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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軟組織花多少錢

發布時間:2020-04-18 21:37:06

1、軟組織挫傷賠償

你的問題有點籠統,你能具體說一下是哪個部位的軟組織嗎?因為不同的位置量刑是不一樣的如果的肌肉一類軟組織比如胳膊,腿一類的,屬於輕微傷,輕微傷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不賠償的話治安拘留幾天就完事了~就當是去看守所體驗生活了,你可以看一下,致人輕微傷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涉及到量刑的問題,但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應受治安處罰。 應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要是重要部位軟組織受傷構成輕傷害以上了,就要負刑事責任了.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罪的話就要按刑法的第234條走了`你看一下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條文注釋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兩層含義:其一,行為人的行為必須是違法的,如果是合法的醫療行為,不能構成本罪;其二,必須使他人的身體健康受到損害,包括人身組織的損害和身體器官正常機能的損害兩個方面;損害的程度可以分為輕傷、重傷、致人死亡三個層次。實踐中,對於傷害結果的鑒定,應以傷害當時的傷勢同治療後的結果相結合起來進行綜合考量,同時也應兼顧受傷部位同被害人職業的關系等因素。本罪主體方面,根據《刑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分為兩種情況: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已滿十六周歲的人應負刑事責任;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已滿十四周歲的人就應負刑事責任。實踐中查明行為人主觀故意的內容對區分本罪與故意殺人罪有決定性意義。如果行為人在實施行為時,對他人是死是傷均是持放任態度,應當根據行為人使用的手段和工具、打擊的部位是不是致命等因素綜合考查,以確定行為人的故意內容是剝奪他人生命還是損害他人健康。
也就是說即使你陪錢,法院判緩刑的話也得先把你抓起來等判決下來才能放,
手打希望採納......

2、人傷我全責,傷者軟組織挫傷和面部一點挫傷,住院倆天就花了一千多加上檢查費用一千多,還叫我墊付?

如果你負有責任,你應該墊付。

3、我開車把人撞了沒什麼大傷就是軟組織損傷住了10天院花了7000出院管我要1萬8千元

這個有點訛詐的味道,今年我也很倒霉,騎知電瓶車撞到一位老人,手部骨折,醫葯費4500(未痊癒出院),通過交警隊調解道達成協議,一次性補償後續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護理費等等合計14000。總共花了18500了事。你的這個要25000,有回點多,可以與他們好好商量,實在不行走法律途徑,也不一定要這么多的。
不過地域不同計算答方法不同,如果是大城市,可能也差不多。

4、我被人打我傷 不重只是軟組織挫傷只花了一百多塊錢而對方不承認他他人了我去派出所我要怎麼辦一般情況

一般警察會建議你和解,也就是和解,因為對人體傷害傷口不超過3厘米,是不構成刑事責任的!

5、車禍,我全責,對方60歲軟組織受傷,住了一個月花費13000,現在出院要求賠償怎麼辦

保險交的什麼?可以私下匿名打電話問問你交保險公司的人工服務,每個公司都不一樣的,應該是全賠,但是她們慧以各種理由不出錢,這copy時候就看你有沒有合同那些了,具體怎麼寫,實在不行可以起訴保險公司,誤工費不止說當事人,還有陪護子女的都算呢,建議咨詢下律師多看看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別讓保險公司忽悠你,傷者要求不合理也可以起訴他,不合理的費用可以拒絕支付!

6、因拉一把就住院不出,檢查沒事,花1萬多,月後查軟組織拉傷,她本身有神經質,怎麼辦

申請醫療鑒定呀。申請權威機構鑒定就可以的呀。

7、我工地上有個人摔了,但是骨頭沒事,只是軟組織受了點傷,看病都是老闆花的錢,這

可以的,這種情況下,老闆如辦的有營業執照,應該算工傷,申報工傷後可享受工傷待遇。如沒營業執照,可按非法用工處理。獲得一次性賠償。

8、急:我爸被車撞到全身多處軟組織疼痛,醫療費已經花了五千多,請問出院後的賠償要怎麼賠給我爸?

協商不成,只有起訴

9、電動車碰到3歲小孩,到醫院看了造成軟組織挫傷,家長協商後要一萬元,沒協商成功,請多少錢比較合適?

僅僅是軟組織挫傷的話,要10000塊確實有點多了,因為基本上來說,軟組織挫傷是受傷里最輕的了,不用管他幾天也就自然好了,不會造成任何後遺症,所以象徵性的給幾百一兩千快最多了,要的再多就有點過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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