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腰間盤突出能認定工傷嗎
職工自身患腰間盤突出的,由於腰間盤突出不屬於職業病,應當不屬於工傷。
是否屬於工傷,可向用人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由該部門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決定。申請時需提供: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系證明,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參考資料網路-工傷保險條例
2、腰椎間盤突出症康復的康復評定
1.腰椎活動度評定
腰椎的運動范圍較大,運動形式多樣,表現為屈曲、伸展、側彎、旋轉等多方向的運動形式。L4-L5和L5-S1節段是腰椎動度最大的節段。評定主動運動時,患者取站立位,觀察患者腰椎各向動度是否受限,並觀察主動活動是否自如,是否伴有疼痛、痙攣或僵硬。若患者主動運動不受限,可在主動運動達最大動度時施加外力。如患者做某個動作時出現了症狀,應該讓患者在該誘發症狀的體位停留10s-20s,觀察症狀是否加重。
(1)前屈:腰椎最大屈曲活動度為40°-60°。腰椎的前屈與人們俗稱的彎腰動作有一定的區別。一般認為,彎腰的活動范圍較大,但是彎腰並非為單獨的腰椎前屈活動,而是腰椎和髖關節共同運動的結果。
(2)後伸:腰椎後伸的最大活動度為20°-35°。當完成這個動作的時候患者應該用雙手支撐腰部以穩定腰背部。
(3)側屈:腰椎側屈的最大活動度為15°-20°。囑患者以一側手放於下肢的側面盡力向下,測量雙側指尖距離地面的距離。脊柱側屈常為伴隨旋轉的復合動作。
(4)旋轉:腰椎旋轉的最大活動度為20°。檢查時患者取坐位以排除髖關節和骨盆運動的影響。如果站立位測量時需固定骨盆。
(5)復合動作檢查:腰背部的損傷很少由單一的動作引起,因此檢查時需要讓患者進行復合動作,如前屈時側屈、後伸時側屈、前屈和旋轉、後伸和旋轉等。如小關節突綜合征的患者,作後伸和旋轉復合動作會引起症狀的加重。
2.腰椎肌力和耐力評定
(1)軀干屈肌肌力評定:患者仰卧,屈髖屈膝位,雙手抱頭能坐起為5級肌力;雙手平伸於體側,能坐起為4級肌力;僅能抬起頭和肩胛為3級肌力;僅能抬起頭部為2級肌力;僅能捫及腹部肌肉收縮為1級肌力。
(2)軀干伸肌肌力評定:患者俯卧位,胸以上在床緣以外,固定下肢,能對抗較大的阻力抬起上身為5級肌力;對抗中等阻力抬起上身為4級肌力;僅能抬起上身不能對抗阻力為3級肌力;僅能抬起頭為2級肌力;僅能捫及腰背部肌肉收縮為1級肌力。
(3)腹內和腹外斜肌肌力評定:用以測定一側的腹內斜肌和對側的腹外斜肌的共同肌力。患者仰卧位,囑患者盡力抬起頭和一側的肩部,雙手抱頭能屈曲旋轉腰椎為5級,雙臂胸前交叉能屈曲旋轉腰椎為4級,雙臂前伸能旋轉屈曲腰椎為3級,僅能抬起頭部為2級,僅能捫及肌肉收縮為1級。
(4)軀干屈肌耐力評定:患者仰卧位,雙下肢伸直,並攏抬高45°,測量能維持該體位的時間,正常值為60秒。
(5)軀干伸肌耐力評定:患者俯卧位,雙手抱頭,臍以上在床緣以外,固定下肢,測量能保持軀干水平位的時間,正常值為60秒。
3.腰椎特殊檢查
(1)直腿抬高試驗:又稱Lasegue試驗(圖1),檢查時患者雙下肢伸直仰卧,檢查者一手扶住患者膝部使其膝關節伸直,另一手握住踝部並徐徐將之抬高,直至患者產生下肢放射痛為止,記錄此時下肢與床面的角度,即為直腿抬高角度。正常人一般可達80度左右,且無放射痛。在此基礎上可以進行直腿抬高加強試驗(圖2),即檢查者將患者下肢抬高到引起放射痛的高度後,慢慢放下腿至患者主訴症狀消失,然後讓患者盡量屈曲頸部或將足背屈,或二者同時進行,如能引起下肢放射痛即為直腿抬高加強試驗陽性。
在較為嚴重的患者中,不僅患側的直腿抬高試驗呈陽性,連健側的直腿抬高試驗也可以為陽性,稱為間接直腿抬高試驗陽性(圖3)。這是由於健側下肢抬高時可使神經根牽動硬膜囊,從而相應改變了對側神經根與突出物的相對位置,而誘發了疼痛。
(2)股神經牽拉試驗:是腰腿痛檢查中常用的方法之一。可在俯位、仰卧位或側卧位進行。在保持髖關節適度的過伸時,將患側膝關節最大限度屈曲,腹股溝或大腿前側疼痛視為陽性,交叉股神經牽拉試驗則為健側屈膝時患側出現症狀。股神經牽拉試驗有兩種做法:一是病人俯卧位,患側膝關節伸直,檢查者將患側的小腿上提,使髖關節處於過伸位,出現大腿前方痛者為陽性;二是患者俯卧位,兩下肢伸直,檢查者站於患者側旁,以手握住患者檢查側踝部,屈曲膝關節,使足跟盡量貼近臀部,出現被檢測大腿前方牽拉痛,大腿前方或後方放射痛,或骨盆抬離床面為陽性。此試驗原理是牽拉了腰大肌及股四頭肌中的股神經而使上位腰神經根緊張,產生疼痛。
(3)「弓弦」試驗:患者行直腿抬高試驗至產生疼痛,此時保持大腿位置不變,檢查者輕度屈曲患者膝關節,症狀減輕。然後用拇指在患者腘部加壓,如再次出現放射性疼痛,則弓弦試驗陽性,說明坐骨神經在其走行區受到壓迫(圖4)。
(4)屈頸試驗(Linder test):患者仰卧位,四肢平放,檢查者一手按其胸前,一手置其枕後,緩慢屈其頸部,若出現腰部及患肢後側放射性疼痛則為陽性,提示坐骨神經受壓。此試驗原理是:患者屈頸時,可使脊髓上升25px~50px,同時向上牽拉神經根及硬膜,在腰骶神經有病變時,可因牽拉神經根而產生大腿後放射痛,嚴重者可引起患側下肢屈起,此即為陽性。
(5)屈膝試驗:如果患者主訴站立時有坐骨神經痛,讓患者向前彎腰伸手去觸摸自己的腳尖。如果患者彎腰時受影響,患側的膝關節屈曲,則認為屈膝試驗陽性,坐骨神經根受到壓迫。
(6)腰部過伸試驗:患者俯卧位,雙下肢伸直。檢查者一手將患者雙下肢向後上方抬高,離開床面,另一手用力向下按壓患者腰部,出現疼痛者為陽性。多見於腰椎峽部裂。
(7)拾物試驗:將一物品放在地上,令患者拾起。脊椎正常者可兩膝伸直,腰部自然彎曲,俯身將物品拾起;如患者先以一手扶膝、蹲下、腰部挺直地用手接近物品,屈膝屈髖而不彎腰的將物拾起,此即為拾物試驗陽性,表示患者脊柱有功能障礙,多見於脊椎病變如脊椎結核、強直性脊柱炎、腰椎間盤脫出,腰肌外傷及炎症等。
