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呼吸困难
慢性支气管炎
慢性支气管炎简称慢支,多见于中老年人,所以又有“老慢支”之称。据资料统计,我国50岁以上的老年人患病率可高达15%左右。患者有反复发作的慢性咳嗽、咳痰史,喘息可常年存在,有加重期,有肺气肿及肺心病体征,两肺常可闻及水泡音。多发生在秋冬寒冷季节,天气转暖后则逐渐缓解,与过敏无关。在治疗上以抗感染为主,炎症消除后,喘息则自然缓解。中医治疗慢支疗法很独特,对急性发作期、慢性迁延期、缓解期需要分别进行辨证论治,对证下药。喘息型慢性支气管炎的引发主要是由于老年人机体机能减退,抵抗力差,对外界刺激及致病微生物的防御能力明显下降,加上长期吸烟,损害呼吸道粘膜或者微生物反复感染,严重可发展成慢性阻塞性肺气肿或慢性肺心病。只有正确认识,积极作好治疗和预防的准备,才能减轻慢支患者在秋冬寒冷季节发病的症状,避免并发症的出现,防止疾病进展。
慢支归属中医“咳嗽”、“喘证”、“痰饮”等范畴,早在《黄帝内经》中就有记载。如《素问·五常政大论》云:“金不及……其发咳喘,其脏肺……其病喘。”指出了咳喘之疾,其病在肺,而肺之虚实皆可导致咳喘。汉代张仲景在《金匮要略》中专篇论述指出“病疾饮者,当以温药和之”的治疗原则,并创制了苓桂术甘汤、肾气丸、苓甘五味姜辛汤等方剂。历代医家在此基础上对本病的病因病机、防治等方面也有较详细的阐述,并有所发挥,在长期医疗实践中积累了一整套中医中药防治慢支的临床经验。
现代中医对慢支防治的临床研究,早在50年代就有人提出了比较系统的看法。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全面开展了应用中草药、针灸疗法防治本病的工作,同时做了大量的实验研究和药理研究,并召开了全国性学术会议,促进了研究工作的发展。80年代对慢支的研究虽然没有像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前期那样有大量报道,但研究更为深入扎实,辨证分型渐趋规范,处方用药日臻成熟。临床观察中除内服中药外,还对针灸、敷贴等作了大量观察,并提出了各种冬病夏治方法。实验研究除了继续进行药理研究外,还涉及更多的方面。如肺气肿与肺血流图的关系,发现应用活血化瘀法,能改善肺的微循环,增加肺血流量的作用。又如对慢支虚证者的血浆环核苷酸含量的测定,观察到气虚和阳虚之间有一定的相关性,均有一定的临床价值。在临床疗效上,据对几千例慢支资料分析、比较、有效率从70%上升至90%以上,显效率从20%上升至50%以上,表明中医药治疗本并的疗效是肯定的。
总之,中医药在治疗本病方面确实取得了较好的疗效,但对慢支的预防还缺乏有效的方药,临床治愈率有待再进一步提高。
慢性支气管炎多数起病很隐蔽,开始症状除轻咳之外并无特殊,故不易被病人所注意。部分患者起病之前先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如急性咽喉炎,感冒、急性支气管炎等病史,且起初多在寒冷季节发病,以后症状即持续,反复发作。
慢性支气管炎的主要临床表现为咳嗽,咳痰。气喘及反复呼吸道感染。
(1)咳嗽 长期、反复、逐渐加重的咳嗽是本病的突出表现。轻者仅在冬春季节发病,尤以清晨起床前后最明显,白天咳嗽较少。夏秋季节,咳嗽减轻或消失。重症患者则四季均咳,冬春加剧,日夜咳嗽,早晚尤为剧烈。
(2)咳痰 一般痰呈白色粘液泡沫状,晨起较多,常因粘稠而不易咯出。在感染或受寒后症状迅速加剧,痰量增多,粘度增加,或呈黄色脓性痰或伴有喘息。偶因剧咳而痰中带血。
(3)气喘 当合并呼吸道感染时,由于细支气管粘膜充血水肿,痰液阻塞及支气管管腔狭窄,可以产生气喘(喘息)症状。病人咽喉部在呼吸时发生喘鸣声,肺部听诊时有哮鸣音。这种以喘息为突出表现的类型,临床上称之为喘息性支气管炎;但其发作状况又不像典型的支气管哮喘。
(4)反复感染 寒冷季节或气温骤变时,容易发生反复的呼吸道感染。此时病人气喘加重,痰量明显增多且呈脓性,伴有全身乏力,畏寒、发热等。肺部出现湿性音,查血白细胞计数增加等。反复的呼吸道感染尤其易使老年病人的病情恶化,必须予以充分重视。
本病早期多无特殊体征,在多数病人的肺底部可以听到少许湿性或干性呷音。有时在咳嗽或咯痰后可暂时消失。喘息性慢支炎发作时,可听到广泛的哮鸣音,“喘息缓解后又消失。长期发作的病例可发现有肺气肿的征象。
治疗措施
(一)预防为主 吸烟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的重要原因,烟雾对周围人群也会带来危害,应大力宣传吸烟的危害性,要教育青少年杜绝吸烟。同时,针对慢性支气管炎的发病因素,加强个人卫生,包括体育、呼吸和耐寒锻炼,以增强体质,预防感冒。改善环境卫生,处理“三废”,消除大气污染,以降低发病率。
(二)缓解期的治疗 应以增强体质,提高抗病能力和预防复发为主。采用气管炎菌苗,一般在发作季节前开始应用,每周皮下注射一次,剂量自0.1ml开始,每次递增0.1~0.2ml,直至0.5~1.0ml为维持量。有效时应坚持使用1~2年。核酪注射液(麻疹病毒疫苗的培养液)每周肌肉或皮下注射2次,每次2~4ml;或卡介苗素注射液每周肌肉注射3次,每次1ml(含卡介苗提取物于重0.5mg),在发病季节前用药,可连用3个月,以减少感冒及慢性支气管炎的发作。必思添(Biostim)(克雷白肺炎杆菌提取的糖蛋白)首次治疗8天,2mg/d,停服3周;第2次治疗8天,1mg/d,停服3周;第3次治疗8天,1mg/d,连续3个月为一疗程。可预防慢性反复呼吸道感染。
