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獻血的標準是什麼?
國內獻血者體檢標准有: (1)年齡:18~55周歲。 (2)體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壓12~20/8~12千帕(90~140/60~90毫米汞柱),脈壓差>=4千帕(>=30毫米汞柱)。 (4)脈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運動員>=50次/分。 (5)體溫正常。 (6)皮膚無黃染,無創面感染,無大面積皮膚病,淺表淋巴結無明顯腫大。 (7)五官無嚴重疾病,鞏膜無黃染,甲狀腺不腫大。 (8)四肢無嚴重殘疾,無嚴重功能性障礙及關節無紅腫。 (9)胸部:心肺正常(心臟生理性雜音可視為正常)。 (10)腹部:腹平軟,無腫塊、無壓痛,肝脾不腫大。 不能獻血的情況有: (1)性病、麻風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者,丙型肝炎抗體陽性者。 (3)過敏性疾病及反復發作過敏患者,如經常性尋麻疹、支氣管哮喘、葯物過敏(單純性尋麻疹不在急性發作期間可獻血〕。 (4)各種結核病患者,如肺結核、腎結核、淋巴結核及骨結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種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靜脈炎等。 (6)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以及支氣管擴張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統和泌尿系統疾病患者,如較重的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腸炎、急慢性腎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腎病綜合征、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貧血、白血病、真性紅細胞增多症及各種出、凝血性疾病。 (9)內分泌疾病或代謝障礙性疾病患者,如腦垂體及腎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質性神經系統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腦炎、腦外傷後遺症、癲癇、精神分裂症、癔病、嚴重神經衰弱等。 (11)寄生蟲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熱病、血吸蟲病、絲蟲病、鉤蟲病、囊蟲病及肺吸蟲病、克山病和大骨節病等。 (12)各種惡性腫瘤及影響健康的良性腫瘤患者。 (13)做過切除胃、腎、脾等重要內臟器官手術者。 (14)慢性皮膚病患者,特別是傳染性、過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膚疾病,如黃癬、廣泛性濕疹及全身性牛皮癬等。 (15)有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視神經炎和眼底有變化的高度近視。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膠原性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膚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同性戀者、多個性伴侶者。 (19)體檢醫生認為不能獻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血液一直被視為活力與健康之源, 在科學技術還不能製造出人造血液的今天,臨床用血,只能來自健康人體。獻血是以利他人為基礎,由健康人獻出少量血液,去挽救他人生命的一種高尚行為,也是人與人之間愛心的交流,相互扶助的文明體現
2、義務獻血有什麼要求啊?
(1)要如實填寫獻血登記表,不謊報、不隱瞞繼往病史。
(2)一次獻血一般為200毫升,最多不超過400毫升,兩次採集間隔期不少於6個月。
(3)獻血查體合格後,要按規定時間參加獻血,以免影響醫院用血計劃。
·獻血前為什麼不能大量飲水?
因為大量飲水會稀釋血液,降低血液質量,影響病人治療。
·獻血前應注意什麼?
應學習獻血知識,了解獻血常識,消除緊張心理。獻血前兩餐不吃油膩食物、不飲酒,但也不要空腹,可吃饅頭蔬菜等清淡食物;且最好洗一次澡或洗凈雙臂。
·獻血後如何止血?
拔針後應伸直前臂,或前臂伸直後稍稍上抬,用另一隻手的食指和中指按壓針眼處及上方5分鍾止血。不要屈肘止血,因為屈肘會給手背靜脈網迴流心臟的血液增加一定的阻力,使血液迴流受阻,從血管的針眼處溢出,而出現皮下瘀血;也不要捻動棉球,那樣會使血管上的針眼剛粘合住又被揉開。
·正常人獻血200——400毫升後在飲食上應注意什麼?
應注意飲食營養正常搭配,適當補充營養,吃些瘦肉、蛋、奶、豆製品、蔬菜和水果,當天可多飲水,但不要暴飲暴食。
·有什麼情況者暫不能獻血?
(1)半月內拔牙或其他小手術者。
(2)婦女月經前後三天,妊娠期、流產後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腸炎病癒未滿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癒未滿一月者,肺炎病癒未滿三個月者。
(4)某些傳染病如痢疾病癒未滿半年者,傷寒病癒未滿一年者,布氏桿菌病癒未滿二年者,瘧疾病癒未滿三年者。
(5)近五年內輸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較大手術後未滿半年者,闌尾切除、疝修補術、扁桃體手術未滿三月者。
(7)皮膚局限性炎症癒合後未滿一周者,廣泛性炎症癒合後未滿兩周者。
·有什麼情況者不能獻血?