(8)背伸試驗:患者站立位,囑患者腰部盡量背伸,如有後背疼痛為陽性。表明患者腰肌、關節突關節或棘上、棘間韌帶等有病變,或有腰椎管狹窄症。
3、腰椎間盤突出能否作工傷傷殘鑒定
外傷引起的腰椎間盤突出是可以做工傷鑒定的,具體如下: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依據《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國家標准,對工傷職工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組織進行技術性等級鑒定,適用本辦法。
《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B.2.10以外傷為主導誘因引發的急性腰椎間盤突出症,應按下列要求確定診斷:
a)急性外傷史並發坐骨神經刺激征;
b)有早期MRI(一個月內)影像學依據提示為急件損傷;
c)無法提供早期MRI資料的.僅提供早期CT依據者應繼續3~6個月治療與觀察後申請鑒定,鑒定時根據遺留症狀與體征,如相應受損神經支配肌肉萎縮、肌力減退、異常神經反射等損害程度作出等級評定。
(3)腰椎間盤突出功能評定擴展資料:
工傷鑒定程序: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七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第八條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後,應當及時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鑒定,並在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第十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視傷情程度等從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與工傷職工傷情相關科別的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鑒定。
第十一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提前通知工傷職工進行鑒定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材料。工傷職工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鑒定。對行動不便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可以組織專家上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組織勞動能力鑒定的工作人員應當對工傷職工的身份進行核實。 工傷職工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鑒定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同意,可以調整現場鑒定的時間,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相應順延。
4、請問腰椎間盤突出可以鑒定為幾級傷殘?是否可以申請殘疾證嗎?
按照工傷的話是十級傷殘,可以申請殘疾證。
1、用人單位未按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腰椎間盤突出功能評定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規定,殘疾人證的發放流程如下:
申請
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
受理
縣級殘聯(業務員)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後,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塊進行核對(通過資料庫管理軟體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證信息)。將申請表中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對於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評定
縣級殘聯對於殘疾特徵明顯的申請人,依照殘疾標准,易於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並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徵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3人聯合評定、簽字。
政審
縣級殘聯理事長(初審員)根據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對於信息虛假或經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不符合殘疾標准者,予以退回。
5、腰椎間盤突出後被認定為工傷、這病能評幾級輕傷
腰椎間盤突出後被認定為工傷、這病能評幾級傷殘,可以結合一下醫療的診斷結論對比一下《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看看符合幾級的條件。
6、工作時腰間盤突出算工傷嗎?定幾級?