(三)急性发作期及慢性迁延期的治疗 应以控制感染和祛痰、镇咳为主;伴发喘息时,加用解痉平喘药物。
⑴抗菌治疗:一般病例可按常见致病菌为用药依据。可选用复方磺胺甲恶唑(SMZ)每次2片,每日2次;阿莫西林2~4g/d,分3~4次口服;氨苄西林2~4g/d,分4次口服;头孢氨苄2~4g/d,或头孢拉定1~2g/d,分4次口服;头孢呋辛1g/d或头孢克洛500mg~1g/d分2~3次口服。亦可选择新一代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如罗红霉素0.3g/d,分2次口服。抗菌治疗疗程一般7~10天,反复感染病例可适当延长。经治疗三天后,病情未见好转者,应根据痰细菌培养药物敏感试验的结果,选择抗生素。
严重感染时,可选用氨苄西林、环丙沙星、氧氟沙星、阿米卡星(丁胺卡那霉素)、奈替米星(乙基西梭霉素)或头孢菌素类联合静脉滴注给药,具体用法可参阅“抗菌药物治疗”。
⑵祛痰镇咳药 可给沐舒痰(盐酸溴环已胺醇)30mg,或化痰片(羧甲基半胱氨酸)500mg,每日3次口服。溴己新(必嗽平)、氯化铵棕色合剂等均有一定祛痰作用。当痰粘稠不易咳出时,可用枇杷叶蒸气吸入,或用超声雾化吸入,以稀释气道内分泌物。
慢性支气管炎除刺激性干咳外,不宜单纯采用镇咳药物,因痰液不能排出,反而使病情加重。
⑶解痉平喘药 喘息型支气管炎常选择解痉平喘药物,如氨茶碱0.1~0.2g,每日3次口服;美喘清50µg,每日2次口服,博利康尼2.5mg,每日2~3次口服,复方氯喘片1片,每日3次口服。慢性支气管炎有可逆性阻塞者应常规应用支气管舒张剂。如异丙托溴铵(溴化异丙托品)气雾剂、博利康尼都保等吸入治疗。阵发性咳嗽常伴有不同程度的支气管痉挛,采用支气管舒张剂后可改善症状,有利于痰的清除。
预防常识:
慢性支气管炎,是一种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常见病、多发病。必须积极防治。戒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预防感冒,改善肺功能,消除致病因素,治理和改善大气环境及加强劳动保护等综合措施,可降低慢支的发病%
2、高考体检有纹身怎么办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腿部纹身不在体检范围内,也就是说体检表上不会反应这个问题,所以没有任何问题。
另你别考军校,军校对纹身是有要求的,军检时肯定能查出来。
3、北京市公务员体检400元标准都体检什么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4、心肌供血不足会影响事业单位招聘么
其实刚才我已经在百度Hi上回答过了。
你是单位招聘时候体检做心电图,所谓的心肌供血不足,但是这怎么得来的,可能是ST段有些异常甚至可能仅仅是T波改变而已。这有时不一定是特异性的改变,也就是说你未必真的心肌缺血。
你说的心肌肥厚,诚然心电图上可以发现心肌肥厚的影子,比如左心室高电压,那么对于左心室肥厚可以有一定意义,但是这毕竟是个间接的诊断依据,你如果做一个心超,往往是发现心电图上诊断左心室肥厚,根本不存在左心室 肥厚。那怎么看呢,心超是比较直观的,而心电图是心电信号在心电轴上2次投影的结果,好比你看一个人高矮,你是直接看一个人还是看他地上的影子,心电图等于看地上的影子,那么你光线不同投射都不一样的。
此外,因为你存在心室肥厚(可能比如有左心室高电压),那么你可能后面的ST-T改变是对应性的改变,就好比你拉弓你拉的紧弹力自然就足。你心电图上很可能是QRS主波比较高,那么代表复极波的ST-T,那么可以对应性的ST压低和T波倒置等出现的。
因此很可能你根本没有什么异常的。
不过现在形势不理想,招工单位不可能都是心内科专家,有时即使有保健医生,水平坦率的说不在250之上也不在250之下。
我说的都很实实在在的
5、公安干警要求
女生考警校在高考分数600分可报公安大学,刑警学院。500分可报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内和省级容本科警校。400分科报省级本科警校的专科,或者专科警校。350分以上可报警官学院专科。
除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中专学校招生的体检标准外,要求左右眼裸眼视力4.8以上(含4.8),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
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体形匀称,体重与身高比例应在[(身高cm-105)×(1±20%)]范围内。
