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國企內部退養和內退的待遇區別是什麼?
內部退養生活費標准由當地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定,費用由單位承擔。內退待遇取決於版單位的規定權,不同單位標准不一,退養和內退待遇很難比較。
內部退養與提前退休有嚴格政策界限,兩者既有相同之處,更有不同之處。相同之處在於,兩者都要退出工作崗位,都有年齡、工齡限制。不同之處則在於:
(1)內部退養後仍是在職職工,仍應繼續參保繳費計算工齡,只是不在崗。同時,按照有關規定,內部退養人員准文件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而提前退休則屬於退休人員,不再參保繳費,不計算工齡,勞動合同也已終止。
(2)內部退養人員所需生活費由企業發給;而提前退休人員養老金則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放。
(3)內部退養人員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後,方可辦理退休手續,享受養老金待遇。
2、企業工人內退應發多少生活費
在內退期間,企業及內退職工應按規定繼續參加社會保險,履行繳費義務。企內業應該在為在崗容職工發放工資時按時為內退職工發放生活費,生活費的應發標准不得低於政策規定或內退時協議約定的標准。
此外,企業應根據自身的承受能力以及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收入的調整情況,調整內退人員的生活費標准。使內退職工與在崗職工能共享企業發展成果,保障內退職工的生活水平不降低。
3、單位內部退養.單位為了按排新人.現在給你發的是生活費,按什麼工資交社保金?
這種情況大多單位都是按當地當年最低繳費基數繳費,也就是當地當年繳費基數的60%。
4、單位內部退養職工是否按生活費的基數交社保?
如果是單位在交,按繳費基數繳納。如果是自費社保局都有多檔標准供自選。
5、內退人員生活費的財務處理
第二種也就是上樓說的可以採納。
6、內退生活費最低不得低於當地下崗職工第一年的生活費標准,即當地失業保險金標準的120%,具體哪條法律規定
【1】內退職工應屬於企業富餘人員,並具有下崗待業特徵,
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回行<中華人民共答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
生活費標准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2】各地規定標准不一樣,以大連市為例:
大連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頒布《關於勞動合同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大勞管就字[2001]48號)中第六條的規定
離崗退養(內退)職工的生活費標准由企業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但不得低於(大連市)最低工資標準的90%
7、內退生活費好幾年沒有發了說是過了時效期
一、關於職工辦理內退的政策依據
根據國務院第111號令《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第九條規定:職工距退休年齡不到五年的,經本人申請,企業領導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由企業發給生活費。已經實行退休費用統籌的地方,企業和退出工作崗位休養的職工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按照規定辦理退休手續。職工退出工作崗位休養期間視為工齡,與其以前的工齡合並計算。
二、關於內退職工生活費標准問題
1、根據國務院頒布的《國有企業富餘職工安置規定》(第111號令) 第十一條規定:發放給內退職工的生活費在企業工資基金中列支,生活費標准由企業自主確定,但是不得低於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
2、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企業下崗待業人員,由企業依據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支付其生活費,生活費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准,下崗待工人員中重新就業的,企業應停發其生活費。
3、勞動部1994年12月6日發布《工資支付暫行規定》中第十二條規定:非因勞動者原因造成單位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准支付勞動者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勞動者提供了正常勞動,則支付給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的最低工資標准;若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4、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參考上年度當地居民人均食品消費指標,並適當考慮必需的衣物、水電燃煤(燃氣)等因素制定,在本行政區域內公布執行,並應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定期調整。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人均水平。
三、對內退職工生活費標准政策的解讀
1、內退職工的生活費標准由企業自主確定,但不得低於地方政府規定的最低標准。也就是說政府無權干涉企業制定高於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准以上的生活費確定。
2、內退職工應屬於企業富餘人員,並具有下崗待業特徵,根據勞動部《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生活費標准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准。
3、政府沒有規定最低生活費標準的,應以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為標准。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平均水平,所以,發放給內退職工生活費應該是貨幣收入,即扣除內退職工應交納各類保險等實際收入。
4、如因企業困難造成的內退生活費低於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費標准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且內退職工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內退職工可以向政府申請最低保障救濟。
8、內退後最低工資應該能拿到多少?
內退期間由企業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准: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工資水平,由企內業和內退容職工協商,按職工本人內退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但最低不得低於下崗職工第一年基本生活費標准。按規定不得低於最低生活保障費。按生活費標准也可一次性發放給內退職工,並向社保機構預繳養老金和醫療費。生活費一次性發放的,以後不再追加。
9、企業改制內退人員的生活費最底不應少於多少?
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本人申請企業批準的,可辦理企業內部退養手續。辦理了內退手續的,不享受變更身份的一次性安置費或經濟補償金;享受了一次性安置費或經濟補償金的,不能辦內退。
內退期間由企業發放生活費,在改制前的企業已辦理內退手續的,其生活費、養老金從改制後新企業成立的第一天起改按文件執行,由改制後的新企業繼續為其發放生活費和繳納社會保險費;也可以按改制前原內退規定一次性發給有關費用,並繳足有關社會保險費。
改制時內退的人員,生活費由原企業移交新企業,由新企業按月發放,並且正式退休前不再追加。生活費標准:根據企業經濟效益和工資水平,由企業和內退職工協商,按職工本人內退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但最低不得低於下崗職工第一年基本生活費標准。按規定不得低於最低生活保障費。按生活費標准也可一次性發放給內退職工,並向社保機構預繳養老金和醫療費。生活費一次性發放的,以後不再追加。
社保金的繳納。無論原有內退人員,還是改制時的內退人員,均應將養老金和醫保金落到實處。養老和醫保費按規定的繳費比例和內退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以及一定的年遞增率計算預繳額,職工到齡退休或患病時按相應規定享受有關待遇。一次性繳費有困難的,由原企業向新企業移交等額資產,由新企業負責按月繳納內退職工內退期間的養老和醫保費。改制後的企業無特殊原因,均應與內退人員續簽勞動合同。
10、單位內退每月200生活費,一年沒發可以告嗎?
您好,單位內退每月200元的生活費如果沒有保障的話,是可以向社保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