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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骨髓抑制死亡原因

发布时间:2020-08-28 12:32:58

1、治白血病要花多少钱?

精神也很重!
白血病患者的一次总治疗费用是在50万至80万的价位区间。
随着医学的发展与进步,急性白血病的治疗水平也有了很大提高,人们不仅仅满足于病人的完全缓解,而致力于最终使病人长期无病存活乃至痊愈的研究,目前白血病的治疗方法有化疗、中西医结合治疗、骨髓移植、生物调节剂治疗、基因治疗等方面。
●一、化疗
1946年6月国外第1例化疗药物治疗白血病获得缓解,开辟了白血病治疗的新纪元。70年代后联合化疗、维持、巩固治疗等策略逐渐完善,近年来随着新的抗白血病药物的应用,白血病的治疗疗效有了长足的进步,最新研究结果表明,儿童ALL完全缓解(CR)率已达85%-95%。5年无病存活≥50%-70%。成人ALL的CR率接近75%-85%。5年无病存活期≥40%-50%,成人急性髓性白血病的CR率65%-85%。60岁以下长期无病存活可达40%-50%。随着白血病治疗研究的进展,疗效还在不断提高。为根治白血病带来了希望。为达此目的,必须根据每个病人的不同特点,综合现代化治疗手段,充分认识到白血病的治疗是一个整体,特别要分析、认识每例病人自身的特点,如年龄、性别、白血病类型、血液学特征、细胞遗传学和分子生物学特征、白血病细胞的细胞动力学等。在此基础上为病人设计最佳的治疗方案,合理利用现代化治疗手段,如化疗、造血干细胞移植、生物及基因治疗、中西医结合治疗等多种手段互相配合、相互协调,最大可能的避免各种毒副作用。杀灭白血病细胞,使病人达到长期存活乃至治愈的目的。

