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骨折術後取內固定如果沒有其他合並症的話,一般在一萬元左右即可,會比安置鋼板時候費用低很多
2、腰椎骨折的手術步驟
單純性壓縮性骨折的治療
(1)椎壓縮不到1/5者,或年老體弱不能耐受復位及固定者可仰卧於硬板床上,骨折部位墊厚枕,使脊柱過伸,同時囑傷員3日後開始腰背部肌鍛煉,開始時臀部左右移動,接著愛國作背伸動作,使臀部離開床面,隨著背肌力量的增加,臀部離開床面的高度逐日增加,3個月後骨折基本癒合,第3個月內可以下地少許活動,但仍以卧床休息為主,3個月後逐漸增加下地活動時間。
(2)椎體壓縮高度超過1/5的青少年及中年傷者,採用兩座法過仰復位,在給予鎮痛劑或局部麻醉後,用兩張桌子,一張較另一張高約25—30cm左右,桌橫放一軟枕,傷員俯卧,頭端置高桌側,兩手抓住桌邊兩大腿放在低桌上,注意胸骨柄和恥骨聯合處必須露出,一助手把住傷員兩側腋部,另一任握住雙側小腿,以防止傷員墜落,利用懸垂之體重約10分鍾後,即可逐漸復位,復位者一手托住髂嵴,另一手捫摸有突的棘突,觀察是否已復位,如果仍有後突,術者可用手掌施力於後突的棘突處,使皺褶的前縱韌帶綳緊,壓縮的前半部椎體得以復位,棘圖重新互相靠攏和後突的消失,提示壓縮的椎體已復位,復位後即在此位置包過伸位石膏背心,也可先上石膏後殼,干硬後傷員仰卧在石膏後殼上,包成完整的石膏背心,石膏干透後,鼓勵傷員起床活動,固定時間約3個月,在固定期間,堅持每天作背肌鍛煉,並逐日增加鍛煉時間。 也可以採用雙踝懸吊法,局部麻醉後將傷員移向手術台之一端,使其頸部位於台之邊緣,傷員俯卧,用雙手拉住一靠背椅的靠背,靠背架上有襯墊,傷員的額部托在襯墊上,在踝關節部包棉墊,然後在踝部套上牽引帶,利用滑輪裝置將雙下肢逐漸拉高,直至骨盆離開檯面約10cm為止。依靠懸垂的腹部和經下肢的縱向牽拉,可使脊柱過伸,後突消失,壓縮成楔狀的椎體即可復位。復位的手法同兩桌法,復位後在此位置包石膏背心。包石膏方法、固定時間與噸位時間約同前。
2、爆裂型骨折的治療,對沒有神經症狀的爆裂型骨折的傷員,經CT證實沒有骨塊擠入椎管內者,可以採用雙踝懸吊法復位,因其縱向牽引力較大,比較安全,但需小心謹慎,對有神經症狀和有骨折塊擠入椎管內者,不宜復位,對此類傷員宜經側前方途徑,去除突出椎管內的骨折片以及椎間盤組織,然後施行椎體間植骨融合術,必要時還可置入前路內固定物,後柱有損傷者必要時還需作後路內固定術。
3、腰椎骨折取內固定後
1、6月底可以上班,就是取內固定術後1月。2、二次手術疤痕增生比較明顯,也和鋼板與脊椎骨界面的增生骨有關,這個沒什麼影響的。以後會變小一點,但不會徹底消除。3、手術後1周下床沒大影響,只要切口癒合良好就沒關系。
畢竟屬於骨折受傷部位,以後骨折處會常酸痛,疲勞時或陰雨天等,這是骨折後並發後遺症。
4、想了解一下 腰椎3骨折 做了內固定手術,這種能評幾級傷殘
腰椎是人體骨架結構的重要部分,是人體骨骼活動的重要樞紐,人體有5個腰椎,每一個腰椎都由前方的椎體和後方的附件組成。腰椎骨折在車禍案件中經常會發生,包括壓縮性骨折、粉碎性骨折以及因骨折導致的連帶傷害。
要對腰椎傷害進行傷殘鑒定,首先需判斷事故傷害是否有構成傷殘的可能,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程度評定》,腰椎傷害構成傷殘的情形有如下一些:
1、六級傷殘標准:腰椎嚴重畸形癒合,腰部活動度完全喪失。
2、七級傷殘標准:腰椎畸形癒合,腰部活動度喪失75%以上。
3、八級傷殘標准:腰椎畸形癒合,腰部活動度喪失50%以上;腰椎二椎體以上壓縮性骨折。
4、九級傷殘標准:腰椎畸形癒合,腰部活動度喪失25%以上;胸椎或腰椎一椎體粉碎性骨折。網頁鏈接
5、十級傷殘標准:腰椎畸形愈台,腰部活動度喪失10%以上;腰椎一椎體1/3以上壓縮性骨折。
如果受害人的傷害存在如上近似情形的,則可有構成傷殘的可能。法定的傷殘鑒定時機為車禍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並發症治療終結。受害人可在醫療終結後委託司法鑒定機構具體進行鑒定,而所謂醫療終結,是指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通常來說,受害人出院不再入院治療,即可著手鑒定準備了。
傷殘鑒定時,受害人需向鑒定機構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在醫療機構接受治療的情況、病歷本、戶口簿、身份證等。
5、腰椎骨裂了有什麼辦法可以治好嗎?
你好!腰椎骨裂的治療,一般情況下骨裂後沒有壓迫神經的症狀,(比如大小便失禁、感覺功能異常),建議保守治療。卧床休息6周,翻身時上身要像滾圓桶一樣,不能扭腰。如果出現了神經壓迫症狀,一般建議行手術治療,如打骨水泥,解除壓迫松解神經,防止遺留後遺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