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腰椎間盤是職業病嗎?國家有什麼保障?
2012年1月,衛生部、安全監管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全國總工會正式啟動《職業病目錄》調整工作。為做好此項工作,四部門專門成立了《職業病分類和目錄》,根據《目錄》調整的原則和職業病的遴選原則,調整後的《目錄》包括130種職業病,腰椎間盤不在之內,但是,如果與工作相關的,可以根據以下規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待遇;......
2、腰椎間盤突出症算不算工傷或者職業病
1.
腰椎間盤突出症不算工傷也不是職業病;
2.
腰椎間盤突出症與工作關系不大,是身體退化的表現
3、腰椎間盤突出是否是職業病
一、根據GBZ/T157-2002《職業病診斷名詞術語》
3.1.1 職業病
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接觸職業性危害因素所直接引起的疾病。
3.1.2 法定職業病
各個國家根據其社會制度、經濟條件和診斷技術水平,以法規形式規定的職業病,稱為法定職業病。
3.1.3 職業病診斷標准
具有法規意義的職業病診斷技術標准。
各標准概括該種疾病的主要臨床表現和有關檢查及其分級標准和處理原則等,作為職業病科和有關臨床醫師診斷及處理職業病的依據。
二、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三、腰椎間盤突出是否是職業病?
因此,「腰椎間盤突出是否是職業病」?首先不屬於法定職業病,第二沒有診斷標准,所以要認定為職業病,目前還是困難的。
但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如果是符合「工傷認定」條件的,還是可以作為工傷鑒定的。
4、腰椎間盤突出是否屬於職業病
腰椎間盤突出不屬於職業病。
依《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關於職業病的定義,職業病是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經濟組織的勞動者在職業活動中,因接觸粉塵、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質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腰椎間盤突出的病因不同於上述因素,屬非接觸性病因,因此,不在職業病范圍。腰椎間盤在脊柱的負荷與運動中承受強大的壓應力,大約在20歲以後,椎間盤開始退變,構成腰椎間盤突出症的基本病因。
5、腰間盤突出是算工傷還是算職業病
職業病中沒有這項病種.你只能算是生病,並請病假而已.如果你覺得是職業病的話,你可以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求職業病診斷.具體,請向當地勞動部門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