无色盲、色弱,五官端正,皮肤外表特别是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疤麻、对眼、斜眼、斜肩、斜颈、鸡胸等),无纹身。
嗅觉不迟钝,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足,无断、缺手指或多指及其他残疾。
肝功能检查正常。面试时,考生要进行体能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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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师资格证体检不合格包括哪些情况?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1.凡有下列病史之一者:癫痫病、癔病、夜游症、恶性肿瘤、严重血液病、严重神经官能症、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
2.凡有下列疾病之一且未洽愈者: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慢性肾炎、麻风病、甲型肝炎、晚期血吸虫病。
3.男性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0厘米。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可放宽至男性不低于150厘米,女性不低于145厘米。
(二)凡有下列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2.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大动脉炎,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并伴有并发症者。
3.类风湿脊柱强直、严重慢性骨髓炎。
4.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生理下垂除外),脾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功能不正常;单纯脾大超过2厘米,脾功能亢进;单纯脾大3厘米以上。
5.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未愈者,艾滋病患者。
6.未纳入体检标准的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严重疾病。
(三)凡有下列情形者,视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1.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2.血压大于140/90mmHg或者小于90/60mmHg,并伴有器质性改变者,具体情况可由体检医院认定。
3.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特殊教育或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者。
4.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
5.两耳听力均低于3米或一耳听力低于5米、另一耳全聋。
6.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三级,显著胸廓畸形。
7.严重的口吃、嘶哑,口腔有生理性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8.面部畸形在3cm以上的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痣或身上明显纹身等。
(四)凡有下列情况者,应作进一步检查。
1.若发音异常,应进一步检查声带。
2.若心电图不正常或心律严重异常或心脏杂音明显,均应再做心电图或心脏彩超。
3.若肝、脾肿大或腹部有肿块,应做腹部B超或CT等检查。
4.若肝功能ALT及AST均高于正常值需进行肝炎相关检查,所有关于肝炎项目的检查中一律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
5.若血糖异常,应进一步检查是否糖尿病。
(五)附加检查项目。
1.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
2.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以上信息可以参考
7、日常急救知识
人工呼吸:双手按压左侧乳头与胸正中线连线中点,每按压3~5次后,捏住对方鼻子,用嘴巴向其口中呼气一次,如此反复进行
8、教师资格证认定体检要求
1、什么时候体检?
