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通事故中我是全責,對方只是軟組織損傷卻要求住院,我應該怎麼辦?
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自行賠償;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後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當事人無法及時移動車輛影響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具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之一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四條規定處理。
(1)對方軟組織受傷擴展資料:
交通事故處理的相關要求規定:
1、交通警察調查時應當向被調查人員出示《人民警察證》,告知被調查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向當事人發送聯系卡。聯系卡載明交通警察姓名、辦公地址、聯系方式、監督電話等內容。
2、對肇事嫌疑人的辨認,辨認人不願意公開進行時,可以在不暴露辨認人的情況下進行,並應當為其保守秘密。
3、對辨認經過和結果,應當製作辨認筆錄,由交通警察、辨認人、見證人簽名。必要時,應當對辨認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
2、被人打成軟組織損傷能否得到對方的賠償?
可以得到對方的賠償。被人打成軟組織損傷,屬於侵權人身損害,受害人有權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其他合理的費用。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有權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
(2)對方軟組織受傷擴展資料
人身損害賠償通常三種解決途徑:
1、協商
當事人在自願的基礎上,對人身損害賠償的權利人、義務人以及具體賠償方式達成一定的協議。然後書寫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已經簽訂,不可再修改。
2、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若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訴訟
若前兩種方式都不能達到解決賠償的效果,那賠償權利人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判決有效時,人民法院可強制執行,或由審判員移送拒絕履行的當事人給執行員執行。
3、騎車碰人,對方軟組織損傷,報了警,去醫院檢查,醫生確診是軟組織損傷,開了點葯,讓他回家休息五天,第
不用擔心。1、和醫院說明此費用百有可能是你支出,醫院對不符合住院條件的也不會安排住院,不然醫生要被追究。2、和傷者或傷者家屬說明,度想住院和想吃什麼葯是對方的權利,但知你只對因碰撞造成的損傷支付合理的醫葯開支。3、如果對方提出的條件無法讓你道接受,建議對方走法律程序。
4、交通事故,我全責,對方軟組織挫傷,已經賴在醫院十幾天,要求除所有醫葯費外,另外索要6000元補償
是軟組織挫傷,是無法達到輕傷級別的,甚至也無法達到輕微傷級別,而對方沒有誠意進行處理,你可以讓對方到法院起訴處理,這屬於民事訴訟,不會影響你的工作和前途。而法院如果調解無效,也會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裁定,如果只是軟組織挫傷,不會超出這個賠償數額
5、雙方打架,對方先出手,我軟組織挫傷,對方應該怎樣賠償?
首先要看對方有沒有傷,然後要看傷情鑒定結果,再根根據鑒定結果立刑事案件還是治安案件。
如果僅僅是軟組織挫傷,你本人沒做做傷情鑒定,傷情鑒定是輕微傷的話,這個可調解,由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如果調解不成,公安機關依法對行為部分做裁決,醫療費用等損失,由人民法院解決。
不管如何,對方先出手打人,你占據了一點主動,對方有從重的情節,這點是可以肯定的。
6、打架對方先動手造成對方軟組織挫傷對方找護工,護工費我要出嗎?
可以協商解決,如果對方先動手你沒有還手的話,自己負傷自己負責回,你可以正當防衛,答你可以看看最近新出台的
最高法最高檢公安部:關於依法適用正當防衛制度的指導意見這裡面你完全符合,只要你沒有動手就行7、我是受傷者軟組織受損,對方全責。我該得到哪些陪償
沒事的,讓他住吧,如果他的診斷結果是沒有任何事情的,他還繼續住院的話保險公司都是不會賠付的。。。。
8、被人打成軟組織損傷能否得到對方的賠償
申請傷情鑒定:
1、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立案後,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4、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9、車險第三者理賠,對方軟組織受傷,誤工費按幾天賠?
你好,軟組織損傷就是咱們外行所講的皮外傷,在交通事故中應屬最輕微的傷,根據公安部和法醫學會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行業標准《人身損害誤工損失日評定準則》(網上能搜到)規定,軟組織損傷誤工時間最長15日,但從上述案例中傷者僅住院一天,說明傷情很輕微,沒有什麼大礙,誤工時間應該不會半月的。這個案子的關鍵在於醫生出具了軟組織損傷需休息兩個月的證明,這個證明百分百存在水分的,肯定是醫生收了好處或是有熟人的,否則這種傷情醫生最多一次開假7天,如7天後還沒有好的話,根據症狀再開,這個醫生膽子夠肥的。醫院是有規定的,主任醫師最多一次才能開一個月的休假條,你可以去到該醫院的醫務科去反映這件事,不行就找院長,你叔叔多花的這錢就是這個無良的醫生幾個字給害的,醫生殺人不用刀!!!相信醫院會給你一個說法的!!至於施救費那根本就不是施救費,而是交警的強制拖車費用,施救費是車輛碰撞後無法正常行駛後需施救的費用,與你叔叔的這次收費存在截然不同的區別,只能說交警缺德唄反正大部分交警隊與停車場都有勾結互相分錢,也包括停車費!!這就是保險公司不能報銷的原因,不過好在你的損失並不是很大,吃一塹長一智,以後小心駕駛,一路平安,希望我的回答能解開您的疑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