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養殖400頭豬可以在禁養區養殖嗎?能夠做到無污染,響應國家實現種養結合模式
禁養區域的設定是有法律法規支持的;
要理解國家對養豬業規模進行限制的立場,這不僅是對環境的保護,還有對養殖戶利益的保護。
你應該拿出具體的生態消化污染的方案,和當地科委進行協商。
2、聽說今年要禁止私人養豬了,是真的嗎?說是讓國家來養?還有 有什麼消息來源 ,發個鏈接啊
事實是禁止了 非洲豬瘟來了 豬肉價格從18年的13漲到32了
3、我的豬場被劃禁養區,當地政府要求搬遷,我有當地政府和市政府手續他們不補償,我想知道是否有補償
只要你有當地政府和市政府的相關手續,就是合法的養豬場,當地政府必須要進行相應的賠償,如果協商不好的話,建議你向法院起訴當地政府索要賠償
4、生豬禁養政府未依法補償環保有權關閉嗎
沒權的吧。你可以去律伴網那種法律頁面問一些律師看看。畢竟他們最懂法知法的。
5、政府為什麼不讓農村養豬?
政府沒有規定不讓農村養豬,只是嚴禁農村廚余養豬。
由於非洲豬瘟爆發,2019年1月8日下午,農業農村部組織開展全國非洲豬瘟防控遠程培訓,以落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加強規模化豬場和種豬場防疫管理為重點,對全國防控工作進行再部署再落實。
養豬場戶要堅決克服僥幸心理,嚴格落實動物防疫主體責任,自覺接受獸醫部門監督檢查。要進一步健全防疫制度,嚴格車輛人員清洗消毒,杜絕使用餐廚剩餘物喂豬,堅決阻斷疫情傳播途徑。
要加強人員培訓,規范疫情排查報告,絕不允許隱瞞疫情。同時,要提高對市場供應形勢的預見性,搶抓機遇,積極補欄,穩定母豬存欄,妥善做好生豬生產安排。
農業農村部副部長於康震指出,經過各方面共同努力,當前全國疫情處於點狀散發狀態,且發生勢頭開始減緩,疫情總體可控。
豬肉產品市場供應充足,價格持續穩定。但同時要看到,傳統養殖結構難以短時間內根本改變,疫情傳播途徑錯綜復雜,防控形勢仍然復雜嚴峻,要繼續堅定信心,打好非洲豬瘟防控持久戰。
(5)泰州市禁養生豬擴展資料:
為了更加規范農村的養殖行為,為了能夠更加促進對農村農民生活環境的保護,國家開始面向全國范圍內的養殖活動開征環保稅,可以說是史上最嚴格的徵收。
所以,從今年開始,農民不能再隨便養豬了,如果一定要從事該養殖行為,一定要滿足以下四個條件,這是對自己利益最大的保護:
第一:在非禁養區
根據今年年初國家推出的環保稅規定,禁養區內不允許從事相關的養殖行為,即使是在適養區內也要能夠符合養殖環保的要求,即養殖設施要進行改造,否則直接終止養殖活動的進行。因此,農戶一定要在適養區或是限養區內進行生豬養殖。
第二:辦理相關養殖證件
伴隨著國家對於農村土地管理的愈加嚴格,農村養殖戶想要修建養殖場也不再像過去一樣,那麼簡單,而是需要辦理相關的證件,才能夠被允許進行從事養殖行為。
證件一般包括用地證明、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生產經營許可證、養殖場備案登記手續等;
第三:繳納環保稅
屬於環保稅繳納對象的養殖戶,一定要能夠積極遵照國家的規定,繳納環保稅,一般來說是針對500頭以上的養豬戶,繳納稅額在2.5元/頭。
第四:盡量遠離村莊密集住宅區
國家雖然沒有明文規定,農村住宅區附近不能從事養殖行為,但是,很多養殖戶被處罰,養殖場被拆遷就是因為附近村民的舉報,所以,盡量遠離村莊密集住宅區是對自己利益的保護。
6、環保局禁止養豬,是國家規定的嗎?
