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病种可以病退?
2、怎样防治骨髓炎
一、预防
预防
1、一般感染性疾病的预防:
疖疔疮痈以及上呼吸道感染都是最常见的感染性疾病,且最易继发感染而致血源性骨髓炎的发生。因此预防疖疮痈及上呼吸道感染的发生,对预防骨髓炎的发生是十分重要的。其预防的主要措施是:
1、保持室内气流通注意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保持皮肤清洁
2、青春期应多食蔬采水果少用油剂润肤以防止皮脂腺分泌物堆积或腺管阻塞
3、加强体育锻炼增强身体素质防止感冒发生
4、扁桃体炎反复发作者应积极预防和治疗,必要时考虑手术摘除
2、预防外伤感染:
外伤感染包括组织损伤后感染和骨骼损伤后感染,也是引起骨髓炎的常见原因,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也应注意积极预防。
3、及早发现和及时治疗感染:
无论何种原因引起的感染,其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的大小与全身和局部的条件都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与发现的迟早处理的及时与否也有很的大的关系。因此对于感染性的疾病,应及早发现、及时治疗。这对于预防骨髓炎的发生有着积极的作用。浅表的感染,局部表现明显容易发现。深部感染常难以诊断。除体温和血象异常以及患处疼痛较重外,局部皮肤并不一定表现为炎症的浸润,但却有明显肿胀。临床必须认真检查综合分析,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
4、开放性骨折的处理:开放性骨折首先要防止感染。我们一般不主张内固定。因骨折后局部软组织损伤,充血水肿若再施内固定所采用的钢针等异物继续刺激,局部可能成为继发感染的重要因素。所以我们常选用止血、清创、整骨,外用自制的止血生肌之类的药物,用小夹板固定以减少感染的机会。已行内固定的开放性骨折,一旦发生感染并蔓延到髓腔后,炎性感染常沿髓内针向两端扩散,在髓内针穿入或穿出部位的皮下也可能形成感染,一旦发生,应特别注意首先取出内固定物以控制感染。具体的讲,骨髓炎的预防要饮食有节,起居有常,还要适当进地进行体育锻炼。
特别注意事项:
一、在感冒发烧期间,体温不可超过38.5度,此时要尽快使用抗菌、消炎、退烧类针剂静脉点滴或肌肉注射,或清热解毒、发汗解表类中成药内服,将有可能感染成骨髓炎的细菌扼杀在萌芽状态中;
二、在外伤骨折,或跌打损伤,或手术后感染中,疮臃肿毒即褥疮等疾病的发作时,一定要及时准确地对症治疗处理好,控制住细菌进一步的入侵,此时可以使用大剂量的抗感染、抗病毒、消炎类药物静脉点滴(也可以用大剂量的清热解毒,凉血活血,排毒拔毒类中药内服外用)使患者体内感染的病毒及早地排出体外或消散。
三、在日常生活中,也不可疲劳过度,过于劳累会造成人体抵抗力下降,免疫功能低下,此时细菌可乘虚而入导致骨髓炎及其他疾病的发生。
四、日常生活中,如有其他疾病的发生,治疗期间切不可滥用或长期使用激素类化学药物,此类药物使用不当则易加速骨质的硬化,骨髓腔的硬化及阻塞,造成骨细胞正常代谢功能障碍,甚至引起骨坏死。
二、护理
误区
在慢性骨炎疾病的治疗当中,由于各类患者存在这样那样的认识误区,极不利于疾病的控制和有效治疗。那么,到底有哪些误区容易使患者一次又一次地陷入呢?这些误区究竟有哪些?会产生哪些后果?
