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誰知道各種椎間盤治療方法的費用各是多少?
1、改善生活或不良習慣
2、制定可行的運動計劃,並堅持!
3、合理的膳食結構
4、快樂的心情,這點小毛病沒有什麼大問題;
5、最重要的一條,搞定自已,做好前四條。
2、頸椎人工椎間盤多少錢?醫保能報銷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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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人參加工作8年,在現在的公司從事行政/財務工作4年多,患頸椎間盤明顯突出3-6節,治療費達500
問:本人參加工作8年,在現在的公司從事行政/財務工作4年多,患頸椎間盤明顯突出3-6節,治療費達5000-6000元,可以認定工傷,報銷部分嗎?謝謝!我7月23日已經交了5000多元。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工傷報告程序用人單位為勞動者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了工傷保險的才有這個程序。單位應當自工傷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職業病確診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報告。二、工傷認定程序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工傷(亡)事故進行調查確定是否屬工傷的程序,這是一般工傷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單位書面認可為工傷的,又沒有投工傷保險的情況下,可以不走這一程序。注意工傷認定的兩個時間:單位沒有提起工傷認定的,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社保經辦機構調查認定後,書面通知單位及傷者。三、工傷鑒定程序工傷鑒定是在申請工傷鑒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即走完工傷認定程序後),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對其進行的評定傷殘等級的行為。廣義的工傷鑒定包括勞動能力鑒定和致殘等級鑒定。窄義的工傷鑒定指致殘等級鑒定。四、協商賠償程序工傷鑒定以後,就可以依據鑒定的標准計算出賠償數額了。單位投了工傷保險的,就直接由國家工傷保險機構依據標准發放工傷保險待遇。沒有投保的(特指在工傷保險機構投保),則依據標准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五、勞動仲裁程序與用人單位協商解決不了的,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六、法院審理程序對勞動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七、執行程序仲裁或者判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支付賠償費的,則可以依據生效法律文書向法院執行局提起執行申請,由法院執行。
4、何謂頸椎人工椎間關節?
頸椎人工椎間關節是一種人工植入的假體,由高強度鈦合金或鎳鈦形狀記憶合金經特殊工藝製成,外形呈Ω 形,目前以NT-2 醫用形狀記憶合金為常用,其在4℃~ 10℃的冷水中可自由變形,而在正常體溫(36℃~ 37℃)狀態則可恢復原形,具有耐磨、耐蝕、耐疲勞的特性,生物相容性優良。頸椎病前路手術後用椎體間人工關節代替傳統的椎體間植骨融合術,具有穩定頸椎和保留頸椎活動的雙重作用,還可免除髂骨取骨術的痛苦。
頸椎前路減壓術後,將椎體切骨范圍修整呈口小底寬之不整四邊形,先測量施術椎節椎體之矢狀徑及減壓范圍,選擇相應大小的人工關節,要求上下骨缺損的范圍不超過10mm。如用高強度鈦合金者可直接使用,而用形狀記憶合金人工關節者應先將其放入4℃~ 10℃的無菌生理鹽水中並鉗挾上下弓臂使其間隙減小到原來的1/3 左右以便於植入,緩慢通過狹窄的椎間隙外口直至擋板位於椎體前緣外方,因受人體正常體溫的作用而迅速恢復原形。由於人工椎間關節呈弧形具有一定的彈性,且本身具有倒刺,故不僅具有撐開作用,還不易向外滑出。
頸椎人工椎間關節植入術適用於單一節段的椎間盤病變,多節段病變則不適宜。而頸椎病多為多節段性椎間盤病變,選用頸椎人工椎間關節植入術時尚需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