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提交申请信息时,所申请的教育局均会有相应的提示,一般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应申请材料,其中就包括体检合格证明。因此,需要在提交材料之前完成体检,并拿到体检表。
2、在哪些医院体检?
各教育局在自己辖区内均有指定医院,考生需在指定医院完成体检,这样才算是有效证明。具体医院以当地认定公告为准,一般都是当地的三甲医院。
3、体检费用是多少?
各地收费标准并不一致,所以具体需咨询体检医院,体检费用自理。
4、体检表在哪里领取?
有些地方体检表是在医院现场领取,有些需要先下载打印自己带到医院并贴上个人照片。
5、体检合格标准是什么?
各省均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因此各地标准并不一致。各省在指定标准时,主要参照以下三个文件:
1.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于二〇〇三年三月三日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2. 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于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日颁发的《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
3. 教育部、卫生部于2010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
常见体检项目
1、心脏听诊:心脏收缩期杂音按六级划分,卧位安静时听诊肺动脉瓣膜区达到三级,其他瓣膜区达到二级,改变体位反复听诊心脏杂音确属生理性者,可作“正常”结论。
2、期前收缩每分钟6次以上应立即做下蹲试验,运动后早搏消失,或偶有1-2次、心电图正常,可做“正常”结论。如每分钟仍在6次以上,做“不正常”结论(以体检当日测量为准)。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确无心病变者可作“正常”结论。
3、听诊测量血压时舒张压以变音为准,由于精神紧张,血压超过18.66/12千帕(140/90毫米汞柱),同时伴有心率快的受检者(如急发性高血压),嘱其休息一刻钟到 半小时测第二次,选其中低值,记入体检表,如仍不正常,适当休息,多测几次,但必须以体检当日血压为准。
4、肝、脾检查以平卧位平静呼吸为准。
5、色觉检查用《喻自萍色盲》或卫生部编印的色觉检查图,必须由专科护士或医师检查。
6、单颜色识别能力检查(单种颜色分别认识能力):(1)、医生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任选出一种供受检者识别,在5秒钟内讲出颜色名称;(2)、医生任意讲出一种颜色名称让受检者在5秒钟内从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导线或采用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的字母、数码、几何图形、信号灯中准确找出。以上两种办法交替进行。将能识别的颜色在其名称上作“+”符号,记入体检表 (识别彩色图案及彩色数码能力正常者不必检查此项)。
7、视力检查统一采用标准对数视力表,用5分记录法记录检查结果,任何一眼裸视力低于4.8者,须用矫正镜片测视力,矫正不到4.8者应查眼底。眼底仅见近视特征无其他异常者,增加镜片度数远视力即有所提高,可将实际检查矫正视力及矫正度数记入体检表。
8、嗅觉:用醋、酒精、水三种,全能辨别为正常,能辨别1-2种为迟钝,三种全不辨别者为丧失(体检时患感冒者,约定一周后复查)。
9、测听力:用耳语,左右耳分别进行,测听距离5米。两耳听力均在2米以内者,应佩带助听器复测,复测均低于5米者不合格。佩带测听器测听距离,应作“+”符号记入体检表。
6、幼儿园教师有无特殊性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于2010年11月1日开始实行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卫生部 教育部令第76号)的规定,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除其他体检项目外,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具体检查办法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商当地医疗卫生部门确定。
7、孕妇不能胸透怎么办?
