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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間盤突出開證明

發布時間:2021-01-15 03:45:57

1、腰間盤突出。還要上班怎麼辦?去醫院能開出證明么?

您好!如果您的症狀較明顯或腰椎間盤突出嚴重,嚴重影響到您的生活質量,不合適您的目前工作,是可以到醫院開證明的。

2、腰椎間盤突出診斷證明一般休息多久

一般急性期需要休息半個月到一個月的,需要嚴格卧床,減少活動,必要的話需要配合牽引針灸等等一些輔助,注意姿勢避免久站久坐。

3、我需要一張病假證明,需要開腰椎間盤突出的,建議休息一周。照片附上,麻煩幫我寫一下,因為字體不會寫。

尊敬的領導:
你好!
我是….部門的…….。 我因為身體不舒服,前往醫院檢查,經醫生診斷,腰椎間盤突出,建議休息一周,由於我身體原因、狀況不佳。極度影響到了工作。我感到非常抱歉。希望領導理解並批准。 手頭雖有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時間還來得及,待我身體痊癒,一定加倍努力工作,完成全部工作,特請領導批准。

附:醫院診斷證明
此致
敬禮!
請假人:
__年__月__日

4、腰椎間盤突出怎樣能證明是工傷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第375號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5、有工傷證明腰椎間盤突出怎麼息病假

有工傷證明腰椎間盤突出的病假,可以讓醫院出具休病假的證明的,然後申請休病假,病假期間,可以依法享受病假工資的。相關規定如下: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
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第四條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
59、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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