化疗一般分为诱导缓解治疗(白血病初治为达CR所进行的化疗);巩固治疗(CR后采用类似诱导治疗方案所进行的化疗);维持治疗(是指用比诱导化疗强度更弱,而且骨髓抑制较轻的化疗);强化治疗(是指比诱导治疗方案更强的方案进行的化疗)分早期强化和晚期强化。
化疗的重要原则是早期、足量、联合、个体化治疗。化疗剂量和强度的增加是白血病人CR率和长期存活率提高的主要因素之一。当白血病人CR时骨髓形态学分类白血病细胞虽然<5%,但机体内的白血病细胞总数仍可高达106-9,如不尽早进行CR后的早期强化,白血病细胞会很快增殖、生长、导致复发并产生耐药性,故白血病人应尽早进行足量有效的CR后治疗。
80年代以来白血病的化疗多采取联合化疗、联合化疗注重细胞周期和序贯用药,一般选择作用于不同细胞周期,并可相互促进、加强杀灭白血病细胞能力但毒付作用不同或能互相减轻毒副作用及相对选择性杀灭白血病细胞的多种药物联合化疗。
白血病化疗的个体化原则是白血病治疗研究的需要发展,其原则强调四个方面①对不同的白血病类型应选择不同的化疗方案,对ALL应选择和AML不同的药物、剂量、疗程。②对具有不同预后因素的白血病个体其治疗方案应有所侧重和不同,如对T-ALL和B-ALL除常规方案治疗外,加用CTX或MTX及Ara-C可明显改善其CR率和生存期。③病人化疗前的健康状况亦是化疗个体化要考虑的问题。对肝肾心脏功能不全者化疗药物应减量。④严密观察化疗中病人的血象骨髓像变化、区别不同情况及时增加或减少化疗剂量。
白血病化疗失败的原因:化疗失败主要是化疗期内因感染和出血引起早期死亡,或白血病细胞耐药而无效果。一般失败有以下几种情况:①白血病细胞完全耐药,表现为化疗后骨髓增生抑制但白血病细胞不减少;②白血病细胞部分耐药,表现为化疗后白血病细胞部分减少,但不理想而随之白血病细胞又再增生;③骨髓增生不良,化疗后四周骨髓造血未恢复;④骨髓增生不良并在四周内死亡;⑤化疗中因出血、感染等不能控制早期死亡;⑥化疗后CR但髓外白血病存在。尚有少数病人,化疗后白血病细胞迅速减少,骨髓、血象亦迅速抑制,但不久白血病细胞及WBC再度快速倍增,病情迅速恶化,此类病人处理困难、预后差、缺乏有效治疗方法。
●二、中西医结合治疗
中西医结合治疗,能取长补短,中医中药能弥补西医化疗不分敌我一味杀的不足,又能解决对化疗药耐药的问题,同时一些低增生性白血病,本来白血胞、血小板很低,经不住强力的化疗药,可用中医中药来治疗,既避免了西药的毒副作用,又能缓解病情,中西医结合治疗有以下形式。
1.单纯中医中药治疗,适用于低增生性的白血病,不能耐受化疗,可用中药。再是患病之初始终未用化疗药,尚未产生耐药性者,可用中医中药,中医药治疗适于幼稚细胞不是很高的患者。坚持每日服药,经过一段时间(一般在3-4个月)可达到CR。我院治疗本病,提出以祛瘀,清血、扶正、解毒一系列药物组合,有效地控制白血病细胞的增长,逐渐使之转化分解,同时杀死部分白血病细胞,再是通过调节人体免疫、提高人体新陈代谢、使毒素排出体外。通过如上对人体整体调节和针对性、综合性作用,达到治愈白血病的目的。传统中医给我们治疗白血病带来了曙光。
2.中西药结合,即化疗期后配合扶正中药。以升提白细胞、血小板、增强人体的免疫机能及抗感染。止血的功能,在化疗缓解期仍可使用中医药,一是促进人体的恢复,二是巩固化疗的效果,延缓下一次化疗时间。
3、中成药方
★由于不少患者在确诊时已属中晚期,并发其它脏器及器官转移,体质虚弱,无法进行手术及放、化疗,哈慈“西黄丸”本身富含抗癌活性因子,既可以渗透于病灶,阻滞癌肿细胞的核分裂,抑制癌细胞的增殖,杀灭癌细胞,并通过干扰与癌症恶病质相关的细胞因子起到抗恶病质的作用,又可以激活免疫系统,升高白细胞,达到扶助正气,改善病症的效果。和藏药“芒交”一起治疗效果极佳。
哈慈西黄丸,每日二次,每次二瓶。
藏药“芒交”每日二次,每次一丸。
●三、生物调节剂治疗
随着免疫学和基因技术的发展生物调节剂治疗已被用于临床,其中白介素Ⅱ、多种造血刺激因子如GM-CSF、G-CSF、M-GCSF红细胞生成素,肿痛坏死因子,干扰素等,经临床验证,白介素Ⅱ,LAK细胞等对白血病有一定疗效,G-CSF、GM-CSF等用于化疗后骨髓抑制病人,可明显缩短骨髓和血象的抑制,加速缓解并减少并发症的发生。
●四、基因治疗
基因治疗就是向靶细胞(组织)导入外源基因,以纠正补偿或抑制某些异常或缺陷基因,从而达到治疗目的。其治疗方式可分成四类:①基因补偿:把有正常功能基因转入靶细胞以补偿缺失或失活。②基因纠正:消除原药异常基因,以外源基因取代之。③基因代偿:外源正常基因表达水平超过原药的异常基因表达水平。④反义技术:用人工合成或生物体合成的特定互补的DNA或RNA片段或其化学修饰产物抑制或封闭异常或缺失的基因表达。
基因治疗白血病作为一个新的方法正逐步从理论研究向临床试验过渡,在美国已通过Ⅱ期临床试验阶段,目前基因治疗主要是应用反义寡核基酸封闭原癌基因的研究。反义技术因不需改变基因结构能对目的基本及其产物进行治疗。故是基因治疗方法中最简单明了的手段。CML是目前应用反义核酸技术研究最多的白血病,通过现有技术的改进,使用递转杀病毒公导包括BCR/ABL融合基因在内的多种反义DNA/RNA和辅助基因系统,有望不久CML基因治疗取得突破。
●五、骨髓移植(BMT)
1.异基因骨髓移植(Allo-BMT),是对病人进行超大剂量放疗,化疗预处理后,将健康骨髓中的造血干细胞植入病人体内,使其造血及免疫功能获得重建的治疗方法。
采用骨髓治疗疾病始于1891年Brown-Sequard给病人口服骨髓治疗贫血,1939年Osgood首次静脉输注骨髓,1951年Lorenz等首次成功进行了骨髓移植试验,20世纪70年代来内HLA组织配型技术的发展,移植免疫学等基础医学研究的深入,使BMT的临床应用得到了迅速发展,世界各地相继建立了一批BTM中心。我国的BMT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近几年来我国异基因BMT病例已达300多例,疗效也基本达到了国际同等水平。
Allo-BMT治疗白血病的长期无病生存率达约在50%左右。据1993年国际BMT登记处统计结果,BMT治疗白血病五年生存率为:急淋(ALL)第一次完全缓解期(CR1)为50%左右,ALL第二次完全缓解期(CR2)或第二次以上完全缓解期为32左右,ALL复发其为18%左右,急性髓性白血病(AML)CR1为52%左右。CR2或>CR2为35%左右,慢性髓性白血病(CML)慢性期为45%左右,加速期为36%左右,急变期6%左右,可见白血病人化疗CR后应尽早进行BMT治疗。
BMT治疗风险在哪里,主要有两点:一是BMT中存在许多移植相关并发症,二是BMT后仍有白血病复发问题:主要的移植相关并发症有:肝静脉闭塞病,其发病率为25%,死亡率为80%,移植物抗宿主病,发病率10%-80%。BMT后白血病复发率大约为15%-30%。
Allo-BMT的步骤:
1)选择HLA(人类白细胞抗原)完全相合的供者,选择顺序是同胞间HLA基因型相合,其次是HLA表型相合的家庭成员,再次则是一个HLA位点不合的家庭成员或HLA表型相合的无关供者,最后是选择一个HLA位点不合的无关供者或家庭成员中二个或三个HLA位点不相合者。
2)受者的准备,应核实和确定白血病的诊断和分型,一般年龄应限制在45-50岁以下,重要脏器的功能基本正常,要清除体内多种感染灶,进行全面体验和必要的化验,辅助检查一般十几项。受者提前一周住进无菌层流病房。
3)进行组织相容性抗原与基因配型。
4)BMT预处理应达到三个月的,一是摧毁受者体内原有的造血细胞,给植入的造血干细胞准备植入生长的空间。二是抑制受者体内的免疫细胞和功能,利于骨髓的植活。三是大量清除和杀灭受者体内的白血病细胞。
5)骨髓的采集、处理和输注:在输注骨髓的当天在手术室内无菌条件下采集供者骨髓,经过过滤后尽快经静脉输注给受者,避免造血干细胞损失。对ABO血型不合者的骨髓要进行处理后才能输注。
6)BMT过程中经常必需的营养和支持治疗。
7)早期防治BMT并发症,排除消化道毒性反应,控制多种感染,出血及其他主要并发症。
8)防治BMT晚期并发症,如慢性移植物抗宿主病等。
9)BMT造血重建和植入证据,BMT后病人要经历原有的造血系统衰竭和新植入骨髓的造血重建的过程,BMT后网织红细胞的逐渐增高被视为骨髓植入的一个较早出现的指标。外周血象恢复正常,一般需3-6个月。另外红细胞抗原、白细胞抗原的检测细胞遗传学的分析等可直接证明BMT植入是否成功。
10)BMT后白血病的复发,一般的说年龄大者复发率高,非第一次完全缓解和CML非慢性期者复发率高,BMT预处理中TBI(全身照射)剂量偏小者复发率高,其复发大多数为(95%)受者型复发。复发原因主要是BMT时白血病细胞清除不彻底,即体内残留的白血病细胞较多和BMT后移植物抗白血病作用不强有关。
2.自体干细胞移植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移植
所谓"自体干细胞移植"是指在大剂量放化疗前采集自体造血干细胞,使之免受大剂量放化疗之损伤,并在大剂量放化疗后回输,自体造血干细胞可来源于骨髓,亦可采集于患者外周血。自体干细胞移植由于无移植物抗宿主病等合并症,可用于年龄较大的患者。其步骤是将造血干细胞采集后,在零上和零下温度保存,然后解冻回输,移植前首先需要进行自体干细胞的纯化和残留白细胞的净化。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放化疗预处理,移植后要予控制感染、出血等支持治疗,自体干细胞移植效果优于常规化疗,有报告认为是急性白血病CR后有效的巩固治疗措施之一,其缺点是复发率高,对于其存活时间及原因尚无统一说法。
脐血造血干细胞移植,1988年进行了世界第1例,以后投入此项研究的学者很多。与BMT相比,脐血移植植入时间略错后,二是HLA配型在1-2个位点不合时移植后严重GVHD发病率较低,三是造血因子对植入应响不大,四是由于脐血细胞数有限,受限体重不要过大(<40kg)目前脐血造血细胞库已在世界各地建立起来,我国开展例数尚少,结论有待于评价,但作为一项研究,仍充满着曙光。
目前白血病的确切原因尚不十分清楚,但大量科学研究表明,放射线、某些化学品、病毒和遗传因素等可诱发白血病。放射线如γ线、X线等是放射物质发出的一种肉眼看不到的射线,人一次大量地或多次少量地接触放射线均可导致白血病。这里应说明我们到医院拍片、透视、放射线剂量非常小不会引发白血病。许多化学物质对造血系统有害,有的可诱发白血病。这里列举一些比较肯定的化学物质和药品,如苯及它的衍生物、汽油、油漆、染发剂(含苯胺)等等;药物致病如氯霉素、保泰松等,还有一些治疗癌症的烷化剂可导致白血病。病毒可导发白血病已被公认,如人类T淋巴细胞通病毒(Ⅰ型和Ⅱ型)可引发白血病,人们感染了这种病毒,不会立刻发生白血病,只有当一些危险因素存在时才可促发本病,这些危险因素是放射线、化学品和某些药物,大量病毒的多次接触,机体免疫功能降低以及患者的年龄等都是危险"催化"因素。白血病的病因中与遗传因素相关,这里的"遗传"不是指的父母患病可以遗传给子女,而指的是染色体和基因的异常白血病的发病率明显高于正常人。如PH、染色体的存在与慢性粒细胞性白血病的发病非常相关。双胞胎中,一人患白血病另一人危险性就很大。

