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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椎座

發布時間:2020-11-19 20:14:47

1、坐著腰疼站著腰不疼是怎麼回事

坐著時腰疼.而躺著不會.這就說明你腰部受力過度了.肌肉和脊椎都有疲勞過度的跡象.也就是說.你坐著時.上半身的重量全部都在腰部.對腰部造成壓迫.而你站著.重心是靠腿的.重量也是大部分在腿上.對腰部負擔也比較小.所以不會疼。

任何導致腰部受累的因素和疾病都可能引起腰疼。它們包括:突然負重或扭轉、腰部外傷、體位不當,長期居處潮濕及腰部受涼,腎積水及結石等。出現腰疼症狀的常見疾病有:腰椎間盤病變、退行性脊柱炎、腰肌勞損、腰肌纖維炎、腎輸尿管病、盆腔炎、女性經期、外傷等。

(1)腰椎座擴展資料:

不同病因引起的腰疼臨床表現也不相同,例如:

1.腰椎間盤突出。

大部分有腰部持續鈍痛,平卧時減輕,站立後加重。一般情況下能耐受,腰部可適度活動或慢步行走。也有突發腰部痙攣樣劇痛者,咳嗽及噴嚏能使腰疼加重,需卧床休息,嚴重影響生活和工作。

2.退行性脊柱炎。

多見於50歲以上,晨起時腰疼,酸脹,僵直,活動不便,活動腰部後疼痛好轉,活動過多後腰疼可加重。腰疼以傍晚時明顯。平卧可緩解,疼痛不劇烈,敲打腰部有舒適感。

3.腰肌勞損。

常因執業因素長期坐姿不當導致的累積性損傷或腰扭傷等治療不徹底所致。自覺腰酸鈍痛,休息後緩解,勞累後加重。特別是彎腰工作時疼痛明顯,而伸腰或扣擊腰部時腰疼可緩解。

4.腰肌纖維組織炎。

常因寒冷、潮濕、慢性勞損累及腰背部筋膜和肌肉組織所致。大多為彌漫性腰背部疼,以腰椎兩旁肌肉及骨盆上方為主,晨起時加重,活動數分鍾後好轉,但是活動過多疼痛又加重。輕叩腰部,疼痛緩解。

5.炎症性疾病。

如結核性脊椎炎,化膿性脊椎炎等,均非常見。

(1)結核性脊椎炎  最易累及腰椎,常最早表現為背疼,部位局限,為隱痛、鈍痛或酸痛,夜間及活動後明顯。伴隨症狀常有低燒,盜汗,乏力,食慾減退。需及時就醫,避免出現嚴重的脊柱畸形、膿腫及脊髓壓迫。

(2)化膿性脊柱炎  一般因嚴重的全身感染如敗血症、外傷、腰椎手術等感染所致。腰背疼痛劇烈,壓疼及扣痛明顯,多伴有怕冷,寒戰及高熱。

6.泌尿系統疾病。

如腎炎、腎盂腎炎、結石、腫瘤、腎下垂、腎積水等。腎炎呈腰肋三角區深部脹痛;腎盂腎炎腰疼及叩痛均較明顯,如果出現腎膿腫,則多為單側腰疼伴局部壓痛;腎結石多為絞痛,叩痛劇烈;腎腫瘤引起的腰疼多為鈍痛或脹痛,有時也呈絞痛。

