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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节炎可以休病假吗

发布时间:2020-03-22 08:03:20

1、哪些病,休病假可以休息一年,或者更长?

没有规定什么病,这个是根据工作年限决定的。

为了适应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需要,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革,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医疗期限的规定,我部制定了《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现予发布,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非因工负伤医企业职工患病或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1)关节炎可以休病假吗扩展资料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六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条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劳动法》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2、本人在公司工作15年了,现因得了类风湿关节炎请病假休息,请病假提交了疾病证明,上级领导也签名同意了

劳动者生病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3、骨关节炎如何请病假

去你看病的医院,让医生给你出具一份病假证明,拿着医院的病假证明去单位开病假条就是了

4、我肘关节发炎了,医院也开了证明,公司不让请假,说要不就直接离职,我同意了,但是要旷工三天算,合理吗

通过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微信把病假条、医院证明发给单位人事部,并通过EMS把病假条和证明复印件邮寄给单位,信封袋上写好病假条,然后去休病假。单位以旷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自己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我是风湿性关节炎能请病假吗

可以的,医生出具了证明就中,假条配合病历,要不要。偶这开哈

6、关节炎能不能请长期病假

如果医生认为你的病情比较严重,可以病休,关键是医生的意见,但是有一点,现在都是实行的医疗期,如果你休病假超过医疗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所以,你应该明白,不能长期病假不上班,

7、关节炎是否能请假。到哪家医院开假条

严重发作才可以

8、我国规定哪36种病可以请长病假?

(一)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    

(三)脑中风后遗症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七)多个肢体缺失    

(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九)良性脑肿瘤    

(十)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十一)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十二)深度昏迷    

(十三)双耳失聪   

(十四)双目失明  

(十五)瘫痪    

(十六)心脏瓣膜手术    

(十七)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十八)严重脑损伤    

(十九)严重帕金森病    

(二十)严重Ⅲ度烧伤    

(二十一)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二十二)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二十三)语言能力丧失    

(二十四)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二十五)主动脉手术    

(二十六)多发性硬化症    

(二十七)经输血导致的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    

(二十八)植物人    

(二十九)系统性红斑狼疮    

(三十)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I型糖尿病)    

(三十一)原发性心肌病    

(三十二)重症肌无力    

(三十三)急性坏死性胰腺炎    

(三十四)坏死性筋膜炎    

(三十五)终末期肺病    

(三十六)严重类风湿性关节炎

(8)关节炎可以休病假吗扩展资料:

病假相关规定: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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