2、关于丙型肝炎抗体不正常的问题?急~~~~~~~~~

丙型肝炎是一种主要经血液传播的疾病,丙型肝炎病毒(HCV)慢性感染可导致肝脏慢性炎症坏死和纤维化,部分患者可发展为肝硬化甚至肝细胞癌(HCC),对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危害极大,已成为严重的社会和公共卫生问题。在卫生部和中华医学会有关领导的支持下,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和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分会组织国内有关专家,按照循证医学的原则,并参照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制订了我国丙型肝炎防治指南。

丙型肝炎的病原学

(一)HCV特点
HCV属于黄病毒科(flaviviridae),其基因组为单股正链RNA,易变异,目前可分为6个基因型及不同亚型,按照国际通行的方法,以阿拉伯数字表示HCV基因型,以小写的英文字母表示基因亚型(如1a、2b、3c等)。基因1型呈全球性分布,占所有HCV感染的70%以上。HCV感染宿主后,经一定时期,在感染者体内形成以一个优势株为主的相关突变株病毒群,称为准种(quasispecies)。
(二)HCV基因组结构特点
HCV基因组含有一个开放读框(ORF),编码10余种结构和非结构(NS)蛋白,NS3蛋白是一种多功能蛋白,氨基端具有蛋白酶活性,羧基端具有螺旋酶/三磷酸核苷酶活性;NS5B蛋白是RNA依赖的RNA聚合酶,均为HCV复制所必需,是抗病毒治疗的重要靶位。
(三)HCV灭活方法
HCV对一般化学消毒剂敏感;100℃ 5min或60℃ 10h、高压蒸气和甲醛熏蒸等均可灭活病毒。

丙型肝炎的流行病学

(一)世界丙型肝炎流行状况
丙型肝炎呈全球性流行,是欧美及日本等国家终末期肝病的最主要原因。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HCV的感染率约为3%,估计约1.7亿人感染了HCV,每年新发丙型肝炎病例约3.5万例。
(二)我国丙型肝炎流行状况
全国血清流行病学调查资料显示,我国一般人群抗-HCV阳性率为3.2%。各地抗-HCV阳性率有一定差异,以长江为界,北方(3.6%)高于南方(2.9%),西南、华东、华北、西北、中南和东北分别为2.5%、2.7%、3.2%、3.3%、3.8%和4.6%。抗-HCV阳性率随年龄增长而逐渐上升,由1岁组的2.0%至50~59岁组的3.9%。男女间无明显差异。HCV1b和2a基因型在我国较为常见,其中以1b型为主;某些地区有1a、2b和3b型报道;6型主要见于香港和澳门地区,在南方边境省份也可见此基因型。
(三)丙型肝炎传播途径
1.HCV主要经血液传播,主要有:⑴ 经输血和血制品传播。我国自1993年对献血员筛查抗-HCV后,该途径得到了有效控制。但由于抗-HCV存在窗口期、抗-HCV检测试剂的质量不稳定及少数感染者不产生抗-HCV,因此,无法完全筛出HCV阳性者,大量输血和血液透析仍有可能感染HCV。⑵ 经破损的皮肤和黏膜传播。这是目前最主要的传播方式,在某些地区,因静脉注射毒品导致HCV传播占60%~90%。使用非一次性注射器和针头、未经严格消毒的牙科器械、内镜、侵袭性操作和针刺等也是经皮传播的重要途径。一些可能导致皮肤破损和血液暴露的传统医疗方法也与HCV传播有关;共用剃须刀、牙刷、纹身和穿耳环孔等也是HCV潜在的经血传播方式。
2.性传播:与HCV感染者性交及有性乱行为者感染HCV的危险性较高。同时伴有其他性传播疾病者,特别是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者,感染HCV的危险性更高。
3.母婴传播:抗-HCV阳性母亲将HCV传播给新生儿的危险性为2%,若母亲在分娩时HCV RNA阳性,则传播的危险性可高达4%~7%;合并HIV感染时,传播的危险性增至20%。HCV病毒高载量可能增加传播的危险性。
部分HCV感染者的传播途径不明。接吻、拥抱、喷嚏、咳嗽、食物、饮水、共用餐具和水杯、无皮肤破损及其他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一般不传播HCV。

