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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工軟組織挫傷賠償標准

發布時間:2020-12-30 00:31:27

1、行人被施工工地的木樁絆倒造成軟組織損傷可以要求賠償嗎

可以的。
根據《侵權責任法》
第八十八條 堆放物倒塌造成他人損害,堆放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回過錯的,應答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九條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傾倒、遺撒妨礙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九十一條 在公共場所或者道路上挖坑、修繕安裝地下設施等,沒有設置明顯標志和採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損害的,施工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首先你應該雲固定證據,把現場的情況拍下來,比如拍下「地鐵施工工程伸到圍牆外的一個小木樁」;第二,你要收到醫院的費用單據;第三,到法院起訴。

2、工傷,腰部軟組織挫傷,應該賠償多久的誤工費?

工傷的誤工費是指員工停工留薪期間的工資,按照原工資福利保持不變。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3、我是工傷,我的手腕軟組織挫傷,怎麼賠償

工傷索賠的賠償項目有以下幾種情況: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醫療費、傷內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容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職工沒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生活有困難的);職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有:喪葬費、供養親屬撫恤金、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4、農民工在工地兩米高處摔倒軟組織損傷咋賠償

【工傷認定】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專
(一)在工屬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5、律師你好,我被車撞了醫生看後說我 是 軟組織挫傷休一月,按標准應賠我多少天誤工費

1、誤工費簡介
誤工費是指受害人因發生醫療事故造成損害後,因耽誤其工作而喪失的預期利益的損失。誤工費屬於受害人如未遭受人身侵害而本應獲得卻因侵權人的侵害行為無法得到或者無法完滿得到的利益。

2、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規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注意事項
(1)誤工費計算須依據兩個方面,即受害人的誤工時間以及受害人的收入狀況。誤工時間的確定應當根據受害人自接受治療到康復所需時間確定,其標准以相應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為依據。受害人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誤工時間應當計算至定殘之日的前一日或者按照實際誤工時間計算。關於收入狀況的認定,現行法律採納區分的賠償標准和計算方法。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採取差額賠償的原則,應當以受害人發生損害前後財產減少的差額作為賠償標准。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則採取定型化的賠償原則,即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2)對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其實際減少收入的確定,應著重理解以下兩個問題,一是該固定收入須有合法證明,該合法證明須是受害人供職單位提供的證明。由於我國個人所得稅征稅體制尚不完善,因此對於是否需要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出具完稅憑證的問題,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於個人所得稅征稅體制完善的地區,對於其工資達到個稅起征點的,應要求受害人出具完稅證明。對於個稅徵收制度不完善的地區,應根據受害人的工作性質、收入狀況等情況綜合確定,如對於高收入的受害者,就應要求其提供完稅證明。二是受害人實際收入減少的認定和理解,有些受害人在遭受人身損害後,其單位並沒有扣發或全部扣發其工資等應得收益,在這種情況下,受害人不得向侵權人主張其沒有被扣發的工資等收益,因為受害人此時並不存在相應的誤工損失。如要求侵權人對受害人沒有被扣發部分的誤工損失給予賠償,則有違公平,造成侵權人和受害人利益格局失衡的局面。

(3)對「受訴法院所在地」的理解。司法解釋規定的受訴法院所在地是指受訴法院所在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之所以要這么確定還是由於當前我國地區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所造成的,如把受訴法院所在地確定為受訴法院所在的縣或者市,則由於各個縣市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按照受訴法院所在縣、市的職工平均工資等指標來計算受害人的誤工損失,則有可能造成賠償標准和數額的差異甚至是混亂,影響到社會公平,不利於法制的統一。而且我國較多縣、市還沒有諸如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標准,在具體的操作上也沒有較強的可行性。

(4)對「相同或者相近行業」的理解。把握相同或者相近行業的標准,首先應考慮國家對行業或者產業的分類,比如一、二、三產業的劃分,其次需要結合社會對行業的評價標准,該標准建立在一般社會公眾對行業認識的認同之上,需要結合具體情況加以判決。

特別聲明:
1、本律師提供交通事故賠償標准、法律依據、賠償項目及計算詳解意在使受害人了解其權益,在自行協商的過程中最大限度的維護合法權益。因訴訟涉及舉證責任及嚴格的法律程序不建議受害人依據本文章自行起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2、交通事故發生後,千萬不要著急,更不要盲目的調解與訴訟,在哪兒告?告誰?告什麼?一定要搞清楚,否則一旦啟動,進入司法程序,恐怕結果就不由您決定了。有時不同的程序會使訴訟結果大相近庭。 良好的訴訟開端是官司成功的一半!

如覺得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望好評。

6、工傷判下來軟組織損傷有沒有賠償,有的話有多少

第五章 工傷保險待遇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作出認定為工傷的決定後發生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不停止支付工傷職工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
第三十二條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准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第三十四條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准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條 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准為:一級傷殘為本

7、在工地從架子上跌落致右髖部軟組織挫傷,醫生建議需休養15天,應怎樣賠償。

建議你申請工傷認定後,方可申請傷殘鑒定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8、在工地軟組織損傷,應該有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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