不是的,是必須滿足要求才可以養豬。
法律依據:
《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對禁養區劃定提出了明確要求。 2016年上半年,全國20來個省份都已經公布了禁養時間表,大部分表示要在2016年底-2017年底實現畜禽養殖的規范布局,該禁養的禁養,該升級到養殖小區的要完全達到環保的標准。
養豬要求:
養豬場必須擁有這8個證件,否則一律關停處理:
1、養豬用地證明:到國土資源局辦理,一般符合養殖用地的都可以辦理。
2、環評手續:到環保局辦理,環保部門會有人員下來考察,只要排污合格的養豬場就可以。
3、規劃意見:養豬場設計好建設圖紙,然後到規劃局審核。
4、立案備案手續:到發改委辦理,這個是最好跟村委會的一起去。
5、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在畜牧局辦理,一般防疫到位的養豬場都可以拿到手。
6、養殖場備案登記手續:到畜牧局辦理,這個很簡單,登記一下就可以了。
7、生產經營取可證:先讓村委會證明,然後到畜牧局,畜牧局審核過後,直接到工商局辦理。
8、野生動物訓養繁殖許可證:取得生產經營取可證後,到畜牧局辦理檢疫證,然後到林業局辦理。
(6)泰州市禁養生豬擴展資料:
養殖業的綜合利用與治理
國家鼓勵和支持採取糞肥還田、製取沼氣、製造有機肥等方法,對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綜合利用。
國家鼓勵和支持採取種植和養殖相結合的方式消納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促進畜禽糞便、污水等廢棄物就地就近利用。
國家鼓勵和支持沼氣製取、有機肥生產等廢棄物綜合利用以及沼渣沼液輸送和施用、沼氣發電等相關配套設施建設。
將畜禽糞便、污水、沼渣、沼液等用作肥料的,應當與土地的消納能力相適應,並採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引起傳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環境和傳播疫病。
從事畜禽養殖活動和畜禽養殖廢棄物處理活動,應當及時對畜禽糞便、畜禽屍體、污水等進行收集、貯存、清運,防止惡臭和畜禽養殖廢棄物滲出、泄漏。
向環境排放經過處理的畜禽養殖廢棄物,應當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標准和總量控制指標。畜禽養殖廢棄物未經處理,不得直接向環境排放。
染疫畜禽以及染疫畜禽排泄物、染疫畜禽產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屍體等病害畜禽養殖廢棄物,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務院農牧主管部門的規定,進行深埋、化制、焚燒等無害化處理,不得隨意處置。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定期將畜禽養殖品種、規模以及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產生、排放和綜合利用等情況,報縣級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定期將備案情況抄送同級農牧主管部門。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依據職責對畜禽養殖污染防治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加強對畜禽養殖環境污染的監測。
鄉鎮人民政府、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發現畜禽養殖環境污染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和報告。
對污染嚴重的畜禽養殖密集區域,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綜合整治方案,採取組織建設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和無害化處理設施、有計劃搬遷或者關閉畜禽養殖場所等措施,對畜禽養殖污染進行治理。
因畜牧業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調整以及劃定禁止養殖區域,或者因對污染嚴重的畜禽養殖密集區域進行綜合整治,確需關閉或者搬遷現有畜禽養殖場所,致使畜禽養殖者遭受經濟損失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補償。
激勵措施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採取示範獎勵等措施,扶持規模化、標准化畜禽養殖,支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進行標准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設施建設與改造,鼓勵分散飼養向集約飼養方式轉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組織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過程中,應當統籌安排,將規模化畜禽養殖用地納入規劃,落實養殖用地。
國家鼓勵利用廢棄地和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未利用地開展規模化、標准化畜禽養殖。
畜禽養殖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生產設施用地和必要的污染防治等附屬設施用地。
建設和改造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設施,可以按照國家規定申請包括污染治理貸款貼息補助在內的環境保護等相關資金支持。
進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從事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有機肥產品生產經營等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活動的,享受國家規定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生產有機肥產品的,享受國家關於化肥運力安排等支持政策;購買使用有機肥產品的,享受不低於國家關於化肥的使用補貼等優惠政策。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用電執行農業用電價格。
國家鼓勵和支持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沼氣發電,自發自用、多餘電量接入電網。電網企業應當依照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為沼氣發電提供無歧視的電網接入服務,並全額收購其電網覆蓋范圍內符合並網技術標準的多餘電量。
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進行沼氣發電的,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上網電價優惠政策。利用畜禽養殖廢棄物製取沼氣或進而製取天然氣的,依法享受新能源優惠政策。
7、2015浙江還在禁止養豬為什麼養了幾千年的豬不讓養了我們又沒有亂排放
沒辦法,全國各地都違法養殖,造成污染太重,他為了大多數人就把我們這些小多數的人給殺了。生活就是那麼無奈
8、禁止泔水養豬有法律依據嗎
是有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中有說明不能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也就是不能用泔水養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第四章第四十三條從事畜禽養殖,不得有下列行為:
1、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國家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使用飼料、飼料添加劑、獸葯;
2、使用未經高溫處理的餐館、食堂的泔水飼喂家畜;
3、在垃圾場或者使用垃圾場中的物質飼養畜禽;
第四十六條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保證畜禽糞便、廢水及其他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轉,保證污染物達標排放,防止污染環境。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違法排放畜禽糞便、廢水及其他固體廢棄物,造成環境污染危害的,應當排除危害,依法賠償損失。
國家支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畜禽糞便、廢水及其他固體廢棄物的綜合利用設施。
(8)泰州市禁養生豬擴展資料
案例:
為有效阻斷傳播途徑,近日,市農委印發《關於嚴禁使用泔水養豬的告知書》,在全市范圍集中開展禁止「泔水養豬」專項整治行動。根據要求,對9月10日後經勸阻仍然使用泔水飼喂的「泔水豬」,養殖環節一律不允許出具產地檢疫證明。
屠宰環節一律不得入場屠宰。對9月10日之前使用泔水飼喂過的生豬,立即停喂的,限制移動,觀察20天,無異常情況的,可按照檢疫工作要求出證。
為切實貫徹落實部省市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以及《連雲港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連雲港迅速組織對全市范圍內生豬養殖場戶泔水等餐廚廢棄物飼喂生豬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做到全覆蓋無遺漏。
9月12日起,市農委督察組人員在當地有關部門的配合下,對前期摸排的生豬養殖戶進行了逐戶宣傳告知工作,發放了《告知書》,並與養殖戶簽訂了《不使用泔水喂豬承諾書》,要求如發現不明原因生豬死亡情況必須及時向當地獸醫部門報告。
參考資料來源:搜狗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連雲港開展嚴禁"泔水養豬"專項行動 最高罰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