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想請問一下如果購買中國人壽終生重大疾病保險的話,像腰椎盤突出等疾病 可以報銷嘛
重大疾病險就沒有這個病,這個重大疾病就是陷阱!
1,重大疾病險是保死的,也就講人要是得的病和重大疾病險里某一種病對號入座,這人就是「死路一條」了。如要買這種重大疾病險,不如買生命意外險(生命價值險,也是保死的),因為,功效是一樣,可是,交的保費要少的多。如一位30歲的人保重大疾病險30萬保額每年要交9千多(退保是可以拿到一點錢),保生命意外險30萬保額每一年是一千多。要是對家庭負責,保生命意外險就可以,和保險公司的糾紛也最少。重大疾病險,保險公司賺的是貨幣貶值的錢和退保時所扣相當一部份金額,所以,你繳越多錢保險公司就賺越多,每年9千多元交20年和一千多元是一個什麼樣概念差呢?
註:目前,在中國每年的意外死亡率不到萬分之三,一萬除三約是3300倍,100元乘3300等於33萬,就是生命意外險也已是暴利了,何況其他險種。
2,從合同的性質上講保險合同是一種非常不公平的合同,因為,合同的文字條款是保險公司單方制定,有的文字條款是有多種解讀,所以,一旦打官司,吃虧的是客戶。保險理賠時就更麻煩了,保險公司是不會那樣乾脆理賠,可能80%是要上法院打官司,也就是講一旦你和保險公司簽定保險合同,以後你和這家保險公司打官司機率是80%,除非你放棄理賠,在這80%中能勝訴大概是15%,因為保險合同文字條款是有多種解讀,能獲正常理賠是20%。因此,你買了一份保險能的到理賠概率是35%。」
2、腰椎間盤突出手術醫療保險能報銷嗎
可以。
醫療保險報銷比例(以重慶為例):
1、門、急診醫療費用:在職職工年度內(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范圍的醫療費累計超過2000元以上部分。
2、結算比例:合同期內派遣人員2000元以上部分報銷50%,個人自付50%;在一個年度內累計支付派遣人員門、急診報銷最高數額為2萬元。
3、參保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在定點醫院就診的門診醫療單據(含大額以下部分的收據、處方底方等),作為醫療費用報銷憑證。
4、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腎透析、腎移植後服抗排異葯需在門診就醫時,由參保人就醫的二、三級定點醫院開據「疾病診斷證明」,並填寫《醫療保險特殊病種申報審批表》,報區醫保中心審批備案。這三種特殊病的門診就醫及取葯僅限在批准就診的定點醫院,不能到定點零售葯店購買。發生的醫療費符合門診特殊病規定范圍的,參照住院進行結算。
3、腰椎間盤突出能否買保險
腰椎間盤突出症主要是因為腰椎間盤各部分(髓核、纖維環及軟骨板)尤其是髓核,有不同程度的退行性改變後,在外力因素的作用下,椎間盤的纖維環破裂,髓核組織從破裂之處突出(或脫出)於後方或椎管內,導致相鄰脊神經根遭受刺激或壓迫,從而產生腰部疼痛,一側下肢或雙下肢麻木、疼痛等一系列臨床症狀。
核保規則:
腰椎間盤突出症如果是既往病史,已治癒,目前無疼痛、神經壓迫等症狀,壽險、重疾按標准體承保;醫療險責任除外。
腰椎間盤突出症如果是現症,目前有疼痛、神經壓迫等症狀,壽險可按標准體或加費承保;重疾可按標准體或癱瘓除外承保;醫療險延期受理或責任除外。
4、腰椎間盤突出可以投保重疾險嗎?
腰椎間盤突出主要表現為腰痛、坐骨神經痛及馬尾綜合症,一般20-50歲是高發年齡且男性居多,大多數患者可以經過保守治療緩解或治癒。
保險公司為了減少日後理賠的風險對被保人的健康情況把控的非常嚴格,投保前都會有健康告知,秉承「如實回答,不問不答」的原則。甚至有過往病史及健康告知模糊的人群需要體檢,每家保險公司的核保都不一樣,有的會更嚴格一些。一般病情不是很嚴重就可以正常投保或加費承保、免除責任等。病情很嚴重可能會被拒保。
5、腰椎間盤突出可不可以購買保險?
