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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太醫劉純養生十條

發布時間:2020-12-23 13:02:41

1、明朝太醫劉純活了多少歲?

劉純,字宗厚,明初著名醫學家。其 生卒年不詳。但據其最早著作(醫經小 學》成書於明洪武二十一年(13$8 },則 說明其學業已臻成熟,故其年齡估計在三 十歲左右,上推其生年,當在元至正十八 年(135$)前後,此時正在朱丹溪卒年上 下。其最晚著作《雜病治例》成書於明永 樂六年(140$),由於劉純一生顛沛流離, 窮困撩倒,按享年六十歲計算,其卒年約 在明永樂十六年(1418 )。在正統四年 (1439)從其後裔家中訪得《玉機微義》 時,劉純早已作古。 劉純祖籍吳陵,即今江蘇泰縣、如皋 一帶。其先世在元朝時,為名門望族。他 在《雜病治例》中自述:「吾宗累世替纓, 名門右族。」莫士安在《玉機微義》序中 也說:「宗厚世為吳陵望族。」「其先世在 勝國時,居省憲,掌樞要,以名宦顯著 者。」說明劉純先祖在當時確是名振一方 的顯赫大家。但未經一兩世,便家道衰 落,至劉純已「窮而在下,不能躬耕自食 其力,故托跡於醫,以自養自晦也」。 劉純先從父學醫,後又從師於揚州廣 陵丘克容、馮庭干、許宗替諸鄉前輩學醫 問業,使劉純得以博採眾家,醫道尤精, 是一位當時及其後很有影響的名醫。 劉純早年生活於淮南,後又在長安涼 州、張掖居住過。從蕭謙《雜病治例》序 中說:「奉命給賞甘州官軍,甘州即漢張 掖酒泉郡也。而名醫劉宗厚……神方妙 術,猶有存者,乃延其後人··一,慨然以 《太素脈訣》《雜病治例》見與。」說明劉 純最後定居於張掖,其後人也未離開張 掖。

2、劉太醫的高祖劉純,活了126歲?

在上海辭書出版社的<中醫人物辭典>李經緯編,查了姓劉的版古代名醫,有個叫劉觀的,是明王府醫生.父劉權毅為燕王府良醫,繼承家學,醫名於時,永樂初,升院判,隨駕北征,歸卒.子劉溥,孫劉倫均以醫名.
又查劉純,父劉橘泉為朱震亨弟子,有醫名,著醫經小學,傷寒治例,雜病治例,玉機微義等書.並未見有秘方,以囚試葯等論.且劉純以上幾本書的自序,言其祖為大族,至劉純時已窮落,只能為醫以求食,並沒有做過太醫院使,也沒說先輩是劉完素.因此懷疑劉弘章把劉純,劉觀等人的事雜合在一起,且劉弘章書的觀點和劉純以上四本書的觀點也有不一致。
劉弘章書里的一些養生方法,雖然不是真正太醫的方法,但也無明顯害處,可以參考。
但據記者采訪,他本人卻沒按照書里所說的養生方法實行,並且自己和妻子也得了書中所說可以治癒的高血壓等疾病,實在讓人費解。(各位可以看相關報導。)

3、劉太醫案與《中國新聞周刊》「審判劉太醫」

《中國新聞周刊》文章《審判「劉太醫」》是個天大的笑話

2009年7月22日《中國新聞周刊》記者嚴冬雪發表了《審判「劉太醫」》系列文章,「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將產生及其不良的社會影響。

(一) 立場不客觀。
嚴冬雪在《審判「劉太醫」》文章開篇即承認其在《中國新聞周刊》2007年第47期《瘋狂的養生》系列文章中痛批過劉太醫,稱其為騙子。預先就帶著這樣的結論,報道如何能夠尊重事實?

(二) 捏造重大法律事實
(1) 文章捏造「天津市高院審查後,提出幾個點要重新補充偵查,公安部門的補充偵查已在近日結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包括高級法院在內的任何一級法院都無權向公安提出補充偵查,只有檢察院才有這樣的權利。

事實上,公訴方天津市塘沽區檢察院已經對此案作了充分調查,事實清楚。2009年5月20日,庭審辨訴雙方對提交給法庭的證據都確認無誤。高級法院沒有提出什麼補充偵查要點。檢察院並未為對公安機關提出補充偵查的要求,更談不上所謂公安部門的補充偵查已在近日結束的。
以上事實,可以致電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熱線電話核實。

