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壓縮不是很嚴重,簡單地說不到三分之一的話,只要卧硬板床,腰部墊薄枕即可。從你所說情況,估計骨折不是很嚴重。如果壓迫到了神經,你會感覺到下肢無力、麻木、感覺減退的。可以側身,翻身的時候象滾木頭一樣,不要扭身。建議卧床一個半月後復查X線片,估計那時可以起床活動,但半年不要負重,不會有後遺症的。
2、我母親被人打成,1右腿脛骨骨折,2腰椎壓縮性骨折3/1,3頭皮血腫,4面部多長挫傷。可以鑒定為十傷殘嗎
十級市沒有問題的
3、腰2骨壓縮性骨折,醫生讓在家靜養。請問日常如何護理,飲食方面怎麼能輔助治療?緊急求教,廣告請繞行。
你好,腰椎壓縮性骨折,如不嚴重無神經損傷的症狀,可以不手術。應該採取絕對卧床休養並做骨盆牽引的保守治療。這期間注意盡量不要動患處,大小便盡量在床上解決。需要翻身擦洗的話應該兩人同步的緩慢的將患者翻身。飲食方面家常便飯即可,條件允許可以熬些大骨湯喝。還應注意患者長期卧床可能發生墜積性肺炎,應當在床上做簡單上肢運動和少量的下肢運動,既可以鍛煉肺功能預防感染,還可以防止肌肉萎縮最後就是時間,大概休養兩個月左右,就可以試著下地活動了。但要負重的話還需再過2~3月。
4、老年人乘坐合法人力三輪車,經過顛簸路面導致腰部壓縮性骨折,責任如何劃分
警察管治安、刑事案件,這屬於營運過程中的意外事故,是合同專糾紛,協商不成的去起訴屬,打官司解決。。
《合同法》
第290條 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輸到約定地點。
第302條 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傷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運人證明傷亡是旅客故意、重大過失造成的除外。
《侵權責任法》
第31條 因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由引起險情發生的人承擔責任。如果危險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責任或者給予適當補償。緊急避險採取措施不當或者超過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緊急避險人應當承擔適當的責任。
5、腰椎壓縮性骨折六個月了,怎麼有一面還痛
今生都會有的,年齡大後,腰尖盤也會痛,自己好好保養吧
6、您好!在百度知道里看到了你關於腰椎壓縮性骨折方面的回答,所以想向你了解下關於這個病的治療方面的問題
腰椎壓縮性骨折做手術主要適用於以下幾種情況:1.腰椎的椎體壓縮在二分之一以上(這時候脊柱就不穩了,不做手術容易出現椎體的不穩);2.椎體壓縮的同時有骨頭碎片進入椎管(這時碎片可能會壓迫到脊髓);3.椎體壓縮雖然不在二分之一以上,但是症狀比較重影響到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並且保守治療3月,無效者。現在的壓縮性骨折治療比過去簡單到了,現在最常見的手術方式是注入骨水泥,安全方便快捷有效。我有一個70多歲的老人家,做了之後效果不錯,還有一個腫瘤的病人都做了,疼痛緩解很快。至於你說的風險問題,所有的手術都有風險,可以告訴你的是這類手術的風險很小很小,也不是什麼大手術(大概最多2小時就可以做完了)。你自己也可以在網上查查關於骨水泥的帖子啊!很多的
7、您好,我母親在2013年6月10日騎電動車逆行與機動車相撞,檢查t12腰椎壓縮性骨折,我該從哪幾方面索要理陪
你的母親是逆行,自己本身是有責任的,而且承擔主要責任,甚至全部責任。但是電動車是弱勢群體,在機動車沒有違章的前提下,對方需要支付百分之十賠償金額。
如果機動車也存在著一定的過錯,比如是未按照規定線路行駛,或者存在著一定的違章情節,例如超速, 例如酒駕,或者證件不齊全,等等。以及對路況緊急情況處理不妥當,並且沒有採取措施,例如剎車痕跡等。那麼根據交警對事故的責任劃分,,然後根據你們醫院的一共所需的費用,根據交警的責任認定,雙方對數額就行協商解決。見如下主次責任的承擔比例:
根據新交通法的規定,交通警察部門負責勘察現場、認定事故的責任。事故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次要責任、同等責任。
對於認定為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的,交通警察部門不負責劃分具體的比例。
但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是可以根據雙方違章的情況和過錯的大小,分別劃分為:主要責任為90%、80%、70%、60%,相應的次要責任為10%、20%、30%、40%。
對於主次責任的劃分,可以在交警的主持下,自行協商確定,或直接由當事人自己協商確定後,達成協議,過付賠償款結案。
在協商不成(包括由第三方協商)的情況下,只能起訴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劃分責任。
新交法實行後機動車之間的事故,超過第三者責任險賠付額的部分,由過錯方承擔。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