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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組織損傷陪賞

發布時間:2021-05-28 03:26:14

1、軟組織挫傷怎麼賠?

傷患面積五厘米左右,去醫院拍X光片骨頭沒有傷就是軟組織挫傷,一開始說擦紅花油即可,第二天居然要我去交錢住院,傷者應該是找了醫院的關系,住院已經一個月,花費四千餘元,醫院寫傷者需要休息三個月,請問我該如何賠償誤工費??我是該按照公安部發布的誤工損傷標准來賠??那醫院所說的休息三個月我要賠么?另外此醫院還開了做核磁共振和CT掃描的介紹單子(因為該醫院沒有做兩項檢查的條件),我詢問過軟組織挫傷不需要做這兩項檢查。。。可以認為這是傷者找關系故意給我加的費用么?這兩項檢查費用我需要承擔么?很急切需要得到您的幫助!!謝謝。。。

2、交通事故,軟組織損傷,賠償標准多少?

後續是誤工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由於各地計算標准不同,不能給你准確答案,只住了9天應該不會太多,由於你有保險,可以要求保險公司承擔。

3、軟組織損傷賠償十五天誤工費,還沒全愈怎麼辦?

可以繼續休息,但要找醫生開出證明!
軟組織損傷要好得快,其實適當地輕微運動會更有利,但一定要避免大的動作!

4、機動車全責,人的話軟組織損傷要怎麼理賠

私了。
情況不嚴重,可以私下協商解決。
比如,賠幾十,幾百元錢就完了。
大事劃小,小事劃了。省得麻煩。

2. 公了。
報警。警察出現場,備案,查勘,定責。
報保險。保險公司查勘,定損,定責。
受傷人員送醫。
交警出事故認定書,保險公司按比例支付保險金,進行傷員醫治和車輛維修。
如果沒有買保險,或就賠償事宜不能達成一致,雙方均可起訴到法院。

賠償醫葯費,誤工費,住院所有費用,精神損失等等

5、對於軟組織損傷保險公司說不支持賠償,這對嗎?

我們買保險就是在保險合同裡面的保險責任約定,當我們被保險人發生保險責任約定的事項,保險公司肯定賠償,如果是在責任免除范圍或者不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項,肯定是不予賠償,這沒有什麼對與不對的說法。
如果還想進一步了解保險,請你私信我。

6、被人打成軟組織損傷能否得到對方的賠償?

可以得到對方的賠償。被人打成軟組織損傷,屬於侵權人身損害,受害人有權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其他合理的費用。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有權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

(6)軟組織損傷陪賞擴展資料

人身損害賠償通常三種解決途徑:

1、協商

當事人在自願的基礎上,對人身損害賠償的權利人、義務人以及具體賠償方式達成一定的協議。然後書寫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已經簽訂,不可再修改。

2、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若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訴訟

若前兩種方式都不能達到解決賠償的效果,那賠償權利人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判決有效時,人民法院可強制執行,或由審判員移送拒絕履行的當事人給執行員執行。

7、被人打成軟組織損傷能否得到對方的賠償

申請傷情鑒定:
1、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立案後,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4、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8、右手大拇指軟組織挫傷算不算輕傷

右手大拇指軟組織挫傷不算輕傷。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規定:
5.10.4 輕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9、工傷判下來軟組織損傷有沒有賠償,有的話有多少

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後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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