(2) 文中「按照法律規定,若只有一次補充偵查,則法院在受理案件後的六個月內必須宣判。」本案「判決遙遙無期」更是造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也就是說法院在受理案件後最多不能超過兩個半月就必須宣判。法律已經規定法院是審判機關,沒有提出補充偵查的權利,根本不存在天津高院提出補充偵查的問題,宣布本案「判決遙遙無期」更是法盲。
以上事實,可以致電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熱線電話核實。

(3) 文章捏造事實,說是由於來自「太醫粉絲」們及其他各方的壓力,使得「劉太醫」案懸而未決。

文章一方面拚命要說明本案證據確鑿,在「劉太醫」自己已經供認有詐騙事實的情況下,地方法院以「非法經營」的罪名對其進行庭審。另一方面又說「這個案子很復雜」。捏造說由於來自「太醫粉絲」們及其他各方的壓力,使得本案懸而未決。

事實上,天津市塘沽區葯監局調查了一年多,天津市塘沽區公安局調查了一年多,天津市塘沽區檢察院調查和補充偵查共計6個月,本案事實非常清楚。本案之所以沒有很快宣判,完全是由於我國中醫葯管理法規的缺失。

調查確認「劉太醫」的確賣葯了,而且葯物沒有葯監局的批號。可是檢察院的調查同時發現,「劉太醫」的方法是治病救人的好方法,「劉太醫」葯物是真實有效的中葯, 全國各地大量的病例是活生生的事實!在這種情況下,「假葯」一說不成立,「制售偽劣產品」更是談不上,這才好不容易套上個「非法經營」!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2009年5月20日的庭審,公訴方提交的第001號證據,就是福建任女士買葯的單據。而多年前患有乳腺癌的任女士千里迢迢特意趕到庭審現場,就是為了證明「劉太醫」的方法和葯物有效!

而劉弘章先生,北京醫學院畢業,分配至甘肅省政府醫務室,任冼恆漢中將保健醫,兼任甘肅水電工程局醫院副院長等履歷清楚,並非如記者捏造的「唯一真實的是學歷」。劉弘章先生太醫後人的身份,有族人族譜,和劉純留下的明代古籍《成化咸寧景厚家學》全書為證。該全書包括二十冊珍貴的醫學古籍,其中一本古書《玉機微義》,在2004年4月26日,在中國天津市塘沽區家中,被天津市塘沽區衛生局的人搶走至今未還。

所以本案的疑問,只是由於中醫葯管理法規的缺失,判決的法律依據不清。在國務院出台鼓勵中醫葯發展的國發第22號文件的背景下,「劉太醫」這個真正的好中醫「非法經營」是否能夠無罪才是法院討論的焦點。

以上事實,可以致電天津市塘沽區檢察院和天津市塘沽區人民法院核實。

(三) 文章捏造「劉太醫」案受害人

文章由於找不到劉太醫的受害人,竟然隱瞞事實真相,將陳祖甲作為唯一的受害者。

陳祖甲那篇《劉太醫害死我胞妹》早已在網上發布,這位自稱「無恥之徒」的「呼籲衛生部、公安部、工商管理、民政部門聯手鏟除」劉弘章。幾個月前,各地群眾早已把他的網上原文呈交檢察院,公訴人和律師當庭同時將他的原文作為證據提交法庭——誣告依靠謊言,真理需要真相。

陳祖甲的親屬並非一人死於癌症,他的沈陽娘舅癌症死於西醫,他胞妹夫的大哥,2008年8月胃癌做手術,不到兩個月就死在醫院里。

他那封信故意隱瞞的是:劉弘章的方法不僅治好了他胞妹夫歐洲院士王永成危重的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與前列腺癌指標超常等疾病,而且也使他胞妹血壓回歸正常。他胞妹夫喝肉皮湯而不吃其它任何葯的兩年來,血糖、血壓從沒有不正常過。劉弘章養生方法就這么卓有成效,絕大多數慢性病可以不葯而愈。

他那封信掩蓋的真相是:他胞妹去世前二十天劉弘章突然被拘,危急關頭,患者和家屬失去了救命的指導——到底是誰害死了他胞妹?陳祖甲應該控告陷害劉弘章被拘的反中醫人士,控告他自己!

《中國新聞周刊》刊登陳祖甲這一篇「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文章,能掩蓋全國各地成千上萬幹部群眾三分治七分養卓有成效的庭審證據嗎?