參考資料:腰疼-網路

2、閃腰後感到腰用不上勁而腰。現在都有一個月多了。用不上勁而不能彎腰。座也是腰骨直過的。稍一彎就感覺要

應該去醫院咨詢一下醫生

3、頸椎病和腰椎病影響座骨神經引起胯骨痛疼!走路都疼!但不是天天都這樣,偶而這樣該用什麼葯啊!搞.牽引

牽引按摩是有一定效果的。你也可以採取 中葯定向葯透

4、我母親55座客車出事故腰椎輕微骨折要如何索賠。是農村戶口收入一年也就八萬左右 索賠的話都有哪些費

1)、醫療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要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2)、誤工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費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動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為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
受害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置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4)、交通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就診、轉診、購費、購輔助殘具、參加喪葬)
5)、住宿費:外地就醫、配置殘疾輔助器具、傷殘、死亡親屬參加交通事故處理、辦理喪葬事宜等費用。住宿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住宿標准*住宿天數(40元/天)。
6)、伙食補助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根據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的,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極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費標准*住院天數(40元/天): 廣西2011年標准為40元每人每天。
7)、營養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鑒定費:(1)、交通事故傷殘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損傷所致的人體殘疾。包括: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結構的異常及其導致的生活、工作和社會活動能力不同程度喪失。 傷殘鑒定是在治療終止後根據當事人康復後身體狀況進行評定進行的。
(2)、傷殘鑒定的等級主要依據是交警指定鑒定醫院的檢驗報告,康復後情況你沒說,不好給你意見。
傷殘評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法指派或聘請的具有專門知識、承擔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評定的人員在客觀檢驗的基礎上,評價確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傷殘等級的過程。
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因交通事故受傷致殘並需要進行傷殘評的,必須在治療終結後15日內即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並發症治療終結後15日內,由受傷的當事人先向公安機關申請傷殘評定,公安機關才可以進行評定,如受傷的當事人不提出申請的,則視為一般受傷。傷者必須在治療終結後的15日內申請傷殘鑒定。如果傷者15天內不提出傷殘評定申請的,視為自動放棄得到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和殘疾用具費的權利。超過申請期限提出的申請是無效申請,即醫療終結後15日以後的申請為無效申請,公安交通管理機關不再受理。 申請應當向處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機關以書面形式提出,公安機關在接到傷殘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作出傷殘評定,並製作傷殘評定書送達當事人,或者向當事人推薦鑒定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
公安機關評定傷殘等級的依據:一是醫院證明,二是公安部關於道路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准。根據道路交通事故受傷人員的傷殘狀況,將受傷人員傷殘程度劃分為10級。受傷人員符合兩處以上傷殘等級者,應以傷殘程度重的等級作為最終評定結論,但須分別寫明各處的傷殘等級。
當事人對傷殘評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評定書後15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評定。這里的"當事人"僅指交通事故中因傷致殘的當事人,不包括未受傷的另一方當事人。上一級公安機關在接到重新評定申請書後30日內,應當作出重新評定的決定,並將重新評定的結論以書面形式通知申請人。根據規定,上一級公安機關作出的重新評定的結論是最終的決定。
9)、殘疾賠償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案件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五條規定,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傷殘但實際收入沒有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造成職業妨害嚴重影響其勞動就業的,可以對殘疾賠償金作相應的調整。
殘疾賠償金的計算標准有兩種,即按照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標准。兩種標準的賠償金額相差非常大,一般可能達到1.5倍。現在法院的做法一般是根據受害人的經常居住地來判定適用何標准。城鎮戶口的都按照城鎮標准,而農村戶口的則要考慮有沒有連續一年以上在城鎮工作、生活、居住,如果可以證明的,可以按照城鎮標准計算。如果主張在城鎮標准計算殘疾賠償金,首要的就是要搜集證據,證明受害人在城鎮工作、居住事實的證據。對於死亡賠償金的計算也是如此。
10)、殘疾輔助器具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
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准計算。傷情有特殊需求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響應的合理費用標准。 輔助器具的更換周期和賠償期限參照配置機構的意見確定。
11)、喪葬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的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2960元/月×6月=17 760元)。
12)、精神損害撫慰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賠償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的,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予以確定。
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請求權,不得讓與或者繼承。但賠償義務人已經以書面方式承諾給予金錢賠償,或者賠償權利人已經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除外。
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5、瑜伽球當辦公座椅對腰椎真的好嗎

不好,瑜伽球在瑜伽練習中有很好的輔助作用,但長期坐對骨盆脊柱都有一定的影響,尤其久坐的時候還沒有正位,很容易出現損傷。

6、腰椎間盤突出的病人適宜長時間座椅子嗎??

腰椎間盤突出不適宜長期坐椅子。
適宜體位:站立,平躺。
腰椎間盤突出是長期腰肌勞損嚴重後果。重要的基礎病變是腰肌勞損和韌帶損傷,以及周圍軟組織損傷及局部水腫。治療要解決這些情況才能取得良好效果,我們採用中葯治療效果很好,多年來少有復發的。基本原則是除濕通絡,臨證須適當加減。

7、麻醉 胡話 我老丈人9天前座了腰椎間盤突出手術,都出院了,第10天開始說胡話,都是以前的事,但能認出人

應該是麻醉手術並發症——術後認知功能障礙。該並發症與很多因素有關:年齡大,手術大,手術時間長,術中出血多,缺氧,腦梗塞病史,甚至病人的文化水平(低)都會增加發生率。有可能幾天就恢復了,也有少數時間長(幾年)的。沒有好的治療方法,可以試試心理疏導,內科輸液(針對腦梗的),吸氧等。

8、我腰椎2壓縮性骨折快三個月了,現在座時間長了腰後背有點痛(受傷的位置)今天去醫院醫生說可能是,腰肌

你好,來腰椎骨折並不是靠自在床靜養休息就能解決的,耽誤時間長了患處就會容易產生病變,如間盤突出,骨質增生等,
實際腰椎骨折並不難治,早期如能選用中草葯外敷治療,一般40至50天左右時間可基本長好(年紀輕的30至40天可基本康復),恢復正常行走活動。腰肌勞損和腰間突出都可用中葯醫治,只要找對懂治的醫生用對葯就可以,在家靜養休息只會浪費寶貴治療時間,時間拖長了只會給以後的治療增加困難。

9、腰椎輕度骨折可以座車嗎

你好,考慮為骨折,對於骨折可以採用手法進行復位並石膏固定,這是保守治療,必要時可以採用手術進行內固定術,術後注意休息,在醫生指導下進行功能鍛練,採用循序漸進的原則,不能操之過急。多吃含鈣質高的食物如魚肉、骨頭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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