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傷筋動骨真的需要一百天嗎?
肌肉肌腱損傷完全斷了,一般都要固定三個禮拜能長好,骨頭斷了會固定的更長。
傷筋動骨一百天,實際上主要是講的動骨,傷筋一百天還是比較少見的,主要是骨頭骨折,可能老百姓都知道這句話,覺得不管傷筋還是動骨了就要養著,沖著一百天去,實際上現在的醫療技術是不需要這樣做的,不管骨折了,還是軟組織損傷,都不需要真正躺一百天,躺一百天會廢掉的。肢體肌肉會萎縮,關節會粘連,骨頭也會脫鈣,導致骨質疏鬆,整個肢體的組織,關鍵的組織都會向著廢用的方向發展。
實際上現在運動醫學骨科技術的發展和康復醫學的發展,不是躺著不動,我們祖先都有一個很好的科學的觀念,叫動靜結合,所謂動靜結合,就是不能動的地方不動,但是能動的地方一定要動,所以我們祖先治療骨折,都是小夾板固定,不把關節固定起來,沒有固定起來的關節,肯定要活動。肘關節骨折了或者肘關節脫位了,固定起來了,肩關節一定要動,手部一定要動,所以早期的運動就可以開始。
在軟組織損傷或者骨折早期,能動的關節,能動的部位都要運動起來,拆了固定之後,固定的關節也要盡量馬上運動起來,假如在家裡不能搞定,一定要去醫院,去康復科,專業的人可以幫到你,恢復得也很好。
2、為什麼「傷筋動骨」要100天?傷筋動骨100天有沒有道理?
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隨著時代的發展,這樣的老觀點是否還適用?在這里,我們只能說:也對也不對。為什麼呢?我們可以從具體原因人手來進行分析說明。
中醫所謂的「筋」,也就是現代醫學中除骨組織以外的軟組織。「筋」起到聯系骨、組成關節和活動關節的作用。任何導致「筋」的位置、順序、結構、走行方向異常的因素,均能使「筋」的作用失常或喪失,也就是所謂的「傷筋」。至於骨折,簡單講就是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骨頭斷裂。骨折患者一般都合並有「傷筋」,而「傷筋」患者卻未必都合並骨折。「傷筋動骨一百天」說的是,患者傷筋斷骨後癒合起來大概需要一百天的時間,在這個時間內患者應該好好療養,不能亂動。但臨床上針對具體問題也要具體分析。
醫學上人體韌帶等軟組織損傷的修復時間一般在4-6周左右。這段時間內患者應該固定患肢以促進損傷的修復,很多「傷筋」患者之所以留有後遺症,大都是因為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嚴格固定患肢而導致的,但患肢在4-6周後應該逐漸恢復正常活動。骨折癒合一般來說可分為三期:骨折後骨折斷端初步連接需2-3周,此謂一期;原始骨痂形成需4-8周,此謂二期;骨折斷端形成骨性連接需8-12周,此謂三期,這也是骨折及「傷筋」的初步癒合時間。
這樣說來,「傷筋動骨一百天」還是有一定道理的。但這只是非常簡單樸素的認識,不能概括所有的骨折損傷,因此以其指導治療是不科學的。因為軟組織和骨折癒合過程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如年齡、身體情況、損傷部位、損傷程度等。像股骨骨折的小兒一個月左右就可基本癒合,成年人則往往需要3個月以上才能癒合。而骨折對位不良、軟組織損傷嚴重、骨折處有感染或固定不牢固、過早活動等,都會影響骨折的癒合速度。如前臂或關節部位骨折的患者若固定一百天之久,則可造成關節僵化,不能進行正常的活動,甚至殘疾。反之有些骨折,如股骨頸骨折或手舟骨骨折,患肢固定超過一百天也未必癒合,更談不上活動了。同樣「傷筋」後若患肢固定太久,達到一百天,患者則常發生重力性水腫、肌萎縮、韌帶鬆弛、關節僵直、創傷性關節炎等並發症或後遺症。由此可見,不依患者情況而盲目聽信俗語是有可能危害健康的。
患肢固定時間具體需多久應因人而異,如患者受傷部位及年齡有差別,癒合時間也不盡相同。這里附上人體四肢骨平均骨性癒合時間以供參考:指骨2周;掌骨、肋骨3周;鎖骨4周;前臂骨5周;肱骨、腓骨6周;肱骨頸、脛骨7周;股骨10周;股骨頸12周。骨折癒合的標準是:斷骨部位無壓痛;上下或左右搖動時,斷骨兩端不會再動;拍片檢查斷骨部位的骨折線已不明顯;拆除石膏或夾板後,手能向前平舉2公斤重物體,並持續1分鍾,腳能不扶拐在平地持續走3分鍾;連續觀察7天,骨折部位不再變形。
因此,「傷筋動骨」的患者,要正確領悟「傷筋動骨一百天」這句話的含義。為了盡早癒合損傷、恢復良好的肢體功能,患者只有在醫生的指導下,正確處理好患肢固定與活動的關系,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3、傷筋動骨一百天 軟組織也要一百天嗎
?
