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私家車撞後,只是軟組織挫傷,怎麼賠償
1. 私了。
情況不嚴重,可以私下協商解決。
比如,賠幾十,幾百元錢就完了。
大事劃小,小事劃了。省得麻煩。
2. 公了。
報警。警察出現場,備案,查勘,定責。
報保險。保險公司查勘,定損,定責。
受傷人員送醫。
交警出事故認定書,保險公司按比例支付保險金,進行傷員醫治和車輛維修。
如果沒有買保險,或就賠償事宜不能達成一致,雙方均可起訴到法院。
2、被人打成腦外傷及軟組織挫傷,法律上怎麼給予賠償?
上該法律網站
http://www.lawtime.cn/my/public/index.php
3、軟組織挫傷賠償
你的問題有點籠統,你能具體說一下是哪個部位的軟組織嗎?因為不同的位置量刑是不一樣的如果的肌肉一類軟組織比如胳膊,腿一類的,屬於輕微傷,輕微傷是不用負刑事責任的不賠償的話治安拘留幾天就完事了~就當是去看守所體驗生活了,你可以看一下,致人輕微傷不構成故意傷害罪,不涉及到量刑的問題,但是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應受治安處罰。 應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要是重要部位軟組織受傷構成輕傷害以上了,就要負刑事責任了.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罪的話就要按刑法的第234條走了`你看一下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條文注釋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兩層含義:其一,行為人的行為必須是違法的,如果是合法的醫療行為,不能構成本罪;其二,必須使他人的身體健康受到損害,包括人身組織的損害和身體器官正常機能的損害兩個方面;損害的程度可以分為輕傷、重傷、致人死亡三個層次。實踐中,對於傷害結果的鑒定,應以傷害當時的傷勢同治療後的結果相結合起來進行綜合考量,同時也應兼顧受傷部位同被害人職業的關系等因素。本罪主體方面,根據《刑法》第十七條的規定,分為兩種情況: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已滿十六周歲的人應負刑事責任;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的,已滿十四周歲的人就應負刑事責任。實踐中查明行為人主觀故意的內容對區分本罪與故意殺人罪有決定性意義。如果行為人在實施行為時,對他人是死是傷均是持放任態度,應當根據行為人使用的手段和工具、打擊的部位是不是致命等因素綜合考查,以確定行為人的故意內容是剝奪他人生命還是損害他人健康。
也就是說即使你陪錢,法院判緩刑的話也得先把你抓起來等判決下來才能放,
手打希望採納......
4、被人打成軟組織損傷能否得到對方的賠償
申請傷情鑒定:
1、如果構成輕傷或輕傷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同時可以要求給予行政處罰。
3、公安機關立案後,受害者還可以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4、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5、雙方打架,對方先出手,我軟組織挫傷,對方應該怎樣賠償?
首先要看對方有沒有傷,然後要看傷情鑒定結果,再根根據鑒定結果立刑事案件還是治安案件。
如果僅僅是軟組織挫傷,你本人沒做做傷情鑒定,傷情鑒定是輕微傷的話,這個可調解,由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如果調解不成,公安機關依法對行為部分做裁決,醫療費用等損失,由人民法院解決。
不管如何,對方先出手打人,你占據了一點主動,對方有從重的情節,這點是可以肯定的。
6、母親被兩人打至多處軟組織受傷我該怎麼索要賠償?
你提出的問題,我覺得既然是別人打你母親了,那麼這種情況你母親應當做一個傷殘鑒定,通過這個簽定,然後讓他們賠償你的經濟損失。
7、被3個人打成輕微軟組織受傷,報警後調解,可以索賠多少錢
賠償是實際損失為限,也就是因此所造成的知損失,不能想喊多少就多少。如果沒有醫療費、誤工費及相應的損失時,可能一分錢也得不到。
《侵權道責任法》
第十六條 【人身損害賠償】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回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答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8、保安被打了軟組織損傷大概賠多少錢
保安被打傷,應該報警。
保安被打傷,可能是輕微傷。
打人者應該賠償保安的醫葯費,誤工費等。
如果協商解決可能打人者要賠償1千元左右。
打人者可能被拘留幾日。
9、被人打成軟組織損傷能否得到對方的賠償?
可以得到對方的賠償。被人打成軟組織損傷,屬於侵權人身損害,受害人有權要求對方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必要的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其他合理的費用。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有權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
(9)被打軟組織挫傷怎麼賠償擴展資料
人身損害賠償通常三種解決途徑:
1、協商
當事人在自願的基礎上,對人身損害賠償的權利人、義務人以及具體賠償方式達成一定的協議。然後書寫人身損害賠償協議書,已經簽訂,不可再修改。
2、調解
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若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3、訴訟
若前兩種方式都不能達到解決賠償的效果,那賠償權利人可以起訴到人民法院,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判決有效時,人民法院可強制執行,或由審判員移送拒絕履行的當事人給執行員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