(1)性病、麻風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陽性者,丙型肝炎抗體陽性者。
(3)過敏性疾病及反復發作過敏患者,如經常性尋麻疹、支氣管哮喘、葯物過敏(單純性尋麻疹不在急性發作期間可獻血〕。
(4)各種結核病患者,如肺結核、腎結核、淋巴結核及骨結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種心臟病、高血壓、低血壓、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靜脈炎等。
(6)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氣管炎、肺氣腫以及支氣管擴張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統和泌尿系統疾病患者,如較重的胃及十二指腸潰瘍、慢性胃腸炎、急慢性腎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腎病綜合征、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貧血、白血病、真性紅細胞增多症及各種出、凝血性疾病。
(9)內分泌疾病或代謝障礙性疾病患者,如腦垂體及腎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質性神經系統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腦炎、腦外傷後遺症、癲癇、精神分裂症、癔病、嚴重神經衰弱等。
(11)寄生蟲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熱病、血吸蟲病、絲蟲病、鉤蟲病、囊蟲病及肺吸蟲病、克山病和大骨節病等。
(12)各種惡性腫瘤及影響健康的良性腫瘤患者。
(13)做過切除胃、腎、脾等重要內臟器官手術者。
(14)慢性皮膚病患者,特別是傳染性、過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膚疾病,如黃癬、廣泛性濕疹及全身性牛皮癬等。
(15)有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炎、視神經炎和眼底有變化的高度近視。
(16)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膠原性疾病,如系統性紅斑狼瘡、皮膚炎、硬皮病等。
(17)有吸毒史者。
(18)同性戀者、多個性伴侶者。
(19)體檢醫生認為不能獻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獻血者體檢及化驗多少天內有效?
有效期為2周。
·適量獻血 有益健康
國內外血液專家研究表明,一個人獻血後可因血液粘滯度和比重適當降低,腦血流量增加而感到頭腦清醒,輕松靈活,記憶力增強;有的人獻血後食慾增強,睡眠安穩,精神煥發,感冒次數明顯減少。長期堅持適量的獻血,還可以有效地降低動脈硬化、腦梗塞、腦溢血及心肌梗塞等症的發病率。堅持經常適量獻血的人,由於機體各器官和骨髓造血系統在外界因素的促進下,始終保持旺盛的新陳代謝和強勁的免疫能力。因此,經常獻血的人的血細胞要比不獻血者年輕。這種質量上的優勢,對人體健康是很有裨益的,不但使人延緩衰老,還可使人增長壽命,而且一旦遇到外傷出血也有較強的耐受力和自我調節功能。
大概就這些
3、獻血有什麼條件、要求
年滿十八周歲,無重大疾病,不貧血,達到這些條件就可以獻血了…
4、獻血的具體要求有哪些?
一、獻血人員基本條件
(一)年齡:周歲至55周歲。
(二)體重:男性大於50公斤,女性大於45公斤。
(三)血壓:90—140mmHg/60—90mmHg,脈壓:大於30mmHg。脈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運動員大於50次/分。
二、哪些人不能參加獻血
(一)本人帶有傳染病病原體,如乙型肝炎表面抗原、丙型肝炎抗體、艾滋病抗體、梅毒抗體陽性等。
(二)患有不宜獻血的疾病,如美尼爾氏綜合症、結核病、心血管疾病等。
(三)易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高危人群,如吸毒者、男性同性戀者、賣淫嫖娼者、性亂者等。
三、獻血前後注意事項
(一)獻血前
1.獻血前頭天晚餐和獻血當日早餐應吃清淡飲食,如饅頭、包子、稀飯、飲料、糖水等;禁吃油膩食物,如雞、鴨、魚、肉、蛋、豆製品、高蛋白等食物,以免造成脂肪血;獻血前也不宜飲酒、不宜服葯、以免患者輸血後引起不良反應。
2.獻血前保持充足的睡眠,不必過分緊張,保持良好心態。
(二)獻血中
保持舒適體位,穿剌時緊握拳頭,穿剌成功後拳頭有節奏地交替放鬆、握緊。拔針後用棉球壓迫止血5—10分鍾,4小時內不要弄濕針眼。
(三)獻血後
稍事休息,喝點飲料或吃些小食品,保護好針眼、防止感染,24小時內避免劇烈運動,注意休息,可吃些豬肝,蛋類、肉類等食物適當補充營養。
四、首次獻血者請攜帶身份證,再次獻血者請攜帶無償獻血證以便登記。
特別提醒:在獻血者獻血前血液檢測中,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是導致獻血者血液不合格的主要原因。ALT增高的主要原因是肥胖、飲酒、服葯、勞累、休息欠佳所致,為確保所獻血液合格,獻血前避免處於上述狀態。
5、獻血需要達到什麼標准?
