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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檢都要檢查些什麼

發布時間:2021-07-21 00:02:01

1、產檢都檢查什麼項目

醫院不同,產檢項目及對應的孕周時間也不同,一般大致的孕婦產檢流程及項目應該是這樣的。(下面圖片僅供參考)

孕12周左右第一次產檢:

一般孕媽建檔後就會開始第一次產檢,產檢時間大概在懷孕12周左右的時候,此時孕婦需要去建檔醫院建立「孕婦健康手冊」檔案,孕婦此後每次產檢結果也會記錄在內,這樣也方便醫生隨時了解孕媽腹中寶寶的成長發育情況。

此次檢查項目主要是常規檢查,比如孕媽需要測量身高、體重、驗血驗尿、B超檢查等。此外孕媽此後的每次產檢也都會有常規檢查。

孕13到16周第二次產檢:

准媽媽在孕16周左右的時候需要做唐篩檢查,如果病情高危,後續還需要做羊水穿刺或者無創DNA。此外還有上面提到的基本常規檢查。

注意:孕婦做唐篩檢測時,需要看孕婦第一次產檢的抽血報。

孕17到20周第三次產檢:

此階段主要是做超聲波檢查,檢測寶媽腹中胎兒的成長發育是否有異常。還有就是一些常規的基本例行檢查,此階段孕婦要注意飲食均衡以避免體重增加太多或不足。

孕21到24周第四次產檢:

一般孕婦需要在孕24到28周做糖耐量檢測,以便檢測孕婦是否患有糖尿病。

糖耐量檢測時需要孕媽空腹抽血,一共抽取3次血。分別是抽空腹血查血糖,喝葡萄糖水1小時、2小時候後分別抽一次血。

孕25到28周第五次產檢:

此階段最重要的是為孕媽抽檢查乙型肝炎、梅毒等,主要目的是檢測准媽媽是否攜帶乙型肝炎病毒,確認准媽媽的梅毒反應是呈陽性還是陰性。此外孕媽自己也要在飲食方面要多注意糖分和鹽分的攝取。

孕29到32周第六次產檢:

孕期28周以後,醫生會陸續為准媽媽檢査水腫情況。由於大部分的子癇前症會在孕期28周以後發生,如果孕婦的測量結果顯示血壓偏高,又出現蛋白尿、全身水腫等清況時,准媽媽須多加留意以免有子癇前症的危險。

此外孕媽媽們在孕37周前也要注意預防早產現象的發生,如果發生陰道出血或者出水現象,要立即送往醫院治療。

孕33到35周第七次產檢:

孕34周時,孕媽需要做一次詳細的超聲波檢查,主要是檢測腹中胎兒的發育狀況,確保腹中寶寶健康問題。

注意:從孕33周開始,孕媽的產檢次數就要變為每周一次,主要的檢查項目也就是常規檢查,驗血驗尿、測量腹圍等,此外還要做胎心監護。

孕36第八次產檢:

此階段孕媽已經臨近生產期,產檢次數也是變為每周一次,主要就是持續監測腹中胎兒的發育情況。

孕37第九次產檢:

注意胎動以及提前了解待產醫院住院需要准備的證件或者物品,比如:孕婦身份證、醫保卡、母子健康手冊或者產檢病歷或者生育服務單等。

38-42周第十次產檢:

胎位固定、胎頭下來、准備生產、考慮催生:從38周開始,胎位開始固定,胎頭已經下來,並卡在骨盆腔內,此時准媽媽應有隨時准備生產的心理。有的准媽媽到了42周以後,仍沒有生產跡象,就應考慮讓醫師使用催產素。

2、第一次產檢都需要檢查些什麼?

第一次產檢是否需要空腹要視具體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需要空腹檢查。主要是一些抽血的項目如血常規、血糖、血脂等需要空腹檢查。其他項目如果子宮附件的B超等可不需空腹檢查。空腹檢查需前一天晚上8點以後到第二天早上都不能飲食,期間可以適當喝水。如果不包含血常規等需要抽血的項目,比如做子宮附件的B超檢查,就不必空腹。

3、產檢要檢查哪些

產檢檢查孕婦的血壓、體重、宮高、腹圍和胎方位、聽胎心,必要時做B超看羊水的量及清晰度、胎兒是否正常。

4、產檢都需要檢查什麼啊

你好,第一次產前檢查的時間是在孕早期12周內進行。要空腹進行。檢查項目包括:血液常規、梅毒檢查、肝炎檢查、麻疹抗體檢查、尿糖檢查、尿蛋白測量、超聲波檢查、絨毛采檢、羊膜穿刺,檢查染色體,必要時可做代謝檢查,分子遺傳學檢查,可發現葡萄胎的生成。

5、產檢一般要做哪些檢查?

第一次產檢應該在你確認自己懷孕的時候就進行。一般是在孕期第11周或12周時,到醫院婦產科產檢,並領取《孕產婦保健管理手冊》(以後入戶口要把這本冊子交到戶口所在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以領取回執到所屬街道辦理入戶手續)。
產前檢查可以了解軟產道及骨盆腔內的生殖器官有無異常,這樣醫生可以對你分娩的情況提早做估計。

6、產檢都檢查什麼啊?

第一次產檢,外加上寶寶還那麼小,就是做個尿檢啦,多則就加個B超。我那時候是三個多月快四個月的時候才去醫院檢查的。太早了去醫院也看不出什麼所以然啦

7、產檢主要檢查些什麼。。。

在正常情況下,整個孕期大約要做10次產檢,你可以了解一下具體的項目和孕周:
(1)第1次產檢:懷孕12周,確認宮內好孕,並辦理「孕婦健康手冊」。
(2)第2次產檢:懷孕13—16周,常規檢查、抽血做早期唐氏篩查。有異常的在16-20周羊水穿刺。
(3)第3次產檢,懷孕17—20周,詳細超聲波檢查(看胎兒外觀、頭圍、腹圍、看大腿骨長度及檢視脊柱是否有先天性異常)。
(4)第4次產檢:懷孕21—24周,妊娠糖尿病篩查啊、常規檢查。
(5)第5次產檢:懷孕25—28周,檢查是否有乙型肝炎抗原、梅毒血清試驗、麻疹等、常規檢查。
(6)第6次產檢:懷孕29—32周,胎兒生長超聲波評估、驗血、常規檢查(檢查是否下肢水腫、子癇前症)
(7)第7次產檢:懷孕33—35周,超聲波檢查、評估胎兒體重、常規檢查,確定分娩方式和時間等。
(8)第8次產檢:懷孕36周,監視胎兒狀態,為生產事宜做准備以及常規檢查。
(9)第9次產檢:懷孕37周,注意胎動以及常規檢查,以免提前出生。
(10)第10次產檢:懷孕38周,胎位固定,胎頭下來,准備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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