癌作用、致畸作用等。此外,化疗由于其毒副作用,有时还可出现并发症,常见的有感染、出血、穿孔、尿酸结晶等。
常见的毒副作用有:
(1)局部反应:一些刺激性较强的化疗药物当静脉注射时可引起严重的局部反应。
A.静脉炎:表现为所用静脉部位疼痛、发红,有时可见静脉栓塞和沿静脉皮肤色素沉着等。
B.局部组织坏死:当刺激性强的药物漏入皮下时可造成局部组织化学性炎症,红肿疼痛甚至组织坏死和溃疡,经久不愈。
(2)骨髓抑制:大多数化疗药物均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而骨髓抑制又常为抗肿瘤药物的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在早期可表现为白细胞尤其是总细胞减少,严重时血小板、红细胞、血红蛋白均可降低,不同的药物对骨馈作用的强弱、快慢和长短不同,所以反应程度也不同,同时患者还可有疲乏无力、抵抗力下降、易感染、发热、出血等表现。
(3)胃肠毒性:大多数化疗药物可引起胃肠道反应,表现为口干、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有时可出现口腔粘膜炎或溃疡。便秘、麻痹性肠梗阻、腹泻、胃肠出血及腹痛也可见到。
(4)免疫抑制:化疗药物一般多是免疫抑制药,对机体的免疫功能有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机体免疫系统在消灭体内残存肿瘤细胞上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当免疫功能低下时,肿瘤不易被控制,反而加快复发或转移进程。
(5)肾毒性:部分化疗药物可引起肾脏损伤,主要表现为肾小管上皮细胞急性坏死、变性、间质水肿、肾小管扩张,严重时出现肾功衰竭。患者可出现腰痛;血尿、水肿、小便化验异常等。
(6)肝损伤:化疗药物引起的肝脏反应可以是急性而短暂的肝损害,包括坏死、炎症,也可以由于长期用药。引起肝慢性损伤,如纤维化、脂肪性变、肉芽肿形成、嗜酸粒细胞浸润等。临床可表现为肝功能检查异常、肝区疼痛、肝肿大、黄疽等。
(7)心脏毒性:临床可表现为心率失常、心力衰竭、心肌病综合征(病人表现为无力、活动性呼吸困难,发作性夜间呼吸困难,心力衰竭时可有脉快、呼吸快、肝大、心脏扩大、肺水肿、浮肿和胸水等),心电图出现异常。
(8)肺毒性:少数化疗药物可引起肺毒性,表现为肺间质性炎症和肺纤维化。临床可表现为发热、干咳、气急,多急性起病,伴有粒细胞增多。
(9)神经毒性:部分化疗药物可引起周围神经炎,表现为指(趾)麻木、腱反射消失,感觉异常,有时还可发生便秘或麻痹性肠梗阻。有些药物可产生中枢神经毒性,主要表现为感觉异常、振动感减弱、肢体麻木、刺痛、步态失调、共济失调、嗜睡、精神异常等。
(10)脱发:有些化疗药物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脱发,一般只说脱头发,有时其他毛发也可受影响,这是化疗药物损伤毛囊的结果。脱发的程度通常与药物的浓度和剂量有关。
(11)其他如听力减退、皮疹、面部或皮肤潮红、指甲变形、骨质疏松、膀胱及尿道刺激症、不育症、闭经、性功能障碍、男性乳腺增大等也可由部分化疗药物引起。
4、白血病化疗药物会给人体带来哪些毒副作用?
就目前的医疗水平而言,尚没有针对性的抗肿瘤药物,多数化疗药物在杀伤肿瘤细胞的同时,对正常细胞也会产生杀伤作用,从而带来各种各样的副作用,即所谓“杀敌三千,自损八百”。主要的毒副作用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骨髓抑制化疗药物都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副作用,表现为白细胞、红细胞和血小板的下降,从而引起发热、出血及各种贫血症状。当然,化疗药物的骨髓抑制程度、出现快慢、持续时间是不同的,但这是治疗所必需的。当停用化疗药物后,由于正常细胞的生长要早于、快于白血病细胞,因此在白血病细胞尚未生长时,正常细胞已经开始恢复,由此也就恢复了患者的造血功能。但是,要定期给予下一次化疗,否则残存的白血病细胞又会开始增殖,一旦其开始生长就很可能在短时间内形成复发。
(2)胃肠道及肝脏功能副反应几乎所有抗白血病药物均能导致程度不等的胃肠道症状,患者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痛、便秘,甚至便血等。上述反应可由药物刺激引起,也可以由于胃肠黏膜受药物损害所致。少数药物可作用于脑干的呕吐中枢。胃肠道反应一般不影响治疗。近来,随着中枢镇吐药物的应用,在很大程度上控制或减轻了胃肠道反应。对于极个别出现频繁腹泻或血样便的患者,则需停药观察,并予以相应的积极治疗。此外,很多化疗药物尚可导致肝脏功能的损害,即引起药物性肝炎,因此,在化疗的同时,可常规予以保肝药物治疗。
(3)免疫抑制化疗对机体的免疫功能有着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这也是化疗后患者易于感染或感染不易控制的原因之一。
(4)其他一些药物有其特殊的副作用,如长春新碱可引起末梢神经炎,表现为手足指趾末端的麻木;环磷酸胺可引起出血性膀胱炎,患者出现血尿;柔红霉素等蒽环类化疗药可引起心脏的毒副作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