在只有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屬於工傷,傷者的情況是否被認定工傷,參見《工傷保險條例》第14、15、16條之規定。
如果被認定工傷後,一般可以被鑒定為工傷十級傷殘。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
4)急性外傷導致椎間盤髓核突出,並伴神經刺激征者;
7、腰椎間盤突出符和什麼條件才能評傷殘?
傷殘評定工傷職copy業病
1、劃分依據: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護理依賴。
2、評定標准:
1)符合中度毀容標准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椎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http://ke.baidu.com/link?url=E45op_cZNLJFMPG_8cdaeeE2bAAb7QtBTh8GNu--gbCYazui6GCZuK
8、腰間盤突出算幾級傷殘
這需要鑒定機構進行傷殘鑒定評級。
勞動能力鑒定標准: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9、我是一名軍人,請問腰間盤突出能評殘嗎?能評幾級?
如果只是會疼痛,沒有涉及到影響生活能力的是不能評的。因為在《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試行)》中,沒有此項病例登記要求。
評殘的依據
根據《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試行)》中第三章殘疾撫恤中提到的,現役軍人殘疾被認定為因戰致殘、因公致殘或者因病致殘的,依照本條例的規定享受撫恤。
現役軍人因戰、因公致殘,醫療終結後符合評定殘疾等級條件的,應當評定殘疾等級。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因病致殘符合評定殘疾等級條件,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系人)提出申請的,也應當評定殘疾等級。
1、現役軍人對敵作戰死亡,或者對敵作戰負傷在醫療終結前導致殘疾,認定為因戰致殘;
2、現役軍人在執行任務中或者在上下班途中,由於意外事件導致殘疾的,認定為因公致殘;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因患職業病或者在執行任務中或者在工作崗位上因病致殘,或者因醫療事故的疾病導致殘疾的,認定為因病致殘。
因戰、因公致殘,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至十級的,享受撫恤;因病致殘,殘疾等級被評定為一級至六級的,享受撫恤。
(9)腰椎間盤突出功能評定擴展資料
殘疾等級的評定許可權
1、評定殘疾等級,應當依據醫療衛生專家小組出具的殘疾等級醫學鑒定意見。殘疾軍人由認定殘疾性質和評定殘疾等級的機關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
2、義務兵和初級士官的殘疾,由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認定和評定;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和中級以上士官的殘疾,由軍隊軍區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認定和評定;退出現役的軍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需要認定殘疾性質和評定殘疾等級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認定和評定。
評殘的程序
依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由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聯合發布的《軍人因病基本喪失工作能力醫學鑒定和因戰因公因病致殘殘疾等級評定管理辦法》,軍人殘疾等級評定的基本程序是:
一是申報,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系人,下同)可以向所在團級以上單位後勤(聯勤)機關衛生部門申請評殘;
二是初審,軍人所在團級以上單位後勤(聯勤)機關衛生部門進行初審;
三是公示,經初審符合評殘醫學鑒定條件的,進行公示;
四是上報,經公示無異議的,經所在團級以上單位黨委研究通過後上報;
五是鑒定,軍區級以上單位後勤(聯勤)機關衛生部門抽組專家組,採取集中方式,在指定醫院實施病退和評殘醫學鑒定工作,醫學鑒定時間一般安排在每年8月份至10月份實施;
六是審批,軍級單位後勤機關衛生部門審批初級士官、義務兵和學員的殘疾等級,並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
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
依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綜合考慮殘疾軍人於醫療期滿後的器官缺損、功能障礙、心理障礙和對醫療護理依賴的程度,將現役軍人因戰、因公(含職業病)致殘等級評定標准由重至輕分為1~10級,其中,1~6級同時適用於因病致殘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
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償,存在特殊醫療依賴和完全護理依賴的,為一級:
1、植物狀態(持續三個月以上);
2、極重度智能減退;
3、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
具有下列殘情之一,器官嚴重缺損或畸形,有嚴重功能障礙或並發症,存在特殊醫療依賴和大部分護理依賴的,為二級:
1、重度智能減退;
2、後組顱神經雙側完全麻痹;
3、三肢癱肌力3級或截癱、偏癱肌力2級。
10、腰腿痛有哪些功能評定?
