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骨头术后2年取螺丝钉只取出来2根还有1根没有取得出来,属于医疗事故吗?留在里面将来会有什么后果吗?
医疗事故,必须经医疗事故检定委员会鉴定确认.以我个人判断不属医疗事故.留在里面要因病人个体差异不同而定,若病人无特别不适,活动无妨,年龄偏大.可以考虑不拿了.若相反,见议你去上海市六医院他们应该有办法拿掉你的钉子.望你幸运!
2、股骨头关节置换后 双腿一长一短 相差2CM 是不是医疗事故 可不可以要求医院承担相应的责任??
股骨头置换术后出现2条腿不一样长,一般是由于假体负重后会有少许下沉导致的.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长短不一在2厘米以内一般不会明显影响行走的,对短的一边加鞋垫即可. 如果过于短的话,严重影响行走的话,建议你去医院积极治疗.
这个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负这个责任的。
3、出车祸后在医院就诊事后发现股骨头错位未检查出来这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
试试中药 还是可以的
4、股骨头接错位能否构成医疗事故
你好,这不算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不属于医疗事故。
5、股骨头手术感染是医疗事故吗
楼主、您好:首先要确认是否是医院造成的! 如果是医院的责任当然医院要负责,如果您不确定的话可以起诉做医疗技术鉴定,确定医方是否有责任或是医疗事故,祝您好运 希望能够帮到您。望采纳
6、做骨骨头坏死手术一个腿长一个腿短是医疗事故吗
1、股骨头坏死手术导致上述后果,(左右肢相差的长度)可能构成伤残。
2、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经过市级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确认。
3、建议患方积极复印以及封存病历,咨询相关专业律师。
4、即使不构成医疗事故,若通过司法过错鉴定认定医疗行为中存在过错,且过错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的,也可以追究医院的赔偿责任。
7、这算医疗事故吗?
这基本上没法说是医疗事故。
医院的责任是治疗疾病,而不是恢复到疾病以前的状态。
牵扯到责任追究,必然有取证问题,这就是所谓证据。
1.国家有没有明确法律规定。据我所知国家没有对这种规定,如果你不能让法院认同这是于医疗事故,那后面的也根本不必说了。
2.有无严重后果。踮着脚走路,这不属于较严重的后果,进行责任的追究的必要性不大。
3.双方前期有没有签订具有法律效应的文书。(特指对“踮脚”此类事件处理有明确责任说明的)
4.如何对“受伤之前走路很正常”和“手术后走路不正常”使产生因果联系取证基本不可能。
即使你说的都是真的,你是有理的。我觉得要靠法律途径对这件事讨说法,基本行不通,因为很多真正的导致死亡的严重医疗事故的处理,法律都是显得比较虚弱的。
对于这件事至多是通过媒体,从技术的角度谴责医院医术不高;从道义上谴责医院不负责任。
8、做了股骨头置换术。回家后发现比另外一条腿要长4CM ,一条腿站直了 另一条还曲着。这算不算医疗事故啊!
估计不算的。因为患病后股骨头好像有些萎缩,会导致两腿不等长,术前如果没有给医生提出置换后要等长的话,我个人认为是不会给你做这个方面的努力的。因为你提一点要求医生就要更改手术方案,多不容易的!费用也会增加吧!仅供参考
9、我这个算医疗事故吗?股骨 骨折。
医疗事故构成要件有(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目前我国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所以你可以先去鉴定看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不承担赔偿责任,这只是在行政处理的范畴,如果医疗机构的过错造成患方损害,根据民法通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仍要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即使不是医疗事故,如果医院侵权造成患者损害,仍要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你可以得到赔偿,无论是不是医疗事故都可以。
10、红斑狼疮吃激素药导致股骨头坏死算医疗事故或者过错吗?
这应该属于激素副作用,不属于医疗过错的,红斑狼疮需要激素治疗控制病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