目前很多地区体检标准中对孕妇都有特别规定,孕妇可以免于放射科的相关检查,但是也还有一些地方一刀切。因此考生先了解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是没有对孕妇例外的话,只有错过这一次的认定,等到下次再认定。也有一些地区延缓发证,等到孕妇生产完恢复健康补检该项目之后再发证。
个别省份的条件要求可能会有稍微的不同,但都大同小异不会有多大的偏差,请同学们到时候查看自己省份认定公告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1.凡有下列病史之一者:癫痫病、癔病、夜游症、恶性肿瘤、严重血液病、严重神经官能症、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
2.凡有下列疾病之一且未洽愈者:结核病、支气管扩张、慢性肾炎、麻风病、甲型肝炎、晚期血吸虫病。
(二)凡有下列疾病者,视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1.器质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频发性期前收缩、其他器质性心脏病。
2.各种结缔组织疾病(胶原疾病)、大动脉炎,内分泌系统疾病(如糖尿病、尿崩病、肢端肥大症等),并伴有并发症者。
3.类风湿脊柱强直、严重慢性骨髓炎。
4.肝大、质中等硬度以上;肝脾同时触及,肝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生理下垂除外),脾在肋下2厘米以内,肝功能不正常;单纯脾大超过2厘米,脾功能亢进;单纯脾大3厘米以上。
5.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巴肉芽肿、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未愈者,艾滋病患者。
6.未纳入体检标准的其他影响健康和教学工作的严重疾病
(三)凡有下列情形者,视为教师资格体检不合格。
1.肺切除超过一叶;肺不张一叶以上。
2.血压大于140/90mmHg或者小于90/60mmHg,并伴有器质性改变者,具体情况可由体检医院认定。
3.青光眼;视网膜、视神经疾病(陈旧性或稳定性眼底病除外);色盲、色弱,申请幼儿园、特殊教育或相关专业教师资格者。
4.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者(体检实施中遇此情况,用标准对数视力表中相应的小数记录法,记录两眼视力之和再折算成5分记录数值)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
5.两耳听力均低于3米或一耳听力低于5米、另一耳全聋。
6.两上肢或两下肢不能运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5厘米;脊柱侧弯超过4厘米,肌力三级,显著胸廓畸形。
7.严重的口吃、嘶哑,口腔有生理性缺陷及耳、鼻、喉疾病之一,妨碍教学工作者。
8.面部畸形在3cm以上的疤、麻、血管瘤或白癜风、痣或身上明显纹身等。
(四)凡有下列情况者,应作进一步检查。
1.若发音异常,应进一步检查声带。
2.若心电图不正常或心律严重异常或心脏杂音明显,均应再做心电图或心脏彩超。
3.若肝、脾肿大或腹部有肿块,应做腹部B超或CT等检查。
4.若肝功能ALT及AST均高于正常值需进行肝炎相关检查,所有关于肝炎项目的检查中一律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
5.若血糖异常,应进一步检查是否糖尿病。
(五)附加检查项目。
1.对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后两项指妇科)检查项目。
2.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9、冠心病与房颤有什么区别
冠心病严重就可以出现房颤,但是房颤可以出现于多种心脏病。冠心病是冠状动脉血管发生动脉粥样硬化病变而引起血管腔狭窄或阻塞,造成心肌缺血、缺氧或坏死而导致的心脏病。治疗目标是缓解症状,减少心绞痛的发作及心肌梗死;延缓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病变的发展,并减少冠心病死亡。心房颤动(简称房颤)是最常见的持续性心律失常。随着年龄增长房颤的发生率不断增加,75岁以上人群可达10%。房颤时心房激动的频率达300~600次/分,心跳频率往往快而且不规则,有时候可达100~160次/分,不仅比正常人心跳快得多,而且绝对不整齐,心房失去有效的收缩功能。房颤患病率还与冠心病、高血压病和心力衰竭等疾病有密切关系。β受体阻滞剂是目前最有效、最常用和常常单独应用的药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