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腰椎間盤突出能不能做傷殘級別鑒定??
鑒定中心說要腰椎間盤突出症才能評級,腰椎間盤突出是評不了級,社保局說腰椎間盤突出症是認定不了工傷,有專家能幫分析下嗎?
2、請問腰椎間盤突出可以鑒定為幾級傷殘?是否可以申請殘疾證嗎?
按照工傷的話是十級傷殘,可以申請殘疾證。
1、用人單位未按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2)腰椎間盤突出的評定擴展資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規定,殘疾人證的發放流程如下:
申請
第一次申辦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和第一代殘疾人證換領第二代殘疾人證的申請人(或法定監護人),均需持申請人身份證、戶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張向戶口所在地縣級殘聯提出辦證申請。
受理
縣級殘聯(業務員)接到辦證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手續後,由辦證人員對申請人、照片、身份證、戶口本塊進行核對(通過資料庫管理軟體提取公安部居民身份證信息)。將申請表中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對於填寫虛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評定
縣級殘聯對於殘疾特徵明顯的申請人,依照殘疾標准,易於認定殘疾類別、等級者,可直接填寫評定表,並在評定表中明確記錄殘疾特徵和直觀評價,但必須經過包括理事長在內的3人聯合評定、簽字。
政審
縣級殘聯理事長(初審員)根據申請人的相關材料和醫院或專門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進行初審。對於信息虛假或經醫療機構作出的殘疾評定結果不符合殘疾標准者,予以退回。
3、求腰椎間盤突出康復評定方法
腰椎間盤突出是常見病,絕大部分不需要葯物或手術治療,找個正骨大夫,他們手法可以讓突出部位復原,不再壓迫神經,相應的症狀自然就消失了,就是治的時候會有點皮肉痛,休息一下就好,治療時間通常不到十分鍾
4、腰椎間盤突出症康復的康復評定
1.腰椎活動度評定
腰椎的運動范圍較大,運動形式多樣,表現為屈曲、伸展、側彎、旋轉等多方向的運動形式。L4-L5和L5-S1節段是腰椎動度最大的節段。評定主動運動時,患者取站立位,觀察患者腰椎各向動度是否受限,並觀察主動活動是否自如,是否伴有疼痛、痙攣或僵硬。若患者主動運動不受限,可在主動運動達最大動度時施加外力。如患者做某個動作時出現了症狀,應該讓患者在該誘發症狀的體位停留10s-20s,觀察症狀是否加重。
(1)前屈:腰椎最大屈曲活動度為40°-60°。腰椎的前屈與人們俗稱的彎腰動作有一定的區別。一般認為,彎腰的活動范圍較大,但是彎腰並非為單獨的腰椎前屈活動,而是腰椎和髖關節共同運動的結果。
(2)後伸:腰椎後伸的最大活動度為20°-35°。當完成這個動作的時候患者應該用雙手支撐腰部以穩定腰背部。
(3)側屈:腰椎側屈的最大活動度為15°-20°。囑患者以一側手放於下肢的側面盡力向下,測量雙側指尖距離地面的距離。脊柱側屈常為伴隨旋轉的復合動作。
(4)旋轉:腰椎旋轉的最大活動度為20°。檢查時患者取坐位以排除髖關節和骨盆運動的影響。如果站立位測量時需固定骨盆。
(5)復合動作檢查:腰背部的損傷很少由單一的動作引起,因此檢查時需要讓患者進行復合動作,如前屈時側屈、後伸時側屈、前屈和旋轉、後伸和旋轉等。如小關節突綜合征的患者,作後伸和旋轉復合動作會引起症狀的加重。
2.腰椎肌力和耐力評定
(1)軀干屈肌肌力評定:患者仰卧,屈髖屈膝位,雙手抱頭能坐起為5級肌力;雙手平伸於體側,能坐起為4級肌力;僅能抬起頭和肩胛為3級肌力;僅能抬起頭部為2級肌力;僅能捫及腹部肌肉收縮為1級肌力。
(2)軀干伸肌肌力評定:患者俯卧位,胸以上在床緣以外,固定下肢,能對抗較大的阻力抬起上身為5級肌力;對抗中等阻力抬起上身為4級肌力;僅能抬起上身不能對抗阻力為3級肌力;僅能抬起頭為2級肌力;僅能捫及腰背部肌肉收縮為1級肌力。
(3)腹內和腹外斜肌肌力評定:用以測定一側的腹內斜肌和對側的腹外斜肌的共同肌力。患者仰卧位,囑患者盡力抬起頭和一側的肩部,雙手抱頭能屈曲旋轉腰椎為5級,雙臂胸前交叉能屈曲旋轉腰椎為4級,雙臂前伸能旋轉屈曲腰椎為3級,僅能抬起頭部為2級,僅能捫及肌肉收縮為1級。
(4)軀干屈肌耐力評定:患者仰卧位,雙下肢伸直,並攏抬高45°,測量能維持該體位的時間,正常值為60秒。
(5)軀干伸肌耐力評定:患者俯卧位,雙手抱頭,臍以上在床緣以外,固定下肢,測量能保持軀干水平位的時間,正常值為60秒。
3.腰椎特殊檢查
(1)直腿抬高試驗:又稱Lasegue試驗(圖1),檢查時患者雙下肢伸直仰卧,檢查者一手扶住患者膝部使其膝關節伸直,另一手握住踝部並徐徐將之抬高,直至患者產生下肢放射痛為止,記錄此時下肢與床面的角度,即為直腿抬高角度。正常人一般可達80度左右,且無放射痛。在此基礎上可以進行直腿抬高加強試驗(圖2),即檢查者將患者下肢抬高到引起放射痛的高度後,慢慢放下腿至患者主訴症狀消失,然後讓患者盡量屈曲頸部或將足背屈,或二者同時進行,如能引起下肢放射痛即為直腿抬高加強試驗陽性。