丙型肝炎的自然史

暴露于HCV后1~3周,在外周血可检测到HCV RNA。但在急性HCV感染者出现临床症状时,仅50%~70%患者抗-HCV阳性,3个月后约90%患者抗-HCV阳转。
感染HCV后,病毒血症持续6个月仍未清除者为慢性感染,丙型肝炎慢性化率为50%~85%。感染后20年,儿童和年轻女性肝硬化发生率为2%~94%;中年因输血感染者为20%~30%;一般人群为10%~15%。40岁以下人群及女性感染HCV后自发清除病毒率较高;感染HCV时年龄在40岁以上、男性及合并感染HIV并导致免疫功能低下者可促进疾病的进展。合并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嗜酒(50g/d以上)、非酒精性脂肪肝(NASH)、肝脏高铁载量、合并血吸虫感染、肝毒性药物和环境污染所致的有毒物质等也可促进疾病进展。
HCV相关的HCC发生率在感染30年后为1%~3%,主要见于肝硬化和进展性肝纤维化患者,一旦发展成为肝硬化,HCC的年发生率为1%~7%。上述促进丙型肝炎进展的因素以及糖尿病等均可促进HCC的发生。输血后丙型肝炎患者的HCC发生率相对较高。发生肝硬化和HCC患者的生活质量均有所下降。
肝硬化和HCC是慢性丙型肝炎患者的主要死因,其中失代偿期肝硬化为最主要。有报道,一旦发生肝硬化,10年存活率约为80%,如出现失代偿,10年的存活率仅为25%。干扰素(IFNα)治疗后完全应答者(包括完全应答后复发者)的HCC;发生率较低,但无应答者的HCC发生率较高。

HCV传播的预防

(一)丙型肝炎疫苗预防
目前尚无有效疫苗预防丙型肝炎。
(二)严格筛选献血员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推行无偿献血。通过检测血清抗HCV、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严格筛选献血员。应发展HCV抗原的检测方法,提高对窗口期感染者的检出率。
(三)经皮和黏膜途径传播的预防
推行安全注射。对牙科器械、内镜等医疗器具应严格消毒。医务人员接触患者血液及体液时应戴手套。对静脉吸毒者进行心理咨询和安全教育,劝其戒毒。不共用剃须刀及牙具等,理发用具、穿刺和纹身等用具应严格消毒。
(四)性传播的预防
对有性乱史者应定期检查,加强管理。建议HCV感染者在性交时使用安全套。对青少年应进行正确的性教育。
(五)母婴传播的预防
对HCV RNA阳性的孕妇,应避免羊膜腔穿刺,尽量缩短分娩时间,保证胎盘的完整性,减少新生儿暴露于母血的机会。

丙型肝炎的临床诊断

(一)急性丙型肝炎的诊断
1.流行病学史:有输血史、应用血液制品史或明确的HCV暴露史。输血后急性丙型肝炎的潜伏期为2~16周(平均7周),散发性急性丙型肝炎的潜伏期尚待研究。
2.临床表现:全身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和右季肋部疼痛等,少数伴低热,轻度肝肿大,部分患者可出现脾肿大,少数患者可出现黄疽。部分患者无明显症状,表现为隐匿性感染。
3.实验室检查:ALT多呈轻度和中度升高,抗-HCV的HCV RNA阳性。HCV RNA常在ALT恢复正常前转阴,但也有ALT恢复正常而HCV RNA持续阳性者。
有上述1+2+3或2+3者可诊断。
(二)慢性丙型肝炎的诊断
1.诊断依据:HCV感染超过6个月,或发病日期不明、无肝炎史,但肝脏组织病理学检查符合慢性肝炎,或根据症状、体征、实验室及影像学检查结果综合分析,亦可诊断。
2.病变程度判定:病变程度判断可参考中华医学会传染病与寄生虫病学分会、肝病学分会联合修订的《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2000年,西安)中关于肝脏炎症和纤维化分级、分期的诊断标准。HCV单独感染极少引起重型肝炎,HCV重叠HIV、HBV等病毒感染、过量饮酒或应用肝毒性药物时,可发展为重型肝炎。HCV感染所致重型肝炎的临床表现与其他嗜肝病毒所致重型肝炎基本相同,可表现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经过。
3.慢性丙型肝炎肝外表现:肝外临床表现或综合征可能是机体异常免疫反应所致,包括类风湿关节炎、干燥性结膜角膜炎、扁平苔藓、肾小球肾炎、混合型冷球蛋白血症、B细胞淋巴瘤和迟发性皮肤卟啉症等。
4.肝硬化与HCC:慢性HCV感染的最严重结果是进行性肝纤维化所致的肝硬化和HCC。
5.混合感染:HCV与其他病毒的重叠、合并感染统称为混合感染。我国HCV与HBV或HIV混合感染较为多见。
6.肝脏移植后HCV感染的复发:丙型肝炎常在肝移植后复发,且其病程的进展速度明显快于免疫功能正常的丙型肝炎患者。一旦移植的肝脏发生肝硬化,出现并发症的危险性将高于免疫功能正常的肝硬化患者。肝移植后丙型肝炎复发与移植时HCV RNA水平及移植后免疫抑制程度有关。

