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股骨头 > 股骨头坏死工伤鉴定可能定为几级伤残

股骨头坏死工伤鉴定可能定为几级伤残

发布时间:2021-01-15 23:04:29

1、在单位造成股骨头坏死能申报工伤吗

很复杂,很难认定工伤;认定标准按国务院颁发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股骨头坏死可以认定几级工伤

1、股骨头坏死,在工伤伤残鉴定的依据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伤残鉴定的依据来说,在九级或者十级的,建议去申请伤残鉴定,让专业鉴定人员重新确定。
2、伤残鉴定的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

3、股骨颈骨折半年后股骨头坏死,工伤鉴定能评几级伤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职工需要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

4、工伤导致股骨头坏死定为几级伤残

属于工伤的,先申报工伤事故责任认定,根据伤残鉴定等级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而后再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诉讼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5、股骨头坏死是几级伤残

1、股骨头坏死如果是工伤的话,按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约为十级伤残的。
2、《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十级: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6、股骨头坏死后工伤能评定为多少级

1、股骨头坏死按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为十级伤残。
2、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十级:52)减压性骨坏死I期;

7、2016新工伤鉴定标准对股骨头坏死定级

劳动者工伤股骨头坏死评定伤残等级,需要由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者的坏死部位和程度以及治疗之后的功能情况进行综合的评定,以最终的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劳动者遭受工伤事故伤害,应当先向人力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所在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的30内申请。工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工伤认定并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鉴定结论,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不同。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伤残津贴等。

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8、股骨头坏死属于工伤范畴吗

什么原因,什么情形导致坏死的呢。以下情形导致的,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9、工伤赔了后股骨头坏死还能重评残吗是有保险公司赔吗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置换股骨头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引起股骨头坏死,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疾病与工伤关联性确认,经确认确属工伤引起的,更换股骨头的符合规定标准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度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并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按照鉴定级别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主要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补偿,以及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并不支持对后期医疗费用进行一次性预估赔偿,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赔付按照伤残等级确定。没有参保的,因为所有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支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与股骨头坏死工伤鉴定可能定为几级伤残相关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