1、神性依赖药物。
在长期与结核菌斗争的过程中,临床上常有部分病人因其知道结核菌的顽固性和难治性,本来经避部透皮式治疗和全身抗结核药物的治疗后,已判定临床治愈,却总是表现出难以脱掉对药物的依赖性,经常怀疑自己的病未治愈,总是找借口和理由在局部用药和服用一些与本病有关或无关的药物。目的只是求得精神上的安全感和心理上的平衡。但如果经常对症自购一些药物服用,时间一久,药物的毒性会寻找和固守自己的靶位,导致药源性疾病的产生。
2、“老毛病”和“久病成良医”现象:
随着非处方药物更多地进入家庭。慢性骨髓炎病人的抗痨药物,辅助治疗药物随处可买到。有些患者常常认为是老毛病,自己也略知一二,不遵医嘱,只根据自己好恶或感觉,擅自停药、改药,从而出现某种药物重复使用,不但对细菌起不到正向作用,反而增加对机体的毒副作用甚至让细菌钻了耐药/赖药的空子,使治疗失败,导致病情难以控制。
3、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当作补药使用。因为医疗广告宣传的诱导和自己本身没能正确理解药物药理作用的内涵,片面地追求“药效”作用。本病病人往往把自己的病与这些药物的临床药理作用断章取义或将适应症对号入座,把维生素与微量元素类药当作补药长期服用。
维生素一类虽然是维持机体正常代谢和身体健康必不可少的低分子有机化合物,是作为辅酶参与各种代谢功能的不可缺少的重要物质,但它们在人体内含量甚微,如摄入过多,既不能为机体提供能量,也不作为机体构成成分。维生素或维生素前体广泛存在于肉类、蔬菜、瓜果、粮食等食物中。平衡膳食,机体吸收能力正常,且无特殊需要,都可由饮食摄入满足,如把它作补品,不加限制地滥用,不但对身体无益,反而有害。许多骨结核病人喜欢服用维生素AD类药物,如维生素A摄入过量,可导致轻度、重度、严重中毒,甚至死亡。慢性中毒可有骨关节疼痛、肿胀,皮肤搔痒,疲劳、软弱、全身不适,发热、头痛、呕吐、颅内压增高,肝毒性反应血液系统改变等。维生素中毒高钙血症,肾钙质沉淀导致肾功能衰竭等。
所以,慢性骨感染疾病患者,不可偏信或自以为是地随便吃“补药”,再补出与之相关的药源性疾病来!(4)随意增减主渠道治病的药物用量。
有些骨与关节结核病人,对药物的药理作用代谢过程不甚了解,只是感觉本药有较大的毒副作用,随意停药、换药,又在用药上不能定时、定量,疗程又不分长短,病情好转时,又出现忘服、漏服药物现象,这往往也是导致疾病迁延难愈治疗失败的原因。
5、模仿他人用药途径。
长期的病痛折磨,折磨,病友之间产生同病相怜之情。医治一样的疾病,不一样的治疗方法和药物是常事,但病人有时就把自己的治疗方案与病友作比较后,任意作废,仿效别的病人“高效”的治疗方法与药物使用,忽略了一个人会有多种疾病共存,同一种疾病人有多种症状同时出现的可能性,即使疾病相同,用药时间长短也不一样,何况人与人之间还存在个体差异和不同的诱发、继发因素等,也没有考虑自己的临床症状、急缓程度,病菌抗菌谱的变化,病原菌的变异问题。所以还是要遵守医嘱用药,以免造成治疗失误。
6、多种相同族系里的药物并用。
这种用药方法,加大了相同药物在体内的毒性反应,搅乱了人体正常菌群的生态平衡,破坏了人体微生态相互制约的本能,产生菌群失调症而掩盖了病情的转归。对本病的治疗判断容易造成失误,延误对疾病的准确诊断与治疗的机会,从而带来了难以消除的负面影响。
7、服用保健品或补品替代药品。
不管市场上能起强身健体作用或且有滋补效果的保健药物,宣传的力度与防病治病的效力有多大,都不能替代对本病的病原微生物具有针对性杀伤或杀灭作用的药物。更不应该把保健药物和治疗药品相提并论,或混为一谈,冲击了治疗性药品的临床运用。在临床上经常发现,尤其是成年以后的慢性骨结核病人,因知道治疗的药物副作用大,而另选择了具有保健性的药物来替代治疗性药品的位置,还认为能收到治病防病双丰收的效果。在此,提醒患者,它不能替代治疗性药物的位置。保健品在治疗性药物参与的基础上合情合理地使用,对本病的治疗是一种辅助手段,对治疗本病有好处,但不能完全替代。
1、一般护理
1、急性骨髓炎症期,尤其是有全身中毒症状如寒战、脉快、头痛等,要注意观察体温、脉搏、血压等病情变化,有高热休克者,给予氧气吸入,激素治疗和人工冬眠,有昏迷者应专人护理。