丙型肝炎的实验室诊断

(一)血清生化学检测
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水平变化可反映肝细胞损害程度,但ALT、AST水平与HCV感染引起的肝组织炎症分度和病情的严重程度不一定平行;急性丙型肝炎患者的ALT和AST水平一般较低,但也有较高者。急性丙型肝炎患者的血清白蛋白、凝血酶原活动度和胆碱酯酶活性降低较少,但在病程较长的慢性肝炎、肝硬化或重型肝炎时可明显降低,其降低程度与疾病的严重程度成正比。
慢性丙型肝炎患者中,约30%ALT水平正常,约40%ALT水平低于2倍正常值上限。虽然大多数此类患者只有轻度肝损伤,但有部分患者可发展为肝硬化。ALT水平下降是抗病毒治疗中出现应答的重要指标之一。凝血酶原时间可作为慢性丙型肝炎患者病情进展的监测指标,但迄今尚无一个或一组血清学标志可对肝纤维化进行准确分期。
(二)抗-HCV检测
抗-HCV酶免疫法(EIA)适用于高危人群筛查,也可用于HCV感染者的初筛。但抗-HCV阴转与否不能作为抗病毒疗效的指标。用第三代EIA法检测丙型肝炎患者,其敏感度和特异度可达99%,因此,不需要用重组免疫印迹法(RIBA)验证。但一些透析、免疫功能缺陷和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可出现抗-HCV假阳性,因此,HCV RNA检测有助于确诊这些患者是否合并感染HCV。
(三)HCV RNA检测
在HCV急性感染期,在血浆或血清中的病毒基因组水平可达到105~107拷贝/ml。在HCV慢性感染者中,HCV RNA水平在不同个体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变化范围在5×104~5×106拷贝/ml之间,但同一名患者的血液中HCVRNA水平相对稳定。
1.HCV RNA定性检测:对抗-HCV阳性的HCV持续感染者,需要通过HCV RNA定性试验确证。HCV RNA定性检测的特异度在98%以上,只要一次病毒定性检测为阳性,即可确证HCV感染,但一次检测阴性并不能完全排除HCV感染,应重复检查。
2.HCV RNA定量检测:定量聚合酶链反应(qPCR)、分枝DNA(bDNA)、实时荧光定量PCR法均可检测HCV RNA病毒载量。国外HCV RNA定量检测试剂盒有PCR扩增的Cobas V2.0、SuperQuant、LCx HCV RNA定量分析法等,但bDNA的Versant HCVRNA 2.0和3.0定量分析法应用较为广泛。国内的实时荧光定量PCR法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的正式批准。不同HCV RNA定量检测法可用拷贝/ml和IU/ml两种表示方法,两者之间进行换算时,应采用不同检测方法的换算公式,如罗氏公司Cobas V2.0的IU/ml与美国国立遗传学研究所的SuperQuant的拷贝数/ml换算公式是:IU/ml=0.854×拷贝数/ml+0.538。
HCV病毒载量的高低与疾病的严重程度和疾病的进展并无绝对相关性,但可作为抗病毒疗效评估的观察指标。在HCV RNA检测中,应注意可能存在假阳性和假阴性结果。
(四)HCV基因分型
HCV RNA基因分型方法较多,国内外在抗病毒疗效考核研究中,应用Simmonds等1~6型分型法最为广泛。HCV RNA基因分型结果有助于判定治疗的难易程度及制定抗病毒治疗的个体化方案。

丙型肝炎的病理学诊断

病理组织学检查对丙型肝炎的诊断、衡量炎症和纤维化程度、评估药物疗效以及预后判断等方面至关重要。急性丙型肝炎可有与甲型和乙型肝炎相似的小叶内炎症及汇管区各种病变。但也可观察到其他的一些组织学特征,如:⑴ 单核细胞增多症样病变。即单个核细胞浸润于肝窦中,形成串珠状;⑵ 肝细胞大泡性脂肪变性;⑶ 胆管损伤伴汇管区大量淋巴细胞浸润,甚至有淋巴滤泡形成。胆管细胞损毁,叶间胆管数量减少,类似于自身免疫性肝炎;⑷ 常见界面性炎症。
慢性丙型肝炎肝组织中常可观察到汇管区淋巴滤泡形成、胆管损伤、小叶内肝细胞脂肪变性、小叶内库普弗细胞或淋巴细胞聚集,这些较为特征性的组织学表现,对于慢性丙型肝炎的诊断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肝组织炎症程度的分级、纤维化程度的分期诊断可参照《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中病理学诊断标准。对于科研或评估治疗药物的疗效,可根据不同需求,选用国内外各种半定量计分方法。

抗病毒治疗目的和药物

(一)抗病毒治疗的目的
抗病毒治疗的目的是清除或持续抑制体内的HCV,以改善或减轻肝损害、阻止进展为肝硬化、肝衰竭或HCC,并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二)抗病毒治疗的有效药物
干扰素(IFN)α是抗HCV的有效药物,包括普通IFNα、复合IFN和聚乙二醇(PEG)化干扰素α(PEG-IFNα)。后者是在IFNα分子上交联无活性、无毒性的PEG分子,延缓IFNα注射后的吸收和体内清除过程,其半衰期较长,每周1次给药即可维持有效血药浓度。复合IFN 9μg相当于普通IFNα 3MU。PEG-IFNα与利巴韦林联合应用是目前最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案,其次是普通IFNα或复合IFN与利巴韦林联合疗法,均优于单用IFNα。国外最新临床试验结果显示,PEG-IFNα-2a (180μg)或PEG-IFNα-2b (1.5μg/kg)每周1次皮下注射联合利巴韦林口服治疗48周的疗效相似,持续病毒学应答(SVR)率可达54%~56%;普通IFNα (3MU)肌肉注射每周3次联合利巴韦林治疗48周的SVR率稍低,为44%~47%;单用PEG-IFNα-2a或普通IFNα治疗48周的SVR率分别仅为25%~39%和12%~19%。我国的临床试验结果表明,PEG-IFNα-2a (180μg)24周单药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的总SVR率为41.5%,其中基因1型患者为35.4%,非1型患者为66.7%。因此,如无利巴韦林的禁忌证,均应采用联合疗法。

