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家好 我是在職工人 因腰椎間盤突出需休息 領導不準休病假 符合勞動法嗎?
唉!我要是你,連續請假,不被批……突然一天就在工作時間躺倒不能動了,非得公司送醫院折騰他個工傷不可,醫院的所有費用你都不出,就看醫院怎麼和公司處理,家人也不要出面,你就躺著不動彈,除了疼痛什麼都不說……
2、有沒有醫生?腰疼可以開病假嗎?
勞動者請病假,應當由職工本人到用人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經執業醫師檢查後,需要停工治療休養的,由執業醫師出具病假條,職工持病假條按用人單位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但急診的,可以就近入院,口頭請假,事後即使補辦手續。
《執業醫師法》
第二十三條 醫師實施醫療、預防、保健措施,簽署有關醫學證明文件,必須親自診查、調查,並按照規定及時填寫醫學文書,不得隱匿、偽造或者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
勞動部、 國務院經濟貿易辦公室、 衛生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中華全國總工會
《關於加強企業傷病長休職工管理工作的通知》
勞險字〔1992〕14號
二、要堅持和完善企業傷病職工的 休 假 和復工制度。職工因傷病需要休假的,應憑企業醫療機構或指定醫院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並由企業審核批准。傷病職工需要轉入長休的,根據企業醫療機構或指定醫院開具的疾病診斷證明,由企業勞動鑒定委員會(小組)作出鑒定,經企業行政批准。
3、腰椎間盤突出假條可以開多久
你好,現在開病假一般都不能超過半個月的,如果真的有腰椎間盤疾病,平常就得多注意,避免久站久坐
4、腰椎間盤突出想要開病假條,有些問題
?
5、腰椎間盤突出休假,交了一個月的病假條休完一個月被叫去上班,恐嚇要辭退我,但家裡還有沒有交的病假條。
出院時醫生給我開了醫囑休息兩個月,但沒開病假條,我休息了一個月就做了工傷鑒定是可以的。
一、用人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後,應在24小時內告知經辦機構,工傷認定申請應由用人單位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30日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二、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應當從告知之日起30日內補正全部材料。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按法定程序處理勞動關系爭議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的時限內),並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通知書送達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
6、我腰椎間盤突出,醫院開了一個月病假給我,現在公司要和我解除勞動合同,他們這樣是否合法?如果違法要賠
好像腰椎間盤突出 開不了這么長的病假吧?除非是做腰椎開放性手術
公司應該是懷疑你的病假條 有問題
常識告訴我們 醫院很少開那麼長時間的病假吧?
何況腰椎間盤突出也不是立即要命的病。
根據常識,腰椎間盤突出疾病上,最多情況只能給予開半個月病假條。
而一些輕的病情,一般恢復一個星期就可以的。
7、我因有腰椎間盤突出,不能上班了,連續請病假,公司如果要解除我,有賠償嗎
勞動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由此可見,如果你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提前30日或支付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合同,且無需支付補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