(一)一般資料
對腰腿痛的作業療法評定,應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年齡青壯年的腰腿痛多為急性損傷性,常有明顯的原因;老年人的腰腿痛多為反復發生的腰腿痛引起,沒有明顯的原因
2.職業勞動者的腰腿痛多為急性損傷,伏案工作者或辦公室人員的腰腿痛多為慢性勞損
(二)觀察
觀察是評定腰腿痛患者有無功能障礙的基本方法
1.觀察脊柱有無畸形如後凸前凸側彎,背肌是否痙攣脊柱後凸分兩種:弧形後凸亦稱圓背,見於椎體骨骺炎姿勢性後凸類風濕性脊柱炎等;角狀後凸見於脊柱結核椎體壓縮性骨折等
2.觀察步態觀察患者步態,雙下肢活動是否對稱,有無跛行,可估計病人疼痛程度
3.拾物試驗囑患者拾取一件放在地上的物品腰椎有病變時,拾物需屈曲雙膝及髖關節而腰部挺直
4.作業活動的觀察作業的能力決定了腰腿痛患者在日常生活中的適應范圍和任務完成的方法可以觀察患者實際的表現,也可以觀察患者完成指定任務時的表現這些表現可以反應出患者欠缺的功能,還可以幫助患者進行活動過程的安排
(三)疼痛的評定
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1.疼痛的部位局部疼痛常反映病變所在,沿神經根的放射性疼痛,提示神經根受到壓迫或有炎症
2.痛的性質可以用McGill疼痛問卷調查了解疼痛的性質(見本章第一節)銳痛常表明急性損傷或損傷程度比較重,鈍痛提示慢性損傷或勞損此外,還要注意疼痛與受傷或特定的體位(職業)有無關系
3.疼痛的程度可以用目測視覺模擬評分法(VAS)來了解疼痛的程度(見本章第一節)
4.疼痛的發作次數反復發作的腰腿痛說明病情較重或引起腰腿痛的因素仍然存在
5.尋找壓痛點局部壓痛部位大多為病變所在的部位確定壓痛點的位置時,要注意疼痛的程度和范圍,是否放射及放射的部位腰椎間盤突出症患者,壓痛點多在棘旁約2cm處,且常伴有向下肢後外側的放射痛,可直達足跟或足趾下腰部軟組織損傷時,疼痛也可向下肢放射,但范圍模糊,一般不超過膝關節
6.加重和緩解疼痛的因素了解哪些因素可以加重疼痛,哪些因素可以緩解疼痛,對治療疼痛和預防疼痛的進一步發展具有指導價值
(四)肌肉力量的評定
包括腰背部和下肢肌肉力量的評定
腰背部的肌力可用拉力計來測檢查時,囑咐患者雙腳站在拉力計上,雙膝伸直,雙手握住手柄兩端,調整好手柄的高度(平膝),然後伸腰用力向上拉把手,結果以拉力指數判定腰痛患者做拉力測定常可使症狀加重,故有時不適用此時,可以用背肌耐力測定來代替,方法為:病人俯卧位,雙手放在頭後部,上身抬起計算能保持這一姿勢的時間,60秒以上為正常
(五)活動評定
包括脊柱和下肢活動范圍的測量
1.脊柱活動測量先做脊柱自主活動范圍評定,方法是:囑咐患者做腰部前屈後伸側彎及左右旋轉活動,了解有無活動障礙如為腰椎間盤突出時,常出現一或兩個方向的活動受限再做脊柱活動范圍的測量,方法是:囑患者雙腳分開與肩同寬,分別向前彎腰向後伸腰,以及向兩側屈曲,通過測量中指指尖與地面的距離,來評定脊柱的整體活動范圍(以cm來表示)也可以用背部活動范圍測量計來測量,將測量計放在擬測量活動范圍的脊柱節斷的棘突上,隨著背部向前屈曲,測量計上顯示的度數,即為該節斷的屈曲度數
2.直腿抬高試驗又稱為「Lasegue征」檢查者一手握患者的足跖部,一手保持膝關節伸直,將下肢抬高正常人下肢一般能抬高至少70°,沒有任何疼痛或活動受限,如果直腿抬高小於70°或一側明顯低於對側,即為陽性腰椎間盤突出症患者,常有患側直腿抬高試驗陽性,或同時出現疼痛,並沿大腿後側放射到足趾
(六)其他檢查
一般軟組織損傷的腰痛患者,不需常規拍攝X線片,如果疑似有骨性病變的患者,則應進行平片檢查腰椎X線攝片,是對骨性病變和先天性病變等的常規檢查,可以發現有無骨質增生骨折椎弓峽部不連與脊柱滑脫等CT和MRI對判斷腰椎間盤突出症椎管狹窄症及椎管內佔位性病變等疾病,具有診斷價值,並能明確病變的程度和節段肌電圖和神經傳導速度檢查,可以協助判定有無神經受損情況及表明病變所處的節段水平人體平衡功能評定,可以了解腰腿痛是否影響到平衡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