抗病毒治疗的适应证

只有确诊为血清HCV RNA阳性的丙型肝炎患者才需要抗病毒治疗。
(一)一般丙型肝炎患者的治疗
1.急性丙型肝炎:IFNα治疗能显著降低急性丙型肝炎的慢性化率,因此,如检测到HCV RNA阳性,即应开始抗病毒治疗目前对急性丙型肝炎治疗尚无统一方案,建议给予普通IFNα 3MU,隔日1次肌肉或皮下注射,疗程为24周,应同时服用利巴韦林800~1000 mg/d。
2.慢性丙型肝炎:⑴ ALT或AST持续或反复升高,或肝组织学有明显炎症坏死(G≥2)或中度以上纤维化(S≥2)者,易进展为肝硬化,应给予积极治疗。⑵ ALT持续正常者大多数肝脏病变较轻,应根据肝活检病理学结果决定是否治疗。对已有明显纤维化(S2、S3)者,无论炎症坏死程度如何,均应给予抗病毒治疗;对轻微炎症坏死且无明显纤维化(S0、S1)者,可暂不治疗,但每隔3~6个月应检测肝功能。⑶ ALT水平并不是预测患者对IFNα应答的重要指标。既往曾报道,用普通IFNα治疗ALT正常的丙型肝炎患者无明显效果,因而不主张应用IFNα治疗。但最近有研究发现,用PEG-IFNα-2a与利巴韦林联合治疗ALT正常的丙型肝炎患者,其病毒学应答率与ALT升高的丙型肝炎患者相似。因此,对于ALT正常或轻度升高的丙型肝炎患者,只要HCV RNA阳性,也可进行治疗,但尚须积累更多病例作进一步临床研究。
3.丙型肝炎肝硬化:⑴ 代偿期肝硬化(Child-Pugh A级)患者,尽管对治疗的耐受性和效果有所降低,但为使病情稳定、延缓或阻止肝衰竭和HCC等并发症的发生,建议在严密观察下给予抗病毒治疗。⑵ 失代偿期肝硬化患者,多难以耐受IFNα治疗的不良反应,有条件者应行肝脏移植术。
4.肝移植后丙型肝炎复发:HCV相关的肝硬化或HCC患者经肝移植后,HCV感染复发率很高。IFNα治疗对此类患者有效果,但有促进对移植肝排斥反应的可能,可在有经验的专科医生指导和严密观察下进行抗病毒治疗。
(二)特殊丙型肝炎患者的治疗
1.儿童和老年人:有关儿童慢性丙型肝炎的治疗经验尚不充分。初步临床研究结果显示,IFNα单一治疗的SVR率似高于成人,对药物的耐受性也较好。65岁或70岁以上的老年患者原则上也应进行抗病毒治疗,但一般对治疗的耐受性较差。因此,应根据患者的年龄、对药物的耐受性、并发症(如高血压、冠心病等)及患者的意愿等因素全面衡量,以决定是否给予抗病毒治疗。
2.酗酒及吸毒者:慢性酒精中毒及吸毒可能促进HCV复制,加剧肝损害,从而加速发展为肝硬化甚至HCC,的进程。由于酗酒及吸毒患者对于抗病毒治疗的依从性、耐受性和SVR率均较低,因此,治疗丙型肝炎必须同时戒酒及戒毒。
3.合并HBV或HIV感染者:合并HBV感染会加速慢性丙型肝炎向肝硬化或HCC的进展。对于HCV RNA阳性/HBV DNA阴性者,先给予抗HCV治疗;对于两种病毒均呈活动性复制者,建议首先以IFNα加利巴韦林清除HCV,对于治疗后HBV DNA仍持续阳性者可再给予抗HBV治疗。对此类患者的治疗尚需进行深入研究,以确定最佳治疗方案。
合并HIV感染也可加速慢性丙型肝炎的进展,抗HCV治疗主要取决于患者的CD4+细胞计数和肝组织的纤维化分期。免疫功能正常、尚无即刻进行高活性抗逆转录病毒治疗(HAART)指征者,应首先治疗HCV感染;正在接受HAART治疗、肝纤维化呈S2或S3的患者,须同时给予抗HCV治疗;但要特别注意观察利巴韦林与抗HIV核苷类似物相互作用的可能性,包括乳酸酸中毒等。对于严重免疫抑制者(CD4+阳性淋巴细胞<2×108/L),应首先给抗HIV治疗,待免疫功能重建后,再考虑抗HCV治疗。
4.慢性肾功能衰竭:对于慢性丙型肝炎伴有肾功能衰竭且未接受透析者,不应进行抗病毒治疗。已接受透析且组织病理学上尚无肝硬化的患者(特别是准备行肾移植的患者),可单用IFNα治疗(应注意在透析后给药)。由于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发生严重溶血,因此,一般不应用利巴韦林联合治疗。