(四) 文章將鼓吹取消中醫的方舟子的言論作為其理論依據,用心險惡

文章將一貫批評中醫,呼籲取消中醫的方舟子的言論作為其理論依據,公然與黨中央、國務院鼓勵發展中醫葯的政策為敵,其打擊中醫中葯的用心昭然若揭。

總結

《中國新聞周刊》刊發的是一組對案件的定性和審理做出嚴重失實報道,侮辱公民人格、破壞社會和諧的文章,意圖借一個自稱「無恥之徒」的掩蓋全國群眾大規模三分治七分養卓有成效的證據,借一個反中醫運動發起人與黨和政府公然叫板,這是一篇混淆事實、顛倒黑白的反政府反人民的文章。

劉弘章案審理的是「非法經營」,卻審理出一個卓有成效的養生之道來。公訴方和辯護方共同證明:如同劉弘章著作所言,三分治七分養對防治包括癌症、乙肝等各類慢性疾病確有成效,各地幹部群眾的臨床實踐為舉步維艱的國家醫改建立了成功的樣板。事實證明,與常規治療相比,劉弘章的養生方法更安全、更有效、更方便、更價廉,其規范化操作模式可以規模化推廣,確是提高中華民族整體健康水平的成功之道。

庭審還證明,經過葯監局、公安局對全國二十七的省區的調查,劉家治療方法及其葯物無毒無害、無副作用,其安全性是國內外任何一家醫院都難以達到的。為什麼各方勢力聯合圍剿劉弘章?原因就在於劉弘章先生是中醫的中流砥柱,三分治七分養是中醫發展的康莊大道。事實勝於雄辯,他們在臨床事實上扳不倒劉弘章,要借陷害劉弘章而打到中醫,這些反中醫人士只能無所不用其極。

作為肩負社會正義重任的權威媒體,應當認清形勢,站穩立場,相關黨政幹部應本著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宗旨,以國務院22號文件精神為指導,還劉弘章案件一個真相。

劉弘章案件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非法經營案件,而是一個具有社會政治意義的重大案件了。新聞媒體的報道,要經得起人民群眾的檢驗。既要注重法律效果,更要注重社會效果;既要對現實負責,更要對歷史負責。希望各媒體承擔起對黨、對政府、對人民、對歷史的崇高責任——讓我們共同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

4、明朝太醫劉純活了多少歲?

劉純,字宗厚,明初著名醫學家。其
生卒年不詳。但據其最早著作(醫經小
學》成書於明洪武二十一年(13$8 },則
說明其學業已臻成熟,故其年齡估計在三
十歲左右,上推其生年,當在元至正十八
年(135$)前後,此時正在朱丹溪卒年上
下。其最晚著作《雜病治例》成書於明永
樂六年(140$),由於劉純一生顛沛流離,
窮困撩倒,按享年六十歲計算,其卒年約
在明永樂十六年(1418 )。在正統四年
(1439)從其後裔家中訪得《玉機微義》
時,劉純早已作古。
劉純祖籍吳陵,即今江蘇泰縣、如皋
一帶。其先世在元朝時,為名門望族。他
在《雜病治例》中自述:「吾宗累世替纓,
名門右族。」莫士安在《玉機微義》序中
也說:「宗厚世為吳陵望族。」「其先世在
勝國時,居省憲,掌樞要,以名宦顯著
者。」說明劉純先祖在當時確是名振一方
的顯赫大家。但未經一兩世,便家道衰
落,至劉純已「窮而在下,不能躬耕自食
其力,故托跡於醫,以自養自晦也」。
劉純先從父學醫,後又從師於揚州廣
陵丘克容、馮庭干、許宗替諸鄉前輩學醫
問業,使劉純得以博採眾家,醫道尤精,
是一位當時及其後很有影響的名醫。
劉純早年生活於淮南,後又在長安涼
州、張掖居住過。從蕭謙《雜病治例》序
中說:「奉命給賞甘州官軍,甘州即漢張
掖酒泉郡也。而名醫劉宗厚……神方妙
術,猶有存者,乃延其後人··一,慨然以
《太素脈訣》《雜病治例》見與。」說明劉
純最後定居於張掖,其後人也未離開張
掖。

5、劉太醫案現在怎以樣了?

《中國新聞周刊》文章《審判「劉太醫」》是個天大的笑話

2009年7月22日《中國新聞周刊》記者嚴冬雪發表了《審判「劉太醫」》系列文章,「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將產生及其不良的社會影響。

(一) 立場不客觀。
嚴冬雪在《審判「劉太醫」》文章開篇即承認其在《中國新聞周刊》2007年第期《瘋狂的養生》系列文章中痛批過劉太醫,稱其為騙子。預先就帶著這樣的結論,報道如何能夠尊重事實?