4、「傷筋動骨一百天」有沒有科學依據?
人們常說:「傷筋動骨一百天」這句話有道理嗎?所謂傷筋動骨一百天其含意是機體受到外傷,引起骨折傷筋,經過一百天的治療休養可痊癒。這話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具體情況還要作具體分析。
骨折癒合是一個連續不斷的過程。一般來說可分為三期。第一期稱為血腫機化期。骨折後6-8小時內血腫開始形成凝血塊,毛細血管增生,各種纖維細胞侵入,血腫發生機化,肉芽組織變為纖維結締組織,使骨折斷端初步連接在一起,這一時期約在骨折後2-3周完成。第二期稱為原始骨痂形成期。骨折斷端的纖維結締組織,經過軟骨細胞的增生、變性、鈣化而骨化,這是軟骨內骨化,這一時期一般需要4-8周。第三期稱為骨痂改造期。原始骨痂進行改造,成骨細胞增生,新生骨小梁也逐步增加,並逐漸排列成規則緻密的骨小梁,使骨折斷端形成骨性連接,這一時期需要8-12周。這樣從骨折開始到骨性連接一般需要三個月左右的時間。所以說,傷筋動骨一百天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但是骨折癒合過程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如:年齡、身體健康情況、骨折部位、骨折類型、軟組織損傷程度、是否感染及治療方法等。如小兒股骨骨折一個月左右就基本癒合,成年人往往需要3個月後才能癒合。血液循環豐富部位骨折癒合快,血液循環供應差的部位就癒合慢。骨折對位不良,軟組織損傷嚴重,骨折處有感染,固定不牢固,過早活動,都能影響骨折的癒合速度。比如:掌、指骨骨折、關節部位骨折、小兒骨折等可因活動過晚,造成關節僵化,功能障礙,甚至引起殘廢。反之有些骨折雖合,就勉強進行活動,不但不能促進骨折的癒合,反而會促使骨折遲緩癒合甚至骨不連。因此,骨折病人,為了使骨折早日癒合、恢復良好的功能,要正確認識傷筋動骨100天這句話,遵照醫生的指導,進行合理的治療和功能練習,才能達到良好的效果。
5、什麼是傷筋動骨一百天
傷筋動骨一百天,不是沒有道理。既然動了手術,建議3個月內都不要做劇烈運動,三個月後可以去醫院進行復診。沒有問題了,可以適當做些運動。再慢慢增加運動量。 祝早日康復。
6、傷筋動骨一百天,真的需要一百天卧床不動嗎?
所謂「傷筋動骨一百天」,早已被大家爛熟於心。但是這句話真的有道理嗎?我看未必。這句話其實是古人根據經歷和經驗總結出來的,當時當地有其普適性。但隨著歲月的更迭,環境的變遷,這句話已不適用於今時今日,需要重新理順。
大家要注意的是,有些部位的骨折是不用等到100天就能普遍痊癒的,例如四肢的骨折和一些輕微的骨折。而即使是同樣的骨折,年輕者比年長者也會更早的痊癒。此外,骨折的康復所需要的時間還受軟組織是否受傷或受傷情況影響。倘若斷章取義,就稍顯迂腐了。
而有必要在這里重點提出的一個問題是,有些骨折是不會自動修復的,這是不容忽視的一個問題。搞不懂這個問題,真的等到100天病情幾無好轉時,就貽誤最佳的治療時機了。更有甚者會導致病情加重,引起不可逆的病情。到時可就棘手了。
那麼有些部位的骨折是不必卧床的,更不用卧床100天數星星的。一般可以下床的骨折患者不需也盡量不要卧床不起,又不是什麼大病。而積極下床鍛煉可以加快骨功能的恢復,對痊癒有很大幫助。
我們還要注意保持樂觀情緒,要開朗,這樣更容易康復。切記。其實,有時候,我們不是不聽長輩的話,只是有些事情是有時效性的。過了那個時代就不一定全部正確了。我們這一輩和老一輩要互相學習,積極交流。這樣社會才會有長足的進步。
7、坊間一直流傳著「傷筋動骨一百天」的說法,那麼傷筋動骨真的需要一百天嗎?
傷筋動骨恢復的時間要比較長,100多天是正常的。
8、什麼叫傷筋動骨一百天?傷筋動骨一百天是什麼意思?