抗病毒治疗应答的类型及影响因素

(一)抗病毒治疗应答的类型
依据所观察的指标不同,可分为生化学应答、病毒学应答及组织学应答。
1.生化学应答:ALT和AST恢复正常。
2.病毒学应答:(1) 早期病毒学应答(EVR):指治疗12周时血清HCV RNA定性检测阴性(或定量检测小于最低检测限),或定量检测降低2个对数级(Log)以上。有早期EVR者易获得SVR,无EVR者不易获得SVR,因此EVR可作为预测SVR的指标。(2) 治疗结束时病毒学应答(ETVR):即治疗结束时定性检测HCV RNA为阴性(或定量检测小于最低检测限);(3) SVR:即治疗结束至少随访24周时,定性检测HCV RNA阴性(或定量检测小于最低检测限);(4) 无应答(NR):指从未获得EVR、ETVR及SVR者。(5) 复发(relapse):指治疗结束时为定性检测HCV RNA为阴性(或定量检测小于最低检测限),但停药后HCV RNA又变为阳性;(6) 治疗中反弹(breakthrough):治疗期间曾有HCV RNA载量降低或阴转,但尚未停药即出现HCV RNA载量上升或阳转。
3.组织学应答:是指肝组织病理学炎症坏死和纤维化的改善情况,可采用国内外通用的肝组织分级(炎症坏死程度)、分期(纤维化程度)或半定量计分系统来评价。
(二)抗病毒治疗应答的影响因素
慢性丙型肝炎抗病毒疗效应答受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列因素有利于取得SVR:(1) HCV基因型2、3型;(2) 病毒水平<2×106拷贝/ml;(3) 年龄<40岁;(4) 女性;(5) 感染HCV时间短;(6) 肝脏纤维化程度轻;(7) 对治疗的依从性好;(8)无明显肥胖者;(9)无合并HBV及HIV感染者;(10)治疗方法:以PEG-IFNα与利巴韦林联合治疗为最佳。

慢性丙型肝炎治疗方案

治疗前应进行HCV RNA基因分型(1型和非1型)和血中HCV RNA定量,以决定抗病毒治疗的疗程和利巴韦林的剂量。
(一)HCV RNA基因为1型,或(和)HCV RNA定量≥2×106拷贝/ml者,可选用下列方案之一:
1.PEG-IFNα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方案:PEG-IFNα-2a 180μg,每周1次皮下注射,联合口服利巴韦林1 000mg/d,至12周时检测HCV RNA:(1) 如HCV RNA下降幅度<2个对数级,则考虑停药;(2) 如HCV RNA定性检测为阴转,或低于定量法的最低检测限,继续治疗至48周;(3) 如HCV RNA未转阴,但下降≥2个对数级,则继续治疗到24周。如24周时HCVRNA转阴,可继续治疗到48周;如果24周时仍未转阴,则停药观察。
2.普通IFNα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方案:IFNα 3MU~5MU,隔日1次肌肉或皮下注射,联合口服利巴韦林1000mg/d,建议治疗48周。
3.不能耐受利巴韦林不良反应者治疗方案:可单用普通IFNα、复合IFN或PEG-IFN,方法同上。
(二)HCV RNA基因为非1型,或(和)HCV RNA定量<2×106拷贝/ml者,可采用以下治疗方案之一:
1.PEG-IFNα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方案:PEG-IFNα-2a 180μg,每周1次皮下注射,联合应用利巴韦林800mg/d,治疗24周。
2.普通IFNα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方案:IFNα 3MU每周3次肌肉或皮下注射,联合应用利巴韦林800~1000mg/d,治疗24~48周。
3.不能耐受利巴韦林不良反应者治疗方案:可单用普通IFNα或PEG-IFNα。
注:(1) 国外文献报道,PEG-IFNα-2b (1.0~1.5μg/kg)与PEG-IFNα-2a (180μg)每周1次皮下注射,联合利巴韦林口服48周,两法治疗丙型肝炎的SVR率相似,前者在我国也即将被批准上市;(2) 在采用普通IFNα治疗时,有人采用所谓"诱导疗法",即每天肌肉注射IFNα 3MU~5MU,连续15~30d,然后改为每周3次。国外研究表明,患者对这一方案的耐受性降低,且能否提高疗效尚不肯定;(3) 利巴韦林用量参考:体重>85kg者,1200mg/d;65~85kg者1000mg/d;<65kg者,800mg/d。有文献报道,利巴韦林的有效剂量为>10.6mg/kg体重。
(三)对于治疗后复发或无应答患者的治疗
对于初次单用IFNα治疗后复发的患者,采用PEG-IFNα-2a或普通IFNα联合利巴韦林再次治疗,可获得较高SVR率(47%,60%);对于初次单用IFNα无应答的患者,采用普通IFNα或PEG-IFNα-2a联合利巴韦林再次治疗,其SVR率较低(分别为12%~15%和34%~40%)。对于初次应用普通IFNα和利巴韦林联合疗法无应答或复发的患者,可试用PEG-IFNα-2a与利巴韦林联合疗法。

抗病毒治疗的不良反应及处理方法

(一)IFNα的主要不良反应
为流感样症候群、骨髓抑制、精神异常、甲状腺疾病、食欲减退、体重减轻、腹泻、皮疹、脱发和注射部位无菌性炎症等。
1.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发热、寒战、头痛、肌肉酸痛、乏力等,可在睡前注射IFNα,或在注射IFNα同时服用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以减轻流感样症状。随疗程进展,此类症状逐渐减轻或消失。
2.骨髓抑制:一过性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外周血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如中性粒细胞绝对数≤0.75×109/L,血小板<50×109/L,应降低IFNα剂量;1~2周后复查,如恢复,则逐渐增加至原量。如粒细胞绝对数≤0.50×109/L,血小板<30×109/L,则应停药。对于中性粒细胞明显降低者,可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
3.精神异常:可表现为抑郁、妄想症、重度焦虑和精神病。其中抑郁是IFNα治疗过程中常见的不良反应,症状可从烦躁不安到严重的抑郁症。因此,使用IFNα前应评估患者的精神状况,治疗过程中也要密切观察。抗抑郁药可缓解此类不良反应。对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停用IFNα。
4.IFNα可诱导自身抗体的产生:包括抗甲状腺抗体、抗核抗体和抗胰岛素抗体。多数情况下无明显临床表现,部分患者可出现甲状腺疾病(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糖尿病、血小板减少、溶血性贫血、银屑病、白斑、类风湿性关节炎和系统性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等,严重者应停药。
5.其他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肾脏损害(间质性肾炎、肾病综合征和急性肾衰竭等)、心血管并发症(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脏病和心肌病等)、视网膜病变、听力下降和间质性肺炎等,发生上述反应时,应停止治疗。
(二)利巴韦林的主要不良反应
利巴韦林的主要不良反应为溶血和致畸作用。
1.及时发现溶血性贫血:须定期做血液学检测,包括血红蛋白、红细胞计数和网织红细胞计数。在肾功能不全者可引起严重溶血,应禁用利巴韦林。当Hb降至≤100g/L时应减量;Hb≤80g/L时应停药。
2.致畸性:男女患者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6个月内均应采取避孕措施。
3.其他不良反应:利巴韦林还可引起恶心、皮肤干燥、瘙痒、咳嗽和高尿酸血症等。