(二) 捏造重大法律事實
(1) 文章捏造「天津市高院審查後,提出幾個點要重新補充偵查,公安部門的補充偵查已在近日結束」。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包括高級法院在內的任何一級法院都無權向公安提出補充偵查,只有檢察院才有這樣的權利。

事實上,公訴方天津市塘沽區檢察院已經對此案作了充分調查,事實清楚。2009年5月20日,庭審辨訴雙方對提交給法庭的證據都確認無誤。高級法院沒有提出什麼補充偵查要點。檢察院並未為對公安機關提出補充偵查的要求,更談不上所謂公安部門的補充偵查已在近日結束的。
以上事實,可以致電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熱線電話核實。

(2) 文中「按照法律規定,若只有一次補充偵查,則法院在受理案件後的六個月內必須宣判。」本案「判決遙遙無期」更是造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後一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也就是說法院在受理案件後最多不能超過兩個半月就必須宣判。法律已經規定法院是審判機關,沒有提出補充偵查的權利,根本不存在天津高院提出補充偵查的問題,宣布本案「判決遙遙無期」更是法盲。
以上事實,可以致電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熱線電話核實。

(3) 文章捏造事實,說是由於來自「太醫粉絲」們及其他各方的壓力,使得「劉太醫」案懸而未決。

文章一方面拚命要說明本案證據確鑿,在「劉太醫」自己已經供認有詐騙事實的情況下,地方法院以「非法經營」的罪名對其進行庭審。另一方面又說「這個案子很復雜」。捏造說由於來自「太醫粉絲」們及其他各方的壓力,使得本案懸而未決。

事實上,天津市塘沽區葯監局調查了一年多,天津市塘沽區公安局調查了一年多,天津市塘沽區檢察院調查和補充偵查共計6個月,本案事實非常清楚。本案之所以沒有很快宣判,完全是由於我國中醫葯管理法規的缺失。

調查確認「劉太醫」的確賣葯了,而且葯物沒有葯監局的批號。可是檢察院的調查同時發現,「劉太醫」的方法是治病救人的好方法,「劉太醫」葯物是真實有效的中葯, 全國各地大量的病例是活生生的事實!在這種情況下,「假葯」一說不成立,「制售偽劣產品」更是談不上,這才好不容易套上個「非法經營」!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2009年5月20日的庭審,公訴方提交的第001號證據,就是福建任女士買葯的單據。而多年前患有乳腺癌的任女士千里迢迢特意趕到庭審現場,就是為了證明「劉太醫」的方法和葯物有效!

而劉弘章先生,北京醫學院畢業,分配至甘肅省政府醫務室,任冼恆漢中將保健醫,兼任甘肅水電工程局醫院副院長等履歷清楚,並非如記者捏造的「唯一真實的是學歷」。劉弘章先生太醫後人的身份,有族人族譜,和劉純留下的明代古籍《成化咸寧景厚家學》全書為證。該全書包括二十冊珍貴的醫學古籍,其中一本古書《玉機微義》,在2004年4月26日,在中國天津市塘沽區家中,被天津市塘沽區衛生局的人搶走至今未還。

所以本案的疑問,只是由於中醫葯管理法規的缺失,判決的法律依據不清。在國務院出台鼓勵中醫葯發展的國發第22號文件的背景下,「劉太醫」這個真正的好中醫「非法經營」是否能夠無罪才是法院討論的焦點。

以上事實,可以致電天津市塘沽區檢察院和天津市塘沽區人民法院核實。

(三) 文章捏造「劉太醫」案受害人

文章由於找不到劉太醫的受害人,竟然隱瞞事實真相,將陳祖甲作為唯一的受害者。

陳祖甲那篇《劉太醫害死我胞妹》早已在網上發布,這位自稱「無恥之徒」的「呼籲衛生部、公安部、工商管理、民政部門聯手鏟除」劉弘章。幾個月前,各地群眾早已把他的網上原文呈交檢察院,公訴人和律師當庭同時將他的原文作為證據提交法庭——誣告依靠謊言,真理需要真相。

陳祖甲的親屬並非一人死於癌症,他的沈陽娘舅癌症死於西醫,他胞妹夫的大哥,2008年8月胃癌做手術,不到兩個月就死在醫院里。

他那封信故意隱瞞的是:劉弘章的方法不僅治好了他胞妹夫歐洲院士王永成危重的糖尿病、高血壓、高血脂與前列腺癌指標超常等疾病,而且也使他胞妹血壓回歸正常。他胞妹夫喝肉皮湯而不吃其它任何葯的兩年來,血糖、血壓從沒有不正常過。劉弘章養生方法就這么卓有成效,絕大多數慢性病可以不葯而愈。

他那封信掩蓋的真相是:他胞妹去世前二十天劉弘章突然被拘,危急關頭,患者和家屬失去了救命的指導——到底是誰害死了他胞妹?陳祖甲應該控告陷害劉弘章被拘的反中醫人士,控告他自己!