所謂傷筋動骨一百天其含意是機體受到外傷,引起骨折傷筋,經過一百天的治療休養可痊癒。這話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具體情況還要作具體分析。 骨折癒合是一個連續不斷的過程。一般來說可分為三期。第一期稱為血腫機化期。骨折後6-8小時內血腫開始形成凝血塊,毛細血管增生,各種纖維細胞侵入,血腫發生機化,肉芽組織變為纖維結締組織,使骨折斷端初步連接在一起,這一時期約在骨折後2-3周完成。第二期稱為原始骨痂形成期。骨折斷端的纖維結締組織,經過軟骨細胞的增生、變性、鈣化而骨化,這是軟骨內骨化,這一時期一般需要4-8周。第三期稱為骨痂改造期。原始骨痂進行改造,成骨細胞增生,新生骨小梁也逐步增加,並逐漸排列成規則緻密的骨小梁,使骨折斷端形成骨性連接,這一時期需要8-12周。這樣從骨折開始到骨性連接一般需要三個月左右的時間。所以說,傷筋動骨一百天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但是骨折癒合過程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如:年齡、身體健康情況、骨折部位、骨折類型、軟組織損傷程度、是否感染及治療方法等。如小兒股骨骨折一個月左右就基本癒合,成年人往往需要3個月後才能癒合。血液循環豐富部位骨折癒合快,血液循環供應差的部位就癒合慢。骨折對位不良,軟組織損傷嚴重,骨折處有感染,固定不牢固,過早活動,都能影響骨折的癒合速度。比如:掌、指骨骨折、關節部位骨折、小兒骨折等可因活動過晚,造成關節僵化,功能障礙,甚至引起殘廢。反之有些骨折雖合,就勉強進行活動,不但不能促進骨折的癒合,反而會促使骨折遲緩癒合甚至骨不連。因此,骨折病人,為了使骨折早日癒合、恢復良好的功能,要正確認識傷筋動骨100天這句話,遵照醫生的指導,進行合理的治療和功能練習,才能達到良好的效果
9、傷筋動骨一百天的說法怎麼來的啊?有科學依據嗎?
俗話說,「傷筋動骨一百天」。隨著時代的發展,這樣的老觀點是否還適用?在這里,我們只能說:也對也不對。為什麼呢?我們可以從具體原因人手來進行分析說明。 中醫所謂的「筋」,也就是現代醫學中除骨組織以外的軟組織。「筋」起到聯系骨、組成關節和活動關節的作用。任何導致「筋」的位置、順序、結構、走行方向異常的因素,均能使「筋」的作用失常或喪失,也就是所謂的「傷筋」。至於骨折,簡單講就是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的骨頭斷裂。骨折患者一般都合並有「傷筋」,而「傷筋」患者卻未必都合並骨折。「傷筋動骨一百天」說的是,患者傷筋斷骨後癒合起來大概需要一百天的時間,在這個時間內患者應該好好療養,不能亂動。但臨床上針對具體問題也要具體分析。 醫學上人體韌帶等軟組織損傷的修復時間一般在4-6周左右。這段時間內患者應該固定患肢以促進損傷的修復,很多「傷筋」患者之所以留有後遺症,大都是因為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嚴格固定患肢而導致的,但患肢在4-6周後應該逐漸恢復正常活動。骨折癒合一般來說可分為三期:骨折後骨折斷端初步連接需2-3周,此謂一期;原始骨痂形成需4-8周,此謂二期;骨折斷端形成骨性連接需8-12周,此謂三期,這也是骨折及「傷筋」的初步癒合時間。 這樣說來,「傷筋動骨一百天」還是有一定道理的。但這只是非常簡單樸素的認識,不能概括所有的骨折損傷,因此以其指導治療是不科學的。因為軟組織和骨折癒合過程受到許多因素的影響,如年齡、身體情況、損傷部位、損傷程度等。像股骨骨折的小兒一個月左右就可基本癒合,成年人則往往需要3個月以上才能癒合。而骨折對位不良、軟組織損傷嚴重、骨折處有感染或固定不牢固、過早活動等,都會影響骨折的癒合速度。如前臂或關節部位骨折的患者若固定一百天之久,則可造成關節僵化,不能進行正常的活動,甚至殘疾。反之有些骨折,如股骨頸骨折或手舟骨骨折,患肢固定超過一百天也未必癒合,更談不上活動了。同樣「傷筋」後若患肢固定太久,達到一百天,患者則常發生重力性水腫、肌萎縮、韌帶鬆弛、關節僵直、創傷性關節炎等並發症或後遺症。由此可見,不依患者情況而盲目聽信俗語是有可能危害健康的。 患肢固定時間具體需多久應因人而異,如患者受傷部位及年齡有差別,癒合時間也不盡相同。這里附上人體四肢骨平均骨性癒合時間以供參考:指骨2周;掌骨、肋骨3周;鎖骨4周;前臂骨5周;肱骨、腓骨6周;肱骨頸、脛骨7周;股骨10周;股骨頸12周。骨折癒合的標準是:斷骨部位無壓痛;上下或左右搖動時,斷骨兩端不會再動;拍片檢查斷骨部位的骨折線已不明顯;拆除石膏或夾板後,手能向前平舉2公斤重物體,並持續1分鍾,腳能不扶拐在平地持續走3分鍾;連續觀察7天,骨折部位不再變形。 因此,「傷筋動骨」的患者,要正確領悟「傷筋動骨一百天」這句話的含義。為了盡早癒合損傷、恢復良好的肢體功能,患者只有在醫生的指導下,正確處理好患肢固定與活動的關系,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
希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