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轎車撞傷腰部,造成腰部軟組織挫傷,交警判定是對方全責,請問這種車險誤工費可以賠償幾個月?
誤工費按照醫生的建議,病假條為准
先由保險公司賠償,不足部分對方承擔責任
起訴司機和保險公司
2、軟組織挫傷誤工費幾天
軟組織挫傷根據《中華人民工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准-人身損害受傷人員誤工損失日評定準則》最高是15天,皮膚裂傷長度>20CM的可以休息30天。
3、軟組織損傷住院,保險公司理賠是按恢復成度賠,還是按出院時問理賠,倍護理家屬誤工費怎麼算
一般情況軟組織損傷的休息時間為15天左右,一般無需住院,住院期間有護理費,法院認可的標准不高,與保險公司協調一般可以為80元/天,出院後是沒有護理費用的。
4、交通事故中軟組織受傷,誤工費時間怎麼算
護理費和誤工費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兩個法定的賠償項目,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而護理費則是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從上述護理費和誤工費的確定依據可以看出,護理費和誤工費都涉及時間的問題,一個是護理人的護理時間,一個是誤工人員的誤工時間。對於誤工時間和護理時間,有如下內容:
一、護理時間
受害人可以是住院期間需要護理,也可以是出院後需要護理。分為:
1、一般傷害護理時間
此時,護理時間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2、傷殘護理時間
如果是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那麼護理時間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合理的護理時間,但一次性確定不得超過20年。
此外,當超過確定的護理時間,受害人確實再需要護理時,受害人起訴的,法院仍可判決支持5--10年的護理時間。上海交通事故律師http://www.peichang.cn/szjtsgls3.html
二、誤工時間
誤工時間有兩種計算方法:
1、醫療機構證明
也即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2、定殘日標准
在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導致誤工的情況下,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的前一天。但此時,通常,為了防止惡意拖延鑒定,受害人一方應提供由醫療機構出具的持續治療且休息的證明。微信關注國暉律師事務所,掌握更多法律資訊!
5、工傷,腰部軟組織挫傷,應該賠償多久的誤工費?
工傷的誤工費是指員工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按照原工資福利保持不變。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6、車禍至腿部軟組織挫傷賠償多少誤工費
根據醫療機構的診斷證明休息幾天,由單位開局誤工損失證明
侵權責任法
第十六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7、律師你好,我被車撞了醫生看後說我 是 軟組織挫傷休一月,按標准應賠我多少天誤工費
1、誤工費簡介
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因發生醫療事故造成損害後,因耽誤其工作而喪失的預期利益的損失。誤工費屬於受害人如未遭受人身侵害而本應獲得卻因侵權人的侵害行為無法得到或者無法完滿得到的利益。
2、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注意事項
(1)誤工費計算須依據兩個方面,即受害人的誤工時間以及受害人的收入狀況。誤工時間的確定應當根據受害人自接受治療到康復所需時間確定,其標准以相應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為依據。受害人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誤工時間應當計算至定殘之日的前一日或者按照實際誤工時間計算。關於收入狀況的認定,現行法律採納區分的賠償標准和計算方法。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採取差額賠償的原則,應當以受害人發生損害前後財產減少的差額作為賠償標准。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則採取定型化的賠償原則,即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對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其實際減少收入的確定,應著重理解以下兩個問題,一是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該合法證明須是受害人供職單位提供的證明。由於我國個人所得稅征稅體制尚不完善,因此對於是否需要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出具完稅憑證的問題,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於個人所得稅征稅體制完善的地區,對於其工資達到個稅起征點的,應要求受害人出具完稅證明。對於個稅徵收制度不完善的地區,應根據受害人的工作性質、收入狀況等情況綜合確定,如對於高收入的受害者,就應要求其提供完稅證明。二是受害人實際收入減少的認定和理解,有些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損害後,其單位並沒有扣發或全部扣發其工資等應得收益,在這種情況下,受害人不得向侵權人主張其沒有被扣發的工資等收益,因為受害人此時並不存在相應的誤工損失。如要求侵權人對受害人沒有被扣發部分的誤工損失給予賠償,則有違公平,造成侵權人和受害人利益格局失衡的局面。
(3)對「受訴法院所在地」的理解。司法解釋規定的受訴法院所在地是指受訴法院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所以要這么確定還是由於當前我國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所造成的,如把受訴法院所在地確定為受訴法院所在的縣或者市,則由於各個縣市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按照受訴法院所在縣、市的職工平均工資等指標來計算受害人的誤工損失,則有可能造成賠償標准和數額的差異甚至是混亂,影響到社會公平,不利於法制的統一。而且我國較多縣、市還沒有諸如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標准,在具體的操作上也沒有較強的可行性。
(4)對「相同或者相近行業」的理解。把握相同或者相近行業的標准,首先應考慮國家對行業或者產業的分類,比如一、二、三產業的劃分,其次需要結合社會對行業的評價標准,該標准建立在一般社會公眾對行業認識的認同之上,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加以判決。
特別聲明:
1、本律師提供交通事故賠償標准、法律依據、賠償項目及計算詳解意在使受害人了解其權益,在自行協商的過程中最大限度的維護合法權益。因訴訟涉及舉證責任及嚴格的法律程序不建議受害人依據本文章自行起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交通事故發生後,千萬不要著急,更不要盲目的調解與訴訟,在哪兒告?告誰?告什麼?一定要搞清楚,否則一旦啟動,進入司法程序,恐怕結果就不由您決定了。有時不同的程序會使訴訟結果大相近庭。 良好的訴訟開端是官司成功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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