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軟組織損傷傷殘鑒定幾級
根據你所說的傷情,結合《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 16180-2014的規定,如果沒有傷到骨頭的話,以我個人的工作經驗,估計很難達到傷殘等級。當然我說了不算,具體的等級要看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我只能根據工作經驗大約估計一下。
2、右手大拇指末節皮膚軟組織缺損、右拇指末節指骨缺損能評幾級傷殘
需要經過鑒定才能確定等級。
如果不是工傷,你們可以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你們可以到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傷殘等級鑒定,鑒定時需要傷者本人帶上身份證復印件,病歷,片子等。
然後根據鑒定結果盡快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因為時效只有1年,超過了時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人身損害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受害人因傷致殘的還需要增加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等。
3、右手虎口處軟組織損傷工傷鑒定為幾級?
先到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工傷認定,然後才能做進一步處理。可依據工傷醫療鑒定,來確定用人單位支付醫療費用以及賠償費用。
因此需要去司法中心進行鑒定結果。
具體可到律師咨詢貼吧詳問。
4、右側臂叢神經損傷,右拇指近節骨折,右食指末節缺損,多處軟組織挫裂傷屬於幾等傷殘??
應明確你是如何受傷的,所處地區。
臂叢神經損傷評殘需根據你現恢復的情況進行評定,神經損傷一般需要傷後半年以上方可進行鑒定。
右手的損傷要看你現拇指的功能如何,從現有信息來看,根據《工傷》至少可評定為十級,未達《交通》標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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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右手大拇指沒了算是幾級傷殘?
根據《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規定,構成6級傷殘。
GB/T16180-2014《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2014年9月3日發布,2015年1月1日實施,代替了GB/T16180-2006《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其中規定:凡符合如下情形之一的,應鑒定為六級傷殘。
1)癲癇中度;
2)輕度智能損傷;
3)精神病性症狀,經系統治療1年後仍影響職業勞動能力者;
4)三肢癱肌力4級;
5)截癱雙下肢肌力4級伴輕度排尿障礙;
6)雙手全肌癱肌力4級;
7)一手全肌癱肌力3級;
8)雙足部分肌癱肌力≤2級;
9)單足全肌癱肌力≤2級;
10)輕度非肢體癱運動障礙;
11) 不完全性感覺性失語;
12)面部重度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
13)面部瘢痕或植皮≥1/3;
14)全身瘢痕面積≥40%;
15)撕脫傷後頭皮缺失1/5以上;
16)一手一拇指完全缺失,或連同另一手非拇指二指缺失;
17)一拇指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除拇指外有二指功能完全喪失;
18)一手三指(含拇指)缺失;
19)除拇指外其餘四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20)一側踝以下缺失或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1)下肢骨折成角畸形>15°,並有肢體短縮4 cm 以上;
22)一前足缺失,另一足僅殘留拇趾;
23)一前足缺失,另一足除拇趾外,2~5趾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4)一足功能完全喪失,另一足部分功能喪失;
25)一髖或一膝關節功能重度障礙;
26)單側跟骨足底軟組織缺損瘢痕形成,反復破潰;
27)一側眼球摘除;或一側眼球明顯萎縮,無光感;
28)一眼有或無光感,另一眼矯正視力≥0. 4;
29)一眼矯正視力≤0.05,另一眼矯正視力≥0. 3;
30)一眼矯正視力≤0.1,另一眼矯正視力≥0. 2;
31)雙眼矯正視力≤0.2或視野≤48%(或半徑≤30°);
32)第Ⅳ或第Ⅵ對腦神經麻痹,或眼外肌損傷致復視的;
33)雙耳聽力損失≥71 dB;
34)雙側前庭功能喪失,睜眼行走困難,不能並足站立;
35)單側或雙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Ⅲ度;
36)一側上頜骨缺損1/4,伴口腔顏面軟組織缺損>10 cm2(註:2為平方);
37)面部軟組織缺損>20 cm2(註:同上),伴發涎瘺;
38)舌缺損>舌的1/3,但<舌的2/3;
39)雙側顴骨並顴弓骨折,伴有開口困難II°以上及顏面部畸形經手術復位者;
40)雙側下頜骨髁狀突頸部骨折,伴有開口困難Ⅱ°以上及咬合關系改變,經手術治療者;
41)一側完全性面癱;
42)肺葉切除並肺段或楔形切除術;
43)肺葉切除並支氣管成形術後;
44)支氣管(或氣管)胸膜瘺;
45)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46)大血管重建術;
47)胃切除2/3;
48)小腸切除1/2,包括回盲部;
49)肛門外傷後排便輕度障礙或失禁;
50)肝切除1/3;
51)膽道損傷致肝功能輕度損傷;
52)腹壁缺損面積≥腹壁的1/4;
53)胰切除1/2;
54)甲狀腺功能中度損害;
55)甲狀旁腺功能中度損害;
56)腎損傷性高血壓;
57)尿道狹窄經系統治療1年後仍需定期行擴張術;
58)膀胱部分切除合並輕度排尿障礙;
59)兩側睾丸創傷後萎縮,血睾酮低於正常值;