2、体温高于39.5℃者,需要给予物理降温,用冰敷或用酒精擦浴,如用药物降温时,可以大量出法,要注意有否出现虚脱,同时应及时擦洗及更换清洁干燥的衣裤,以免受凉。
3、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营养丰富易消化饮食,一般给流质或半流质饮食,随时给病人饮水或果汁,必要时适当补液,纠下贫血,增强机体抵抗力。
4、抬高患肢,下肢用枕垫起,上肢用三角巾悬吊,以利静脉回流,减轻肿胀。为了限制患肢活动,减少疼痛和减轻炎症,防止病理性骨折,一般用石膏托或皮肤牵引固定患肢。石膏固定及牵引要注意肢体血液循环,凡发现肢体皮肤发紫、发冷、肿胀、麻木等,说明有血液循环障碍,应找医生及时处理。伤口分泌物过多,脓血透过石膏,使石膏软化 破坏等,应及时更换石膏或开窗更换敷料。
5、注意观察邻近关节有无出现红、肿、热、痛等情况或全身其他部位有无病灶转移的征象。因为当脓液穿过干骺端进入关节腔时,可引起化脓性关节炎或炎症扩散,引起心包炎、心肌炎、肺脓肿等,若诊断穿刺证实有脓液者,常需切开排脓减压,放置引流条或引流管充他引流。应及时更换敷料,并保持床单清洁,注意对伤口的隔离和敷料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6、气血不足者,除同服气血双补药物外,还就选用肌收口散,撒于创口内,使肉芽生长,而逐渐愈合。腐生肌膏。
2、慢性骨髓炎病人的伤口处理:
慢性骨髓炎病人保持伤口排脓通畅,病变部位死腔的扩大引流,使死骨与病骨完全分离后,施行手术清除死骨,刮除肉芽组织,消灭死腔,同时进行全身治疗。部分患儿因病变部位血液循环增加,促使肢体过长,相反骺板受炎症破坏可致肢体缩短或发生病理性骨折后的畸形愈合。小儿患了骨髓炎,家长要耐心配合医生,定期复诊并进行伤口换药,争取早日康复。
3、急性骨髓炎患者的注意事项
得了急性骨髓炎的患者一般都是小儿或是抵抗力差的老人,病情一般比较急迫,所以临床处理中一定要注意好相关的问题:
第一,急性骨髓炎症期(发病期),尤其是有全身中毒症状如寒战、脉快、头痛等,要注意观察体温、脉搏、血压等病情变化,有高热休克者,给予氧气吸入,激素治疗和人工冬眠,有昏迷者应专人护理。
第二,体温高于39.5℃者,需要给予物理降温,用冰敷或用酒精擦浴,如用药物降温时,可以大量出法,要注意有否出现虚脱,同时应及时擦洗及更换清洁干燥的衣裤,以免受凉。
第三,抬高患肢,下肢用枕垫起,上肢用三角巾悬吊,以利静脉回流,减轻肿胀。为了限制患肢活动,减少疼痛和减轻炎症,防止病理性骨折,一般用石膏托或皮肤牵引固定患肢。石膏固定及牵引要注意肢体血液循环,凡发现肢体皮肤发紫、发冷、肿胀、麻木等,说明有血液循环障碍,应找医生及时处理。伤口分泌物过多,脓血透过石膏,使石膏软化 破坏等,应及时更换石膏或开窗更换敷料。
第四,加强营养,鼓励病人进食营养丰富易消化饮食,一般给流质或半流质饮食,随时给病人饮水或果汁,必要时适当补液,纠下贫血,增强机体抵抗力。
第五,注意观察邻近关节有无出现红、肿、热、痛等情况或全身其他部位有无病灶转移的征象。因为当脓液穿过干骺端进入关节腔时,可引起化脓性关节炎或炎症扩散,引起心包炎、心肌炎、肺脓肿等,若诊断穿刺证实有脓液者,常需切开排脓减压,放置引流条或引流管充他引流。应及时更换敷料,并保持床单清洁,注意对伤口的隔离和敷料处理,防止交叉感染(尤其是结核性的骨髓炎)。
急性骨髓炎,属于临床的急症,处理上注意好以后,愈后一般都是很好的,但是不恰当或是不全面的处理,容易留下后遗症,导致以后的慢性骨髓炎的发作!所以建议患者选择有经验的医院就诊。
3、伤残鉴定-高分跪求
腰椎两节压扁性骨折,做的4根钢钉固定,胸椎12节骨折,注的骨水泥,左手腕粉碎性骨折,打的外固定卡。伤势情况较多,建议让专业机构鉴定的,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依据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4、腿上有个大疙瘩形状,肿疼的难受,是不是骨髓炎?如果是的话,照这个症状是轻度还是中度?
