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方軟組織挫傷,已住院半月不肯出院,我已墊付七千元醫療費,協商對方索賠兩萬才肯出院我該怎麼辦才好?
對方軟組織挫傷,已住院半月不肯出院,我已壟斷付七千元醫療療費,協商對索賠兩萬才肯肯出院我該怎麼辦才好?這種情況最好要求對方做法醫檢定,法醫鑒定可以出院的,可以拒絕再付款等待對方起訴法庭上解決。
2、交通事故,我全責,對方軟組織挫傷,已經賴在醫院十幾天,要求除所有醫葯費外,另外索要6000元補償
是軟組織挫傷,是無法達到輕傷級別的,甚至也無法達到輕微傷級別,而對方沒有誠意進行處理,你可以讓對方到法院起訴處理,這屬於民事訴訟,不會影響你的工作和前途。而法院如果調解無效,也會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裁定,如果只是軟組織挫傷,不會超出這個賠償數額
3、被私家車撞後,只是軟組織挫傷,怎麼賠償
1. 私了。
情況不嚴重,可以私下協商解決。
比如,賠幾十,幾百元錢就完了。
大事劃小,小事劃了。省得麻煩。
2. 公了。
報警。警察出現場,備案,查勘,定責。
報保險。保險公司查勘,定損,定責。
受傷人員送醫。
交警出事故認定書,保險公司按比例支付保險金,進行傷員醫治和車輛維修。
如果沒有買保險,或就賠償事宜不能達成一致,雙方均可起訴到法院。
4、人傷交通事故,我全責,傷者只是軟組織挫傷,住院以後不久,傷者家屬說還要一萬多遠的治療費,這合理不?
不合理,軟組織挫傷,那能用那麼多醫葯費啊,現在開始,一分錢都不墊付,要傷者自己拿錢看病,目前還沒有法律規定肇事者必須墊付醫葯費。除非傷者起訴到法院,法院判決你先行墊付,你才能墊付,否則不要再墊付錢,你現在遇到訛人的了,以不看望、不墊付、不買慰問品為原則,後者說就是不理他,要他法院起訴你,法院怎麼判就怎麼賠償。
5、兩人個人打一個人導致軟組織挫傷對方滿天要價三萬我們怎麼辦?
如果不滿意可以報警,罪名詐騙,不過也要做好承擔相應打架的責任。
6、軟組織挫傷怎麼賠?
傷患面積五厘米左右,去醫院拍X光片骨頭沒有傷就是軟組織挫傷,一開始說擦紅花油即可,第二天居然要我去交錢住院,傷者應該是找了醫院的關系,住院已經一個月,花費四千餘元,醫院寫傷者需要休息三個月,請問我該如何賠償誤工費??我是該按照公安部發布的誤工損傷標准來賠??那醫院所說的休息三個月我要賠么?另外此醫院還開了做核磁共振和CT掃描的介紹單子(因為該醫院沒有做兩項檢查的條件),我詢問過軟組織挫傷不需要做這兩項檢查。。。可以認為這是傷者找關系故意給我加的費用么?這兩項檢查費用我需要承擔么?很急切需要得到您的幫助!!謝謝。。。
7、軟組織挫傷賠償
你的問題有點籠統,你能具體說一下是哪個部位的軟組織嗎?因為不同的位置量刑是不一樣的如果的肌肉一類軟組織比如胳膊,腿一類的,屬於輕微傷,輕微傷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不賠償的話治安拘留幾天就完事了~就當是去看守所體驗生活了,你可以看一下,致人輕微傷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涉及到量刑的問題,但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應受治安處罰。 應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要是重要部位軟組織受傷構成輕傷害以上了,就要負刑事責任了.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罪的話就要按刑法的第234條走了`你看一下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條文注釋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兩層含義:其一,行為人的行為必須是違法的,如果是合法的醫療行為,不能構成本罪;其二,必須使他人的身體健康受到損害,包括人身組織的損害和身體器官正常機能的損害兩個方面;損害的程度可以分為輕傷、重傷、致人死亡三個層次。實踐中,對於傷害結果的鑒定,應以傷害當時的傷勢同治療後的結果相結合起來進行綜合考量,同時也應兼顧受傷部位同被害人職業的關系等因素。本罪主體方面,根據《刑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分為兩種情況: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已滿十六周歲的人應負刑事責任;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已滿十四周歲的人就應負刑事責任。實踐中查明行為人主觀故意的內容對區分本罪與故意殺人罪有決定性意義。如果行為人在實施行為時,對他人是死是傷均是持放任態度,應當根據行為人使用的手段和工具、打擊的部位是不是致命等因素綜合考查,以確定行為人的故意內容是剝奪他人生命還是損害他人健康。
也就是說即使你陪錢,法院判緩刑的話也得先把你抓起來等判決下來才能放,
手打希望採納......
8、關於交通事故賠償問題,我方負全部責任,對方多處軟組織挫傷,要求賠償12000。
1.最好把保單復印給對方,對方是要告你的投保公司,要求保險公司賠償,就讓他告,這樣對你很有利的;
2.當然要出庭,這是法律賦予你對對方訴訟請求抗辯的機會,即對對方不合理的要求予以辯駁不賠的機會,不過最好找個律師或懂的人或者先咨詢讓別人告訴你這么說,不然話說不到點,沒有多大意義。這種案件主要是兩個核心問題:1.對方要求賠償的項目和數額合不合法合不合理?2.誰來賠償這個損失?對於第一個問題,你可以說都不認可,請法院認定,這樣法院就會依法認定;第二個問題,你就要求保險公司全部賠償即可。
3.在舉證期限你要遞交證據,主要是已經賠付憑據;開庭帶證據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即可。
9、交通事故對方好了現在要錢太過分又不起訴該怎麼辦,就是軟組織挫傷,已經好了,醫葯費都是我們付的,之
只要你有理,不要理對方。對方在嚇唬你,想問你多要點錢,敲竹杠呀。你不理對方,對方也沒有辦法。他們不去法院起訴,說明他們心虛。這種人社會上很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