我也是,建議多運動康復。
腰椎間盤突出症主要是因為腰椎間盤各部分(髓核、 纖維環及軟骨板)
尤其是髓核,有不同程度的退行性改變後, 在外力因素的作用下,椎間盤的纖維環破裂,髓核組織從破裂之處突出(或脫出)於後方或椎管內,導致相鄰脊神經根遭受刺激或壓迫,從而產生腰部疼痛,一側下肢或雙下肢麻木、疼痛等一系列臨床症狀。
腰椎間盤突出症如果是既往病史,已治癒,目前無疼痛、神經壓迫等症狀, 壽險、 重疾標准體,醫療險除外。
腰椎間盤突出症如果是現症,目前有疼痛、神經壓迫等症狀,壽險可標准體或加費;重疾標准體或除外癱瘓;醫療險延期或除外。
6、腰間盤突出屬於醫保報銷范圍嗎
是可以報銷的,除了部分特殊葯品及器材(假如手術使用的人工假體),其他的都可以報銷。具體報銷額度是不一樣的。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葯店發生的下列項目費用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報銷范圍:
1、住院治療的醫療費用;
2、急診留觀並轉入住院治療前7日內的醫療費用;
3、符合城鎮居民門診特殊病種規定的醫療費用;
4、符合規定的其他費用。
報銷比例:
1、學生、兒童。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8萬元以下醫療費用,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5%;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2、年滿7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60%;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5%。
3、其他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發生符合報銷范圍的10萬元以下的醫療費,三級醫院起付標准為500元,報銷比例為50%;二級醫院住院起付標准為300元,報銷比例為55%;一級醫院不設起付標准,報銷比例為60%。
城鎮居民在一個結算年度內住院治療二次以上的,從第二次住院治療起,不再收取起付標準的費用。轉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規定的轉入或再次入住醫院起付標准補足差額。
例如,一名兒童生病,如果在三級醫院住院,發生符合規定的醫療費用6萬元,可以報銷32725元[(60000元-500元)×55%];如果在一級醫院住院,醫療費用5000元,可以報銷3250元(5000元×65%)。
(6)腰椎間盤突出保險報嗎擴展資料:
1、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參保居民的住院和門診大病、門診搶救醫療費,支付范圍和標准按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標准執行。
2、起付標准(也就是通常說的門檻費)與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一樣,即三級980元、二級720元,一級540元。
3、就醫管理: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居民就醫實行定點首診和雙向轉診制度,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專科醫院、院店合作和二級及其以下醫療機構確定為首診醫療機構,將部分三級綜合和專科醫療機構確定為定點轉診醫療機構,
參保居民就醫時應首先在定點首診醫療機構就診,因病情確需轉診轉院治療的,由定點首診醫療機構出具轉院證明,方可轉入定點轉診醫院接受住院治療,等病情相對穩定後,應轉回定點首診醫院。(換句話說就是一但得病必須在指定的社區服務中心醫院,
或是指定的小醫院看病,要這些小醫院看不好了,才能由小醫院出證明轉到大醫院看,等病情稍好,立馬要轉回來住。)
4、支付比例:基金支付比例按不 同級別醫療機構確定,一級(含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二級、三級醫療機構基金支付比例為75%、60%、50%。城鎮居民連續參保繳費滿2年後,可分別提高到80%、65%、55%。(換句話說就是住越小的醫院,報得越多些)
5、基本保額:一個自然年度內,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額為每人每年1.6萬元。如果是由於慢性腎功能衰竭(門診透析治療)、
惡性腫瘤(門診放、化療)、器官移直抗排異治療、系統性紅斑狼瘡、再生障礙性貧血(簡稱「門診大病」)患者,年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可提高到每人2萬元。
參考資料:網路-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7、一直有腰椎間盤突出,今年5月買的保險,7月分去做手術,可以報銷嗎
一般保險合同還有個考察期三個月,最好咨詢下你的保險代理,(每家保險公司生效期都不太一樣),自己仔細看看合同,能不能報銷都要先看病,收集好材料,必要時可以走法律程序。祝健康。
8、買太平洋保險可以報多了腰椎間盤突出
如果買有住院險如心安怡,報銷80%住院費用,重大疾病險如金佑人生不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