多数骨髓炎患者对抗生素及镇痛药物有效,活检或细菌培养可更好指导抗生素使用。抗生素治疗疗程通常是4到8周,根据感染的类型及对抗感染药物的反应而有所差异。有些病例可能需要局部制动。
有些病人需要手术治疗:局部出现脓肿、死骨等,需要开放清除病灶,局部清创等,必要时行骨段切除,局部缓释抗生素治疗等,手术后骨缺损行植骨、骨搬运等治疗。
5、公务员体检,轻度贫血会不过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卫生计生委、公务员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医学专家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标准》第一条修订为: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二、将《标准》第二条修订为: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三、将《标准》第三条修订为: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四、将《标准》第六条修订为: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五、将《标准》第七条修订为: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六、将《标准》第八条修订为:恶性肿瘤,不合格。
七、将《标准》第九条修订为: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八、将《标准》第十九条修订为: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九、将《标准》第二十条修订为: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十、《操作手册》根据《标准》上述条文修订情况作了相应修订。
本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修订后的《标准》和《操作手册》,切实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在具体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反馈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卫生(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附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见下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
2016年12月30日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杂音;
(二)频发期前收缩;
(三)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第三条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第八条 恶性肿瘤,不合格。
第九条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本标准适用于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报考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公务员的考生,其身体条件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本标准有关职位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
第一条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第二条 色盲,不合格。色弱,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三条 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不合格。
第四条 文身,不合格。
第五条 肢体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六条 单侧耳语听力低于5米,不合格。
第七条 嗅觉迟钝,不合格。
第八条 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第九条 中国民航空中警察职位,身高170-185厘米,且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IVb级体检合格证(67.415(c)项除外)的医学标准,合格。
第十条 海关海上缉私船舶驾驶职位、海上缉私轮机管理职位、海上缉私查私职位、出入境边防检查船舶驾驶职位,还需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第二部分 其他职位
第十一条 色弱,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海关货物查验职位、测绘及地图印刷方面职位、医学检验职位、纺织品检验监管职位、仪器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动植物检疫职位,不合格;色盲(单色识别能力正常者除外),外交部门职位、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及登轮检疫鉴定职位,不合格。
第十二条 肢体功能障碍,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登轮检疫鉴定职位、现场查验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三条 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米,机电检验监管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化矿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动物检疫职位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职位,不合格。
第十四条 嗅觉迟钝,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海关货物查验职位,不合格。
第十五条 传染性、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医学检验职位、卫生检疫职位、食品检验监管职位、化妆品检验监管职位、动植物检疫职位、化工产品检验监管职位及口岸现场旅客检查职位,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中国民航飞行技术监管职位,执行《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证管理规则》的Ⅰ级(67.115(5)项除外)或Ⅱ级体检合格证的医学标准。
第十七条 水上作业人员职位,执行船员健康检查国家标准和《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海船员[2010]306号)。
6、骨髓炎还是神经炎
急性骨髓炎复症状为病骨制疼痛,并有发热,严重的消瘦和疲乏,也可以出现局部红肿热痛. 脊椎骨髓炎通常有局限性背痛,伴椎旁肌肉痉挛,休息,热疗和镇痛剂不能使之缓解,活动使其加重.病人通常不发热. 急性骨髓炎治疗无效可形成慢性骨髓炎.通常引起间隙性(数月至数年)骨痛,压痛和窦道排脓.慢性骨髓炎通常是多种微生物感染.本病患者常出现局限性骨痛,发热和不适则提示骨髓炎可能。 神经炎主要临床表现为以肢体远端为著的对称性感觉、运动及植物神经功能障碍,且常以下肢较重。一、感觉障碍:初期常以指(或趾)端烧灼、疼痛、发麻等感觉异常或感觉过敏等刺激症状为著,逐渐出现感觉减退乃至消失。感觉障碍的分布呈手套或袜套式。少数病人可有深感觉障碍。腓肠肌等处常有压痛。二、运动障碍:表现为肌力减退、肌张力低下、腱反射减弱或消失,个别病因(如呋喃西林)所致者反射可活跃。久病后可有肌萎缩。三、植物神经功能障碍:肢端皮肤发凉、苍白、潮红或轻度发绀,少汗或多汗,皮干变薄变嫩或粗糙,指(趾)甲失去正常光泽、角化增强等。 建议去专业的医院查查
7、轻度甲沟炎,怎么处理
8、什么是脊髓炎?
脊髓炎是指由细菌、病毒、立克次氏体、梅毒、螺旋体等病原体感染引起的脊髓灰质或白质的炎性病变,我们称为感染性脊髓炎;还有一些由于人体感染病毒之后,造成机体免疫功能紊乱的炎症,我们就叫急性自身免疫性的脊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