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类风湿病符合开转 院证明吗
仅供参考
风湿、类风湿治疗痹症是中医内科学中常见的病症之一,是以关节疼痛为主的一组全身性病变症候群。其临床表现相当于现代医学中的风湿性和类风湿性关节炎。中医认为其病因病机主要是风寒湿侵及人体,留注关节,阻遏经脉,致使气血瘀滞,经脉不通,不通则痛。
风湿性关节炎,发病急,侵及大关节,反复发作。多与上呼吸道链球菌感染有关,发病年龄多为青少年,血清抗链球菌溶血素“o”、抗链球菌激酶和抗透明质酸酶均阳性。以多发性、游走性、大关节红肿热痛为特征,活动期过后,受累关节不遗留病理性损害,如治疗失宜,可累及心脏,引起风湿性心脏病。
类风湿性关节炎,起病慢,首侵小关节或脊柱,可造成关节变形,骨质损害,类风湿因子阳性。病情缠绵,病程迁延,反复发作。可伴有消瘦、贫血等全身慢性消耗性症状。后期因关节变形僵硬,身体消耗,而生活不能自理。
教学视频指出:
中医的历节病,起因都是肝肾两虚,病在筋骨之间游荡,类似于西医的痛风、风湿病。临床上,按照症状分为三种:
(1)风痹,症状是又麻又痛:风湿相抟,骨节疼痛,掣痛不得屈伸,近之则痛剧,汗出短气,小便不利,恶风不欲去衣,或身微肿,甘草附子汤主之。
(2)血痹,症状是麻而不痛:血痹,阴阳俱微,寸口关上微,尺中小紧,外证身体不仁,如风痹症,黄芪桂枝五物汤主之。
(3)历节,症状是但痛不麻:诸肢节疼痛,身体尪羸,脚肿如脱,头眩短气,温温欲吐,桂枝芍药知母汤主之。针对膝盖痛。
病历节,不可屈伸,疼痛,乌头汤主之。毒性大,严格按照要求制作使用,心脏病患者不能使用。
咨询中医师。
2、我化验血我的类风湿因子124能证明我就是类风湿病吗?
单单一项类风湿因子的检验是不能诊断为类风湿的。
美国风湿病学会1987年修订的RA分类标准如下≥4条并排除其他关节炎可以确诊RA。
①晨僵至少1小时(≥6周)。
②3个或3个以上的关节受累(≥6周)。
③手关节(腕、MCP或PIP关节)受累(≥6周)。
④对称性关节炎(≥6周)。
⑤有类风湿皮下结节。
⑥X线片改变。
⑦血清类风湿因子阳性。
3、类风湿属于工伤还是职业病
第十四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职业病先要诊断是不是
诊断:
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提供(一)职业史;
(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和现场危害调查与评价;
(三)临床表现以及辅助检查结果等。
如果是鉴定: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职业病诊断争议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组织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4、类风湿血清因子4.7可以证明没有类风湿吗
类风湿关节炎大部分病人类风湿因子是阳性的,但也有少数病人类风湿因子是正常的。要看临床表现和其他实验室检查。
5、请问办理特殊病种怎么办理
6、本人在公司工作15年了,现因得了类风湿关节炎请病假休息,请病假提交了疾病证明,上级领导也签名同意了
劳动者生病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7、风湿病的原因?
引起风复湿病的病因有免疫反应制、内分泌因子、遗传因素、感染因素、环境因素等,确切病因尚不清楚。
1.免疫反应:机体对外源性或内源性抗原物质直接或通过巨噬细胞呈递的刺激,使相应T-细胞活化,产生大量多种致炎性细胞因子以及B细胞在T细胞活化刺激下产生大量不同类型的自身抗体均可以造成各类组织器官不同程度的损伤或破坏。
2.内分泌因子、体内激素水平的改变:研究证明,雌激素和孕激素的失调与多种风湿病的发生有关。
3.遗传因素:近年来的研究证明一些风湿性疾病,特别是结缔组织病,遗传及患者的易感性和疾病的表达密切相关,对疾病的早期或不典型病例及预后都有一定的意义;其中HLA(人类组织白细胞抗原)最为重要,此为主要的风湿病的诱发因素。
4.感染因素:根据多年来的研究阐明,多种感染因子,微生物产生的抗原或超抗原,可以直接或间接激发或启动免疫反应。
5.环境因素:如紫外线可以诱发系统性红斑狼疮,一些药物、化学试剂等也可以诱发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