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勞動法規定 流產給幾天假
流產假是已婚女職員流產後享有的休假待遇,其主要作用就是確保女職員流產後身心健康,讓女職員盡快恢復重新走上工作崗位。那現行北京流產假如何規定?產假天數如何確定?有多少天?
北京市流產假多少天?
【答】:北京流產假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及北京生育保險政策執行,其產假天數根據流產時懷孕月數而定,具體如下:
1、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15天;
2、懷孕滿4個月流產:42天。
【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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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京在職職工做人流後可以休小產假嗎?產假天數如何規定?
【回復】:可以,根據規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可休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可休假42天。
二、我公司一女員工懷孕3個月流產,現一直在家休息。不知該女職員可以休息多久?北京東城區社保中心咨詢電話是多少?
【回復】:根據北京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女職員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可以休假15天。北京東城區社保中心咨詢電話010-84038437,醫保中心電話010-84038472。
三、未婚生育可以休流產假嗎?現行北京流產假如何規定?咨詢電話多少?
【回復】:未婚生育不能休流產假,必須結婚後才可以。目前北京流產假規定如下: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休假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休假42天。詳情咨詢010-12333。
2、國家規定小產假期多少天?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是為減少和解決女職工在勞動中因生理特點造成的特殊困難,保護女職工健康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2012年4月28日發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用人單位應當遵守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本單位屬於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的崗位書面告知女職工。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由本規定附錄列示。國務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國務院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對女職工禁忌從事的勞動范圍進行調整。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准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准由用人單位支付。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准,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拓展資料:懷孕,指哺乳類雌性(包括人類)在體內有一個或多個胎兒或胚胎。 人類的妊娠是哺乳動物中研究的最詳細的。人類的妊娠從最後一次月經到分娩持續大約40星期(從排卵算起是38周)。分娩是生產的術語。許多社會以及法律將妊娠分為三期。懷孕初期有很高的流產機率。中期開始胎兒就發展到可以跟蹤監測。後期胎兒就開始有母體外存活能力。由於這個能力,許多法律和習俗就視這時期的胎兒為個人。
3、流產有幾天法定假期?
1、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抄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2、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以下是相關規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