《中國新聞周刊》刊登陳祖甲這一篇「弄虛作假、隱瞞事實真相」的文章,能掩蓋全國各地成千上萬幹部群眾三分治七分養卓有成效的庭審證據嗎?

(四) 文章將鼓吹取消中醫的方舟子的言論作為其理論依據,用心險惡

文章將一貫批評中醫,呼籲取消中醫的方舟子的言論作為其理論依據,公然與黨中央、國務院鼓勵發展中醫葯的政策為敵,其打擊中醫中葯的用心昭然若揭。

總結

《中國新聞周刊》刊發的是一組對案件的定性和審理做出嚴重失實報道,侮辱公民人格、破壞社會和諧的文章,意圖借一個自稱「無恥之徒」的掩蓋全國群眾大規模三分治七分養卓有成效的證據,借一個反中醫運動發起人與黨和政府公然叫板,這是一篇混淆事實、顛倒黑白的反政府反人民的文章。

劉弘章案審理的是「非法經營」,卻審理出一個卓有成效的養生之道來。公訴方和辯護方共同證明:如同劉弘章著作所言,三分治七分養對防治包括癌症、乙肝等各類慢性疾病確有成效,各地幹部群眾的臨床實踐為舉步維艱的國家醫改建立了成功的樣板。事實證明,與常規治療相比,劉弘章的養生方法更安全、更有效、更方便、更價廉,其規范化操作模式可以規模化推廣,確是提高中華民族整體健康水平的成功之道。

庭審還證明,經過葯監局、公安局對全國二十七的省區的調查,劉家治療方法及其葯物無毒無害、無副作用,其安全性是國內外任何一家醫院都難以達到的。為什麼各方勢力聯合圍剿劉弘章?原因就在於劉弘章先生是中醫的中流砥柱,三分治七分養是中醫發展的康莊大道。事實勝於雄辯,他們在臨床事實上扳不倒劉弘章,要借陷害劉弘章而打到中醫,這些反中醫人士只能無所不用其極。

作為肩負社會正義重任的權威媒體,應當認清形勢,站穩立場,相關黨政幹部應本著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的宗旨,以國務院22號文件精神為指導,還劉弘章案件一個真相。

劉弘章案件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非法經營案件,而是一個具有社會政治意義的重大案件了。新聞媒體的報道,要經得起人民群眾的檢驗。既要注重法律效果,更要注重社會效果;既要對現實負責,更要對歷史負責。希望各媒體承擔起對黨、對政府、對人民、對歷史的崇高責任——讓我們共同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歷史進程

6、為什麼明清兩代太醫保護神是劉純?

劉純、字景厚、號養正老人。湖北咸寧人。生於1363年,卒於1489年,享年126歲。明朝世襲內安亭容侯,永樂太醫。是金朝醫學家劉完素、字守真、號通玄處士的九世孫;也是江南名醫劉桔泉、字立元、號夢菊老人之子。是明朝永樂皇後徐儀華的表弟,也是永樂皇帝朱棣的兒女親家。從1407年開始,他奉旨組織醫官和錦衣衛,在詔獄中使用死囚犯做試驗;經過66年的努力,發現了防治癌症等慢性病的三分治七分養的方法。從此三分治七分養,就成為中醫的基本綱領,也是與其它醫學的根本區別。劉純編寫的[成化咸寧景厚家學]全書20冊,是人類的寶貴財富。

7、最近看了《劉太醫談養生》這本書,裡面講的明朝太醫劉純是不是存在,還有裡面講的《葯治通法補遺》存在嗎

劉太醫談養生這本書是假的,你最好不要看,作者是個假的,人在北京,是一個策劃團隊搞出來的,沒有一定的中醫基礎最好不要實踐!有點像張悟本的味道!

8、劉弘章的騙人伎倆

不能吃晚飯,不能吃豆腐,肉塊吃死人……這些驚世駭俗的觀點均出自一位「不版太靠譜權」的「劉太醫」之口。
●2006年以來,這位「劉太醫」在網上火了起來,他的《劉太醫談養生》《病是自家生》等書已成為暢銷書。作者自稱是明朝太醫劉純的後裔,是中國唯一的瘤科世家。
●但「劉太醫」並非一個很高明的陷阱設計者,一些人已經認識到自己上當受騙。
●「劉太醫」自己也已經供認有詐騙事實的情況下,地方法院以「非法經營」的罪名對其進行庭審,但判決卻遲遲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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