在較為嚴重的患者中,不僅患側的直腿抬高試驗呈陽性,連健側的直腿抬高試驗也可以為陽性,稱為間接直腿抬高試驗陽性(圖3)。這是由於健側下肢抬高時可使神經根牽動硬膜囊,從而相應改變了對側神經根與突出物的相對位置,而誘發了疼痛。
(2)股神經牽拉試驗:是腰腿痛檢查中常用的方法之一。可在俯位、仰卧位或側卧位進行。在保持髖關節適度的過伸時,將患側膝關節最大限度屈曲,腹股溝或大腿前側疼痛視為陽性,交叉股神經牽拉試驗則為健側屈膝時患側出現症狀。股神經牽拉試驗有兩種做法:一是病人俯卧位,患側膝關節伸直,檢查者將患側的小腿上提,使髖關節處於過伸位,出現大腿前方痛者為陽性;二是患者俯卧位,兩下肢伸直,檢查者站於患者側旁,以手握住患者檢查側踝部,屈曲膝關節,使足跟盡量貼近臀部,出現被檢測大腿前方牽拉痛,大腿前方或後方放射痛,或骨盆抬離床面為陽性。此試驗原理是牽拉了腰大肌及股四頭肌中的股神經而使上位腰神經根緊張,產生疼痛。
(3)「弓弦」試驗:患者行直腿抬高試驗至產生疼痛,此時保持大腿位置不變,檢查者輕度屈曲患者膝關節,症狀減輕。然後用拇指在患者腘部加壓,如再次出現放射性疼痛,則弓弦試驗陽性,說明坐骨神經在其走行區受到壓迫(圖4)。
(4)屈頸試驗(Linder test):患者仰卧位,四肢平放,檢查者一手按其胸前,一手置其枕後,緩慢屈其頸部,若出現腰部及患肢後側放射性疼痛則為陽性,提示坐骨神經受壓。此試驗原理是:患者屈頸時,可使脊髓上升25px~50px,同時向上牽拉神經根及硬膜,在腰骶神經有病變時,可因牽拉神經根而產生大腿後放射痛,嚴重者可引起患側下肢屈起,此即為陽性。
(5)屈膝試驗:如果患者主訴站立時有坐骨神經痛,讓患者向前彎腰伸手去觸摸自己的腳尖。如果患者彎腰時受影響,患側的膝關節屈曲,則認為屈膝試驗陽性,坐骨神經根受到壓迫。
(6)腰部過伸試驗:患者俯卧位,雙下肢伸直。檢查者一手將患者雙下肢向後上方抬高,離開床面,另一手用力向下按壓患者腰部,出現疼痛者為陽性。多見於腰椎峽部裂。
(7)拾物試驗:將一物品放在地上,令患者拾起。脊椎正常者可兩膝伸直,腰部自然彎曲,俯身將物品拾起;如患者先以一手扶膝、蹲下、腰部挺直地用手接近物品,屈膝屈髖而不彎腰的將物拾起,此即為拾物試驗陽性,表示患者脊柱有功能障礙,多見於脊椎病變如脊椎結核、強直性脊柱炎、腰椎間盤脫出,腰肌外傷及炎症等。
(8)背伸試驗:患者站立位,囑患者腰部盡量背伸,如有後背疼痛為陽性。表明患者腰肌、關節突關節或棘上、棘間韌帶等有病變,或有腰椎管狹窄症。
5、腰間盤突出算幾級傷殘
這需要鑒定機構進行傷殘鑒定評級。
勞動能力鑒定標准: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第二十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鑒定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6、腰椎間盤突出在部隊可以評殘嗎
這個是我業務口上的事,明確告訴你按規定不能評。評殘標准如果你看一看就知道了,即便最低的疾病也是那種在治療完結後,肢體或器官缺損,或者明顯影響生活質量的疾病。你目前應抓緊時間在部隊醫院手術,你說的症狀已經不能不手術了,早晚的事,不如在部隊醫院手術還可以減輕點經濟負擔
7、影響腰椎間盤突出評定的因素有哪些
腰椎間盤突出多是因為椎間盤退變及外力影響下,壓迫神經根,產生腰痛,下肢麻木、放電樣疼痛等症狀,嚴重的會出現下肢無力,走路困難等表現。目前出現的麻木應該跟腰椎間盤突出有關。
可能因素:
1.外傷:由於腰椎排列呈生理前凸,椎間盤前厚後薄,當患者在腰部損傷、跌傷、閃腰等時,椎間盤髓核向後移動,而致椎間盤向後突出。
2.腰穿:早在1935年就有發現腰穿後椎間隙變窄及椎間盤突出的報道。
3.其它:年齡,椎間盤突出的發病率20-40歲佔64.46%,40歲以上的佔34.92%,平均年齡為40.8歲。身高,超過正常平均高度的男女。遺傳,這也是病因學的考慮方面。妊娠,妊娠期間整個韌帶系統處於鬆弛狀態,後縱韌帶在鬆弛退變的基礎上易患椎間盤膨出,多次妊娠發病率增高。吸煙,吸煙對血流的改變多有報道。糖尿病,常致動脈硬化加劇,易引起血循環障礙。
8、腰間盤突出幾級傷殘
1.如該腰椎間盤突出症被認定為工傷,根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十級傷殘標准中第四項之規定,「急性外傷導致椎間盤髓核突出,並伴神經刺激征者」可鑒定為十級傷殘。
2.但是,腰椎間盤突出症是一種病症,一般來說是一個慢慢累積的過程,在工傷認定過程中一般不會直接認定腰椎間盤突出症為工傷,大多數情況都是認定為腰部扭傷,然後要求工傷職工去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疾病與工傷關聯鑒定,如能通過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專家組鑒定為該腰椎間盤突出症由腰部扭傷導致,可以按照工傷處理。
3.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議你撥打12333咨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9、腰椎間盤突出症可以評傷殘嗎?