丙型肝炎患者的监测和随访

(一)对接受抗病毒治疗患者的随访监测
1.治疗前监测项目:治疗前应检测肝肾功能、血常规、甲状腺功能、血糖及尿常规。开始治疗后的第一个月应每周检查1次血常规,以后每个月检查1次直至6个月,然后每3个月检查1次。
2.生化学检测:治疗期间每个月检查ALT,治疗结束后6个月内每两个月检测1次。即使患者HCV未能清除,也应定期复查ALT。
3.病毒学检查:治疗3个月时测定HCV RNA;在治疗结束时及结束后6个月也应检测HCV RNA。
4.不良反应的监测:所有患者要在治疗过程中每6个月、治疗结束后每3~6个月检测甲状腺功能,如治疗前就已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则应每月检查甲状腺功能。对于老年患者,治疗前应作心电图检查和心功能判断。应定期评估精神状态,尤其是对表现有明显抑郁症和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应给予停药并密切防护。
(二)对于无治疗指征或存在禁忌证及不愿接受抗病毒治疗的患者的随访
1.肝脏活检:显示无或仅为轻微损害者,肝病进展的可能性小,但仍应每2
参考资料:http://www.china.org.cn/chinese/health/577608.htm

最后祝你身体健康起来。

3、得了癫痫会不会死

癫痫是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大脑某处神经元发生异常放电,影响到附近神经元的正常生理功能时所引起的,以突然出现的不省人事、抽搐、口吐白沫或伴发热,醒后如常人等为主要临床表现的一种神经系统疾病。癫痫患者也是会发生死亡的,一般是由于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癫痫发作而死于意外事件的,如车祸、溺水等等。

4、重度骨髓抑制多久能恢复?

放化疗期间很容易造成骨髓抑制,引起血象下降,白细胞降低等情况。因粒细胞平均生存时间最短,约为6-8小时,因此骨髓抑制常最先表现为白细胞下降。血小板平均生存时间约为5-7天,其下降出现较晚较轻;而红细胞平均生存时间为120天,受化疗影响较小,下降通常不明显。

多数化疗药物所致的骨髓抑制,通常见于化疗后1-3周,约持续2-4周逐渐恢复,并以白细胞下降为主,可有伴血小板下降,少数药如健择、卡铂、丝裂霉素等则以血小板下降为主。所以在化疗后可检测白细胞和血小板的数量来判断是否发生了骨髓抑制。

为有效预防骨髓再生不良,中医最重视以脏补脏,因此在化疗期间也可适量增加动物骨髓,如牛、样、猪的骨髓炖烫,或用鸡血、鸭血、鹅血、猪血制作的饮食。同时也可多吃一些五黑食品,如黑芝麻、黑米、黑豆、黑枣等。中医认为“黑可入肾”,五黑食品可以补肾填髓,有助于血象的提高的。

5、放化疗后出现的“4度骨髓抑制”是什么

1、这是放化疗常见的副作用;
2、出现“4度骨髓抑制”,是重度骨髓抑制,影响人体的造血功能,给身体带来较大伤害,应该停用放化疗;
3、最好用中医中药治疗,看病主要是看医生,最好找专业的、有经验的中医肿瘤专家,根据具体病情,一方面杀伤癌肿瘤细胞,减轻、缓解、控制病情,预防病情的进一步恶化,另方面可对症治疗,全身调理,提高免疫力,带病生存,延长生命等。

6、癌症都是怎么死的

恶性肿瘤(癌症)常见的致死原因有:
⑴合并感染:由于免疫力低下,容易发生感染性并发症,体内原来存在的不致病的细菌、病毒、真菌等变为致病性因素,加重病情。这种感染往往难以控制,引起高烧、昏迷等以至死亡。
⑵营养耗竭引起恶病质:癌细胞生长迅速,消耗人体大量营养物质;患者病重,减少营养物质的摄入。随时间发展,出现贫血、水肿、乏力,甚至有极度饥饿性营养不良,也就是“恶病质”状态,终因多系统功能衰竭而死亡。
⑶重要脏器损害:在重要脏器,癌细胞的侵袭、直接破坏器官的正常结构,便可引起脏器的功能损害及衰竭,导致死亡。最重要的脏器是大脑,是呼吸和循环的中枢。如果癌瘤堵塞重要管道,如胰腺癌、肝癌引起胆总管堵塞,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及消化功能失常,也可导致死亡。
⑷出血:癌症病人出血可由于骨髓造血功能抑制、血小板减少所致,也可以因为癌细胞直接破坏血管,或严重的感染破坏血管,导致血管破裂所致。较大量的失血可引起病人死亡。
⑸代谢异常:可以由转移癌瘤引起,也可能由异位分泌引起。常见的有高钙血症、低血糖症和嘌呤与尿酸盐代谢紊乱;由于代谢异常,体内毒素异常增加、聚集,合并肾脏功能本身损害,导致肾功能失代偿,甚至导致肾功能衰竭及尿毒症,引起死亡。

7、请问乳腺癌化疗后用赫赛汀好吗?发现很多资料上说赫赛汀的副作用大,容易心衰,严重导致死亡,还能用吗?

赫赛汀临床应用最突出的问题是高昂的费用,严重的副作用较为罕见(相比放化疗而言)。你的问题太笼统了。。。

8、化疗中的重度骨髓抑制怎么办?

骨髓抑制是化疗的并发症,重度抑制需要治疗,可以采用升白、升血小板药物,必要时可以输血,同时加强护理,保护行隔离,预防感染。下次化疗要注意了,建议更改方案,将卡铂改为顺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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