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軍人2006年服役期間得了腰肌勞損,在部隊醫院基本都是休息。回部隊也是休息,退役時也沒給我做評定?
腰肌勞損很正常,我服役時戰友中好多都有,評定不了。
2、腰肌勞損去鑒定工傷要自己出錢嗎?怎樣的流程?
是的是現自己拿錢!鑒定證書出來!工傷認定!這一切花消費都是他給你保消?
3、腰肌勞損可以鑒定傷殘等級嗎
如果你的病情是工作原因引起的,憑相關手續是可以申請工傷的認定和勞動能力的鑒定的……
4、我退伍7年了,現在腰肌勞損,可以回部隊申請殘疾證嗎
一、你已退伍7年,現在患有腰肌勞損,致病原因不太好鑒定了;
二、如何辦理軍人殘疾證:
1、辦理軍人殘疾證有兩種辦法:一是在部隊。二是在民政部門。
2、根據《優待撫恤條例》第二十三條 因戰、因公、因病致殘性質的認定和殘疾等級的評定許可權是:
(一)義務兵和初級士官的殘疾,由軍隊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認定和評定;
(二)現役軍官、文職幹部和中級以上士官的殘疾,由軍隊軍區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認定和評定;
(三)退出現役的軍人和移交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需要認定殘疾性質和評定殘疾等級的,由省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認定和評定。
評定殘疾等級,應當依據醫療衛生專家小組出具的殘疾等級醫學鑒定意見。
殘疾軍人由認定殘疾性質和評定殘疾等級的機關發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
3、第二十四條 現役軍人因戰、因公致殘,未及時評定殘疾等級,退出現役後或者醫療終結滿3年後,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系人)申請補辦評定殘疾等級,有檔案記載或者有原始醫療證明的,可以評定殘疾等級。
現役軍人被評定殘疾等級後,在服現役期間或者退出現役後殘疾情況發生嚴重惡化,原定殘疾等級與殘疾情況明顯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關系人)申請調整殘疾等級的,可以重新評定殘疾等級。
三、你已退役,具體情況可以向當地的民政部門咨詢一下,需要准備什麼材料以及如何申請等,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會提供專業的意見的。
5、腰肌勞損能做工傷鑒定嗎
腰肌勞損並非突發事故,也不屬於職業病,所以並不能認定為工傷,也不能進行工傷鑒定。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6、腰肌勞損能不能認定職業病?
腰肌勞損不屬於國家法定職業病分類和目錄的范疇,不能認定為職業病。但是如果損傷比較厲害,嚴重影響勞動能力,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根據鑒定結果,夠上評殘的話,可以獲得賠償和補助
7、我是國企工人,因長期勞動造成腰肌嚴重勞損,能鑒定為喪失勞動能力嗎!
需要申報勞動能力鑒定。
8、腰肌勞損是職業病嗎。可以鑒定嗎,如果是可以要求賠償嗎
如果是診斷:
勞動者可以在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擔職業病診斷的回醫療衛生機構進行職業答病診斷。
提供(一)職業史;
(二)職業病危害接觸史和現場危害調查與評價;
(三)臨床表現以及輔助檢查結果等。
如果是鑒定:
當事人對職業病診斷有異議的,可以向作出診斷的醫療衛生機構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申請鑒定。
職業病診斷爭議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根據當事人的申請,組織職業病診斷鑒定委員會進行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