一、 總則 1. 為確保醫療用血的質量,保證獻血者的身體健康和受血者的安全檢驗,獻血者每次獻血前須進行體格檢查和血液檢驗,獻出的血液必須按規定項目檢驗。 2. 獻血者獻血前的體格檢查及血液檢驗以血站結果為准,有效期為兩周。 3. 獻血者在獻血前要填寫"獻血登記表"、"健康情況征詢表"。 4. 非固定點獻血者只進行體格檢查和填寫"健康情況征詢表"。 5. 獻血者血液化驗初復檢不得用同一試劑廠生產的試劑,同一標本的初復檢化驗不得由同一人進行。 二、 獻血者體格檢查標准 1. 年齡:18-55周歲。 2. 體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 血壓:12-20/8-12Kpa,脈壓差:≥4Kpa(千帕)。或:90-140/60-90mmHg, 脈壓差:≥30mmHg。 4. 脈膊: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運動員≥50次/分。 5. 體溫正常。 6. 皮膚無黃染,無創面感染,無大面積皮膚病,淺表淋巴結無明顯腫大。 7. 五官無嚴重疾病,鞏膜無黃染,甲狀腺不腫大。 8. 四肢無嚴重殘疾,無嚴重功能性障礙及關節無紅腫。 9. 胸部:心肺正常(心臟生理性雜音可視為正常)。 10.腹部:腹平軟、無腫塊、無壓痛、肝脾不腫大。 三、 獻血者血液檢驗標准 1. 血型:ABO血型(正反定型法)。 Rho(D)血型,在有條件的地區以及Rh陰性率高的地區作測定。 2. 血比重篩選:硫酸酮法 男≥1.052 女≥1.050,或者比色法。 3. 丙氨酸氨基轉移酶(ALT)酮體粉法:陰性,或者賴式法:≤25單位。 4.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酶標法:陰性(快速診斷法僅限於非固定采血點的初檢使 用)。 5. 丙型肝炎病毒抗體(HCV抗體)酶標法:陰性。 6. 艾滋病病毒抗體(HIV抗體)酶標法:陰性。 7. 梅毒試驗RPR法或TRUST法:陰性。 8. 復檢上述1、2、3、4、5、6、7項。 9. 甲型肝炎臨床治癒一年後連續三次每次間隔一個月化驗正常可參加獻血(以臨床化驗報告為准)。 10.瘧疾高發地區檢測瘧原蟲。 四、 免疫接種後獻血的規定 1. 接受麻疹、腮腺炎、黃熱病、脊髓灰質炎活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二周後,或風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四周後可獻血;被狂犬咬傷後經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 接種一年後方可獻血。 2. 接受動物血清者於最後一次注射四周後方可獻血。 3. 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種不需推遲獻血。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暫不能獻血: 1. 半月內拔牙或其他小手術者。 2. 婦女月經前後三天、妊娠期、流產後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滿一年者。 3. 感冒、急性胃腸炎病癒未滿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癒未滿一月者,肺炎病癒未滿三個月者。 4. 某些傳染病:如痢疾病癒未滿半年者,傷寒病癒未滿一年者,布氏桿菌病癒未滿二年者, 瘧疾病癒未滿三年者。 5. 近五年內輸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 較大手術後未滿半年者,闌尾切除、疝修補術、扁桃體手術未滿三個月者。 7. 皮膚局限性炎症癒合後未滿一周者,廣泛性炎症癒合後未滿兩周者。
6、無償獻血有什麼要求的嗎?要什麼證件的嗎?
獻血程序如何
填寫健康咨詢表→內科檢查→檢驗→采血→領取無償獻血證.
哪些人不能獻血?
為了保證獻血者和用血者的健康和安全,衛生部制定的」獻血者健康檢查標准」規定下列人員不能獻血:
1患者傳染病或攜帶傳染病病源體者.如:性病,麻瘋病,艾滋病,肝炎,結核病患者,艾滋病毒感染者,乙肝表面抗原陽性者,丙肝抗體陽性者.有吸毒史者,多個性伴侶者.
2患有不宜獻血的疾病的患者.如過敏性疾病,心血管疾病,呼吸系統疾病,消化系統疾病,泌尿系統疾病,血液病,內分泌疾病,代謝障礙性疾病,器質性神經系統疾病,精神病,寄生蟲病及地方病,惡性腫瘤及影響健康的良性腫瘤,切除生要內臟器官,慢性皮膚病,眼科疾病,自身疫性疾病.
十五.哪些人暫時不能獻血
1,接受疫苗免疫接種者:接受麻疹,腮腺炎,黃熱病,脊髓灰炎活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按種後二周內,風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後四周後,被狂犬咬後經狂犬病疫苗最後一次免疫接種後一年內.
2接受動物血清注射者,最後一次注射後四周後.
3婦女某些生理期:月經前後三天及經期,妊娠期,流產後未滿六個月,分娩及哺期未滿一年者.
4手術後:半月內拔牙或其他小手術者,闌尾切除,疝補術,扁桃體手術後未滿三個月者,較大手術後未滿半年者.
5患某些傳染病病癒後:痢疾病癒後未滿半年者,傷害病癒後未滿一年者,布氏桿菌病癒後未滿二年者,瘧疾病癒後未滿三年者.
6患某些疾病病癒後:感冒,急性胃腸炎,皮膚局限性炎症癒合後未滿一周者,廣泛性炎症愈後未滿二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癒後未滿一月者,肺炎病癒後未滿三個月者.
7近五年內輸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8紋身後不滿一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