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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軟組織挫傷3天後住院

發布時間:2020-12-28 20:40:23

1、交通事故中我是全責,對方只是軟組織損傷卻要求住院,我應該怎麼辦?

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依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當事人自行賠償;到投保的保險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險理賠服務場所辦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後未履行的,可以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警察適用簡易程序處理道路交通事故時,應當在固定現場證據後,責令當事人撤離現場,恢復交通。拒不撤離現場的,予以強制撤離。當事人無法及時移動車輛影響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應當將車輛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具有本規定第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之一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四條規定處理。

(1)交通事故軟組織挫傷3天後住院擴展資料:

交通事故處理的相關要求規定:

1、交通警察調查時應當向被調查人員出示《人民警察證》,告知被調查人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義務,向當事人發送聯系卡。聯系卡載明交通警察姓名、辦公地址、聯系方式、監督電話等內容。

2、對肇事嫌疑人的辨認,辨認人不願意公開進行時,可以在不暴露辨認人的情況下進行,並應當為其保守秘密。

3、對辨認經過和結果,應當製作辨認筆錄,由交通警察、辨認人、見證人簽名。必要時,應當對辨認過程進行錄音或者錄像。

2、交通事故腿部輕微軟組織挫傷住院三天回來最多報幾天

軟組織挫傷的,回家休養期間要有醫生的休息診斷,一般是7天左右。但這個休息幾天保險公司也有規定的,不是醫生開了多少天就給多少天的誤工費。一般就是7天左右。

3、交通事故輕微軟組織挫傷住院21天,合理嗎,法院支持嗎

交通事故輕微軟組織挫傷住院21天,是否合理,則要經過法醫的鑒定才能確定

4、發生交通事故兩三天後病人住院怎麼確定病人住院與交通事故有關

這很簡單啊 做完檢查醫生就可以確定病人是不是因交通事故而住院的 不過問題就是要是病人和醫生有關系的話你就會

5、交通事故已定案受傷方5天後辦入院住院保險公司報銷嗎?

已定案?只會定了責任認定吧,只要是因這次事故受的傷,無論幾天後住院,保險公司都得負責理賠。

6、交通事故中軟組織受傷,誤工費時間怎麼算

護理費和誤工費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兩個法定的賠償項目,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而護理費則是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從上述護理費和誤工費的確定依據可以看出,護理費和誤工費都涉及時間的問題,一個是護理人的護理時間,一個是誤工人員的誤工時間。對於誤工時間和護理時間,有如下內容:

一、護理時間

受害人可以是住院期間需要護理,也可以是出院後需要護理。分為:

1、一般傷害護理時間

此時,護理時間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

2、傷殘護理時間

如果是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那麼護理時間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綜合確定合理的護理時間,但一次性確定不得超過20年。

此外,當超過確定的護理時間,受害人確實再需要護理時,受害人起訴的,法院仍可判決支持5--10年的護理時間。上海交通事故律師http://www.peichang.cn/szjtsgls3.html
二、誤工時間

誤工時間有兩種計算方法:

1、醫療機構證明

也即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

2、定殘日標准

在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導致誤工的情況下,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的前一天。但此時,通常,為了防止惡意拖延鑒定,受害人一方應提供由醫療機構出具的持續治療且休息的證明。微信關注國暉律師事務所,掌握更多法律資訊!

7、交通事故,我全責,對方軟組織挫傷,已經賴在醫院十幾天,要求除所有醫葯費外,另外索要6000元補償

是軟組織挫傷,是無法達到輕傷級別的,甚至也無法達到輕微傷級別,而對方沒有誠意進行處理,你可以讓對方到法院起訴處理,這屬於民事訴訟,不會影響你的工作和前途。而法院如果調解無效,也會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裁定,如果只是軟組織挫傷,不會超出這個賠償數額

8、你好請問出交通事故後我方軟組織損傷住院8天,出院大夫開兩個星期的休復治療共花醫葯費2400元,交警

問:你好請問出交通事故後我方軟組織損傷住院8天,出院大夫開兩個星期的休復治療共花醫葯費2400元,交警責任任定我是次責他是主責,請問我在住院其間保險公司都給我什麼補償,休息治療其間都給我什麼補償

答:君同法律在線咨詢為您解答

交通事故治療費都包括哪些費用,
一、交通事故治療費都包括哪些費用
醫療費和治療費有區別的,醫療費包括治療費和葯費、器具費等。醫療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後,由於造成一定的人身傷害,為恢復健康而需要就醫診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需的費用。
醫療費主要包括掛號費、檢查費、化驗費、手術費、治療費、住院費和葯費等。醫療費可以為住院醫療費,也可以為門診醫療費,但支出的目的在於治療交通事故中的受傷人員、傷殘人員以及搶救傷重死亡人員。醫療費的發生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顯而易見的後果,體現了對受害人身體權和健康權等基本人身權利的尊重和保障,自然應當予以賠償。
二、交通事故傷者死亡後續費用是否繼續支付
(1)如果交通事故傷者在法院判決後、去世前實際發生了康復和後期治療,可以現在起訴索要康復和後續治療費用。如果在去世前沒有發生康復和後續治療行為,起訴也不會得到支持。
(2)交通事故傷者已經去世,不能再以交通事故傷者名義起訴,如果你是交通事故傷者的繼承人,可以你名義起訴。
(3)如果兩方達成的是和解協議,其中協議一方已死亡,另外一方自然就不用履行協議了。如果是傷者的家屬提起訴訟的話,法院應當裁定駁回起訴。這就是債的消亡,因一方死亡而消亡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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