60)放射性損傷致生殖功能輕度損傷;
61)雙側輸精管缺損;已育婦女雙側乳腺切除;
62)陰莖部分缺損;
63)女性雙側乳房切除或嚴重瘢痕畸形;
64)子宮切除;
65)雙側輸軟管切除;
66)塵肺壹期伴肺功能輕度損傷及(或)輕度低氧血症;
67)放射性肺炎後肺纖維化(<兩葉),伴肺功能輕度損傷及(或)輕度低氧血症;
68)其他職業性肺部疾患,伴肺功能輕度損傷;
69)白血病完全緩解;
70)中毒性腎病,持續性低分子蛋白尿伴白蛋白尿;
放射性損傷致甲狀腺功能低下;
71)中毒性腎病,腎小管濃縮功能減退;
72)放射性損傷致腎上腺皮質功能輕度減退;
73)放射性損傷致甲狀腺功能低下;
74)減壓性骨壞死Ⅲ期;
75)中度手臂振動病;
76)氟及其無機化合物中毒性重度中毒。
6、右手大拇指軟組織挫傷算不算輕傷
右手大拇指軟組織挫傷不算輕傷。
《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准》規定:
5.10.4 輕傷二級
a)手功能喪失累計達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個指節離斷或者缺失。
c)兩節指骨線性骨折或者一節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節)。
d)舟骨骨折、月骨脫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7、右手大拇指軟組織受傷算一級傷殘嗎
根據員工的描述無論根據那種傷殘鑒定標准都無法判定出傷殘等級。
工傷根據GB/T16180一2014《勞動能力鑒定 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十級標准:14)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
如果是交通事故根據《交通事故傷殘鑒定標准》
十級標准:
(十)、肢體損傷致:
1、雙手缺失(或喪失功能)5%以上;
2、雙手感覺缺失25%以上;
3、雙上肢前臂旋轉功能喪失50以上;
4、一足足弓結構破壞1/3以上;
5、雙足十趾缺失(或喪失功能)20%以上;
6、雙上肢長度相差4cm以上;
7、雙下肢長度相差2cm以上;
8、四肢長骨一骺板以上線性骨折;
9、一肢喪失功能10%以上。
根據《人體輕微傷的鑒定標准》
5.1 肢體軟組織挫傷面積在15cm2以上;擦傷面積在20cm2以上。
5.2 肢體皮膚及皮下組織創口長度在l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5.3 肢體關節、肌鍵損傷,伴有臨床體症。
5.4 手、足骨骨折。
5.5 外傷致指(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8、軟組織損傷能憑得上傷殘等級嗎
軟組織損傷不構成傷殘等級。
軟組織損傷,不存在器官缺損,沒有醫療依賴,不構成傷殘等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准
《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
5.10十級
5.10.1定級原則
器官部分缺損,形態異常,無功能障礙,無醫療依賴或者存在一般醫療依賴,無生活自理障礙。
5.10.2十級條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條款之一者均為工傷十級。
1)符合中度毀容標准之一項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異物色素沉著或脫失>50px2;
3)全身瘢痕面積<5%,但≥1%;
4)急性外傷導致椎間盤髓核突出,並伴神經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遠側指間關節離斷或功能喪失;
6)指端植皮術後(增生性瘢痕25px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積>1250px2,並有明顯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積>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節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積>l02;
11)膝關節半月板損傷、膝關節交叉韌帶損傷未做手術者;
12)身體各部位骨折癒合後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13)四肢大關節肌腱及韌帶撕裂傷術後遺留輕度功能障礙;
14)一手或兩手慢性放射性皮膚損傷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5)一眼矯正視力≤0.5,另一跟矯正視力≥0.8;
16)雙眼矯正視力≤0.8;
17)一側或雙側瞼外翻或瞼閉合不全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8)上瞼下垂蓋及瞳孔1/3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19)瞼球粘連影響眼球轉動行成形手術後矯正者;
20)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術後人工晶狀體跟,矯正視力正常者;
21)職業性及外傷性白內障I度~Ⅱ度(或輕度、中度),矯正視力正常者;
22)晶狀體部分脫位;
23)眶內異物未取出者;
24)眼球內異物未取出者;
25)外傷性瞳孔放大;
26)角鞏膜穿通傷治癒者;
27)雙耳聽力損失≥26dB,或一耳≥56dB;
28)雙側前庭功能喪失,閉眼不能並足站立;
29鉻鼻病(無症狀者);
30)嗅覺喪失;
31)牙齒除智齒以外,切牙脫落1個以上或其他牙脫落2個以上;
32)一側顳下頜關節強直,張口困難I度;
33)鼻竇或面頰部有異物未取出;
34)單側鼻腔或鼻孔閉鎖;
35)鼻中隔穿孔;
36)一側不完全性面癱;
37)血、氣胸行單純閉式引流術後,胸膜粘連增厚;
38)腹腔臟器挫裂傷保守治療後;
39)乳腺修補術後;
40)放射性損傷導致免疫功能輕度減退;
41)慢性輕度磷中毒;
42)氟及其他無機化合物中毒慢性輕度中毒;
43)井下工人滑囊炎;
44)減壓性骨壞死I期;
45)一度牙酸蝕病;
46)職業性皮膚病久治不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