退出現役的軍人,補評傷殘,前提必須有於部隊服役期間,軍以上單位治療的原始病歷,內或原容始檔案記載。
因為地方民政部門只有評定因戰、因公致殘的許可權,若本人有法定有效的涉及本人負傷原始情況、治療情況等原始病歷或檔案記載,足以說明其因戰或是因公扶傷的,可以向當地民政部門提出申請。
腰椎間盤突出殘疾等級,須由地方民政部門指定醫院專家組體檢鑒定後出具意見。(椎間盤有不同重度,所以等級也不盡相同)
10、腰椎間盤突出能否作工傷傷殘鑒定
外傷引起的腰椎間盤突出是可以做工傷鑒定的,具體如下: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二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依據《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國家標准,對工傷職工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組織進行技術性等級鑒定,適用本辦法。
《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B.2.10以外傷為主導誘因引發的急性腰椎間盤突出症,應按下列要求確定診斷:
a)急性外傷史並發坐骨神經刺激征;
b)有早期MRI(一個月內)影像學依據提示為急件損傷;
c)無法提供早期MRI資料的.僅提供早期CT依據者應繼續3~6個月治療與觀察後申請鑒定,鑒定時根據遺留症狀與體征,如相應受損神經支配肌肉萎縮、肌力減退、異常神經反射等損害程度作出等級評定。
(10)腰椎間盤突出的評定擴展資料:
工傷鑒定程序: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管理辦法》
第七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延長期限),工傷職工或者其用人單位應當及時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
第八條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應當填寫勞動能力鑒定申請表,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和復印件;
(二)有效的診斷證明、按照醫療機構病歷管理有關規定復印或者復制的檢查、檢驗報告等完整病歷材料;
(三)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四)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九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後,應當及時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
申請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及時組織鑒定,並在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傷情復雜、涉及醫療衛生專業較多的,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可以延長30日。
第十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視傷情程度等從醫療衛生專家庫中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與工傷職工傷情相關科別的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鑒定。
第十一條 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提前通知工傷職工進行鑒定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材料。工傷職工應當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鑒定。對行動不便的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可以組織專家上門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組織勞動能力鑒定的工作人員應當對工傷職工的身份進行核實。 工傷職工因故不能按時參加鑒定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同意,可以調整現場鑒定的時間,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的期限相應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