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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間盤突出症的殘疾等級

發布時間:2021-03-24 11:05:43

1、根據 工傷與職業病殘疾程度鑒定標准,腰間盤突出屬於幾級?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腰椎間盤突出症是無法直接認定為工傷的。
2.腰椎間盤突出症是一種病症,一般來說是一個慢慢累積的過程,在工傷認定過程中一般不會直接認定腰椎間盤突出症為工傷,大多數情況都是認定為腰部扭傷,然後要求工傷職工去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疾病與工傷關聯鑒定,如能通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專家組鑒定為該腰椎間盤突出症由腰部扭傷導致,可以按照工傷處理。
3.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有什麼疑問可撥打12333咨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2、腰間盤突出算幾級傷殘

這需要鑒定機構進行傷殘鑒定評級。
勞動能力鑒定標准: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3、腰椎間盤突出能不能做傷殘級別鑒定??

鑒定中心說要腰椎間盤突出症才能評級,腰椎間盤突出是評不了級,社保局說腰椎間盤突出症是認定不了工傷,有專家能幫分析下嗎?

4、請問腰椎間盤突出可以鑒定為幾級傷殘?是否可以申請殘疾證嗎?

按照工傷的話是十級傷殘,可以申請殘疾證。

1、用人單位未按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4)腰椎間盤突出症的殘疾等級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規定,殘疾人證的發放流程如下:

申請

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

受理

縣級殘聯(業務員)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後,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塊進行核對(通過資料庫管理軟體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證信息)。將申請表中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對於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評定

縣級殘聯對於殘疾特徵明顯的申請人,依照殘疾標准,易於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並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徵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3人聯合評定、簽字。

政審

縣級殘聯理事長(初審員)根據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對於信息虛假或經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不符合殘疾標准者,予以退回。

5、腰間盤突出幾級傷殘

1.如該腰椎間盤突出症被認定為工傷,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十級傷殘標准中第四項之規定,「急性外傷導致椎間盤髓核突出,並伴神經刺激征者」可鑒定為十級傷殘。
2.但是,腰椎間盤突出症是一種病症,一般來說是一個慢慢累積的過程,在工傷認定過程中一般不會直接認定腰椎間盤突出症為工傷,大多數情況都是認定為腰部扭傷,然後要求工傷職工去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疾病與工傷關聯鑒定,如能通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專家組鑒定為該腰椎間盤突出症由腰部扭傷導致,可以按照工傷處理。
3.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議你撥打12333咨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6、腰椎間盤突出症可以評傷殘嗎?

退出現役的軍人,補評傷殘,前提必須有於部隊服役期間,軍以上單位治療的原始病歷,內或原容始檔案記載。
因為地方民政部門只有評定因戰、因公致殘的許可權,若本人有法定有效的涉及本人負傷原始情況、治療情況等原始病歷或檔案記載,足以說明其因戰或是因公扶傷的,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提出申請。
腰椎間盤突出殘疾等級,須由地方民政部門指定醫院專家組體檢鑒定後出具意見。(椎間盤有不同重度,所以等級也不盡相同)

7、腰椎間盤突出症算幾級工傷

根據《工傷與職業病鑒定標准》規定的標准,稚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的屬於十級工傷。

十級:

(1)符合中度毀容標准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2 cm2(註:2為平方);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外傷後受傷節段脊柱骨性關節炎伴腰痛,年齡在50歲以下者;

(5)稚間盤突出症未做手術者。

(7)腰椎間盤突出症的殘疾等級擴展資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七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8、因為腰椎間盤突出可以被鑒定為三級殘疾嗎?可以判定為失去勞動能力嗎? 是否喪失勞動能力是如何鑒定的?

1、腰椎間盤突出是無法鑒定為三級傷殘的。也不屬於失去勞動能力的。
2、是否喪假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為:《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鑒定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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