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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部隊腰椎間盤突出領導不讓探望怎麼辦

發布時間:2020-03-20 02:06:30

1、我部隊訓練導致腰椎間盤突出怎麼辦?以後還能乾重活嗎?

腰間盤突出症是臨床上較為常見的腰部疾患之一,是骨傷科的常見病、多發病。多數患者有數周或數月的腰痛史,或有反復腰痛發作史。腰痛程度輕重不一,嚴重者
可影響翻身和坐立。一般休息後症狀減輕,咳嗽、噴嚏或大便時用力,均可使疼痛加劇。病程較長者,常有主觀麻木感。多局限於小腿後外側、足背、足跟或足掌。
椎間盤突出的發病原因,有內因也有外因,內因主是腰椎退行性改變;外因則有外傷,勞損或過勞,受寒受濕等。腰椎間盤突出的原因跟職業也有牽連,腰椎間盤
突出症可見於各行業的人,經常從事彎腰勞動,駕駛員的腰部顛簸和右側手足勞累重,皆易導致腰椎間盤受損。其治療的方法主要有葯物治療,中醫,針灸治療,理
療,牽引等。秋秋;61,*09+76/07[]0

2、腰椎間盤突出在部隊可以評殘嗎

這個是我業務口上的事,明確告訴你按規定不能評。評殘標准如果你看一看就知道了,即便最低的疾病也是那種在治療完結後,肢體或器官缺損,或者明顯影響生活質量的疾病。你目前應抓緊時間在部隊醫院手術,你說的症狀已經不能不手術了,早晚的事,不如在部隊醫院手術還可以減輕點經濟負擔

3、在部隊當兵的腰椎間盤突出很常見嗎

腰椎間盤突出症是一種常見病,不分是部隊當兵、工廠做工、種地務農、舞台演戲、上網聊天,也不管你錢多錢少、老闆工人、男人女人

4、服兵役中腰間盤突出嚴重可以提前退伍嗎?

建議叫你弟給部隊領導送點禮,這樣就能利用部隊的醫療資源把病看好再退役。
現在退役領導肯定願意。但不是要自己花錢看病了?

5、在部隊訓練摔傷了,得了腰椎間盤突出,退伍後怎麼辦??

第一,可以「運作」評殘,這事雖然與評殘條件差一點,但通過努力所做出的「文章」一點也不差。一但評殘成功,你一過輩子都有生活保障。
第二、上一招行不通的話,必須在退伍時多要一些醫療費,爭取組織上的同情。
這病是個「饞病」,一般人得不上,得上的人很痛苦。我認為這事你要積極運作,不能只靠政策規定。
握住你的手,祝你早日康復!!

6、兒子在部隊上得了腰椎間盤突出4級,部隊上有責任嗎

這個需要認定一下,一般入伍之前體檢都比較嚴格的。說明你兒子的腰椎間盤突出症是在服役期間患上的,部隊應該負責治療的。

7、我現在是個剛剛入伍滿一個月的新兵。沒有授銜。有腰椎間盤突出(四個部位都突出了)。然後也有思想問題。

可以退阿,退了也沒什麼。中國的兵役制度是不強制當兵的,如果你實在覺得身體不適合參軍,跟上級領導溝通一下。一般只要你把你的情況報告領導,領導8成會批准你的。同時部隊不養能力不高的兵。不過,你有什麼特長?如果你其他方面有特長的話,可以申請調去不需要體訓的部隊,例如打字員,電子對抗兵,等等。對體能要求不大的部隊。

8、部隊里腰椎間盤突出的多麼

因纖維環破裂,椎內的物質刺激、壓迫神經的腰椎間盤突出(註:淺層斷裂為膨出,深層斷裂為突出),適當的可以選擇佩戴護腰帶。。。

9、在部隊患上腰椎間盤突出、退伍後地方上有沒有補貼

這種病只要不影響功能和生活不能自理,是不能評殘的。也就是說,只有自己去療養和治療,沒有任何補貼。

10、我是10年退伍,在部隊時訓練導致腰椎間盤突出,檔案里有部隊出具的慢性病病歷我這屬於帶病返鄉退伍嗎?

一個老軍人對這位小戰友說:如果僅僅就是提問所涉及的「腰椎間盤突出」,就是從軍檔案有「部隊(醫院)出具的慢性病(原始)病歷」,也是無法申請戶籍所在地縣市區級民政局(今後的退役軍人事務局),認定「帶病回鄉軍人」。關鍵在於《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民發[2011]218號)網頁鏈接,所有等級和條款中查索不到「腰椎間盤突出」的字樣!

有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對於帶病回鄉軍人認定,是從2009年開始的,依據《民政部關於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認定及待遇問題的通知》(民發〔2009〕166號) 第八條規定:本通知從下發之日起執行。對此前退伍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也按照本通知精神辦理。所以對於2010年退伍,在部隊時訓練導致腰椎間盤突出,檔案里有部隊出具的慢性病病歷(部隊系統醫院的原始病歷),從理論上屬於帶病返鄉退伍認定范疇。

但是《民政部關於帶病回鄉退伍軍人認定及待遇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軍人撫恤優待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五十一條規定:「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是指在服役期間患病,尚未達到評定殘疾等級條件並有軍隊醫院證明,從部隊退伍的人員。」按照《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因病評殘僅限於服現役期間患病的義務兵和初級士官,因此,認定帶病回鄉退伍軍人應僅限於服現役期間患病的退伍義務兵和初級士官。這里的患病是指,能夠直接造成《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中列舉殘情的慢性疾病。

而《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試行版2004年就已經頒布,2012年作了部分修訂),全文(十個等級、幾百條明細條款)中,檢索不到「腰椎間盤突出」的相應一個文字的情況下,你的申請當然就會給縣市區級民政局打回的。

所以作為一個71年入伍的五級殘疾軍人只有對你說:你並不要糾纏於「腰椎間盤突出」和「有部隊出具的慢性病病歷」裡面,而是應對腰椎間盤突出的後遺症,到地方醫院最少進行半年以上的診治(住院更好):診治後還是下肢無力或下肢肌力下降,具有《軍人殘疾等級評定標准》八級條款的(4.雙足部分肌癱肌力4級;5.單足全肌癱肌力4級),並有公立二三級醫院開具證明的,那麼就可以去縣市區級民政局申請認定「帶病回鄉軍人」(新評定殘疾軍人,依據民政部《傷殘撫恤管理辦法》(民政部令50號)規定,是要在受傷之日起,三年內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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